第149章 公主往事

绮念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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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秦疏影提起永兴公主,永嘉公主沉默了许久。她的神色平和,眼神却茫然看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蔷薇一揽静悄悄的,秦疏影浑不在意地喝着茶。

    风吹过来,树叶子沙沙作响。

    蔷薇园里的行人说话声音偶尔传来,远处行人三三两两,说话声,欢笑声,不时传过来。

    紫媛让人在路口守着,所以人们知道公主在蔷薇一揽休息,并无人上来打扰。

    许久,秦疏影淡淡道:“这世道,女子本就不易,能得一知己,更是难得。殿下,女子何苦为难女子,您说是吗?”

    许久许久,永嘉公主略带沙哑的声音才轻轻“嗯”了一声,“红颜易老,知己难得。弹指瞬间,刹那芳华。”

    也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忽然笑了,她本来就长得极美,保养又好,这样一笑,当真璀璨之极,令满园的蔷薇花也失色不少。

    然后,她看了看旁边伺候的几个侍女,一挥手,道:“你们都下去吧。”

    几个侍女恭恭敬敬应了,恭恭敬敬退了下去。

    “罢了,罢了。”永嘉公主摇头说了几句,这才转过头来看她,“我误了永兴,也不想再误了你。只是,你要知道,这世间的男子不可靠。若是你将来哪一天想通了,公主府还是会为你敞开。”

    “臣女谢过殿下!有句话,臣女也不知道当不当说。”

    “说吧,说错了,本宫恕你无罪。”

    “殿下,永兴公主或许并不是您误了,而是这个世道。臣女听说,永兴公主容貌出众,才华惊人,性情热烈,为人善良。她善于骑马射箭,又善于吟诗作画,女工针线,厨房算数,更是无一不精。这样的女子,若是生为男子,必定令人折腰,必定是我大周才俊。只可惜,永兴公主生为女子,放眼大周,又有什么样的男子配得上她呢?十五岁便得定亲,永兴公主就找不到一个胸襟宽阔的男子,找不到一个肯为这样的女子不再纳妾的男子。永兴公主不愿意屈就,不愿意从此处在后宅的你争我斗中,这才蹉跎到二十芳龄。若是男子,她文武双全,必定能得众多女子青睐。可是,身为女子,二十芳龄未嫁之身,便是罪,便是孽。”

    秦疏影说着,不由得嘲讽一笑,如今自己只有十四岁,再过几年,若是她也不嫁人,岂不也是如同永兴公主当年那般,受尽嘲讽与讥笑?

    永嘉公主眯起了双眼,脑海闪过那个娇俏聪慧少女的身影。秦疏影这番话说得实在不错,永兴,是她见过所有人中最不同的女子。

    她十分聪慧,性情热烈,但是,诚如秦疏影所言,这个世界的男子,一个个猥琐恶心,没有任何人配得上她的永兴。

    “可是,永兴公主却并不同于旁人,为了大周社稷,她远嫁他乡。殿下,若是这世道对女子能宽容几分,永兴公主是不是就不用远嫁他乡了?也许,她就算不嫁人,也能过得安稳舒适,就像殿下您一样。”

    永嘉公主看着她,“你不想嫁给刘俊卿?”

    秦疏影一笑:“殿下,这世道不会容许臣女这样想,也不会容许臣女这样做。”

    永嘉公主幽幽叹了一口气,道:“你说得对。如果这个世道能够宽容几分,永兴又何至于活得那样累?这个世界的男子,没有人配得上她,没有人。”

    她的眼角忽然湿润了,过了好一阵,她看着远方,幽幽道:“永兴说,我并不是天生的……若非当初皇兄糊涂,我又何至于……我恨过,哭过,痛过。但是,那又怎么样?我还要活着,还要吃着五谷活着。”

    永嘉公主没注意到,她的用词都变了,从“本宫”变成了“我”。

    “那几年,我活得浑浑噩噩,行尸走肉。直到有一天,我在簪花宴上见到了永兴。那时候,她才十三岁。她那么好,那么引人注目,我一下子就喜欢上她了。然后,我就经常叫她来府里。她那么善解人意,那么善良,知道我一直心情不好,想方设法引开我的注意力,教会我很多好玩的事儿,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但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对她的感情变了,不再是姑姑对待侄女的关心爱护,而是……”

    永嘉公主那时候二十六岁,永兴公主十三岁。

    “永兴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谁知道,她竟然并不害怕,而是坦白告诉我,她并不爱女子。但是,如果我再也不爱男子,也可以爱女子。我何尝听过这样石破天惊的话?但是,永兴是那么认真,她不是在开玩笑,她不是在嘲笑我。就这样,媚娘来到了我身边。她对我照顾无微不至,她是真心爱我。虽然有了媚娘,但我对永兴的心思还是那么让我羞愧。”

    秦疏影安静地听着,这个永兴公主,真的不同普通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是如何知道这么多,并且应付自如的?

    难不成,她和自己一样是重生的?

    “但是,我克制住了自己的情感,虽然和永兴来往频繁,却没有逾越礼节。我欣赏永兴,我不忍心摧残她。可是,她到了二十岁还没定亲,我真的急了,我希望她有个好的归宿。我问过她,为什么不定亲?是不是……是不是也爱女子?永兴说,不是。她只是,没有等到自己的真命天子,她不甘心随随便便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不想从今以后困在内宅,困在妻妾之争中。直到那天,她来告诉我,她要远嫁……我问她,她对罗尔斯了解多少?”

    罗尔斯,就是永兴后来嫁的那个部落首领的名字,当年,他二十五岁。

    “永兴告诉我,她只从人们的描述中知道,罗尔斯是个十分有血性和远见的男子。可我却知道,罗尔斯并不同于我们大周人,他身材异常高大,眼睛是蓝色的,皮肤苍白,头发微卷。听说,他的祖上是很远一个地方的军团俘虏。这样的男子,放在大周,是没人敢嫁的,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才是,永兴却想嫁给他,她总是这么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