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光明(上)

霍天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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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名思义,淮阳村位于淮山之南。它是怀山六七英里范围内最大的村庄,有1000名村民。

    淮山的地质条件非常适合刺槐的生长,但不适合种植玉米。因此,淮阳村几乎所有的天地都在村南的广阔田野上。

    这片广阔的田野半径为两英里半。每英亩土地都没有多少大米。每个家庭都精心培育它。秋收后,他们支付地租和贡粮,但基本上一年就够了。因此,在每年的秋收日,当天地在耕作时,淮阳村的人们非常兴奋。

    在这片田地的东北角,村子附近有一块三角形的玉米田,大约半英亩,是舜家族在村子的西田耕种的。

    天顺的名字叫天顺,意思是期待好天气和平稳的生活。

    然而,田顺的遭遇是坎坷的。他十岁前成了孤儿。他只是个成年人,但是他在山上采集草药时被一只毒虫咬了。他成了瘸子。三十多岁时,他很难娶到媳妇。结果,田顺四十岁时,这对夫妇很难怀孕,但碰巧他是个女孩。

    虽然田顺的经历很坎坷,但上帝最终还是善待了他。他的妻子田方时很有技巧,这对夫妇也很有爱心。

    这一天,田顺和田方时正在田里收割谷物和大米。一个满是污垢的年轻人出现在他们的田地边缘。等一会儿看着他们。

    这个年轻人是田琳,他完全陷入了心脏病发作。

    当林天刚那天心脏病发作时,他不知不觉地失去了自己的影子。几天后,在影子找到他之前,他完全心脏病发作,径直向西北方向走去。他不需要吃喝,也不需要休息。他翻过山和山,偶尔穿过城镇,停了20多年。他实际上来到了他去过的穆林王朝的边缘。

    在过去20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也走过了许多城镇。他总是因为痴呆的外表而被欺负。结果,他陷入了越来越深的心脏抢劫,从未停下来观察过任何事情。

    他会在田顺的家人面前停下来,但是他被田顺的丈夫和妻子之间相互感情的表达所吸引。

    田顺和田方时上下打量着田琳,面面相觑,田方时一步一步地上了楼。

    田琳的眼睛跟着田方时的脚步,看见一个木制藤条篮子放在地上的凳子上,篮子里还有一个睡着的婴儿。

    看到婴儿的那一刻,田琳的眼睛呈现出清澈明亮的颜色。很快,他眼睛里清澈明亮的颜色被浓密的混乱所掩盖。

    田方时从木篮旁边的布袋里拿出一个野菜年糕,拿起水壶和碎瓷碗放在地上,倒了大部分碗水,并将野菜年糕和水带到田琳。

    “兄弟,吃吧!”

    在过去20年左右的时间里,当田琳穿过小镇时,并不是没有人给过田琳食物,而是他一次也没吃。

    今天,他有点清醒,下意识地伸手接过野菜年糕和水碗。

    田琳接过野菜年糕和水碗,但他只是低下头,又用困惑的表情看着田方时。

    “吃!”

    田方时补充道,等了一会儿,见林天开始喝水,她才回天地。

    田琳喝了碗里的水,但没有动野菜年糕。他的注意力又转向了田顺和他的妻子。等一会儿看着他们。

    过了一会儿,婴儿的哭声响起,吸引了田中和田琳的目光。

    田方时急忙跑到田边,抱起哭泣的婴儿,拿起一根木管喂婴儿。田顺一瘸一拐地跑到田边。他紧张地盯着婴儿,立即停止了哭泣。他紧张的脸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满意。

    田琳等了一会儿盯着家人,直到田顺和田方时再次把目光转向他。他低下头,看了看手上的野年糕,举起手送给田顺和他的妻子。

    “她还没有牙齿,所以她不能吃蔬菜蛋糕。请吃吧!”

    田顺笑着对林天道说,又看了看田方时怀里的婴儿,开始在地里干活。

    他的腿瘸了,但他的手比普通成年人的手快。他只是把所有的玉米拿到田边,当太阳下山,气温变凉时,把它们堆成一堆堆。

    这时,田方时也碰巧哄着宝宝睡觉。

    田顺看了一眼田琳,低声和田方时讨论了一会儿。他把装有两块年糕的布袋送到田琳手里。然后他带着田方时带着农具回家了。

    田琳拿着布袋和他没吃过的野菜年糕,盯着田顺夫妇的背影。当他们走到村子里,忘记回头时,清明节的颜色在他眼里飞快地闪过,他跟着他们。

    田顺和妻子面面相觑,加快了脚步。

    虽然田琳没有意识,但他跟得上这两个普通人是没有问题的。

    看到田琳跟着他们,田顺和他的妻子加快了脚步。他们不知道如何安置愚蠢的田琳。然而,他们心地善良,田琳追着他们回家。他们没有赶走田琳。他们考虑了一整夜,最后决定暂时接纳田琳。

    第二天,田顺和他的妻子在田里干活时,他们带着田琳。

    田顺看到田琳虽然愚蠢,但有一定的力气开车,所以他指示田琳帮助他们做农活。

    田琳的意识还不清楚,但他所能使用的力量足以撕裂老虎,拉动奶牛,挑起一车玉米,还能迈着大步行走。

    见林天这么体力这么好,做农活就足够养活自己了,所以顺便去田里帮林天在淮阳村安顿下来。

    秋天到了春天,突然,田琳在淮阳村呆了半年。

    在一起的六个月里,田顺和他妻子对田琳这个愚蠢但听话的年轻人的爱已经从最初的同情变成了爱,忽略了村子里的一些流言蜚语,给田琳起了个名字田大力,他会像儿子一样照顾他。

    田顺和他的妻子没有儿子,但是他们非常喜欢田琳愚蠢的儿子。他们知道他有很好的体力,所以没有用他租太多的地方来改善他们的生活。

    时光飞逝,转眼间十年过去了。

    十年后,田顺和妻子的女儿田小华从一个婴儿成长为一个活泼的小女孩。

    十年后,田琳还是那么愚蠢。然而,由于田琳吃饭时总是把自己的那份给肖天华,所以肖天华和田琳愚蠢的哥哥之间的关系非常好。

    然而,感觉很好。田小华的孩子们很开心。一天,在和村子里的其他孩子玩耍的时候,世界上的一些人说,田顺把田琳养大,等待田小华长大。像田小华和田琳的婚姻这样无聊的流言蜚语是通过孩子们传出来的。她生气了,和田顺及其妻子吵了一架。她抓起一块石头打了田琳。她没有伤害田琳。看到田顺铁青的脸,她害怕地跑进淮山。

    田顺很生气,所以他没有追田小华,田方时和田琳也没有。

    天黑时,田顺惊慌失措,发现一些和他关系很好的邻居点燃火把,进入淮山寻找田小华。

    当然,田琳此时完全忘记了过去,也不知道要用自己强大的神通去找田小华,不过,他的速度很快,视力很好,很快就站在树下一棵绿色的大狼树下看到了田小华。

    田小华白天很生气,跑进了淮山。天快黑了,她想回去,但她不敢在森林里涂抹自己的路。在恐惧中,她只觉得有许多狼和山猪藏在她周围的树林里。在恐惧中,她爬上树,碰巧躲过了狼吻。

    田琳出现在树下。田小华起初很兴奋。看到树下的绿狼扑向她,她震惊地大叫:“哥哥,快跑!”

    话音刚落,她就看见绿狼被林添一一拳打倒,飞了出去。

    田琳一拳打破了绿狼的喉咙。

    当绿狼发出最后一声惨叫时,田小华的身体抖动着,她的手抓不住了,她从树上掉了下来。

    田琳动了动,抓住了田小华,然后傻乎乎地笑了笑,看着不远处的绿狼,想了想,走到绿狼面前,抓起它背上的皮毛,把它举了起来。

    他一只手抱着田小华和一只绿狼。他的姿势看起来很尴尬。然而,他的速度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不一会儿,他回到了田顺和其他人的面前,他们正在往淮山深处走。

    田小华刚才吓坏了,一句话也没说。现在她一看到田顺就哭了。

    当田顺安慰田小华时,跟着田顺进山找田小华的村民们看着田琳背着一只绿狼。

    田琳的面貌在过去十年里没有改变。村子里所有眼光独到的人都能看出田琳不是一个普通人。然而,田琳看起来总是像个傻瓜,但是村子里没有人害怕他。不过,现在看到林天还是一副傻傻的样子,因为他手里拿着一只大绿狼,村子里的那些人看他的眼神明显带着一丝恐惧。

    与其他人不同,田顺把田琳视为自己的儿子。虽然他很震惊,但他没有多想。他安慰了田小华一会儿,对着进山帮助他找到田小华的村民笑了笑。“回到家里,我们把这野兽的肉分给了各家,我们会把它当作天顺的谢礼。”

    讲了几句客气话后,村民们开始谈论如何吃狼肉。

    经过这样的事情,田小华对林天铎有了一点点的尊重和恐惧,但他并不太在乎无聊的八卦。

    田顺和他的妻子真的把田琳当成了他们的儿子。他们会有把田小华嫁给田琳的想法吗?

    又过了五年,当田小华十五岁的时候,田顺和他的妻子从同一个村子里招募了一个叫恬妞群的男孩作为他们的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