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两千万亩 上 (五千字大章,两更合一!)

盘古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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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晨,晨曦的光芒映照进来了,刺痛眼皮的感觉,让宋山睁开了眼睛。

    映入他眼眸深处了,是一张精致的没有一点瑕疵的俏脸,虽然笼罩在修长的秀发之下,但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更让人心动。

    这就是他爱的两辈子的女人。

    或许没有什么时候能比这一刻,让宋山更加有满足感了。

    “谢谢你,再一次给了我机会,弥补我失去的遗憾,其实这一世,我真的已经很满足了,我也很幸福了!”

    宋山双手环抱,用上了劲,把这道娇柔的身躯抱紧,轻轻的喃喃自语。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在弥补遗憾。

    他的遗憾,好像都在渐渐的弥补过来了,失去了爱情回来了,失去的事业回来了,失去的生活也回来了。

    这时候,他不应该再奢望了。

    可人这种动物,又是一种最奇怪的动物,他们永远都不会满足。

    就如同现在的宋山。

    明明知道,自己应该满足了,但是却始终有些东西,是放不下的,那个女孩子的身影会隐藏起来,但是不会从他的心底里面消失。

    遇上方南衣,或许就是他这一世的劫。

    但是不管如何,他不能伤害林夕,这个已经等了两世的女孩,不应该再为了他而伤心难过,她应该幸福。

    “大早上了,你在胡闹什么?”

    林夕被抱的有些紧,朦朦胧胧的醒过来,迷糊之中,娇嗔的问了一句:“现在几点了?”

    “还早呢,你再睡一小会!”宋山轻声的说道。

    林夕的小眼睛睁开了一丝丝的裂缝,看了一眼宋山笑呵呵的脸,然后没好气的别过去,可看到桌面上那已经指向七点半的闹钟一下子瞌睡虫就被惊醒了。

    “都七点半了,你怎么不叫我啊!”

    林夕慌忙的从床上揭开了身上盖着的丝绵被,穿着睡衣,跑了起来了,一边往这卫生间里面跑,一边叫着:“我昨天晚上都说了,今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有一个早会了,我堂堂一个领导迟到了怎么办!”

    宋山懒洋洋的躺在床上,撑着自己的手臂,托着脑袋,笑吟吟的看着这一幕,他特喜欢看着手忙脚乱的林夕。

    这样的林夕,没有一点点高冷学霸的样子,更接地气一点。

    “领导就是允许迟到的!”

    宋山隔着门,笑呵呵回答。

    “那是你,不是我!”

    林夕在卫生间里面不满的嚎叫着:“你一整天不去公司都没有人说你,大家都知道你懒得要死,可我是一个公务员,我们能一样吗,我堂堂一个镇长开会带头迟到,早晚带坏风气,你让我怎么去面对领导啊!”

    “要不咱们不干了,一个破镇长,整天让老于当枪使,辞职的了,以后我养你!”

    宋山特别自豪的说这句话。

    “滚!”

    然后林夕给了她一个很响亮的声音。

    很快林夕已经从卫生间里面走出来了,开始挑选衣柜里面的衣服。

    一般的女孩子早上化妆保养品都会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是林夕不需要,一方面她天生丽质,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宋山。

    女人未必会对于相貌执着,但是对于留住自己年轻时候的相貌,那是绝对执着的,所以有人说过,女人的化妆品,孩子的玩具,那都是最好赚的钱。

    对于梦成非这种年纪的人,可以用驻颜丹,因为她们虽然保养好,可其实已经过了黄金期,没办法继续养好了,只能一步到位,直接固颜。

    可对于林夕这种年纪,作为养生大师宋山而言,根本不需要驻颜丹,只需要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慢慢养,慢慢用自己的生命本能去巩固容貌,然后在想办法把自己的生命力给保持住,那就已经可以做到容颜不败了。

    所以现在林夕每天已经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的化妆品,她的素颜,绝对能秒杀电视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明星。

    而且往后几十年,都不需要什么化妆品。

    “我快来不及了,早餐就在门口的烧饼档解决一下就行了,你就再睡一会吧,反正你也懒得要死!”

    林夕在宋山面前脱下睡衣,直接换上了一套带着沉重色彩的工作衣。

    宋山算是大饱眼福了,看的眼睛都不转一下,最后他打量着林夕的工作装,道:“媳妇,你应该去找你大姑子量身定制几套的工作服了,整天就一个色彩,看起来很有疲惫感啊!”

    林夕的工作装都是很压抑的色彩的,这样有沉重感,但是相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显得有些老相。

    “滚,谁是你媳妇啊!”

    林夕瞪大眼睛,狠狠的刮了一眼宋山,在看看自己的工作装,女孩子都是爱美的,谁都不例外,一开始她还觉得自己这样能稳重一点,但是长而久之,始终有些嫌弃了。

    宋锦做服装设计的,这她倒是知道,而且也比较欣赏她的作品,宋山就是一个模特摆在那里,他的每一套衣服,都是来自宋锦的锦绣工作室。

    “是不是色彩太沉了,我也这么觉得!”林夕对着镜子打量了一下,然后道:“那等啥时候有时间,我给锦儿姐打个电话问问,看能不能设计几套工作服出来了!”

    “和你大姑子别这么客气!”宋山笑了笑:“下班直接去她的工作室就行了,她最近好像没有什么秀!”

    “什么大姑子,没嫁给你呢!”林夕撇了宋山一眼。

    “那不是早晚的事情吗!”宋山乐呵呵的回应他。

    “不和你瞎聊了,真迟到了!”

    被宋山这么一耽搁,林夕的时间真来不及了,她背着公文包就冲冲忙忙出门去了。

    “等等!”

    “干嘛,我来不及了!”

    “我要出差几天,这几天你自己好好吃饭啊!”宋山连忙说道:“别不把自己的身体不当身体!”

    “出差?”

    林夕这才停住了脚步,把小脑袋从门外给伸回来了,问:“你不是刚才从燕京回来没多久吗,怎么又出差啊?”

    “就去看看新项目,不用两天时间!”宋山也抱怨的说道:“谁让咱丰盛的人不争气啊,要是他们多两人才,能掌控好项目进度,还需要我去看吗,我也不想去啊!”

    “那行!”

    林夕也不管他了,毕竟这么大一个企业的掌门人,怎么可能真能闲的发慌,做什么事情都要负责,而且他们还不是七老八十的时候,现在都是拼事业的时候,没有那种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冲动,她嘱咐了两句,道:“你自己当心!”

    说着就噔噔噔的跑了。

    宋山叹了一口气,躺回去了。

    有一个事业心强大的媳妇,也不见得是好事,你总会感觉,她好像比你更忙,那种滋味不太好受。

    虽然他们不需要如同那些刚刚谈恋爱的痴男怨女一样,恨不得每一分钟都黏在一起,可这距离感太距离的,反而有些伤感情了。

    躺在床上,宋山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小会事情,大半小时时候才起来了,慢吞吞开始的洗刷,换上一套白格蓝色的休闲装。

    然后才锁上门,骑上自己特别有标志性的铃木王,这铃木王当初就是老大宋江的,现在已经成为自己往返丰盛村和镇上的工具了。

    该上班的时候,还是要上班的。

    不过一路上还是招了不少非议,反正现在只要他出现在村里面,都会成为了话题,本以为这股八卦风刮一刮就过去了,但是明显宋山的话题更加劲爆,这都已经成为龙卷风了,估计没有这么容易能消停下来,就差全村都上场来谈一谈对渣男的想法了。

    把车停在了楼下。

    他正想着上楼去。

    不过这时候,一头大笨狼突然出现,巨大的体型一下子成为了焦点,不过原始大楼进进出出员工,都已经对这一幕熟悉了,并没有叫喊起来了。

    宋家的几个动物,鬼灵鬼灵的小白虎天赐,笨笨的野狼大笨,吊睛白额巨虎萌萌,金色的大鹰小金,一条号称宋山小温室的守护者,很少会出现的大蟒蛇……

    不管是丰盛村的村民,还是员工们,都比较的熟悉,而且不会害怕,因为这些动物,很人性化的,从不会伤人。

    “福娃?”宋山定眼,直接略过了大笨狼,而且看着大笨狼上小小的小福娃,连忙走上去抱住了小小人儿。

    “小福娃,你怎么来了?”宋山问福娃。

    “福娃想叔了!”

    小福娃在宋山的怀中,昂着脑袋,一双小手还拨弄着宋山的头发,糯糯的说道。

    这孩子喜欢粘着宋山。

    “叔也想你了!”

    宋山直接抱着他,往里面走,还对大笨做了一个手势,大笨很懂事,知道这是让它等着的意思,直接就蹲在了大门口哪里当摆设,这一下更多人来拍照了。

    宋山抱着小福娃从电梯上了三十二层,进了办公室,然后才把他放下来,开始套消息:“福娃,奶奶在家有没有生气啊?”

    “生气!”

    小福娃一双黑晶石般的小眼睛在转动着,然后咬字清晰的说道:“奶奶很生气,她骂叔了,还要打叔,这么大的棍子!”

    说着他做出了一个动作,还摆了一个姿势出来了,表示陈如惠女士抄家伙的样子,只是萌萌哒,让宋山想笑。

    不过想到陈如惠女士如今的心情,宋山顿时笑不出来了,甚至有些不寒而栗。

    果然,不回家的决定是对了。

    要是直接撞着陈如惠生气的样子,被骂一顿都只是小事,说不得就直接被揍一顿都不为过。

    陈如惠女士一辈子做人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什么时候被这闲言碎语给说过了,现在全村都在讨论宋山这个负心人,有钱就抛弃糟糠,一脚踏两船,反正什么形容渣男的词语都用上了。

    陈如惠女士能不能窝心吗。

    “梦玥,你可真是害人不浅啊!”宋山恨得牙痒痒的。

    “福娃,你喜欢叔不!”

    宋山也没啥招了,这时候只能靠小福娃去消磨掉陈如惠女士的怒火了,不然他别想回家去了。

    “喜欢!”小福娃长这么大,最亲近的就是宋山。

    “那你帮叔哄哄奶奶好不好?”宋山和蔼可亲的说道,放眼天下,能灭掉陈如惠女士的怒火,只有她的宝贝大孙子了,所谓儿子女儿,在陈如惠女士眼中,那都是前世的冤家,今生老要债的,不把她气死就已经不错了,早已经不抱希望了,唯有这可爱的大孙子,才是她的心头肉啊。

    小福娃考虑了一下,只是那思考的样子倒是有些萌萌哒,是在是可爱的要命,最后把他那肉肉的小手张开,伸出来了。

    “啥意思?”宋山都忍不住楞了一下。

    “爸爸说,给人帮忙就要收点好处才能的答应的,不然就成义务劳动了,这样很吃亏的!”小福娃一本生机的说道。

    “啥时候说的?”宋山差点被咽着了,这要是宋江教他的,宋山保证,下回一定打死宋江。

    “他讲电话的时候说的!”小福娃说道。

    宋山最后不得不承认一件事情,小孩子的模仿能力,十分的强悍,这才一个照面,就把他老子那点缺点学的十足了。

    “福娃,你爸爸说那是对外人而言,我是你叔,咱们是亲人,亲人帮亲人,那叫的亲情,咱们是不能讲好处了!”宋山只好语气深长,慢慢的把小福娃的人生观给扳回来。

    “是这样吗?”小福娃有些糊涂了。

    他的人生观世界观都在塑造的阶段,别以为这个刚刚有点记忆的孩子可以随便糊弄,越是小的时候,记忆越是会影响性格。

    所以现在怎么教他,他以后不管怎走路,都很可能会沿着最初的性格塑造而成。

    “那叔问你,叔和福娃亲不亲!”

    宋山问。

    “亲!”福娃回答的很快。

    “那叔这么喜欢福娃,给福娃买玩具,给福娃买好吃的,那福娃帮叔是不是应该的!”宋山再问。

    “好像是!”

    “那就对了!”

    宋山道:“福娃也想要奶奶高兴是不是,你把奶奶哄高兴了,以后叔就可以天天回家和福娃玩的,是不是!”

    “是!”

    福娃又回答了,这一点倒是触动了他幼小的心灵。

    这小子和大人不一样,他们的记忆属于鱼的记忆,记不住很久,但是却立刻会付之于行动。

    小福娃想通了,然后噔噔噔的跑起来了。

    “去哪啊?”宋山有楞的一下,这小家伙怎么开跑了。

    “回家,哄奶奶去!”

    小福娃脚下生风,两个小短腿如同风火轮一般,跑的飞快起来了。

    “慢点,别摔着了!”宋山在后面跟着,看着他这跑起来的小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走出了办公室。

    宋山看着他径直的就去了电梯,但是在电梯那里瞄了一下,他学东西的能力是普通孩子的好几倍,对于电梯,他看过几遍,倒是能学会了,不过小矮子不够高,想要按,跳不起来。

    “雨薇!”

    宋山叫来一个旁边正在办公的秘书,道:“把我家小福娃送下楼去!”

    “好!”

    这是一个二十七八出头的姑娘,姚子画招聘进来的秘书,她赶紧走过去,然后还问了一句:“董事长,要把小老板送回家去吗?”

    对于宋家第三代,在这丰盛村也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了,你想才豆丁那么小,就整村的晃悠的,也没有几个了。

    “不用!”

    宋山笑着说道:“楼下有专车等着他!”

    雨薇一开始还以为是司机开着车的,但是下了楼才知道,这小老板家的专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了。

    巨大的灰狼,差不多一辆小车大小,光洁的毛发,那幽幽的瞳孔,庞然大物一般的身躯,让人看的都有些畏惧。

    可看着它伏着小福娃,飞快的跑起来,却让背上的小福娃没有丝毫的摇晃,这简直是自带避震的高级出行装备啊。

    ……………………

    宋山在办公室里面的,坐了一小会,翻阅了昨天送上来的几份文件,最近他处理了一批,关于公司内部调整的文件,其余的文件倒是不多了。

    目前来说,宋山是董事长,董事长其实等于垂帘听政,真正的公司运营,大部分业务是在首席执行官手上。

    除非必须要他亲自过目的文件,不然直接送去CEO办公室就行了。

    当然,如今卫安晴在营运一个超级大集团上,还是显得经验不足,所以有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宋山这个董事长亲自拍板,所以很多合同还会送到这里来。

    “董事长,魏副总约你早上十点钟的时间,他已经上来了,在休息室等着?”

    “让他进来吧!”

    “是!”

    秘书很快就把魏明阳带进来了。

    “坐!”

    宋山指了指前方的沙发,他翻去了一份文件,这是昨天魏明阳就让人送来了,让他过目的,但是昨天好像忘记了。

    这听到魏明阳约了他今天的时间,这才想起来。

    就大致的掠过几眼。

    魏明阳坐下来,看着宋山这才开始看文件,嘴角不禁有一丝丝苦笑,不过他倒是很安静的等待宋山把文件看完。

    “这一份合同,先放在一边!”

    宋山有些尴尬了,他一边看,一边说:“你说说,西北稻项目的情况吧,听说进度有些慢,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全部的插秧,到底怎么回事?”

    西北稻项目宋山很重视,卫安晴这个首席执行官亲自负责,至于具体负责的副总,就是魏明阳。

    宋山希望能给魏明阳更多的机会,这是一个人才,有学历有胆识还能沉得住气,比几个那一个大学生,能在平安寨那样的村子,窝了这么多年,没有一点耐心,是不行了。

    这是宋山最欣赏他的地方。

    如果魏明阳能培养起来,首先胜任副董事长的头衔,再加上一个常务副总的职位,一方面能和卫安晴相抗衡,第二还能和卫安晴这个首席执行官搭配,这样他就更能省心省力了。

    他也做过官。

    用人之道而已,官场比商场要讲究多了。

    手段他有。

    而且不少。

    但是他却不屑用之,毕竟他不想走上世界五百强的道路,那些企业都是冷血了,只能算是一个机器,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这不是他想要的。

    不过如果想要丰盛农业稳健一点走下去,毕竟这是一个大企业,关乎数百亿的利益,人心难测,必须要有点制衡,只要不太过分,是不会影响丰盛内部的团结稳定的。

    这个度,宋山只能自己掌握。

    他用魏明阳,是因为魏明阳有能力,而且魏明阳有的优势,那是卫安晴是没有了,他毕竟还是丰盛村委的委员,能代表大股东在董事长上表态,这是卫安晴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