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灼热的目光 必看

末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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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初看着不远处,一道小小的身影,约莫四岁的模样,大大的眼睛,短头发,穿着灰白的长衫。

    是个男孩子,却生的比女孩子还要好看。

    孩子见到厉行的时候,眼底是掩不住的欢喜,朝着厉行扑了过去,厉行半蹲着身子,一把接过孩子将孩子给抱了起来。

    孩子搂着厉行的脖子,忍不住撇了撇嘴:“阿爸,你有些日子没来看元宝了。”元宝脸紧贴着厉行的脸,看得出,和厉行是很亲昵的。

    这让沈若初惊讶的不行,厉行一身的戾气,或许是这么多年,征战沙场,杀伐果断的原因,是不招孩子喜欢的。

    那日带着子洋一起见厉行的时候,子洋也是同厉行相处了许久,才放下戒备,同厉行亲昵了许多。

    “阿爸这不是忙了,方才给你送的那些礼物,都喜欢吗?”厉行眼底满是宠溺的看着怀里的元宝。

    元宝乖巧的点了点头:“喜欢,阿爸送什么我都喜欢。”

    沈若初只是这样打量着两人,说不出什么感觉,没想到厉行有一天对孩子,也有这样的耐心和细心。

    “这是少帅同谁生的孩子,长得真是乖巧,和少帅倒是有几分像。”沈若初歪着脑袋,看着两人,对着厉行打趣。

    别不是厉行那些年躲在这里,和这里的女子生了这么个娃娃,可算一算,岁数又不对的。

    厉行听了沈若初的话,心里一慌,慌忙上前:“胡说什么呢?这叫元宝,我当年逃到这里的时候,受了重伤,是元宝家里人救了我,把我安排在这宅子里头的。”

    厉行同沈若初解释着,说话的时候,厉行又凑近沈若初,许是不想让孩子听到,元宝的父母原本是在外地做生意的,死于战乱。

    孩子就跟着奶奶在这里生活了,他有空会过来看看元宝,这孩子管他叫阿爸,他便由着这孩子了,等老太太过世了,他就打算把孩子接回迷城生活。

    沈若初了然的点了点头,救命之恩大过天,是可以理解的。

    “没有他们,兴许也就没有今日的我了。”厉行看向沈若初,轻声说道,厉行的细心,让沈若初多了几分赞赏。

    看着粗枝大叶的人,做起事来,总是比旁人多了几分细心。

    “那你今日来,是打算把元宝接回迷城生活的吗?”沈若初对着厉行问道,这孩子叫了阿爸,以后就是厉行的责任了。

    厉行抬手捏了捏元宝的脸:“之前提过,老太太不愿去城里生活,又舍不得孙子,再等几年吧,等孩子大一些了,我再接走,让他跟老太太做个伴儿。”

    厉行没有说的很明白,沈若初却是明白的。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享受荣华富贵的,有的人更喜欢安逸,像这种地方,是真的安逸,哪怕是军阀混乱,真的打起来,也殃及不到这里。

    至少没有荣华富贵,却可以保命,他只是希望这个孩子好好的活着,不像他阿爸阿妈那样,死于战乱。

    元宝看着面前的沈若初,对着一旁的厉行问道:“阿爸,这位姐姐是?”

    “叫阿妈!”厉行毫不客气的说道,元宝叫了他阿爸的了,自然得叫沈若初阿妈了。

    沈若初听了厉行的话,不由瞪了厉行一眼,她同厉行还没有结婚呢,厉行就这么胡乱的蹿动孩子,教坏孩子。

    元宝看着面前的沈若初,不由皱了皱鼻子:“这明明是位漂亮的姐姐,为什么要叫阿妈?”一点儿都不像阿妈,像姐姐。

    元宝的话逗笑了沈若初,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小,倒是这么有趣,是怎么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她觉得厉行没有把孩子带回迷城生活是对的,在那里,他要学会成长,学会早熟,学会看人脸色行事,学会什么叫做富贵与贫穷,养不出这样的灵性。

    “臭小子,你还学会耍嘴皮子了。”厉行抬手给元宝一个爆栗子,这将来是要不得了的。

    元宝揉着被厉行敲痛的脑袋,一脸认真的开口:“这本来就是姐姐吗?你为什么要骗我叫阿妈?”

    元宝从厉行身上一溜烟的下来,委屈的不行,阿爸这是强人所难,对,强人所难,他都会用强人所难这个成语了,元宝真是太厉害了。

    “你叫元宝是吗?”沈若初蹲下身子,对着面前的元宝问着,同元宝平视。

    元宝乖巧的点了点头:“漂亮姐姐,我叫元宝,今年四岁了,在读私塾,会背很多唐诗了。”

    元宝见到沈若初,似乎话就变得多起来了,元宝没有阿妈了,见到沈若初,或许多了对阿妈的渴望。

    便不由自主的同沈若初亲近,同沈若初说了许多的话。

    沈若初对面前的孩子,不由多了几分喜欢,厉行一脸的郁闷,这明明是带沈若初来讨个亲近的,没想到反而多了个碍眼的:“你来找阿爸有什么事儿?”没事儿就走远点儿,在这儿碍谁的眼呢?

    “奶奶做了饭,让阿爸和姐姐去吃。”元宝乖巧的对着厉行说道,险些把正事儿给忘记了。

    厉行点了点头,沈若初看了厉行一眼,便拉着元宝的手跟着元宝一起离开了,厉行看着元宝的背影,更加的确定,将来如果跟沈若初生的第一个是儿子。

    绝对是要扔回绍城,不让他在跟前碍眼的,瞧见没,这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沈若初同元宝一起回了家,一路上才发现,并非像厉行说的,这里方圆十里没有人家,也是又几户的,只是大都去做农活了。

    他们来的时候,不在家里而已。

    沈若初元宝进了门,厉行跟着进了门,老太太已经做好了饭菜,见到沈若初厉行的时候,很是热气:“快进来,你来的时候,都不提前说的,我都没有准备什么。”

    “用不着麻烦,您吃什么我吃什么。”厉行朝着老太太笑了笑,显然是熟识的,那一年里头,都是仰仗着老太太照顾的,这份儿恩情很大了。

    元宝的奶奶,约莫五十出头,算不上岁数大了,瞧着精气神也好,因为沈若初同厉行一起来的,对沈若初也是热情。

    沈若初吃着老太太做的饭,味道很是不错,或许用了心的东西就是不一样的。

    这样平静的生活,让沈若初多了几分留恋,下午的时候,厉行帮着老太太做了些农活,一本正经的模样,倒是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元宝黏着沈若初,总是跟前跟后的,老太太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这孩子自幼就没有阿妈,把你当成阿妈了。”

    “没关系,他叫厉行阿爸,本也就是我的孩子。”沈若初没有矫情,对着老太太说道,她同厉行是要结婚的。

    厉行认了这孩子,她自然也是要认的,虽然孩子叫她姐姐,将来等厉行接到身边教养了,也是要同自己的孩子一样。

    老太太听了沈若初的话,感动的不行,不停的抹着眼泪,这是萌宝的福气,也是萌宝的造化。

    老太太总是喊着厉行的名字,或许到现在老太太都不知道厉行是这北方十六省的少帅,只当他是哪家的公子,当年落难了而已。

    厉行帮着老太太做了完事,便带着沈若初去了河边捕鱼,一天倒是也过的很快,又叫人觉得开心。

    厉行对这里的生活,是很熟悉的了。

    夜里吃过饭,厉行同沈若初回了这边的宅子,元宝跟着一起来的,非要同沈若初一起睡,厉行冷着脸看着面前的元宝:“你这么大了,你觉得你这样对吗?去隔壁的房间。”

    这个臭小子,黏着沈若初一天了,他已经忍了,连晚上都不放过,这就有点儿过分了。

    元宝抓着沈若初的衣裳不撒手:“我再怎么大了,我也是个四岁的孩子,你这么大了,你同我计较什么?”

    阿爸太任性了,同一个孩子这般计较,有失身份。

    “…,我特么…”厉行差点儿没气晕过去,沈若初朝着厉行喊道:“厉行,你去隔壁睡吧,同一个孩子认真个什么劲儿?”

    正如老太太说的,这孩子恋母了,对她这么依赖,八成是想阿妈了,这是一个孩子的本性。

    厉行瞧着这两人一大一小的,合起伙来了,这是最后一次,绝对不会有下次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带着沈若初来这儿见萌宝的。

    没有多余的话,厉行转身出了房间,一个人坐在夜空下,闷头抽着雪茄。

    “姐姐,阿爸是不是生气了?”元宝一脸认真的问着沈若初,沈若初刚想说什么,便听到元宝得意的开口,“生气了最好,这样就不会跟元宝抢姐姐了。”

    “…”沈若初没想到这孩子也太古灵精怪了,没有多余的话,沈若初捞着元宝一起,躺在床上,给元宝讲孟母三迁的故事。

    元宝就这么睡着了,听见里头没动静的时候,厉行走了进来,直接大手一伸将元宝给抱走了。

    还不等沈若初反应,厉行已经折了回来,到了沈若初身边躺下,一把将沈若初给捞进怀里头,一个翻身压在沈若初身上。

    “你怎么把元宝给抱走了?他一个人睡能行吗?”沈若初不免有些担心,这个人太小心眼儿了。

    厉行不以为然:“送回老太太那里了,不用担心。”

    沈若初还想再说什么,便迎上厉行略微有些灼热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