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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康坊,夜未央,红灯高挂。【愛↑去△小↓說△網w qu 】
娇声憨,红绫转,莺歌燕舞。
丝竹弹唱,豪客掷金,正是好时光。
随着宵禁鼓声停歇,其他各坊市陷入夜深人静,秦楼楚馆迎来了一批又一批寻花问柳的恩客,大把的银钱,大把的欢乐,红尘俗世气息越发浓烈。
在平康坊小有名气的青竹馆一处雅间内,胡琴欢快不曾停歇,披着薄纱轻衫的美俏胡娘在客人怀中不安分的扭动着曲线动人的柔软身体,凹凸有致的胴体若隐若现,在贪婪的抚弄下娇笑连连。
“来来来,饮圣,饮圣!”
百器阁的二公子长孙定门也搂着一个美胡娘向正对左拥右抱,不断上下其手的中年矮胖男子高举有杯。
留着八字短须的矮胖男子显然对怀中两个美人极为意动,老练的挑逗道:“哈哈,饮圣,饮圣,美人如杯,何不渡我!”
左右两个胡娘当即不依的娇笑起来,依然一左一右用自己的香唇相继向对方渡过一口猩红色的酒浆。
“好,好,好美人!我说长孙老弟,无事献殷勤,必有求于人,有什么话还是直说了吧!”
虽然喝得满脸通红,酒气熏人,矮胖男子眼中却露出精明之色,显然并没有被眼前的酒色彻底俘虏。
“哪里哪里,平日王长史为我天京子民日夜操劳,作为升斗小民,自然愿意好好慰劳一下大人,春宵一夜值千金,大人尽管放宽心!”
到底是商人子弟,长孙定门一番马屁拍得相当到位。
“哈哈哈,老弟真是会说话,不过咱们有话说话,不要藏着掖着,你痛快的说,我也能够放心的痛快玩!难道不是这个道理吗?”
王长史也是见惯风雨的,依然不肯相信长孙定门的葫芦里什么药都没有,只是单纯的请他喝酒玩乐。【愛↑去△小↓說△網w qu 】
“这个……”
长孙定门迟疑了一下,他向雅间内的三个胡女使了个眼色。
在这风流场谋生的女子哪一个不擅长察颜观色,当即知机起身,齐齐嫣然一礼,退出去前还顺带着关上房门。
王长史渐渐收起笑容,正襟而坐,他知道这般架势,必然不是寻常小事,不过万事皆有其价码,就算对方能不能让自己满意。
听得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长孙定门忽然松了一口气,却举起酒碗向王长史一敬道:“大人,饮圣!”当即先干为敬。
“饮圣!”
王长史也举碗相应,然后作出洗耳恭听状。
长孙定门刻意压低了声音道:“大人可曾知道近日天京内城发生了一桩怪事!”
“怪事?”王长史随即摇了摇头,说道:“不曾听说!”
“有人在皇家秘情司门外叫骂,却无人阻拦!”
长孙定门提着酒壶走过来,为王长史满上酒碗。
“啊!原来是这件事,确实略有耳闻!”
王长史一惊,却点了点头。
像这样的事情作为负责帝都治安的金吾卫长史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长孙定门试探着问道:“如此狂妄之举,难道有什么了不得的背景?”
白天那几个屁滚尿滚跑回来的家丁带回来的消息把他吓得不轻,那个年轻人敢跟皇家秘情司放对,借给长孙家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有样学样。
“呃!”王长史沉吟了起来,最终还是摇了摇头:“据说是个外乡人,不曾与京中哪些大人物有什么交集。”
长孙定门眼前一亮,连忙说道:“皇家秘情司之所以不理不睬,或许就是因为对方身份低微,收拾那家伙怕脏了自己的手。”
王长史不禁打量了一眼这位长孙家的二公子,说道:“你的意思是?”
他从对方的话中隐约猜到了什么,动作立刻矜持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事,前日我在东市的铁砧巷里与此人发生了口角,只是当时多有不便,因此若是可以的话,请长史大人替我小小的教训他一二,也许顺带着一箭双雕,说不定能够让秘情司念着大人的情份。”
长孙定门在煞费苦心的绕了一大圈后,终于道出了他的本意。
“若是寻常贩夫走卒,本官帮你出这口气也就出了,只不过一句话的小事而已,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但此人来历不明,在天子脚下,我等顾忌良多,若是让御史言官参上一本,呵呵,我这小小长史恐怕吃不了,也要兜着走。”
王长史端着酒碗,挺直腰杆,开始打起官腔。
“在下明白,明白!这点儿辛苦之资,还请大人笑纳。”
果然是不见兔子不撒鹰,长孙定门哪里还听不明白,将手中酒壶酒碗放在一旁,有些肉痛的从怀里掏出十张飞票,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
每张飞票的面额都是一百贯,天京各大钱庄和商铺都能够通用并可以立即兑出银钱,相当硬挺。
请动金吾卫的长史办事代价不小,这一千贯飞票是他的体己钱一部分,虽然不及拜甘老头的束脩,但是用来请人收拾一个对头却是足够。
“好吧!既然长孙公子诚意这么足,本官便帮你一次。”
银钱到手,心情大好的王长史拉长了腔调,满意的点了点头。
帝都天京的地面上,除了皇宫大内,就数金吾卫的话最好使。
“多谢大人援手,今日且请宽心耍乐!饮圣!”
长孙定门举起酒碗又是一敬。
“哈哈哈,靖平地方,职责所在,饮圣!”
王长史这一次终于放下心来,只是收拾一个外来的小子,完全是举手之劳,说不定正如长孙定门所言,秘情司还会记下这一个人情。
秘情司的人情那可不是能够用银钱来衡量的。
-
风玄国境内,与昆仑妖域北部相接的敕勒川深处,一个人影艰难的攀爬着陡峭的山坡,在他的身后百步开外,远远尾随着一头皮毛斑秃杂乱的孤狼。
曾经作为一只骄傲的狼王,因为年老体衰,终于被比它更年轻力壮的公狼打败并且逐出了狼群,母狼与幼崽统统不再属于自己。
这只被狼群所抛弃,在天地间自生自灭的老狼王发现了一个难得的猎物,是一个精疲力竭,仿佛随时会倒下再也无法起身的人族。
人影忽然脚步一个踉跄,身形突然消失在斜坡上,老狼王一楞,快步追了上去,却发现人影消失的地方有一处掩在杂草丛中的隐晦山洞,洞口斜斜深处地下。
老狼王在陡坡上的洞口犹豫着低嗅了几下,腹中饥火催促着它小心翼翼的钻入一人多高的洞内深处。
“呵呵,我李墨今日就要命丧于此吗?”
山洞深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其中带着无尽的颓丧意味。
凭借着丰富的捕猎经验,老狼王谨慎的迈动四爪,尽可能保证步履轻盈,嗅着那个人族的气味,彼此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嗷!”
老狼王喉中发出一声低吼,这也是发动进攻的信号,老迈的狼躯瞬间就像恢复了年轻时的强壮有力,它朝着人影所躺的地方猛扑了过去。
然而大张的獠牙即将狠狠咬住对方的喉咙,没来由的身形一滞,肌肉贲起的身躯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瘫软了下去。
锋利的短剑自老狼下巴缓缓抽回,却失手落在地上,贯穿了狼头的上下两处伤口喷涌出血浆和脑汁。
老狼王到死也没有想到,那个精疲力竭的人族竟然还有还手之力,但是这也仅仅是最后一击,此刻甚至连抬起一根手指头都难以办到。
“最后连你这个畜牲也要来欺负我吗?呵呵,也好,既然来了,就陪着我吧!黄泉路上倒也不会寂寞,小弟,大哥不能再保护你了,阿爷,等我!为何我没有仙缘,好恨!好恨!恨……”
狼血渐渐渗入地下,循着地面上的浅浅沟壑流动,那个人族已是油尽灯枯,自言自语的声音越来越弱。
就在这时,原本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山洞内渐渐亮了起来,地面上纵横交错的出现一条条红光,映亮了那个人影的面容,白发苍苍,褴褛的衣衫下身形枯瘦,黯淡无光的脸上不仅皱纹重重,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老年斑,宛若耄耋之年,离手不远处。
随着诡异的红光亮起,隐约有一缕缕极细的血气缓缓没入“老人”生命力渐渐消失的身体,满头白发的末端竟然莫名出现一丝黑意,枯瘦的身体渐渐充盈膨胀了些许,连带着布满皱纹与老年斑的皮肤也少了几分干枯,多了几分湿润。
已经失去意识的李墨呼吸渐渐粗重起来,依然没有恢复清醒的征兆。
倒毙在一旁的狼尸不知何时变成一具轻飘飘的枯骨,满身精血尽数没入身下的地面,最终堪堪勾勒出一个巨大的血字。
魔!
“魔”字深刻入地面足足逾三寸,最后一笔延伸向这处狭隘山洞的角落里,那里一具人族白骨靠在洞臂,皮肉尽消的指骨恰好落在笔划的末端。
在这具白骨骷髅的胸口斜斜露出一本册子,借着红光可以看到封面上隐约的字迹。
《万血神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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