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高烧

鹰隼展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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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神拜佛也没用,那雨该下还得下。没办法,六月天嘛,正是长江中下游多雨的季节,随便抓一把空气都能攥出水了,这雨一旦下起来了就不打算停了。算他们倒霉,正好撞上雨天跑到沙洲上来,江水没有暴涨把整个沙洲给淹没已经算给他们面子了。

    于是,就在宋雨薇的祈祷声中,大雨下完了下小雨,小雨下完了下中雨,中雨下完了再换大雨没完没了的。那防水帆布首先就撑不住了,在雨水反复冲刷之下垮下了一角,雨水顿时就渗了进来。李思明着手补救,但一点用都没有好,不容易补好了,没多久又垮了下来,那雨水哇哇的往里面灌,把地窝子弄得一片潮湿。他跑到别的地方又拆了一块帆布回来盖在上面,多少起了点效果,那还是没有办法阻止雨水渗进来。这种鬼天气,别说只是盖着一片帆布的地窝子,就算在瓦房也撑不住,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住过瓦房的兄弟每到夏天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入夜之后,那雨下的更大了。风又刮了起来,而且很猛,不断将压住帆布的石块吹走,让雨水灌进来,很快两个人都给淋成了落汤鸡。现在他们的柴火已经用完了,只能躲在湿淋淋的地窝子里瑟瑟发抖。一开始还好,两个都是年轻人,还撑不住,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两个人只觉得越来越冷,这种感觉没有被关进冰窟里那么夸张,但真不好受,宋雨薇冷得嘴唇都青了。大概是意识到这片土地不归上帝管,向上帝祈祷也没用,她死死抱住李思明,试图利用对方的体温取暖。李思明也抱紧她,男女之别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两个人只是想从对方身上汲取那么一丝丝的暖意,熬过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到下半夜的时候,宋雨薇发起高烧了。虽说她的体质很好,从小就练武,几个大汉一起上都不是她的对手,但毕竟是女孩子,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好好休息,又是冲锋陷阵又是跳江又是被雨淋,铁打的都受不了。她呼出的气体都滚烫滚烫的,额头更是烫的吓人,李思明弄了块湿布压在她额头上,试图将他的体温降下来,但没什么用。

    宋雨薇哆嗦着问:“我我是不是要死了?我是不是要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李思明声音低沉:“别说瞎话。你可是秋瑾女侠一样的人物,哪有那么容易死的?”

    宋雨薇苦笑:“可是可是我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要离开身体了,我恐怕是活不到明天了”

    李思明抱紧她:“胡说八道!你的命长的很呢,起码能活到九十岁。”

    宋雨薇说:“一个人如果活得庸庸碌碌的话,哪怕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虽然很年轻,但好歹也是做出了一点事业,在这个黑暗都看不到一丝光亮的国家,绽放出了一抹流光,就算是死,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咳咳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办法活着看到我们的事业成功!”

    李思明说:“所以你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只有活得足够久才能看到你所追求的事业一步步的走向成功!”

    宋雨薇无奈的说:“我也想啊,但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顺利把李思明推开一点点,把手伸进内衣里摸索着,过了一会才掏出一件东西,塞到李思明的手里。李思明捏了一下,软绵绵的应该是个荷包之类的东西。宋雨薇强打精神说:“李思明,这里面是三万两白银的庄票,在全国大多数的前装都是可以兑换的,本来我打算在起义成功之后用它招兵买马,组建军队,做一番大事,没想到一夜之间,起义军就失败了这笔钱你拿着,如果我死了,你就自己想办法去香港,把它交给同盟会!”

    李思明心情有点复杂:“你”

    宋雨薇打断:“你不要说话,听我说这荷包里有我的信物,你到了香港酒醉湾,拿着我的信物直接去宋公馆,就可以找到同盟会的办事处一定要把这笔钱交到同盟会的手里,这可是海外华侨的血汗钱咳咳起义失败我已经够对不起他们的了,如果不能把他们的钱还给他们,我就算是死也难以心安!”

    李思明沉默了一会,笑了笑说:“要去你去,我才不去呢。年纪轻轻就死啊死啊的,要是你妈妈知道了非揍你不可。”

    宋雨薇咳得直喘气:“你你答应我好不好?你答应我!”

    李思明还是摇头:“我还是那句话,要去你去,我才不去。你要是敢死在这个鬼地方,我就把你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给你挥霍干净,一分钱都不会还给同盟会。”

    宋雨薇气的够呛:“你敢!?你要是敢拿这笔钱跑路,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李思明说:“你一个能打能杀的大活人我都不怕,成了鬼我就更不怕了我也不跟你废话了,想要把这笔钱还给同盟会你就得给我好好活下来,不然我真的敢把这笔钱拿去花天酒地的!”

    宋雨薇气得牙痒痒的,恨不得拔出手枪给他一枪。不过她也知道这家伙这样说就是想鼓起她的斗志,让她活下去,如果他真的想打这笔钱的主意,早就动手了!现在她在发高烧呢,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以李思明的身手想弄死她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用得着废话这么多?

    这家伙看上去粗心大意,其实还是蛮细心的。

    其实宋大小姐把李思明看得太好了,这家伙真的是在打这笔钱的主意。三万两白银呢,这可是一笔巨款,哪怕是大手大脚都够花一辈子了。当然,聪明人是绝对不会守着一笔钱过一辈子的,投资才是王道。明知道接下来橡胶股票会涨到飞起,傻子才会留着钱生崽!他打定主意了,如果宋大小姐真的死在了这个鬼地方,他就拿着这笔钱到上海去炒橡胶股,把这笔钱翻个几十倍然后套现!造反嘛,没有钱怎么能行呢?同盟会屡战屡败,还不是因为手头上没钱没枪?有几百万两白银在手,要拉一万几千人起来砍人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大家毕竟同生共死过,他也不能因为这伟大的“钱途”而盼着宋雨薇去死,只能祈求上帝保佑让她赶紧好起来。至于她真的好起来之后该如何说服她拿这笔钱去炒股

    这个嘛

    有点伤脑筋了。

    还别说,他的激将法真有的点效果,被他这么一激,宋雨薇的精神居然好了一些,至少不会随时昏迷过去了。李思明稍稍放心了一点,但眉头依然拧着,绞尽脑汁思索着退烧的办法。

    如果在老部队,这种小毛病再容易不过了,一包药片的事。但这是1908年,他连最便宜的退烧药片都没有,一片都没有,只能干着急!

    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焦虑,宋雨薇忽然轻声说:“其实我不怕死,一点也不怕,怕的话我就不会加入同盟会了。”

    李思明百分之百赞成:“是,你不怕死。”

    宋雨薇说:“我很高兴”

    李思明一怔:“高兴什么?”

    宋雨薇说:“为这个国家还有像你这样的青年而高兴你武艺超群,胆大包天,敢爱敢恨,无所畏惧中华儿女就应该像你这样,只要还有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这个民族就亡不了!”

    李思明沉默了片刻,说:“宋大小姐,你确定你不是在撩我?”

    宋雨薇原本心情有些激荡的,结果这家伙一句话就将她那点激荡情怀给怼回了支气管里。她差点背过气去:“我我撩你!?”

    李思明一本正经的说:“你刚才的话确实很像是在撩我!”

    地窝子里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半晌

    一声怒吼盖住了天空中的狂雷:“李思明,你怎么不去死!!!”

    在天快亮的时候,宋雨薇还是昏迷了过去。她能撑到现在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李思明一直在身边陪伴她,鼓励她,估计她早就不省人事了。

    李思明用手试了试她额头的温度,还好,体温降了一点点,不像半夜那么烫了。人的抵抗力其实是相当强的,只要身体不是太虚弱,意志又太过脆弱,像感冒、发烧这种疾病很难一下子将人击倒。但即便是这样也很麻烦,他手头上一点药都没有,没法对宋雨薇实施治疗,甚至连给她弄碗热水喝都做不到————没柴了。

    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否则她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只是,该怎么离开这里呢?

    天亮后,李思明让宋雨薇躺在湿漉漉的草席上,然后走出地窝子来到江边查看水文情况,顺便看看有没有浮木什么的给冲上沙洲。

    他要的不多,只要捞上一两段浮木,他就有办法带着宋雨薇离开这个鬼地方,逃出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