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老道谙江湖 恶少飙车横

曙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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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也怕无端和一个小孩子怄气,惹其他弟子门人耻笑,尽量压制怒火,喝道:“丫头,你是何人,因何出手偷袭老夫?你可是圣手娲皇和云天化的弟子么?”

    若不是他心中存下先入为主这少女和玄都宫有些渊源的念头,以他话语的刻薄,性情的恶毒,人品的低下,这个已经算是客气的“丫头”早就变成了“小贱人”,“小骚货”。

    只因为玄都宫着实厉害,四大护法便足以比肩江湖中第一流的人物,在江湖之中的势力之雄厚莫可与比,数十年来的威名已经远过中原名门大派。

    此时正是自己兴复宏图大业的时机,少树强敌,自然乃是上策,如不得罪这女娃,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这女娃自然没什么厉害之处,若非出手偷袭,若非自己面对那黑小子这样的强敌,就算是她偷袭也不可能得逞,可谁知道她是玄都宫的什么人物,谁知道她和玄都宫有什么渊源,玄都宫的圣手娲皇与云天化护短,乃是天下皆知的事,自己何必无事去招惹他们?

    盖混江湖和摸爬滚打在官场朝廷之中一般不二,中国官场的集大成之作,《官场现形记》的老经验里总结出来的血的教训就是:

    官场奉行的是多磕头,少说话,多装孙子,少出头。

    而且不知底细的人千万不要得罪,你不知道你会在哪个阴沟里翻船,你也不知道哪个人是你命中的魔星。

    装孙子被人耻笑没骨气没什么,可是强出头挡横儿的,多半已经年少丧命,临死都不知道为什么挨了刀子。

    丢了吃饭的家伙,可不是耻笑羞辱能比得起的,命没了,什么都没有了,毕竟,这个世上骨头比命值钱的人,不多;这个世界上把见义勇为,虽千万人吾往矣当成自己绝不沉默的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

    江湖大致也是如此,谁也不知道本来不知名的小娃子,仆役,野丫头,老虔婆以至于女娼男盗们究竟是什么来头,谁也不知道他们爹娘主子姘头奸夫是何许人也。

    霍灵素少年之时,初次到京城的时候,他便遇到过一件事,这件事说起来好笑,但是也让他领教了在长安城忠,是凭着什么才能在里面横行的,在长安城究竟是什么才是硬通货。

    也因此,他才千方百计的钻营,去到朝廷中弄了个一品护国大法师过一过官瘾,他这个官来的容易,而且起点就从一品做起来。

    这可不比那些十年寒窗朱子四书,铁砚磨穿八股文章的举子们的头悬梁,锥刺股的梦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狂热,况且就算进士状元一下,还得再有数十年的削尖了脑袋钻营的历练才能混到首辅阁老一品大官位置的辛苦,霍灵素走了一条比终南山还要近的登天之路,只是讲究阿谀奉承,怕马溜须的用过的功夫,估计两者相差也不大远。

    那时候他才三十岁,奉恩师之命到长安城中游方化缘。

    二月初四早上辰时一刻的时候,在芳林门的左边小胡同里,一辆马车横冲直撞驶过,看气势,不是富商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公子,便是哪个王公贵族家桀骜不驯的子弟的座驾。

    那辆马车大红轮毂,金红两色的车围子,比寻常的马车宽大了足足一倍还多。

    而驾车的马也是高头大耳,红色鲜亮,金鞍玉辔,比寻常大官富商人家所骑的马匹装饰还要富贵,京城之中都称呼这种车叫轿车,意思是虽然是车,但是像是轿子一样舒服。

    驾车的人好像是王公贵族家颐指气使惯了的豪仆,自认为起码得有二品官的气势,一副雄赳赳的模样,满脸的七个骄横,八个厉害的样子,穿紫绸,裹红缎,带着一顶瓜皮帽子,身材高大而肥胖,一身肥肉随着马车的颠簸起伏也颠簸了起来。

    车中的主人似乎有什么急事,在车里嗯嗯了几声,叫了一声“阿狗,快点,再快点,你他娘的没吃饭么?”尖细的声音中透出一股刺耳的味道。

    那仆人虽然没看到主人,但是在主人面前谄媚惯了的他,三分赔笑,眼睛早就眯成了一条缝隙,逢迎起来道:“是是是,小的正在加紧呢!”

    他把鞭子摔得啪啪的响,震彻的长安城似乎都是他马鞭子的响声。

    此时正是人们进出城的时间,街上的买卖铺户虽然还没有开张,但是人流往来已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