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仁主无敌

熏香如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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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汉三兴,始料不及。

    天下有识之士,悉投河北。皇上广开言路,博采众家之长。《朝闻日报》,国风民情,一览无遗。本以为,天下三分,群雄未灭。少则三五载,多则十余载。皇上方能平定天下,三兴汉室。

    不料,形势陡转。十载之前,董侯诞生之日。已是炎汉三兴之始。彼时,天命所归,皇上亦蒙在鼓里。便是董太后本人,亦茫然未知。一时心软,诞下无父之子。竟博得一场,大富贵。

    本欲携二子,北逃蓟国。华云号上,被何后掠走。又为贼臣董卓,立为汉帝。王太师灭贼,总朝政。欲行****,询问皇上之意。皇上不欲再动摇社稷,董侯得保大位。待朝廷东迁,曹氏父子专权,陷王太师饮鸩伏罪。唯恐曹党不能相容,董侯引董氏外戚自保。董承遂阴结刺曹同盟,岂料行事不密,为家中食母窥破。食母出身史门,史夫人遂设毒计,端午刺曹,嫁祸董氏。

    至此,董侯出身被破。才有,太皇范太后,增成公审。

    十年隐秘,大白天下。

    董侯竟是,皇上九子。

    今汉代后汉,已有十载。而天下无人知晓。

    诚然,董侯称帝,不满五载。言十载前,今汉已代后汉,为时过早。然终归,有迹可循。

    “代汉者,宗王也。”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董姝母凭子贵,亦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唯一所憾。皇上世间豪杰。耻于涉事人等,代己受过。坐领首谋,自罪君流。三载之间,十万里路。如儒宗所言,皇上求仁得仁。董侯母子,非但不为,“负俗之讥”。反受天下所敬。

    只因,皇上自罪。君流十万里,前朝往事,新仇旧恨,一笔勾销。董侯母子,毋需一生负罪。

    皇上,至人无己,仁主无敌。

    董侯之事,自董太后始,正应此箴言:“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正人曰‘义’。”

    早膳毕。皇上升阁理政。无极殿中,群妃陆续,起身离去。初为人母,则入东宫,哺育幼子。珠胎暗结,则回寝宫,安心养胎。若兼宫职,需入各署,治事理政。无事一身轻,相伴游玩内宮。若有昆弟外家(娘家)遣使,亦需入南宫披香殿,受家门觐见。宫中后妃,一日之中,各行其是。

    试想,一里之回,九重错落,太上皇宫。亦是雄城一座。养尊处优,居安思危。乱世容身,妾复何求。

    皇上君流之前,除去九九重阳大婚。初开秋闱,亦是重中之重。

    三季春闱,择天下才女,充填南宫少府。并广择女校良师。三等女博士,助国中女子求学风行。时,海内大儒,早有先见之明。三载之内,皇上必开秋闱。

    果不其然。

    春秋二闱,择优而仕。事关国策,兹事体大。不可不察。况皇上君流在即。今季不开,又迟三载。自兴五帝之学。莘莘学子,苦读数载,皆翘首以盼。蹉跎三载,二千及冠无望矣。

    瑞麟阁。

    皇上已命右相,效春闱,设秋闱之制。

    亦行初试、复试、殿试,三等。由儒宗携国老命题。皆出五帝之学,《大百科全书》。与春闱不同,皇上并未参与命题。此亦是皇上,刻意为之。治国安民,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不宜出奇制胜。

    此好比,万丈高楼平地起,断不可偷工减料。

    究其原因。今时不同往日。谓“打江山易,守江山难”。须知,季汉已兴,天下既定。关东虽乱,然必不可长久。待皇上归来,必兴百万雄师,一统天下。百废待兴,安邦定国,守业之重。怏怏上邦,居中守正。切莫,兵行险招。

    唯恐命题外泄。皇上已命儒宗,十倍命题。秋闱前三日,由太皇太后并太上皇后,抽题。交由门下报馆,刊印成卷。刊印期间,封门闭馆,自报馆丞陈琳以降,馆中属吏,皆不得擅离。待初试毕,再开馆放行。复试前三日,再循此例。殿试乃皇上,当堂命题。士子前十,当堂答题。

    由万石国老,拟定三甲。皇上御笔,圈出魁首。

    如何授官,亦效春闱。择优取士,名入复试,称“茂才”:“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资历长短)、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

    举孝廉茂才,多先授郎官,入朝历练,假以时日,再外放为官。

    秋闱亦循此例。初试为茂才者,先入五尹十守,二十一署寺,为二百石属吏。以备积功迁官。

    百名以内,授比三百石守令,称“进士”。《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儒宗注曰:“进士,可进受爵禄也。”

    《礼记·王制》:“升於司徒者不征於乡,升於学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疏曰:“学业既成,即为造士。”《汉书·食货志上》亦有:“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於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

    又《礼记·王制》:“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儒宗注曰:“顺此四术而教以成是士也。”

    因武功爵,一级曰造士。故秋闱弃之不用,改称“茂才”。民间亦多称“造士”。“造士之秀”,称“进士”。造士、进士,与“举茂才孝廉”,“光禄四行”等同。并非官职实授。亦无品秩之说。好比进身之阶,仕途之始。不举茂才孝廉,不入仕途,不得为官。

    郡国并行,家国同构。察举、科举,双轨并行,亦是情理之中。循《蓟法》,名臣宿吏,守通都大邑,兴国有功者,加秩比二千石“光禄大夫”。可向太上宫府,举“光禄四行”。

    又如,甄都天子,“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此亦可视作,科举取士。

    十名之内,授比六百石守令,称“博士”。位列三甲,受比千石守令,尊“博士祭酒”。独占鳌头,一鸣惊人者,授比二千石高俸。达成二千及冠。

    皇上于万石之上,增秩万石君。太上宫府,足有高俸,虚位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