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8 绝地天通

熏香如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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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长安宋登,少传欧阳尚书,教授数千人。为汝阴令,政为明能,号称“神父”。死后被汝阴人“配社祀之”。

    久而久之,约定俗成。遂为绿洲公社所沿袭。绿洲神社祭祀,羌人呼“释比”者,遂唤“神父”。

    神父司职,亦类同释比。司职通神事宜,并助民情梳理。据社众多寡,亦效仿里魁、坊令,另置社令(长)。

    社的创立,可谓神来之笔。须知,社中所聚,多是同一族群,同一信仰者。俗谓“抱团取暖”。对外来信仰的抵御及排斥,可谓根深蒂固。尤其丝路流金。诸沿线大国,利益所驱,亦或是一己之私,大肆宣扬利己之神。并借口神战,攻灭异国。实则举国贩入西域,赚取巨额利润。

    这些被攻灭的小国遗民,蓟王许自立公社,聚众而居。信仰得以保存。对绿洲主人,自当感激涕零。且凡入绿洲者,皆身披王徽刺青。约定俗成,乃蓟王家奴。即便遭域外诸大国错捕,亦会遣人送回。

    故于绿洲百姓而言。蓟王乃是世俗中的主宰。至于神界,则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立绿洲公社之消息,先由秦后鲁琪拉,传语蕃邸豪商。稍后,再由幕府敕令,广而告之。凡同出一种,亦或同奉某神,皆可自建公社。四时祭祀。

    此令一出,绿洲百姓奔走相告。丝路沿线,掺杂蛮荒。古神与新神并立。每有小国被灭,便有旧神陨落。得蓟王开恩,立社公祭。可想而知。

    于是乎,以绿洲兄弟会为代表。都护百城,公社如雨后春笋,纷纷建立。蓟王有言在先,人神分治。神权不可触及君权。凡有逾越,定斩不赦。

    话说,蓟王乃赤帝子孙。本就具有神性。绿洲诸神,如何敢逆之。置神父并社令,分掌神祀并人治,便是此意。

    蓟王此举,便是所谓绝地天通(注1)。为世人所,津津乐道。

    尚书孔氏传:“(颛顼)帝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

    至此,天地相分,人神不扰。

    换言之,自上古颛顼(zhuān xu)帝时。华夏便完成了人神分治。

    “先兴五帝之学,再置绝地天通。我主可比‘静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之颛顼乎?”

    王子馆会,便有国中大儒,离席言道。

    谓“所居玄宫为北方之宫,北方色黑,五行属水”,故颛顼以水德为帝,又称“玄帝”。乃北方天帝。

    “诸君慎言。”受邀为主宾之儒宗郑玄,起身相劝:“主公大业未成,不可妄言天命。若被人构陷,大不敬之罪。岂非不美。”

    闻儒宗所虑,不过“不美”。与会众人,皆心领神会。

    便是酒醉大儒,亦不以为意,长揖及地,捧杯入席不提。

    换言之,以今时今日,蓟国之力。席卷九州,何其容易。蓟王若非恪守臣节,不愿刨自家祖坟,早已兵围洛阳,受禅称帝矣。

    “我主,北伐鲜卑,西通西域,东讨三韩,南下荒洲。自光武中兴,二百年无可比肩。”儒宗言道:“天命所归,必有应验。不可急于一时。”

    “我等受教。”与会嘉宾,同声拜服。

    中雍令,四少师之刘宠言道:“郑公所言极是。我主,上应天命,下照民心。假以时日,必有应验。”

    众皆心有戚戚。

    蓟国兴五帝之学。天下名士,纷至沓来。国中人才汇聚,文风鼎盛。更加造纸、印刷术大成。朝闻日报,大兴民议。言路通畅,旷古烁今。

    且蓟王从不以言论问罪,亦从未兴文字狱。只需言而有物,不行妖言惑众。则百无禁忌。便是言及蓟王。蓟王得闻,亦“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古之明主,莫过如斯。

    洛阳南宫,玉堂殿前。

    百官下朝。董卓神态倨傲,被一众党羽簇拥其中。

    待稳步下阶。早有车驾列队等候。

    心腹爱婿,中郎将牛辅,浑身披甲,领秦胡骑兵,杀气腾腾,护佑左右。

    车门开启,叠梯落下。

    众人长揖及地:“恭送太师。”

    “哦。”董卓稳坐榻上,随人马呼啸而去。

    少顷,百官徐徐直身。各自嗟叹,四散而去。

    送别人中,自有尚书令许攸。

    “尚书令,何以无为?”背后来人,正是太仆王允。日前,许攸登门,索去祖传七星刀。不料竟再无消息,故才有此问。

    “百官绕身,虎狼伴驾。如何动手。”见四处无人,许攸遂密语相告。

    王允又问:“董卓手握十万大军,若一朝殒命,尚书令可有良策。”

    “如牛辅等,皆一介莽夫。见利忘义,惟利是图。只需稍加笼络,自可为朝廷所用。”许攸答曰。

    “尚书令宜当早行,迟恐生变。”王允言道。

    “太仆且安心。不日当见分晓。”

    见许攸言之凿凿,王允遂登车自去。

    忽觉背后有人窥视。猛回望,正是大将军何苗。

    四目相对,各自会意。

    许攸亦乘车驾而去。

    待台上所剩无几,大将军遂转去西园,面见太后。

    自何苗蒸杀西园妃,送与董卓食。何后恼羞成怒,便不与其相见。茹毛饮血,已为人不齿。何况啖人而食。虽说桓灵以来,天灾人祸,屡有百姓易子而食。然毕竟身逢大难。不得已而为之。

    朝中重臣如太师并大将军者,亦行食人。乾坤朗朗,日月昭昭。太后焉能不恼。

    何苗顿失所依。手足无措。虽得许攸暗授机宜,刺杀之事,万勿外泄。然思前想后,何苗还是决定,向何后坦陈一切。

    闻大将军有机密要事禀告。

    何后遂帘后相见。

    “乞屏退左右。”何苗伏地乞告。

    “大将军,但说无妨。”何后遂命殿中人等,悉数退下。

    “喏。”何苗起身近前,立于帘下。将前后诸情,事无巨细,和盘托出。

    “好一记杀妻残身苦肉计。”何后忽问:“此计莫非出自许子远。”

    “正是。”何苗答曰。

    电光石火,何后已想通一切:“许子远,果有大谋。大将军只需依计行事。待事成,朕当全大将军家小。”

    何苗先喜后疑:“董贼伏诛,大势已定。臣之家小,何故劳烦太后保全?”

    “毋需多问。”太后一声暗叹:“自去便是。”

    “喏。”何苗不敢多言,自去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