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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分家
马氏与江巧凤这二人自打知道有对方起,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暗中交手过好几次。
这一回是双方头次见面,马氏见过江巧凤以后立即心中大定,虽然她之前也听朱嬷嬷说过江巧凤的样子,知道她容貌不显。不过许多事情都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谁知道朱嬷嬷是不是为了讨自己欢心而故意贬低了江巧凤的长相呢?
今日一见,充其量也就是相貌中等的中年女子而已。再瞧她身边个头比她还高的大女儿,这江巧凤都三十出头的人了,眼见着就要人老珠黄了。
马氏打量江巧凤的同时,江巧凤也暗暗打量着堂上众人。唐世泽的父亲唐从善,白白净净的看样子也才四十多岁五十不到,黑须乌发半点不见老态。江巧凤默默在心中算了算,看起来倒是比他的实际年龄还年轻了几岁。
马氏看起来虽然也是四十出头的样子,但是相对唐从善来说则是憔悴得多。这一点都不奇怪,任谁被人骗光了家中财产,模样儿憔悴些才是正常的。
马氏嫡子唐世仁,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白面书生,与唐世泽说起话来很是活络,半点嫌隙都瞧不出。听唐世泽介绍过他,今年二十有八了,任在家中寒窗苦读,企图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天下知。
他的妻子李氏,据说只小了他一岁,看起来却要比他成熟不少。李氏生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唐婉如今年十岁,二女儿唐玉如八岁,最小的儿子唐承嗣也有五岁了。
相较于马氏的夸张笑容来,李氏可是含蓄得多,除了必要的寒暄外她多一句话都不说,微笑有礼中又带着淡淡的疏离感,拒人于千里之外。
江巧凤又瞧了瞧三个孩子,大女儿唐婉如颇有其母之风,小模样儿拽得很,眼中尽是对唐锦华姐妹的鄙夷。
好吧,江巧凤承认自己两个女儿在衣着打扮上确实一般般,很不出彩。没法子呀,虽说由俭入奢易,江巧凤也有几十万两的银子傍身,但是奢靡享乐的生活并不适合她。
一方面由于唐世泽的公职身份并不适合过上那种豪华奢侈的生活,以免会让人误会他是一个大贪官。另一方面他们一直都在跟京里哭穷,这种设定注定了江巧凤要一直藏富装穷。
唐锦华一直跟在江巧凤身边长大,她很是沉得住气,不过就是被人鄙视几天而已,身上又不会掉块肉。再说了,她娘给她置办了多少嫁妆她可是心里有数的,跟京里这些贵族小姐们是没法子比的,但是在三河县那一带来说可是近几年来少有的大手笔了。
至于唐丽华她眼下才五岁,她的关注点除了游戏与吃食之外旁的还真没有。虽然她这么小看起来啥都不懂,但是这些陌生大人对她的客气且疏离之意她还是感受到了,她今天难得地没到处乱跑,乖乖地任由大姐唐锦华牵着小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上午江巧凤的认亲刚一结束,唐从善就趁着他兄嫂在场的情况下赶紧把分家书给写下。分家书一般都是在有族人或有威望的见证人在场才能写的,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以免出现分家不均的状况,从而使得兄弟之间心生嫌隙。
今天是十月初一,唐大伯刚下了早朝连衙门都没去就赶到唐从善这里,为的就是给二房分家做个见证人。
这会儿唐从善提出这个要求了,他自然也是点头应是,并且再次征询了双方的意见,是否对分家方案有何异议。
唐从善把包袱都甩给唐世泽了,他那里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唐大伯又问唐世泽:“世泽,你对你父亲说的这个方案可有任何异议?如果有的话,现在就可以立即提出来,一旦写好了分家书,再反悔也晚了。”
唐世泽听后立即给唐大伯行了个礼,首先感谢他百忙之中还要为自家劳心劳力。接着他话锋一转,说:“我对父亲的分家方案非常认可。但是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要在分家书上写明:家中一共财产多少,债务多少,而我——又分得了多少。
特别是六千两的债务我分得的其中五千两这一条,一定要在分家书中写明。”
“你这个逆子——”唐从善气得将一拍桌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唐世泽的鼻子差点没破口大骂,却又骂不出什么话来。这事情说到底还是他自己处事不公。
唐从善没想到唐世泽原来已经知道二房的真实债务只有六千两银子,他之所以肯认下这个分家方案就是想让自己当众出丑。不,当众出丑还不够,一旦写到分家书上,不说是遗臭百年吧,但是唐世泽这一支的后人必然对自己这个祖上不满的。
面对父亲的怒斥,唐世泽一直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面色丝毫未变。马氏倒是想出声替唐从善转圜一下的,但是这个主意本来就是她出的,现在唐从善被儿子当众揭了短,她此时出声只怕会引火上身。于是她也学着唐世泽的样子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低着头一声不吱。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最后还是唐大伯说话了。
“二弟,即便世泽他不提出这个来,分家书上我也是要如实写上去的。这兄弟分家本来就该家中的财产如实写上不是么?难道这债务分得写不得?还是你自己心中也明白这次分家对世泽他是大大的不公?”
“大哥——”唐从善对于这个位高权重的大哥还是有些畏惧的。
唐大伯摆摆手,阻止了唐从善要替自己辩解的势头。
“既然这主意是你自己定下的,那就照你说的办吧,其余的话也不必多说!”
唐大伯让人捧上笔墨,按照之前商量过的方案,唐世泽分得二房六千两债务当中的五千两后被分了出去。生母苗氏归他赡养,唐从善夫妇跟着嫡子唐世仁生活。由于唐世泽眼下有五千两的债务要还,所以在唐大伯的要求下,他十年之后才会与唐世仁共同分担奉养唐从善夫妇所需的银钱。
他亲自写下三份分家书,三人签名摁印之后他自己保存一份,唐从善一份,唐世泽一份,分家的事情就这样算办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