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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了方唐一眼,然后没理他,走到冰柜拿了两瓶酒吧里最贵的啤酒。
一瓶是我自己喝,另一瓶则是冯阿姨要的,她说好多年没有喝过啤酒了,很想再喝一点。
苏雯则像以前一样要了杯柠檬水,只能说这东西很多女人都爱喝。
这一次,我没有直接怼瓶,而是拿了两个杯子,给冯阿姨倒上一杯之后,她满脸欣喜地端起来喝了一小口,然后发出长长地赞叹声,一脸陶醉的样子。
我忍不住说:“阿姨,好像你挺喜欢喝酒的啊,苏雯就喝不了,一喝就醉。”
冯阿姨撇撇嘴:“遗传她爸的,她爸滴酒不沾,所有应酬都明确表示自己不喝酒,其实是死要面子,怕喝醉了丢脸。”
苏雯两眼一白:“妈,有你这么说爸爸的么?”
“喏,都说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连我都不许说她爸的坏话。”
“我也不许别人说你的坏话啊。”
我在一旁直想笑,这才发现冯阿姨很喜欢跟苏雯斗嘴,那种满满都是爱的斗来斗去。
过了一会,酒吧又来了两桌客人,我忽然间发现方唐的生意最近好像比以前好了,我每次在这里的时候,至少都有五六桌客人,甚至还有过十二桌爆满的情况,他这酒吧就摆得下十二张桌子而已。
或许是最近酒吧发生的事情比较多,显得比较热闹的缘故吧。
看到酒吧有些热闹,冯阿姨疑惑地问我:“小程,不是有驻唱歌手吗?怎么这时候了还没人上去唱歌?”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苏雯就指了指我,说:“妈,所谓的歌手,就是方唐和他。”
“哦?”冯阿姨眼睛一亮,“小程你还会唱歌啊?快快快,上去唱首歌给阿姨听。”
我无奈地苦笑,说:“阿姨,我那完全是跟方唐凑热闹而已,胡乱唱着玩的,哪好意思在阿姨面前献丑。”
“别这么说,做人要自信,先不管唱不唱的好,光是那份自信和勇气就值得欣赏,再说了,我还没见过哪个唱得难听的人有勇气上台唱歌,你就别谦虚了,快去吧。”
她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再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得瞪了一眼苏雯,说:“好吧,阿姨你想听什么歌?”
“Gone with the sin。 ”苏雯又抢过话。
“呀,小程你会唱这首歌啊?我可喜欢这首歌了。”
我笑了笑:“好的,那就这首吧。”
这首歌在没有凑够一支至少拥有鼓手的乐队情况下,得要贝斯和吉他伴奏才好听,于是我只能去找方唐。
方唐见我要唱歌,看了看苏雯的方向,深以为然地说了句“嗯,讨好丈母娘是应该的”。
我站在脏兮兮的舞台上,凑近麦克风,用极尽低沉的声音缓慢地唱着那首《gone with the sin》,方唐在旁边跟着慢慢搓出骚柔的贝斯声。
自从蓝欣离开之后,我就深深地迷恋上那几首越唱越苦逼的英文歌,就像迷恋啤酒一样,沉醉在那种或低沉哀伤,或撕心裂肺的情绪里。
尤其迷恋这首《gone with the sin》,迷恋瓦罗用一种阴郁、颓废甚至绝望的低沉声音重新诠释的爱情,那种爱,是单纯地迷恋女人的身体。
而且,我总幻想着有一天,一个美得让我充满欲望的女人出现在面前,让我奋不顾身地爱上她。
大概,是因为空虚寂寞的原因吧。
唱歌是会上瘾的,我唱了一首就没想停下来,也不顾冯阿姨在台下看着,从方唐手中抢过一瓶啤酒,狠狠灌了一口之后,再次拨动琴弦。
一连唱了几首歌,也喝了几瓶啤酒,直到有些累了我才下台,朝苏雯和冯阿姨走去。
冯阿姨远远地就给我鼓掌,笑得像朵花一样。苏雯则一手支在台上,托着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歪着头定定看我。
我走到她近前,接着醉意朝她挑了挑下巴:“怎么样?你男人的歌声是不是很迷人?”
她收起支着的手,瞪了我一眼,又撇撇嘴嘀咕了几句。
我没听到她嘀咕什么,也没在意,在冯阿姨身边坐下,说:“阿姨,我这人有点粗俗,你不要介意哈。”
冯阿姨依然笑得像朵花,摇摇头说:“阿姨可没有那么古板,才不会拘泥这些东西,更何况你那不叫粗俗,应该叫……叫潇洒不羁,我在美国见过不少摇滚歌手可比你放纵多了。”
“哈哈,阿姨你也喜欢摇滚音乐吗?”
“年轻的时候喜欢,那时候特喜欢去看演唱会,后来结了婚,她爸就不给我去了。对了,我先上个洗手间,一会回来再跟你聊。”
看着冯阿姨急匆匆的背影,我不由笑了,有点想不通这样一个开明活泼的女人,怎么会嫁给她口中那古板守旧的男人。
没有可爱的冯阿姨在,我跟苏雯好像总是提不起话题,尴尬地沉默着。
我拿过自己那个杯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起来故意转过头去一边看着别的客人,一边慢慢地喝酒,免得跟苏雯两个大眼瞪小眼。
片刻,她忽然打破沉默:“程东,你刚才唱的那首歌,表达的是什么?”
我回过头:“考我的英语?”
“不是,我听得出歌词的内容,但不明白这些内容在表达什么。”
我想了想,说:“歌词我是压根就听不懂,也看不懂那些英文,翻译是我在网上看的,大概是在描述一种迷恋女人身体的爱情吧。”
苏雯愣了愣:“什么意思?”
“就是很多人说的爱情,是那种爱到灵魂深处的高尚爱情,但这首歌描述的爱,却是深深迷恋一个女人的身体和气息。歌词里描述女人的容颜、肌肤、红唇,这些都是爱的根源,说女人是爱的原罪。”
苏雯皱了皱眉:“这根本就是生理和心理上的欲望,没有情感上的升华,怎么能算是爱情?”
“人家又不是说没有感情的升华,就是说先被女人的身体所吸引,然后才爱上对方,这怎么就不是爱情了?”
“哼,你说的这些,初衷就不纯洁,爱就应该是单纯的。”
我白了她一眼:“大姐,你见过哪个只单纯地你侬我侬却不脱衣服的?就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都会跟公主生小孩,再说了,那个词怎么念来这,是先有性才有爱的吧?”
她依然嘴硬:“我并不是说爱情没有生理需求,而是初衷,喜欢对方的初衷,就是一见钟情那种单纯的爱情。”
我有些恍然地点点头:“原来你喜欢一见钟情,难怪你到现在都没男朋友,想你这种款,能让你一见钟情的男人大概是只应天上有吧。不过话说回来,一见钟情并不见得很单纯吧?就好比一个很漂亮的女人站在我面前,然后我对她一见钟情,其实先钟情的是她的漂亮,或者气质,而不是性格或者灵魂之类的玩意,刚见面的时候压根就不了解对方,哪来的灵魂升华。”
“感觉,感觉你懂不懂?一眼看去就会产生感觉才叫一见钟情。”
“懂,但感觉还不是因为对方的漂亮和气质引起的?还不是因为心理欲望被突然勾起来后才有的感觉?”
她大概是不知道怎么反驳,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最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得意地笑了笑,把杯里的啤酒一口喝光,然后重新倒一杯,一边贱兮兮地问她:“说实话,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对我有没有感觉?”
“没有。”她板着脸,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你猜我对你有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