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到家

蓝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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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的老家是双林市,和X市属于同一个省,但是距离绝对不近,走高速公路的话,有两百多公里,坐大巴得两个多小时。

    他们用了……二十多分钟。

    这速度确实快了一些,以至于江宁都冒出来一个念头,放学之后完全可以回家吃饭,就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时候一样。

    怪不得现在地球都叫地球村了,果然没多大。

    当然,这也就对他们这些妖怪而言,换成普通人肯定是受不了的,那边脸色青灰,嘴唇发绿,坐在地上还两腿哆嗦的曹胖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就是让一匹疯马拉车的后果。

    疯女人原本是想安全驾驶的,但是有胡娇娇这个同样喜欢飚车的家伙在,疯女人根本别想保持理智,结果就是曹胖子经历了人生最难忘的第一次,他能在超过12G的过载下活下来,也算是奇迹。

    “接下来怎么办?去你家?”疯女人问道。

    江宁翻了翻白眼,这么一大堆人,再加上一大群宠物,他家可没地方装。

    “找个宾馆住下这么样?”江宁扫了一眼那些宠物。

    如果只有一只吉娃娃倒没问题,就算再加上狐狸、松鼠和雪貂也勉强能行,但是又是獾,又是野兔,又是果子狸,再加上野猪和猴子,宾馆能让你进去才叫见鬼了呢。

    换成军区招待所还有可能,只要上面发话,就算住进来一个马戏团都没关系,反正有曹胖子这个招牌,没人敢说闲话的。

    可惜双林是个小地方,没有驻军。

    “要不然,找一个高档小区?”江宁现在有了何军和林老头的记忆,多少受了点影响。

    他对溜门撬锁、翻墙入室已经没什么抵触了,顺手牵羊那不叫偷,叫暂借,不同的是他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你小子……”苟德生已经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多纯洁的一个小伙子?

    “只要本性不迷就行。”喵姐在一旁很冷淡地说道。

    “知我者,喵姐也。”江宁心中感叹。

    “切——搞得那么麻烦干什么?跟我来。”胡娇娇一脸不以为然。

    半小时之后,这群人住进了市委党校招待所。

    “不是还有市政府和市委招待所吗?那边的条件应该更好吧?”梅家的小女儿稍稍表示了一下不满。

    小丫头拿着一个热水瓶,住在这种地方是别指望有客房服务的。

    “那两个地方人多,也比较麻烦,反正野猪是别想进来的。”胡娇娇对这种地方比较熟。

    “妹妹,咱们俩一间房?”小丫头的哥哥也拎着一个热水瓶过来了

    “想得美,你和兔子睡一起去。”小丫头哼了一声。

    “别,老妈说了,他的情况还不稳定,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所以还是得离他远点,算了,我和妇女之友睡一起吧。”小家伙跑了出去。

    仓鼠男孩就在隔壁的房间,他已经听到了,这让他直翻白眼,现在没人叫他苏飞了,都叫他妇女之友。

    旁边的果子狸则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噌的一下就从房间里面窜了出去,它可不想和那个熊孩子待在一起。

    江宁并不在这里,他出门去了。

    暑假的时候他留在X市找房子,所以他已经一年没回来了,而这一年里面他的变化可不小,此刻回到老家,心里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他不是一个人,旁边还跟着一个谢小薇……后面还有吉娃娃、小狐狸、雪貂、松鼠、兔子和獾。

    江宁对这帮宠物充满了怨念,好好的两人世界没有了。

    “这里挺不错的,第一眼看见,就感觉很有历史底蕴。”谢小薇慢悠悠地说道,她似乎在感受些什么。

    双林确实是一座非常特别的城市,一幢幢高耸的写字楼被包围在老旧低矮的平房中间,现代化的商业广场旁边就是上个世纪初期风格的简陋街巷,融合东西方风格的现代综合性绿地旁边就是解放前的石头牌楼,所有这一切给人的感觉都非常奇特。

    “历史底蕴?你还不如说这就是一座老城市呢。”江宁没什么感觉,他从小住在这座城市,早就住腻了。

    再说,这话从谢小薇的嘴里吐出来,感觉有些怪异,妖怪动不动就是几百岁,甚至上千岁,她们自己不就是历史的一部分?

    当然这种找死的话,他绝对不会说出口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年龄,妖怪也一样。

    “我爷爷和姥爷住的地方倒是挺有历史底蕴的,那边是老城区,离开这里也不远。”江宁说道。

    “你不住那里?”谢小薇问道。

    “以前是住那里,初一的时候搬出来了,我妈的单位集资建房,就在环城公路边上,当时是城乡结合部,但是才过了六年,那里也算是市区黄金地段了。”江宁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现在全国都在搞房地产,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也就算了,连双林这样的小城市也在拼命造房子,城市变得越来越大,他却没感觉到人口有增加,只知道很多房子是空关着的,一些新开发的小区到了晚上就像是鬼城一样,这也是他之前提议找一个小区,偷偷溜进去的原因。

    “如果没有住进那幢大楼,大学毕业之后,你会不会回到这里?”谢小薇有些好奇。

    “不会。”江宁毫不犹豫地回答:“年轻一辈,只要是上过大学的,就没有一个愿意回这里,全都去了大城市,双林这个地方只适合回忆,不适合梦想。”

    “那么你曾经的梦想是什么?”谢小薇转头看着江宁。

    江宁这一次没有立刻回答。

    什么叫梦想?小时候说自己想当解放军,想当科学家,这算不算梦想?

    好像不算吧?至少他没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过。他还说过想当许文强呢,难道去混黑社会,再被打成马蜂窝?

    想了半天,他终于回忆起了一些东西。

    “如果真要说梦想的话,我唯一的梦想就是别和老爸老妈一样窝囊,老爸他一直告诉我要努力,只有努力才能有所成就,他自己就是这样做的,但是我却看到光有努力根本没用,还得把握住机会。他有过很多机会,但是都让出去了,升职、提干、加工资、分房子,一次次的机会都让了出去,他工作最幸苦,在厂里也广受好评,但是没用,到头来还是小老百姓一个,好处没得到,下岗倒是轮到了他,后来厂子倒闭,一帮领导各自开公司却都来找他,这种廉价、听话又好用的手下哪里去找?”

    江宁轻叹了一声,这种怯懦的性格或许和遗传有关,和他们血脉中的兔子基因有关,但是他至少努力过,就算不敢明着抗争,暗地里的小动作可不少,绝对不会默默忍受。

    “这座城市挺大的,根本不像是五线城市。”谢小薇很体贴地转移了话题。

    “双林确实不小,虽然不是什么交通要冲,也不是商埠集散之地,谈不上繁华热闹,但是胜在安稳。再加上,这里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就算是兵荒马乱的年代,这里的人也能吃得饱饭,所以双林一直以富足著称,方圆十里有很多小镇,现在这些小镇有的和城市连在了一起,另外一些则变成了卫星城,所以双林在五线城市里面算是大的。”说起自己的故乡,江宁多少还有点自豪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