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八章吃软饭的李巧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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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零八章吃软饭的李巧

    李巧仰面朝天躺在地上,面色狰狞。

    一个脸上涂满了油彩的上师正在一面念经,一面拼命地拿脚踩踏他的肚皮,腹部左侧一个一寸长的伤口里正在往外喷涌着黑血。

    当伤口里不再喷血之后,上师就把一团草药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大嚼,嚼碎之后呸的一口就吐在李巧的伤口上,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话之后就去拿脚踩下一个……

    “你哭了?”头顶出现了卓玛那张艳绝尘寰的面孔,只是现在脸上布满了不屑。

    “汗水。”李巧抬手擦拭掉自己也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的液体。

    听李巧这样说,卓玛立刻就高兴起来,拿脚踢着李巧要他快点起来。

    李巧看见了走过来的角厮罗,他一面走一面和躺在地上的伤兵大声的开着玩笑,不时地从自己的酒壶里倾倒出微微发白的马奶酒,那些伤兵就争先恐后的张着嘴去接。

    角厮罗来到李巧的身边,将手里的精美的皮制马奶酒壶丢给李巧,大笑道:“好一条汉子,没想到宋人中也有猛士,还以为宋人只配系上狐狸尾巴……哈哈哈。”

    李巧弯腰道:“感谢将军的厚赐。”

    卓玛不满的道:“你应该称呼我的父亲为王,而不是什么将军。”

    李巧连忙弯腰道:“感谢我王的厚赐。”角厮罗挥挥手道:“还不是什么王,只是一个节度使。”

    李巧笑道:“此战之后,西夏人退过黄河,宋国应该拿出一个王爵来报答我王帮助他们护卫边疆的功劳,如果宋皇不给,会寒了猛士的心。”

    角厮罗笑道:“不能再打了,给王爵也不能打了,如果继续打下去,就轮到宋国来攻击我们了。”

    李巧笑道:“我王英明!”

    角厮罗看了李巧一眼道:“留在青塘吧,只要你的军功足够,将卓玛嫁给你不是不可能的事。”

    李巧感激的道:“如此,末将将别无所求。”

    角厮罗嘿嘿一笑就离开李巧,继续去安慰别的伤兵去了。

    卓玛踢了李巧一脚道:“快去做饭,我饿了,不吃羊肉。”

    李巧用宠溺的目光看着卓玛,撕下一条麻布紧紧地勒住肚皮上的伤口,笑呵呵的就去给卓玛洗手做饭去了。

    卓玛的帐篷不算很大,李巧却非常的满意,至少这里没有浓重的腥臊味道。

    去了大宋五年,大宋唯一对卓玛的改变就是饮食,她如今已经吞咽不下青塘肥美的白水煮羊肉了。

    李巧洗干净了手,开始揉面,今天难得有葱蒜和酱醋,做一碗油泼面估计就能把那个女人打发掉了。

    卓玛在外面唱歌,她的歌声非常的动人,李巧看见有一个雄壮的青塘人将卓玛扑倒在干草从里。

    他微笑着将扯开的面条丢进汤锅里,喃喃自语道:“源哥儿现在应该正在骂我见色忘义吧?

    老天爷啊,这样的色,你这个小混蛋有胃口能够承受,老子实在是快扛不住了。

    你那么聪明,应该弄明白老子为什么要跑了吧?

    老子要是不跑,你们他娘的哪有好日子过,夏竦那条恶狗,不咬死我们兄弟他是不心甘啊。”

    眼看着面条浮上水面,他就把面条捞出来,拌上葱蒜,给面条上狠狠地浇了一勺子菜油,顿时帐篷里就浓香四溢。

    看着这碗香喷喷的洁白的面条,李巧往碗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小心的拌上酱醋,调匀了面条,就朝帐篷外面大喊:“卓玛,吃饭了!”

    只喊了一声,卓玛就衣衫乱糟糟的从干草堆里爬出来,拿脚踢开那个纠缠自己的粗壮胳膊,笑嘻嘻的连蹦带跳的跑回来了,如同一只娇媚的羊羔。

    “今天吃什么?”

    “油泼面!”

    “好香。”

    “那是自然,这是我兄弟教我的。”

    “你兄弟什么时候来?”

    李巧笑道:“他和我不一样,他是读书人,以后还要考状元,在东华门唱名,最后成为人上人。”

    卓玛唏哩呼噜的吃着面条,一面道:“你应该把他叫来,在青塘多好啊,学那些长胡子的老头背书,真没意思。”

    面粉是给卓玛准备的,李巧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羊肉,用刀子切下来一块慢慢咀嚼,羊肉很硬,还是生的,他用拳头在胸口敲敲才勉强把干肉咽了下去。

    此时的他非常怀念婶婶做的汤饼,如果自己这时候在东京,一定是已经吃了三碗婶婶做的热汤饼……

    卓玛踢了他一脚,将他从迷茫中踢醒,娇声道:“你好久没有进我的帐篷了。”

    李巧笑着摸摸卓玛的脸蛋道:“我只有保留体力尽快的成为将军,王才能把你嫁给我。”

    卓玛哈哈笑道:“那你就快点啊,小心我被格日朗他们给抢走了。

    你刚才应该看见格日朗对我干了什么,你难道不去找他决斗吗?”

    李巧摇头道:“这是战时,我王有令,战时互殴者死!”

    卓玛狠狠地踢了李巧一脚道:“没用的狐狸,你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勇士,应该把狐狸尾巴拴在你的帽子上。”

    李巧丝毫不为所动,依旧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风干的生羊肉,吃的很是投入,似乎那才是人间的美味。

    卓玛看着不作声的李巧难得的叹息一声道:“这里的生活自然是比不上东京的,可是这里有东京没有的自在。

    你如果想你的兄弟了,就让他们过来啊,他们不但能做出精美的首饰,也能盖出美丽的房子。

    如果他们过来了,我就能在青塘盖一座和乳山一样的石头房子,也要有喷泉,也要有华美的彩灯,更要有如同镜子一般光洁的房间。”

    李巧笑道:“他们即便是来了,也盖不出乳山那样的房子。”

    “为什么?”卓玛忽闪着自己有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问道。

    “青塘太穷了,那样的房子你们盖不起,就算是把青塘的牛羊全部卖掉,也盖不了那样的房子。”

    卓玛烦躁的道:“青塘为和就不能像东京一样富庶?东京为什么就不能在青塘?”

    李巧看着这个既喜欢富贵生活,又喜欢青塘草原无拘无束的女子笑道:“除非我成为某一个城池的城主,只有这样,我才有机会拿无数的钱财来帮你盖一座不次于乳山的新房子。”

    卓玛双手托着下巴哀愁的道:“父亲只有六座城池,他不会把一座城池交给你这个外人的。”

    李巧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啊,我们可以去夺城池啊。”

    卓玛的眼睛一亮,高兴地道:“是啊,我们可以去夺城池,你说那座城池合适呢?是宋人的城池好还是西夏人的城池好?”

    李巧看着卓玛道:“如果想吃粮食,自然是宋人的城池好,如果想要钱财,自然是西夏人的城池好。”

    卓玛皱着眉头道:“难道就没有既有粮食吃,又有钱财的城市?”

    “有啊,东京,兴庆府,都是!”

    “说了等于没说!”卓玛狠狠地踢了一脚蹲在地上吃肉干的李巧,然后就像小羊一般的跑去找她的父亲去了。

    李巧吃完了自己的肉干,眼看天色不早,就取过一个老羊皮缝制的桶子找了一处干草厚实的地方钻了进去,再把皮帽拉下来护住脸准备睡觉。

    刚刚有了一点睡意,就有人往自己的身上丢了一块石头,力道很重。

    李巧掀开帽子瞅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格日朗笑道:“将军想要去找卓玛尽管去,不用给我打招呼。”

    白日里还没有来得及搬鞍上马的格日朗此时那里有什么理智可言。

    自己好不容易才按住了卓玛,却被李巧一声吃饭了的呼喊声给搅黄了,他觉得不收拾一下这个汉奴,自己将会颜面无存。

    李巧见格日朗连刀子都抽出来了,就叹口气道:“王的军令你也敢违反吗?”

    格日朗笑道:“杀一个汉奴还不至于让我王砍掉我的脑袋。”

    李巧从怀里取出一小壶酒递给逼近的格日朗道:“老规矩,一壶酒换我一条命。”

    格日朗的目标本来就是酒,这个汉奴身上总会有酒,这样寒冷的日子里不喝一口,让人如何入睡。

    眼看着格日朗将一壶酒全部喝完了,李巧探手要过自己的酒壶,重新把帽子拉下来继续睡觉。

    听见格日朗似乎大叫了一声,还以为自己把药粉下多了李巧连忙掀开帽子瞅瞅,只见格日朗喝了一点酒之后,开始到处找人抵角,只有把身子弄热了,才好睡觉,这几乎是物资匮乏的青塘人的习惯了。

    “又一个马上就要被角厮罗砍头的混蛋啊。”

    源哥儿的蘑菇粉到底有多厉害,李巧是非常的清楚的,刚才在酒壶里下的药可能稍微多了一点,这时候的格日朗应该感到非常亢奋才对。

    不知道他等一会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心性,不把和他低角取暖伙伴活活的掐死……

    睡梦中,李巧好像听见了几声凄厉的嘶嚎,他把脑袋往皮桶子里面钻了钻,让帽子完全堵住自己的耳朵,唯有这样才能睡一个好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