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十七年那年,他们初相识

望晨莫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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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年前。

    十六岁的秦九洲是个小大人,不大爱笑,不爱被吵,总是安安静静的,有条不紊的做自己的事,从来不需要大人来操心。

    做功课,练钢琴,偶尔去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什么都难不倒他,只要他认真去做,成功总会为他一路保驾护航。

    很多人都嫉妒他,怎么那么厉害?

    他也曾反思过,可能是因为他学习能力强吧,又擅于寻找各种通往成功的捷径,高人一等的逻辑判断力令他无往不利,所以,成功很爱眷顾她。

    只是,太容易成功,不是一件幸事。

    当一个人被看作大神的同时,他就和普通人隔离开了。

    秦九洲很难交到朋友,也有点不屑和反应慢的人成为朋友,于是,人际交往渐渐成为了他身上最最薄弱的一个方面。

    伴着年纪一天一天的长大,年轻的心,越来越变得寂寞,生活中的各种成功,并没带给他太多的成就感,反而把他的青春激情,彻底给挖空磨灭了。

    生活在英国的那些年,父母常常忙碌不在身边,兄弟姐妹散居在世界各地,年轻的他无处吐诉心中的情感……

    在看了一本有关中国的《上下五千年》以后,他决定回国,暂住在二哥家,进入北市第一高中读书。

    那一年,他读高二,是班级当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全年级当中后来居上、成绩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仅用半年时间,他就把中文牢牢掌握,成为了第一高的超级学霸……

    高三上半年,学习与他完全没了挑战性,于是,他对赛车生了兴趣,开始瞒着二哥在不良同学的影响下,玩起赛车,喜欢上了那种风驰电掣一般的快感。

    金秋十月,他偷偷参加了一场非法赛车,期间,一场人为的事故降临到他头上,最终导致他脸部损毁,膝盖受伤……

    顺风顺水十六年,那是他第一次经历人生的挫败。

    那一年的秋冬,他奇怪的站不起来了,而脸上的伤疤,更令他羞于见人,于是,他变得越发的沉默寡语,越发的自闭无言。

    那段日子,医院换了一家又一家,心理上的受伤障碍,始终困扰着他,令他无法摆脱轮椅重新站起来。

    后来,他去了上海某医院,住院期间,他腿部的康复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但在这家医院里,他认得了一个小小女孩。

    她叫二妞,头发长长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小嘴红红的,笑起来时小脸蛋亮堂堂的,比钻石还要璀璨,比太阳还要耀眼,比山泉还要清亮,比春光还要娇媚……

    这是一个很可爱之极的小姑娘,可他并不会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们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给他们好脸色看——但是,如果他们不识趣的来缠着他的话,他也是很无奈的,身为长辈,只要不是太过份的要求,他总得满足他们……

    唉,多可怜,小小年纪就得学着做长辈,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气横,全是被这个家给逼出来的。

    偏偏这个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个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来黏他,每一回过来,都会甜甜腻腻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当惯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后,“大哥哥”这个称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里一点也不排斥。

    这是一个爱弹钢琴的小姑娘,兴趣爱好与他相仿,这大约是让他没办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吧,生在这人世上,知音最是难求。生活太过于浮躁,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懂得乐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双目不能视物,心境却依旧那么乐观开朗……

    而正是这种对生活的热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她。

    对,那一年十七岁,他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小小女娃。

    这种喜欢,简单,干净,纯萃,没半分杂念,而多了一点小小的牵挂。

    在秦九洲的生活当中,从小到大,从来是别人在迎合他,而他从没想过要去迎合别人,关心别人。

    那一年,二妞却毫无预兆的闯入了他的世界,而他竟就容忍了她的喋喋不休,容忍了她对他的又亲又抱,也容忍了她三番四次的跑来打搅他睡觉,更磨着他,并成功的说服了他教她弹琴歌唱……

    每当看到她眉开眼笑,他会觉得这样被闹着,也挺好,生活就该有欢有闹……

    母亲常说他:老九,你活得太高冷,应该放下姿态,多一点孩子性情,该多笑,老是一本正经,严肃不笑,你不觉得累吗?

    累倒是不累,但他就是找不到让他快乐微笑的源泉和动力。

    而二妞让他懂得了一件事:生活可以很无情,心态却可以很温情,良好的心理状态,能带给人良好的生活体验,换一种眼光,可以看到另一种人生另一种精彩。

    生活是快乐的,还是无味的,还是苦涩的,是心在决定着它的滋味。

    那段日子,阿政见到他居然能容忍二妞的捣乱,非常惊讶。

    其实,他自己也有点惊讶——但是,她的笑容,真的真的很有魅力,让他没办法拒绝她的亲近,并心甘情愿做他的钢琴老师……反正,就像中了邪一般,被她迷了。

    秦九洲在那家医院总共待了一个月,后来,母亲决定将他送去国外治疗,他想了想,同意了——因为他不想一直这样萎靡不振虚度年华。

    转院前一天,二妞过来找他时,他在午休,这孩子一声“大哥哥”将他从梦中唤醒。

    坐起那一刻,他看着二妞扶着墙面走进来。

    她的眼睛坏了,根本没看到柜子上正在烧水,而脚上又横倒着一副画架,那是阿政乱丢在那里的,那水也是阿政为了吃方便面偷偷烧的,适时房内没有看护,二妞被绊倒,带翻了那个汩汩冒着白气的电水壶……

    如果不将她救出,那烧得沸腾的水就可能当头浇到她脸上,毁掉她如花一般的容颜,她那已经显得惨淡的人生,势必会雪上加霜。

    那一刻,他惊吓到了,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掀被奔下床,扑过去救了她。

    二妞没事,倒是他被热水烫坏了皮肉,当夜高烧不止,第二天,他被父母转去了别处,临别,甚至没机会和二妞告个别。

    等烧退,清醒过来,他在另一座城市,离北市已遥不可及。

    都说人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会遇上无数的人生过客,他们可能会和我们有一些交集,但之后呢,那些交集会水过无痕,虽然经历过,但它会消失不见,唯一的烙痕,只藏在心上,那便是记忆。

    而记忆会褪化。

    新的记忆会替代旧的记忆,若不是特别的铭心刻骨,终会在时间的长廊消失的无影无踪。

    秦九洲以为,这个二妞也终将是这人生过客当中的一名,缘起,终有缘灭,这便是生活。

    至于他的脚,却在之后神奇的康复了,并就此回到了学校,开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给他的记忆,似乎也淡淡远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