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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好俊!
就像所有人在第一眼看到杨逍那样,林依婷也是这样认为的。
杨逍在她回头时,就在关注着她的神色变化。
看出她眼里悠地浮上明显的惊诧后,心中得意,下意识的抬手拢了下发丝,脸上的笑容更加温和亲善了,正准备欣赏她眼眸里接下来的花痴神色呢,却看到了厌恶。
杨逍立即愣住,脱口问道:“怎么,你觉得我不帅吗?”
“帅。”
林依婷不屑的冷笑:“帅,能当饭吃,还是能当银行卡刷呢?像你这种油头粉面的东西,我见过太多了。立即给我滚远,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林依婷承认,杨逍很帅。
比她的扶苏哥哥还要帅。
她在看到他第一眼时眼里浮上的惊诧,就像男人看到美女时的惊艳反应罢了,纯粹是欣赏,没有任何的情愫。
但不等她把这种惊诧,转化成好感,杨逍抬手拢发丝的动作,瞬间就破坏了他给林依婷的第一眼好印象。
任何时候,贺兰扶苏都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做这种矫揉造作的动作,只是坦然。
这也是最让林依婷着迷,犯错被他蹬开后,心如死灰,痛恨李南方的真正原因。
贺兰扶苏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男人。
就算杨逍跟不上贺兰扶苏,哪怕像李人渣那样,毫不掩饰他的痞性,林依婷也是能接受的。
偏偏,本身已经帅酷了的杨逍,想让自己更帅一些,才做出这个动作,不但没有让林依婷觉得他更帅,反而有了种好好一张白纸上,忽然爬上个苍蝇那样,立即引起了她的反感。
“你敢骂我滚?”
杨逍愣怔了下,随即勃然大怒,抬手一把抓住了林依婷的手腕,用力一攥。
“啊!”
女孩子立即疼的长声惨叫,觉得手腕仿佛被硬生生掐断似的,眼前发黑,居然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
只是她的惨叫,与现场上万名为南方黑丝而疯狂的观众高呼声相比,实在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大家伙,都在盯着T型台的国际超模看,又有谁注意她被人抓住了?
“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能发自肺腑的和我说,我是天下最帅的那个人,我就会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休说现场这么多疯狂的人,都在高声尖叫,所有注意力都放在T型台上了。
就算所有人都看到杨逍抓住了林依婷,并逼着他松开她,他也不会松。
在他眼里,林依婷能发自肺腑的称赞他一声真帅,比天塌下来还要更重要!
如果现场诸人因此而群起攻击他,杨逍至少有十八种以上的方法,让现场上万人在短短几分钟内,变成一具具尸体。
林依婷并不知道,她能否乖乖听从杨逍的话,关系到上万人的生命。
但就算她知道——她会更加尖声大喊:“你不但一点不帅,而且丑的让人恶心!大街上沿街乞讨的叫花子,不,靠垃圾场生活的流浪狗,都要比你更帅一万倍的。”
失去贺兰扶苏后,林依婷就觉得她被全世界所抛弃了。
这种人的思想,最是消极的。
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陪着她一起去死。
那样,她的不幸就会被稀释,感觉舒服多了。
林依婷不知道,可她仍旧倔强的尖叫着:“滚,你给我滚开!你帅?在茅坑里捉迷藏的蛆虫,都会比你好看——呃!”
茅坑里捉迷藏的蛆虫,都要比你好看这句话,是她从李南方昨天在电话里骂她的话里,演变而来的。
原话是这样:“林依婷,你觉得全天下的人,都该绝对遵从你们林家的意思。其实你并不知道,茅坑里捉迷藏的蛆虫,都要比你们家的人,要通情达理太多倍。最起码,它们只知道吃屎,而不对给它们拉屎的人,有这样那样的要求。”
这么让人听后,就会觉得胃部强烈不舒服的话,也唯有李南方这种没品的人,才能说出来。
不然,就算有人花钱聘请林大小姐骂个三天三夜,都想不到这么“有品位”的骂词。
林依婷的倔强,彻底惹怒了杨逍,抬拳打在了她左胯骨下三寸之处。
这个部位有个穴道,如果不小心用桌角碰一下的话,会疼地人眼前发黑,心跳加速,偏偏又不会昏厥,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只能慢慢熬着。
杨逍这一拳,可比林依婷不小心在桌角上碰一下,更疼多了。
她觉得,就算她用小刀子割自己的肉,都不会有这么疼。
浑身冷汗直冒,恶心无比,只想有人拿刀子捅她一刀,随便那个部位,只要能给她熟悉的正常疼痛就好。
好不容易,这种无法描述的疼痛感,渐渐轻了时,她又听到杨逍阴恻恻的问道:“说不说,我是天下最帅的那个人?”
“蛆虫,都比你帅啊!”
林依婷终于能说话了。
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尖叫出了这句话。
“自己找罪受,就别怪我了。”
林依婷的倔强,大大出乎了杨逍的意料。
却没引起他哪怕一丝丝的佩服,然后不忍,就此放掉她。
反而激起了他“天真”的戾气。
他就不信了,就凭借他的本事,会折服不了一个女孩子。
再次一拳打在她胯下三寸后,杨逍左手搂住她的腰肢,抬头左右看了眼,抱着她快步走出了人群。
他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收拾下这个胆敢说他不帅的女孩子。
他听大长老等人说起过,外界世风虽然日下,但真正的豪门贵族家中的女儿,却依旧注重自己的贞、操。
就像他一眼,就能从林依婷嘴上细细的茸毛,看出她是个原装货。
那么,既然剧痛都无法折服她的倔强,她最看重的贞、操呢?
杨逍不觉得,林依婷会为了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帅,就会丢掉保存二十多年的身子。
他没有男人的功能,可让一个女孩子变成女人,非得需要男人吗?
比方——狗。
杨逍在来会展中心这边时,就已经围着四周溜达几圈了,曾经在不远处的某个仓库传达室旁,看到过一只体型强壮的哈士奇。
公狗。
在杨逍心中,自称是万物之灵,满嘴讲述仁义道德的人类,本性其实比动物更加残暴,丑恶。
就拿狼来说吧。
它们只会在饥饿时,才会捕杀猎物。
但人类呢?
却能为了利益,做唯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他们做不来的坏事。
所以,杨逍决定要用那只哈士奇来威胁林依婷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今晚贴身追随林依婷出来的黑西装,当前还在会展中心内,对牛主任他们大发神威。
而早就被安排在南方集团走秀现场的虎子等人,在上万人夹裹中,有谁会注意到大小姐来过,又被人强行带走了?
林依婷要被畜生祸害的悲惨命运,已经注定。
就像,无论陈大力有多么坚强,都无法抵抗岳梓童的淫、威那样。
这可是未来老板娘啊,陈大力空有一身伏龙降虎艺,但却不能拿来对付她吧?
那么乖乖出卖李老板,就是陈大力能解救自己的唯一办法了。
“我说,我说,李老板在东南角的角落里!”
“什么?”
“李老板在东南角的角落里!”
“听不到,大声点!”
大力哥敢发誓,老板娘肯定听到他在说什么。
却假装听不到,拧着他耳朵的右手不住旋转,就是为了打击他刚才对老板的忠心。
大力哥快要哭了。
不,已经哭了。
没看到泪水从脸上淌下来了吗?
岳梓童拧着他耳朵,绝对是不遗余力啊。
铁打的汉子,在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也会疼的受不了,唯有用泪水来稀释疼痛。
“警告你们这些土鳖,走狗,以后再敢不把豆包当干粮,不把老板娘当主子看,有你们更好受的。滚。”
抬脚在陈大力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岳梓童才潇洒的转身。
大力哥被踢了个狗吃屎。
遥想当年,纵横东城两百三十七条街道无敌手,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无敌小霸王,现在居然被一个女人如此折磨,他就忍不住悲从心来,高声嘶吼:“老天爷啊,你保佑老板把这女人给踹了——啊!”
岳梓童转身一脚,狠狠踢在他肋下后,才心满意足的快步走向东南角角落。
大力哥因忠心老板,而被岳梓童狠虐的这一幕,躲在角落里的李南方,都看在眼里。
记在心里:“好你个陈大力,她只是拧拧你耳朵,又不敢真给你拧下来,你就屈服在她的淫威下了。简直是,太让我失望了。”
对大力哥失望的李老板,在岳梓童快步走过来时,并没有及时溜走。
有些人,就是狗皮膏药转世的,无论你走到哪儿,她都会跟着。
总是躲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要敢于直面困难,千方百计的解决困难,方才是大丈夫。
抬手,把雨披的帽子,戴在了头上。
岳梓童走到了他面前。
与刚才满脸“狞笑”收拾陈大力不同,岳阿姨这会儿的脸上,全是圣洁的贤妻良母般的温和笑意,却又轻轻叹了口气,伸手去摘他脑袋上的雨披帽子:“唉,这儿又淋不到雪,干嘛要戴着帽子呢?”
李南方没说话,脑袋向后仰去,躲开了她的手。
在亲眼目睹她严刑拷问陈大力时,李南方就知道她为什么急于找自己了。
她在见识到南方黑丝的魅力后,立即意识到了开皇集团的危机,心思活泛了。
“怎么,是怕我。还是,有些冷?”
岳梓童依旧满脸的温柔,伸手拉身上的棉衣拉链:“来,穿上,免得感冒了。你现在呀,可是一家之主。确切的来说呢,是南方集团,与开皇集团两大集团的掌舵人,一定要保重身体才行。”
谁说岳总不会拍马屁?
人家以前不拍李南方的马屁,只是不屑拍而已。
一旦她舍弃面子大拍起来,王德发,陈大力之流的拍马高手,都得统统靠边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