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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章过去
你好,我叫刘亚琛。
有着一个人模狗样的名字,但说实话做的事却挺禽兽的。
在我还年轻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叫沈怡,我喜欢把她抱在怀里叫阿怡,也特别喜欢看着她那双扑闪的大眼睛突然一下亲下去。
吧唧的一下,感觉全世界都亮了,甜的不行。
我不喜欢吃糖,却格外喜欢她唇的味道,软软腻腻的,让人吃了一口又一口。
他是二叔买来的,我不能动歪心思,可是当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她,真他妈漂亮啊。
二叔把她带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在屋子里折腾了一夜,我听了那些哭喊声难受得要命,那时候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我的心头滋长着,让我想要去保护她,可是想着二叔那张可憎的脸,还有他踢人的时候那种疼痛,我放弃了。
我其实挺懦弱的,可以说是一个没有底线的胆小鬼。
不过第二天当沈怡哭着跟我说,二叔要把她再卖了给一个村的人当媳妇儿的时候,我彻底慌了,我喜欢她那双闪亮的眼睛,特别喜欢。
我也明白那种买给一个村子的事有多恐怖,在沈怡哭的时候,我犹豫了,心中有一股子热血在翻涌,带着我做出了这辈子第一个大胆的决定,带着她跑了。
在山洞的时候,沈怡躺在草垛上,整个人都特别兴奋,一声一声地叫着我的名字,小脸上竟是妩媚。
那时候我就知道她长大之后一定不简单,因为她真的很漂亮。
不过这种漂亮却惹来了不少的祸端,再我们逃走之后,她变得越发引人注目,不仅引得隔壁那个小子常常垂涎她,还惹上了方浪。
我很小气,也患得患失,每次看到隔壁那个小子对阿蝶眉来眼去的时候,我心里就不爽,虽然我很明白阿蝶心里只会有我一个人,但我就是不好受,有些气性要发出来,整日特别别扭。
而这个时候我在工地里也生活得不顺心,因为我小,工地里的重活累活他们都让我做,我要是不做,就会有一个叫做方浪的包工头整日拿着鞭子要抽我。
我很多次想过要不干了,可是想想除了这里我还能去哪里呢,我不敢用身份证,怕刘二虎真的死了,警察会查到我的头上,而且也没有成年,在这个城市里想要养活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而阿怡也在辛苦得每日帮人洗碗,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不做了。
不过我怎么都没有想到阿怡来给我送饭的时候会被方浪给看上了,那个畜生。
那段时间他经常跟我打听着我跟阿怡的关系,我骨子里怕他,所以编了一些瞎话,混着一些真话跟方浪讲了一下当初的那些事。
可是我没有想到方浪对阿怡真的起了心思,好几次提出要去我家,我都拒绝了。
我也是男人,我当然懂方浪想要去我家做什么,所以前几次我都找了各种借口拒绝了。
但是次数多了,方浪就恼了,当着众人的面把我狠狠打了一顿,即使是这样我还是没有答应方浪把他带回去。
甚至晚上回去的时候,我还多了一个心眼,故意绕了好几圈,确定身后没有人跟着才走了回去。
那时候我觉得我像是一个英雄,心里也有一个很强烈的想法,我一定要保护我的阿怡。
我已经让她跟着我吃苦,住在那样的房子里了,我不能让她更苦,因为我是一个男人。
盖世英雄的梦我也曾经做过,可是你们知道吗?
现实永远是现实,他最擅长把你从一个你自以为是的英雄变成一个狗熊。
比如接下来的几天。
方浪跟了我几天,都被我甩开了,没有到我家,到第三天他彻底恼了,在我刚刚去上班的时候,他就让几个狗腿子一起把我给打到了厕所里。
狠狠地一顿打,最后方浪逼着我吃屎。
我的脑袋被他强按着,跟那些还沾着苍蝇的臭物接触的时候,我的大脑彻底失去了思考。
那一刻我的脑子已经不是我的了,对,如你所想,那时候我脑子里全是屎,所以在鬼使神差之下,我带着方浪去了出租屋,去了我们呆的那个小窝。
我没办法说我当时的绝望,也不想说那时候我只有十几岁,甚至没有成年,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种情况,如果是放在现在的话,我可以有一万种方法弄死方浪。
可是你们知道最过悲哀的是什么吗?
无疑就是你在最没有能力的时候遇见了最想保护的人。
我被打得半死,只剩下半条命的时候,阿怡跳了出来求方浪,求方浪狠狠地玩她,一副悲哀的骨子的模样瞬间让我觉得我是混蛋。
在那一刻我有一种想要去死的感觉,我脑子一片片恐怖,压根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整个人就像是一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被血水整个包裹着,倒不觉得疼了,真的不疼了。
有的只是恨,我甚至想要抗拒,想要阿怡别这样,可最后我甚至被打的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当我被方浪的人像一条狗一样扔出了我们的房间之后,我听见了阿怡在里面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声音,那种声音我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真的忘不了,即使是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经常在睡梦中惊醒,然后去卫生间躲在墙角大哭着。
我逃跑了,过得不好。
我什么都不会做,所以拜了一个街头的混混当大哥,跟着他出生入死。
可这个时候开始我不再是一个好人,世人负我,我也留不下世人,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变得强大,我要变得无坚不摧,去杀了方浪那个狗日的。
我做了很多丧尽天良的事,但始终成为不了老大,我的老大稳稳地站着他的头把交椅,一直像防贼一样防着我。
也许是我的野心太过明显了,昭然若揭。
憋到最后,我想出了一招,在他喝的酒里下了耗子药,想着他死了,那头把交椅就是我的了。
但我高估了我,也低估了他,他看穿了我的意图,在聚餐的时候,突然砸掉了酒杯,然后一群人乌泱泱地围了上来要置我于死地。
然后我拼命地逃,虽然靠着小聪明暂时躲避了他的追杀,但他还是下了追杀令,派人四处追杀我,说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段时间我过得十分落魄,这就是现实,你以为你满腔热血,你以为你天命不凡,但最后你还是当不了英雄,只能做一个狗熊,这个道理在几年前我就应该明白的,可我还是不甘心,我以为我可以的。
我以为我可以的。
就在这个时候我遇上了富二代蒋雨晴,得知她很有钱之后,我便动了心思,有目的地去接近她。
对,有目的的。
我长得不赖,做混混的时候随意一勾都会有不少的小妹妹上钩,而这蒋雨晴很好骗,我也就是在路口突然偶遇她,看她穿着打扮好看,于是把自己的外套借她挡雨了,自己淋着雨跑了一路。
这事我早就忘了,可她记得清楚,四下派人找我,找到我之后,我禽兽了一把,装绅士,装各种与我本性不符的美好的模样,最终把她骗到了手。
然后有些关系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她爸爸很不喜欢我,说什么也不要蒋雨晴跟我在一起,可是蒋雨晴以死相逼,最后她爸爸还是妥协了,承认了我这个混混出身的贱种。
在我们结婚之后,我就顺利成为了南山国际的执行总裁,不过这个公司是新开的,江城没有多少人知道,就连萧子轩也只是因为跟我们有个合作才知道的。
说实话我并没有经营的才能,一个混混出生的人会什么呢,只是一个空壳子,蒋家给我的一个面儿,让蒋雨晴出去说话可以有个身份介绍我罢了。
外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我心里却明白得清清楚楚。
不过这又怎么样?只有依附蒋家这棵大树,我才能顺利地躲避追杀,甚至在我跟蒋雨晴结婚之后,我还找杀手直接把那个老大给杀了。
当我接到杀手送来的老大的头颅的时候我才明白钱是万能的,尽管我心里还是有很多的不服气,可那又怎么样?去他妈的骨气,去他妈的英雄,我刘亚琛就是一个狗熊,一个只会靠女人活的软蛋。
总有人说你变了,可从来也没有人问过你为什么。
这样总比我以前活得好,为了钱,我会继续跟着蒋雨晴生活,我会把蒋雨晴哄成一个公主,你可以骂我虚伪,你可以鄙视我,我无所谓啊,只要我过得好就行了。
不过遇见沈怡确实是我没有想到的事,我以为这辈子我们都不会再相见了,我甚至派人去欢城找过方浪,可是方浪早就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早就不见了人影,唯一打听到的消息就是沈怡在消失之前,把方浪的命根子给剁了。
哈哈哈,我早就知道这丫头比我有出息。
PS,我看到有读者说我在吊胃口,这个我真不是啊,只是最近事情比较多,好多次想要加更也抽不出时间来,毕竟自己还有其他的事要做,只能说各位辛苦了,等阿蓝把这段时间忙过了,一定好好补偿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啊,晚安啊宝贝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