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同在山中

洒洒三点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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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真的很奇怪。

    柳如月的心里越想越不对劲,

    以前,她和朱承平去哪里小住,都会带上府里的厨子,或在附近雇一个。福贵虽也能做点东西吃,手艺还行,可毕竟不是专门的厨子。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但是,柳如月知道,她不能离开。不是因为她离开不了,想走,总是想得到法子的。尤其福贵看起来一点儿也不没有怀疑过她。

    但是,柳如月得想想朱承平。

    如果她就这样离开,那到时一定会与朱承平生隙的。她决定在这里等四五日。嗯,说起来,谢宛云斩头也就是三日之后了。

    三日、四五日?

    这其中,有什么关系吗?

    柳如月完全没有想到朱承平是拿她来威胁玉皇贵妃。

    在她的心里,虽然觉得朱承平对谢宛云更胜她一筹,但是,这里头,毕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谢宛云差点儿死掉。人对失而复得的东西总是会更珍惜一些的。

    以前,谢宛云在的时候,朱承平可是一向对她比较好的。

    一定是因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前一段时间又因为香槿的事情起了予盾,而谢宛云和朱承平在一起的时间短,又经过了这些事。

    所以,才会让朱承平对谢宛云产生了这种比较强烈的感情。

    但是,以后的日子长了,这种因为危难产生的感情会逐渐淡化,而且,他们之间又有了共同的孩子。这一点,是谢宛云不能比的。至于孩子并不是朱承平的事情,只有她、乔厉和可心三个人知道。朱承平并不知情。所以,柳如月就忽略了这一点。

    在她的心里,朱承平对她仍然是有情的。

    所以,她并没有往那方面想。

    柳如月安心地在这里住了下来,后来发现,原来这里是夕山。夕山这里景色十分优美,到处都被白雪覆盖,形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

    而白色世界里,偶尔出现的一树树红梅,则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这里的山上,红梅并不遍植,而是时而在溪边,时而在峭壁,时而在路边,这样安排倒别有一种雪中寻梅的乐趣。

    京城富贵人家计多都在这里有别庄,侯府也有。

    只是,却不是这一处。

    这一处,比侯府的别庄要小多了,也没有下人在此。显然,朱承平并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来了这里。

    在这里居住,生活多有不便,不过,却也让人轻松了许多。不像在侯府的时候,总有一种十分压抑的气息。

    柳如月住在夕山里,而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和她居在同一座山里。

    挥舞的鞭子将雪卷得飞了起来,形成了一条雪龙,武霸天在山中已经呆了许多天了。从朱承平将谢宛云带走之后,他就进了山,一住就许多天了。夕山有一种火狐出没,它们皮毛是极为绚烂的红色,就像燃烧的火焰一般。虽然红色在冬天是极为鲜明的颜色,按说应该目标明显,极为好猎才对。可是,一是数量稀少,二是,它们的个头极小,速度却超乎寻常地快,简直像闪电一般。因此,极为难猎。一张雪狐皮可以卖到数万两的天价。

    武霸天每年冬天都会进山猎狐,当然,他猎狐不是为了银子。数万两对平头百姓家是一生都难得的财富,对他而言,却不算什么。

    他喜欢的是那种追逐的刺激感。

    武霸天是少有的每年都会有收获的猎手。

    不过,今年,他还没有收获就是。

    寒冷无比的天气,武霸天的额头却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矫健的身影如同游龙一般,几乎看不到完整的身影。

    “爷,万公子他们都来了,正在厅里等候呢。”

    岳龙前来通报。

    武霸天一个猛地抽地,尺许深的雪地硬被抽出了一道深沟,而雪溅起了丈高,然后,如同下雪般团团簇簇地落下。

    武霸天接过了下人奉上的毛巾,喘着粗气。

    一般的运动不足以叫他如此,可连续多日,他几乎从丑时就在这里了。一练就是好几个时辰。

    这种拼命的样子,让岳龙都有些心惊。

    武霸天对那位莫姑娘,不,现在应该说朱家的东院夫人的感情,显然比他们以为的都要深得多。武霸天生性洒脱,岳龙跟了他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他这么困扰过。不,应该说,以前,他从来没有为什么事困扰过。

    可是,这一次,不可能有任何办法了。

    那位可是已经有主的了,而且,不是普通的人家,是侯府的媳妇。大将军王府的权势再大,也无法敌得过皇上对玉皇贵妃的宠幸。

    武霸天与那位是注定无缘了。

    岳龙暗自叹息。

    武霸天回房梳洗了一番,就和他那群朋友们一起进山寻狐去了。

    已经在山中,与外界隔断了消息的他,自然不可能知道谢宛云的消息。这让大将军王武烈、杨氏都暗自庆幸。本来杨氏见武烈多日不归,打算派人去催他回府的,现在也不派了。一心等再过几日,一切就都彻底干净了。

    而不管人们怎么样,日升日落,白天黑夜,总是会一日一日地反覆着的。

    这不,又到了幽深的黑夜。

    罪恶的滋生时刻。

    罪恶总是与黑夜相伴的。

    生活,总是会不停地嘲弄着人。朴大有名字倒是不错,叫大有,不过,名字只是代表了一种期望。现实却总是与期望有一段距离。

    朴大有虽有这么一个名字,却不曾真正大有过。

    不过,幸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他在牢狱里当狱卒,已经当了十来年了。顺便说一句,他的父亲也是狱卒,也算是子承父业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所以,朴大有杨为狱卒,也不算是一件让人十分惊奇的事情。这一份工作待遇虽然算不上多么我的优裕,不过,养家糊口足矣。并且,朴大有跟普通的狱卒不一样,他是死刑监狱的狱卒。看押的都是犯了大罪的犯人。

    而能犯在这罪的犯人们,很多也都不是普通角色。

    因此,朴大有的工作外收入还是颇有些可观了。朴大有一向以这个为自豪,往昔曾经那么风光的人,现在,也要对他一个小小的狱卒点头哈腰,大献殷勤。

    所以,虽然妻子多次说,家里的积蓄已经不少了,是不是得做些别的营生,她老是担心会出什么事。

    而朴大有则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跟她说做个小生意哪有这个保险。

    其实,他是舍不得这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感觉,这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力量。

    但是,这一夜里,他终于尝到了苦果。

    总是想掌握别人命运的人,他的命运也终将被别人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