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不再打扰

一只海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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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不常喝酒的,倒是喜欢喝茶,

    平日里忙于政务,案牍劳形至灯火阑珊,他总是命人泡一壶茶,茶叶被冲开时,散发出的幽幽芬芳总能让他疲惫的神经得以短暂的舒缓,又能提神。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捧着一杯热茶,在院子里走走,院子里有丫头们精心栽种的花草,夜间沐浴着湿漉漉的雾霭,甚是惹人怜爱,偶然间的抬头,一轮圆月明亮高悬,普照万家。

    他心怀天下,知道肩上有着不能卸下的担子,他必须扛起来。可如今这担子,越来越棘手。

    “王爷,夜间寒凉,请回房休息吧。”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抬眼去看,望见女子温柔美丽的脸,而这才注意到夜幕已然降临,天上稀稀落落的星子发散着清冷的光辉。

    “哦,是玲珑啊,”他醉意微醺,眼神也变得有些迷离,看清来人后便笑道,“是挺晚了,你先回去歇着吧,我再坐会儿。”

    名叫玲珑的年轻女子面上笼着浓重的担忧,一双水亮明眸里满是忧戚,还想再劝,便见一人笑着缓步走来。

    “美人相伴,夜下独酌,皇兄好雅兴!”

    玲珑慌忙请安:“二殿下。”

    沈云琋走到跟前将玲珑扶起,端详了一刻,对着沈云珩笑道:“皇兄,仔细算算,玲珑跟随了你已有八年了吧,有这样一个倾城绝伦的佳人在身边,你就真能沉得住气?要我说,快快给人家一个名分,莫要伤了人心!”

    玲珑羞红了脸:“二殿下说笑了,我去给殿下烫壶酒过来。”

    眼看玲珑害羞地小跑着离开,沈云琋笑道:“多么惹人心疼的美人儿啊,我见犹怜,难道皇兄就不动心?”

    沈云琋一来调笑,沈云珩顿时醉意全无,对他的话语无动于衷,恢复了往常淡淡的语调:“玲珑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别再拿她顽笑。”

    “哈哈哈哈!”沈云琋大笑,“既然连你自己都承认玲珑是个好姑娘,却为何迟迟不收了她?就忍心让人家苦苦地等着盼着。皇兄啊,这么些年你的一副装腔作势的正经模样可迷惑了不少好姑娘呢!”

    沈云珩又倒满一杯酒,声音没有任何波澜:“有话直说。”

    沈云琋一把将他手中的酒杯抢过来,放在鼻尖闻了闻:“嗯……女儿红?皇兄,你竟然喝女儿红?”

    面对他的惊讶,沈云珩置若罔闻:“有何不可?”

    “我一直以为像皇兄这般尊贵出尘的人物,也定然是世间最好的东西才能配得上,即便是喝酒,也轮不到这平庸的女儿红。莫不是跟李卿羽相处的久了,皇兄也被乡野之气潜移默化了?”

    沈云珩拿过酒壶给他满上一杯,漫不经心道:“你今天来如果只是为了说这些无趣的话,那么还是早些回去吧。”

    沈云琋翘起二郎腿儿,双手交叠枕于脑后依靠在廊柱上,仰天长叹道:“唉,皇兄又给我下逐客令了,我呀,这次来纯粹是自找没趣,不过是下午在宫苑遇上兵部尚书汪芝林,他忧心忡忡地向我打听皇兄你,说自家女儿哪里不够好,怎么就让大殿下如此瞧不上眼,竟当着皇上的面直接给驳了回来……他都在我面前这般诉苦了,我若不跟皇兄通风报信,显得我多不识趣呀!”

    兵部尚书汪芝林,是如今皇上最为倚重的朝臣之一,尚书夫人又与德妃是亲姐妹,三皇子沈云玹的死让德妃一夜之间病倒,再难痊愈,不管是笼络权臣势力也好,还是宽慰德妃也罢,将汪芝林的爱女许给当朝皇子,似乎是件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而汪芝林的女儿汪雨柔,是誉满京华的才女,沈云珩虽不常在京中,但也听过家里的下人唠闲话,说汪雨柔贵为名门闺秀,貌若天仙,端庄温婉,且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以追逐者无数,但她似乎一个也看不上,今年十八年华,估计他爹汪芝林也急了,央着德妃私下里有意无意地对皇上提及,这才有了中秋家宴上的一幕吧。

    朝廷为巩固江山,皇子公主皆为棋子,殊不知臣子为能稳固权势,将子女送去皇家亦是常情,双方乐此不疲,皆大欢喜。

    沈云珩执起酒杯,欣赏着上面淡雅细致的花纹,神色淡然:“你若对这桩婚事感兴趣,明日我便去奏请父皇,让他成全了你们。”

    “皇兄说笑了,”沈云琋笑道,“汪尚书看上的可是皇兄您,而且父皇也觉着你才是最合适的,至于我嘛,就不劳大家费心了。”随即凑近沈云珩,拉长了声音道,“皇兄你觉得,李卿羽的师姐白露怎么样?”

    见沈云珩眼中有惊色,又轻声笑了:“白露性子直接,人也单纯,我喜欢。”

    沈云珩面上沉静,心里早已翻起波澜。

    他失神无比清晰地映在眼中,沈云琋扬起一抹邪肆的笑:“我来的第一个目的,是传汪尚书的话,第二个目的,是来看看皇兄饱受相思煎熬时是什么模样,被心爱之人恼恨是什么心情,但见皇兄你心猿无绪借酒消愁,我便也放心了!”

    沈云珩缓缓道:“嗯,如今两个目的你都达到了,可还有其他的事吗?”

    “皇兄为何一再急着赶我走呢?我可是很乐意跟皇兄说说话呢!自从上次皇兄警告我之后,我就再也没敢动李卿羽了,我可是很守信用的。不过呢……这下可有的玩了,我虽然不会再想着杀了她,但是要慢慢地折磨她,不让她死,却让她生不如死,因为这样,皇兄你就会痛苦,如此一来,我才高兴。”

    看他开怀的笑容在夜幕里如此残忍狰狞,沈云珩隐忍着即将失控的情绪,将手中的酒杯紧了又紧,咔嚓一声,一只完整的被子竟被生生握成两半。

    若非面前的这个人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他一定立刻、现在、马上就杀了他!

    恰此时玲珑端着烫好的酒走过来,看到沈云珩紧握成拳的手血水淋淋,更有鲜血从指缝间渗出,大惊失色,随手将酒壶一丢,扑上去拿开他的手掌:“王爷,您的手!……”

    沈云琋站起来,笑声朗朗:“王爷,成王爷,她知道了你是燕国大皇子沈云珩,也必然知道你还是战功赫赫的成王吧,如若她真如你所想的那样清高,不愿攀附富贵,那么,皇兄您若想得到他,还真是费事的很呢!”

    说罢,大笑而去。

    玲珑红了眼圈,拿着绢布小心地擦拭着他掌心的血。

    沈云珩拿开玲珑的手,将自己流血的手缩回袖间,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我不碍的,你回去吧,玲珑。”

    月朗星稀,乌鹊南飞。冬月里的天,夜间冷的厉害,街上已无白天的繁华热闹,变得冷冷清清,偶有几家酒馆还亮着灯盏,在这深沉的夜里分外凄凉。

    他孑身一人漫无目的地走,晚风刺骨,吹得额头冰冷,衣角被高高扬起,猎猎作响。他像一个乡下老农一样,缩着脖子,笼着袖子,抬起来胡乱抹一把冻出来的鼻涕,稍一抬头,便望见“露鼎记”三个大字。

    他早在不知不觉中走熟了这条路,即使是心不在焉,即使是闭着眼,怕是也能该拐弯时拐弯,该直走时直走,一直抵达至此吧。

    露鼎记已经关门打烊,大门紧闭。他仰望了那副牌匾片刻,一转念,唇角微勾,绕过前门,来到后院。

    二楼拐角的房间还亮着灯,他倚在树干上,对着闪闪的烛影怔怔出神。转眼过去已近三月,恍然发觉已好久没再见过她,自从她得知自己真实身份后,便对他十分戒备。

    刚开始他去过露鼎记几回,但她处处躲着,不肯相见,即便是实在无法避免的见了面,她冷淡的表情让他的心如钢针扎着一般那样绵密尖锐的疼……再后来朝中彻查一起贪腐案件,牵连了不少人,他整日忙来忙去,竟也没有再来。

    最后一次见面,是一个落了雨的清晨,天气冷的厉害,她视若无睹地忙来忙去,一不小心切菜切到了手指,他一心急,直接抱了她回房间,胸口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沈云珩,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她气恼地喊他沈云珩,不再是欢乐随意的叶白,或是戏谑调笑的叶公子……沈云珩,大燕国大皇子的正统名讳,承袭沈氏族谱第十代“云”字辈,由学富五车的当今两朝元老孙晋太傅亲自定名为“珩”。珩,宝也,从王,意喻物华天宝,降于王室,天命所归,王者之风。

    大燕国上至国公王储,下至贩夫走卒,无人不知“沈云珩”谓谁,哪个不闻名色变,尊崇备至?就连临界诸如梁国、陈国的王室达官都对其敬重三分……而她,竟是这般恼恨这个名字,恼恨这个人。

    “沈云珩,你知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拜托你以后别再来烦了我,我一介平民高攀不起你这大燕显贵,求你离我远点儿,最好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

    她的话像快刀利剑,在他心上戳满了窟窿,他垂下眼眸,找来金疮药,强硬地替她包扎了伤口,嗓音寂静如深海:“好,我便不再来打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