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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章
确切地说,这一刻,我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的心,被一层强烈的忧伤笼罩着,挥之不去。
驱车赶到金铃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左右。
金蕊不在,金铃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为我开门。
见是我,她的脸上洋溢起轻盈的笑容,她伸手拉我进去,坐在客厅里。
我叼起一支烟,忘却了所有一切,只剩下烦恼。
金铃为我倒了一杯橙汁,发现我脸色不好,试探地追问:“怎么了我的小乖乖,生谁的气呢?”
说来也邪门了,听到这么暧昧的问话,我竟然没有了丝毫反应。若在平时,我身上早就起满鸡皮疙瘩了。
我敷衍道:“没事儿!”
金铃望着我:“你身上怎么都湿了?”
我说:“你才发现?外面下冰雹呢!”
金铃诧异:“你在车上也能淋到?”
我道:“出来淋了淋,就当是洗了个冷水澡。舒坦!”我使劲儿地吸了一口烟,违心地一抚湿润的头发,觉得浑身上下充斥着一阵凉气。
金铃担忧地凑过来,在我身上摸索了几下,皱眉道:“不行不行,你得换套衣服!这样会着凉的!你先去洗个澡,我去给你,给你买身衣服!”
我摇头:“不用。这样正好。”
金铃强行拉住我的手:“听话,听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哟,不能这么糟蹋自己,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都会有办法解决的!你很坚强,你一定能挺的过去!”
很显然,善解人意的金铃,在我的神色之中读懂了我的情绪,甚至是猜测到了些许端倪。
我一声苦笑,从沙发上站起来,感觉一股凉气从衣服里钻进去,我的屁股上有些湿凉。
我说:“那也行,随便找件衣服给我,先。”
金铃点头:“你等下,我去找。”
她转身而去,我扭头一瞧,发现干净的沙发上,被我坐湿出一个屁股的形状。
我苦笑,感觉天悲地凉,就连屋里也透着寒冷。
金铃很快找了一套运动装出来,我犹豫了一下,倒也拎着进了浴室。
洗了个澡换上衣服出来,感觉衣服挺紧,勒的难受。但是就目前的境况来说,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金铃坐在我身边,试探地追问:“到底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真没什么。”
金铃站起来,进洗漱室拎了一条毛巾出来,为我擦拭头上的余湿。
确切地说,金铃此刻的关怀,着实令我感到了一阵前所未有的暖流。对于比由梦给我带来的伤感,我望着金铃,心里滋生出一种特殊的感动。
我强挤出一丝笑,说了声:“谢谢。”
金铃像哄小孩一样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跟我客气什么呀!跟我还客气上了!讨厌!”
我从她暧昧的神色之中,察觉到她对我的深深的感情。那种负罪感,不由得在心里更清晰了一些。
金铃帮我擦拭完头发,瞧了瞧,说:“不行不行,还是湿。我去拿吹风机给你吹吹吧!”
我赶快道:“没那么麻烦!湿点儿,湿点儿好。”
金铃不再强求,而是将毛巾搁到茶几上,望着我,作关切状。
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冲她追问:“你胳膊上的伤,发炎了?”
金铃吐了口舌头:“有点儿。不过没关系,我能抗得住。”
我拎住她的胳膊,说:“把胳膊露出来,我瞧瞧。”
金铃犹豫了一下,倒也听话,将衣袖挽上去,露出了白皙的大臂。
我发现,绷带已经松动的厉害,而且还渗出了几丝鲜血。我皱眉追问道:“这是谁给你缠的?这样缠还不如不缠,来来来,我再给你重新缠一下!”
金铃点了点头,回头取了消炎粉和新绷带,略显羞涩地坐了过来。
我当兵的时候,经常进行一些医学救护方面的演习,因此缠绷带这种事对我来说,不在话下。没出两三分钟,我便帮金铃涂好消炎粉,缠上了绷带。
金铃笑望着我,说:“你是不是什么都会呀,缠绷带都缠的这么熟练!老实交待,你英雄救美,救的几回了?是不是每次,每次也都要帮别人缠绑带?”
我汗颜道:“你啊你,可真会联想。”
金铃迅速地用双手缠住了我的胳膊,撒娇道:“我是吃醋嘛!我希望,你只为我一个人,缠过。”
她抱着我的胳膊尽显暧昧,我手足无措地轻咳了一声,提示:“注意影响,注意影响。说不定,说不定金蕊一会儿就回来了!碰上多不好!”
金铃用手掌刮弄着我的胳膊,嘻嘻道:“你还害羞啊?没什么没什么,她看见能怎样?”
我说:“容易误会。”
金铃怔了一下,随即松开对我的缠绕,兴师问罪道:“赵龙你有没有把我当成是你的女朋友?我发现你现在还没进入角色是不是?那你昨天晚上说那些话干什么?哼,让人家做你的女朋友,人家答应了,你反而是瞻前顾后,还害怕别人误会!”
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却也不解释,而是抓了抓金铃的手,以示慰藉。
金铃化悲为笑,重新靠在我身上,道:“知错就好,我也不再追究了!不过呢,你得告诉我,不不,是向我汇报,你今天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了?”
我有些不耐烦:“别问了行不行?”
金铃道:“告诉我就这么难么?给我一次关心你的机会,好不好?”
我说:“我不想把一个人的痛苦,分散成两个人的痛苦。”
金铃争辩道:“一个人的痛苦是1,分给两个人,每个人是0.5,我再把我的快乐分享给你一些,我们不就都不痛苦了,都快乐了?”
我转移话题道:“你遇到什么快乐的事情了?”
金铃眨着眼珠子一想,伸出一根纤纤细指指向我:“你猜!”
我摇头:“没那本事,猜不到。”
金铃前倾了一下身子,脸面与我离的很近,我甚至能听到她轻轻的喘息声。
她的肩膀在我身上蹭了蹭,我能读懂她这肢体动作的潜台词,因此也极为配合地拥揽住她的肩膀,听她公布乐事。
金铃嘻嘻地道:“刚才我下楼,在楼道里拣了个手机。”
我一怔:“就为这个而乐?”
金铃道:“当然不是。我是那种受贪小便宜的人吗?拣到手机以后呀,我想把手机还给失主,于是在手机通讯录里找了个叫‘红梅’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这个红梅说她是丢失手机的主人的老婆。”金铃说着说着就控制不住了,嘎嘎直笑。
我问:“那又怎样?”
金铃强抑住笑,接着道:“然后我就告诉这个红梅,她老公的手机在我这儿,丢了被我拣到了。她一个劲儿地喊谢谢,喊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汗颜:“就为了别人谢谢你,就高兴成这样,跟中彩票大奖似的。”
金铃道:“然后红梅也没问我住哪儿在哪儿,就挂断了电话。过了一分钟以后她又打过来,兴奋地开口就说:老公,你的手机找到了,找到了……我当时就被震住了!”
我终于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有才,确实有才!”
金铃哈哈大笑:“就是嘛!这红梅简直太有才了!哈哈!”但她随即收敛住笑容,指着我道:“乐了,乐了吧。从今以后,我愿意永远做守护在你身边的快乐天使,逗你乐逗你开心!”她顺势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一副开心公主的样子。
我也收敛住笑,轻咳了一声,道:“红梅,不是香烟名儿吗!”
金铃善意地兴师问罪:“你就知道香烟,香烟!能不能长点儿出息,咱把烟戒了?”
我苦笑:“我倒是想戒,但是烟离不开我。”
金铃噘着嘴巴道:“是你离不开烟吧?”
我不解释,不争辩。
不得不承认,金铃是个体贴善良的好女人。因为见我不开心,她充当了一颗开心果,不断地逗我,跟我讲趣闻趣事,挽着我的胳膊,宛如童话公主一般。
很多女人讲故事和编故事的本领,相当强。比如说,程心洁和金铃一样,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会编出很多非常可乐的故事,缓解我的情绪。
然而,毕竟是我的情感上受到了严重的波折,金铃这些安慰之举,虽然有效,但效果不甚明显。
我不想让金铃失望,但是,我又实在是装不出高兴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直延伸到,下午五点多钟。
金铃提议她亲自下厨,做些好菜招待我。
我欣然同意,提出要畅饮几杯。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消遣烦恼的最佳方式,便是喝酒。
就这样,我和金铃互帮互助,张罗了一桌好菜。
菜不错,但我现在的心情,吃什么都不香。唯有酒,如同我的亲密兄弟,化作一副穿肠妙药,刺激着我的内心深处,并赐予我短暂的兴奋。
金铃喝红酒,我喝白酒。我们对酒当杯,她甜甜地笑着,宛如一个正沉浸在花季爱恋中的少女,将羞涩与懵懂写满脸庞。
酒至半旬,金铃的脸上微显红润,她与我对碰了一杯,说道:“你呀,有什么事总是藏在心里,怎么一上午的工夫,就这么,就这么愁啊,你愁什么?”
我掩饰道:“我不愁。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壶好酒往肚子里流!”说罢我将整杯酒倒进了嘴里。
金铃扑哧笑了:“瞎改诗词!要是李煜听到你把他的诗改成这样,非得从地底下复活,掐死你!”
金铃伸展双手,在我面前舞起了九阴白骨爪。
我抓住了她的手,止住她。
金铃安静了下来,一揽飘逸的长发,试探地问:“是不是,是不是工作不顺心?”
我摇头。
“老板批评你了?”
我继续摇头。
“那是,那是怎么了?难道是,难道是失恋了?”
条件反射一般,我抬头望她,没有肯定,但也没有否认地摇头。
金铃脸上诞生出几分特殊的神蕴,她望着我,眼神扑朔地夹了一口菜,塞进我嘴里,嘻嘻地道:“不是还有,还有我吗!”
我能读懂她这句话的潜台词。我意识到她太聪明,她已经在蛛丝马迹之中,意会到了我和由梦之间的事情。
金铃见我沉默,接着道:“你和由梦究竟怎么了?不是一直挺好吗,怎么会,怎么会-----吵架了,还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我皱眉不语,用酒精表达着自己的情绪。
金铃再问:“你不说,就是默认了!由梦是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她很优秀。就算是我,见了她也觉得自叹不如,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不希望,不希望你们出现感情危机。哪怕,哪怕-----”
她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实际上,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我见纸没能包住火,于是想了想,道:“没什么,就是吵了一架,觉得彼此之间,之间,有了代沟和距离。”我当然不能提到曼本瑞,提到她和曼本瑞之间的诸多纠葛,那是自己伸手打自己的脸!
金铃道:“那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毕竟是女孩子嘛,你得哄。女朋友不是用来吵的,是用来哄的!”
我道:“没你想像的那么简单。”
金铃道:“不管多复杂多麻烦,那你作为一个堂堂男子汉,总不能跟一个女孩子计较吧?
我道:“你不懂。很多事,很多事。”
金铃问:“什么事?你们俩感情不是一直很好吗?”
我苦笑:“人,总是会变的!”
金铃一愣:“她变了?她又有了别的……”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我不置回答,只是淡然一笑。
金铃沉默了片刻,突然抬起头来,说:“是不是因为我,因为我的缘故?”
我诧异:“关你什么事?”
金铃道:“你忘了,从昨天晚上开始,我正式成为你赵龙的人了,她知道了肯定生气,要我,我也生气!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那我宁愿,宁愿退出。由梦是个好女孩,虽然我也很喜欢你,但是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
我摇晃了一下脑袋,让自己清醒了一些。我冲金铃道:“你呀,简直跟你说的那个丢手机的人的老婆差不多,这么有才。她的消息哪能这么灵通?”
金铃自嘲般地一噘嘴巴:“说的也是。那是,那是因为什么?”
我抬杯持在空中:“不提也罢,不提了好不好,咱们,喝酒。”
金铃没再追问,举杯与我共饮。
在酒精的麻醉之下,我越喝越英勇,越喝越想喝,不知不觉间,两瓶高度的白酒,被我喝尽。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我简直是为中国的酿酒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照这样喝下去,我肚子里装的酒,都能开家酒厂了。
但是酒这东西,的确是个好东西。关键时候,它能麻醉人,让人兴奋。
我让金铃再启开一瓶,金铃见我有些微醉了,将剩余的那瓶白酒捂住了口,连声劝道:“不能喝了,你不能再喝了!”
我说:“喝酒不管够啊?”
金铃焦急地道:“你喝多了,已经。”
我一拍小腹:“还是空的呢!放心,我是天上下凡的酒圣,喝不醉。”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金铃无奈地做出了让步。
第三瓶白酒倒进杯里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神浊目眩。毕竟,都是高度酒,我又喝的急,酒精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但我已经沉浸在一种特殊的氛围之中,无法自拔。我摒弃了回忆,摒弃了一切伤感的事情。我甚至是故意装的大气凛然,神光飞舞。我与金铃一次次碰杯,金铃不断地劝我少喝,但我根本已经难以自控。
再几杯下肚后,我的神智已经开始凌乱,模糊中打碎了好几个杯子,我却浑然不觉。
直到,我的肚子里酒精几近饱和,再也装不下这种令人麻痹的液体。
我开始哇哇呕吐,肚子的五脏六腑被那种上漾的力量折腾的很不舒服,胃肠一阵抽搐。
这是我有史以来,喝的最多的一次。
金铃焦急地为我侍应着,为我擦嘴为我捶背,忙的不亦乐乎。
我在迷糊中,被金铃搀扶进了卧室。
不知是让金铃历经了多少艰难,我才躺到了床上。
金铃为我脱掉外衣,鞋子,又沏了一壶茶水过来,喂我喝水。
我感觉天眩地转,自己好像也在转。天花板上的吊灯,仿若摇摇欲坠,墙壁上挂的抱陶女,竟像是迈着步子,抱着陶罐朝我走来……
我醉的,着实不清。
以至于,当金铃第N次喂我茶水的时候,我突然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
水杯落地,茶水四溅。
而意识不清的我,竟然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将金铃当成了由梦。
幻觉,也许我注定,会在幻觉中迷失。甚至是犯错。
我近乎痴呆地喊了一声‘由梦’,将金铃扯了过来,金铃那纤弱的小身板,刷地趴到了我的身上。
我无意识地勒紧了胳膊,紧紧地抱住她。
抱住了,那个幻象中的由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