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购买奴隶

小白白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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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奴隶”

    林可思考了一下,也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买来的奴隶,一般会附赠一些便宜的神力契约,予以缔结主仆契约。

    至少忠诚可以得到保障。

    当然,阿赞恩方面的资源林可也不会放弃。

    要知道阿赞恩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虽然顶尖力量没有,毕竟目前最顶尖的就是加罗塞这个十二级的家主。

    但是阿赞恩领过很多很多年的发展,是拥有很多中层力量的。

    其中有普信男爵这种天赋差、好吃懒做的嫡系贵族,也有一些略微虽然不高,但是颇有天赋的旁系亲族。。

    阿赞恩这种家族很复杂,刨除确实有守旧贵族外,林可想找的是那种上进但缺乏机会的阿赞恩。

    上进的人,遍地都是。

    机会,屈指可数。

    当然,资源也是屈指可数,比如晋升所需的反馈、比如新兴的适合某种血脉的职业等等。

    林可恰好,就有很多这种类似的资源。

    林可立马做了这两个决定,不过他还关心奥夫的状况,于是询问:“老师,您晋升时的异象是什么?”

    奥夫当即描述了一下那个异象,和林可从其他人那儿了解的差不多。

    他们都称呼奥夫的异象为“电磁异象”,源自于奥夫在晋升时无意识说出的那句话。

    我是电磁之王。

    电磁

    林可在思索。

    电磁感应现象被奥夫发现了,这也给他带来了晋升。

    但是电与磁的力量,绝对不仅仅只有这样。

    林可顺利地让奥夫从单纯的雷电,转向了电与磁,这两者联合起来会爆发出更大的力量。

    “老师,那种磁力,或许也是一个无比强大的方向,很值得研究。”思虑再三,林可决定还是稍微指引一下奥夫。

    “嗯”奥夫本来就有一些那方面的想法,听了林可的话,更是觉得应该去尝试了,所以他道:“我或许只要一两年就能稳定下来,电磁,确实有趣”

    成为传奇后,是需要再将之前得以晋升的知识融会贯通的,因为这是达到新境界后最贴近法则的时间。

    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有新的体悟,获得更多反馈。

    再之后,就是恢复到晋升之前的状态了,水磨工夫。

    林可又和奥夫闲聊了一会儿,然后才返回了卧室,并整理了一下这几个月创造职业和有可能收获的永不背叛的追随者。

    歌者,对应的应该是苏菲永不背叛。

    炸弹制造者,对应的应该是希赛婆婆。

    还未出现的工人, 应该对应华森。

    舞蹈师、主持人、魔术师、编剧、作曲家、演员和某种乐器的乐器手等。

    这些职业应该都会在阿赞恩剧团诞生, 只不过对应的特质和适合就职的人还没选好。

    会计, 本来想比利管家试一试,但是比利管家竟然只是中等天赋,连管家和骑士都不能好好开发, 对于新职业就更加不可能了。

    比利管家是六级管家和四级骑士。

    一开始林可想着给约翰,但是约翰也是管家和骑士的双重职业。

    本来无果了, 谁知道黑山来了。

    作为商人的黑山, 是最有可能转职或者兼职会计的。

    下一个职业, 就是工程师和建筑设计师了。

    工程师可不同于纳森格的建筑师。

    这两个职业,林可根本就没找到人选, 只能后面看了。

    可惜像作者、画师之类的职业已经存在了,不然林可还可以搞搞。

    合计了一下,林可还是觉得不满意。

    永不背叛, 很好的天赋, 这样的追随者应该越多越好的!

    于是林可又在桌子上冥思苦想, 前世各种职业都想了想, 一直直到中午吃饭才停下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下午,林可决定在其他地方找找灵感, 于是叫来了比利管家,问买奴隶和家族成员的事情。

    卧室里。

    “少爷,您是要招募阿赞恩和奴隶吗?请问是部下还是追随者?”

    比利管家彬彬有礼地站在一旁, 他知道林可一定不是买普通的奴隶。

    林可沉思了一下才道:“都可以吧,当然, 最好是部下,契约关系的部下追随者不宜太多。”

    “嗯如果是已经启蒙的奴隶, 那价格应该会有些贵当然,我们现在不用考虑这些问题。”比利管家本来想着阿赞恩债务繁重, 但是忽然想到了林可已经解决了债务危机,所以连忙改口。

    “对。”林可终于体会到了一把土豪的感觉:“虽然比不上丽卡公主那样,但是我们还是很有钱,嗯,丽卡,丽卡”

    说到丽卡,林可顿时陷入了沉思, 比利管家站在一旁不说话。

    半晌后林可才叹道:“比利叔叔,我们去哪儿买?鹦鹉城吗?”

    比利管家也不看林可脸色,只不过声音愈发温和:“少爷,鹦鹉城也有, 但是最好的方法还是去大一些的城市,那里的优质奴隶会更多。”

    鹦鹉城,只能算是最小的那种边陲小城,阿赞恩内就没有大一些的,几乎都是这种小城。

    而古拉王国最南边的大城市应该只有一座,那就是灰熊伯爵领地内的大地之城。

    “螳螂和灰熊的领地啊”林可不由得有些肝疼。

    要去灰熊伯爵的领地,就要经过螳螂子爵的领地,问题是他和这两个贵族的关系都不好。

    而且这已经是最近的大城市了,阿赞恩领地很大很宽广,要到螳螂子爵的领地都很远,更别说去更远的灰熊领地了。

    不过林可想了想,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对比利道:“比利叔叔,你叫尼克斯过来一下。”

    比利管家答应了一声,然后去叫来了尼克斯。

    “尼克斯,我记得你来自大沼泽南边?”

    林可眼前的尼克斯学着比利管家那样, 彬彬有礼地站着,两只软踏踏的耳朵垂在脑后,有种斯文“禽兽”的感觉。

    “是的林可先生, 我的家乡就在那个方向。”尼克斯一说道自己家乡, 发达的泪腺又开始喷发了:“但是现在已经没了”

    林可无奈, 还好已经习惯了尼克斯的泪腺,不管是生气愤怒还是伤心难过,尼克斯都会一下子无意识流泪。

    “你说,你的部落和人类国家贸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