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林夕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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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章任家少爷】

    千这两天的班排得比较辛苦,第三班12点到6点休息之后,就要接着上三个班整整18个小时,一直到明天中午才能休息。

    因为人数和班次的问题,在治安队不可能完全避开这样的情况发生。不过即便是生化人身体精神都比较好,偶尔连续上18个小时的班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即便生化人身体素质再强,也不是机器人,仍然会觉得累,所以一定要抓紧时间好好休息的。

    在以前如果碰到连续18个小时的班,千1下班之后肯定是立刻回家抓紧一切时间都用来睡觉,但是这天千突然想起了叶岑早上说的话,走到半路上又转了方向往菜场去。

    虽然叶岑并没有说过要他立刻就买别的菜回来,可是千莫名地就是觉得只要快一点的话,也不过是少睡半个来小时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就这么义无反顾地向市场奔去。

    千走得急,结果在一栋建筑物前面差点撞倒一个人,幸亏他反应快,反手迅速地拉住了那人,没想到那人竟然是程啸成。

    程啸成虽然体格魁梧,但终归是没料到抄近路的千竟然会从小巷拐角处窜出来。任家的保镖就在旁边,但他们的注意力都在前面,所以也都没来得及反应。但令程啸成生气并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程啸成一直对自己的身手敏捷和反应迅速引以为傲,而且他还有这相当敏锐的直觉,犹如上天的宠儿,天生便要成为人类心目中的战神一样。

    正是因为这样,虽然程啸成呢个位高权重,却从来不需要保镖保护。如今竟然让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是人差点撞得七荤八素,还让对方拉住才没摔倒在地,这让程啸成有些下不来台,也有些生气。

    虽说程啸成是任和清养大的,但他和任和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性格。如果说任和清是笑里藏刀的狐狸,那么程啸成就是凶猛无比的狼。狼的首领是永远用威慑力震慑着狼群的,它不会允许任何人的挑战。

    可惜千并不能理解程啸成的想法,板着一张没什么表情地脸,对程啸成赔礼道歉。虽然千的道歉的确是诚心诚意的,但是他并没有人类立刻能产生那么多的想法和感情,所以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和补救。按照程序,做错了事给别人带来麻烦或者困扰就应该道歉,所以他道歉了,但却浑然不知自己已经得罪了这位最高指挥官。

    程啸成十分不快,然而还不等他发作,忽然从他身后走出一个人来,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穿着极其讲究。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千,忽然说道:“你就是那个唯一从实验基地回来的生化人吧?”

    程啸成没想到少年竟然会跑来和千说话,愣了一下,神色有些怪异。

    千点了点头,机械地回答道:“是的,您好,我的工作编号是1000。”

    “1000?一千?真是个好数字,是不是呀,程叔叔。”少年高兴地笑着抬起头对程啸成说。

    “我们该走了。”程啸成的脸色突然变得不那么好看,他矮□子把少年抱起来,对千道:“今天的事就算了,你去吧。”

    然而那个少年对千却充满了兴趣,被抱着一路往车上走还在对千大声地说:“1000,我叫任霄,是爸爸和程叔叔的儿子哦。”

    “不要胡说八道!!”程啸成恼羞成怒道。

    少年咯咯地笑起来,抱着程啸成地脖子还伸头对千说道:“那1000,我们下次见。”

    程啸成把任霄塞进车里,自己也坐了进去,任霄还对千挥了挥手,程啸成就关上了车门。

    千从前倒是也听说过任和清老来无子,就领养了一个任家的孩子当儿子,没想到年纪竟然这么小。这孩子从来没在公众面前露面,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过,不过既然跟程啸成在一起,那就八成错不了了。

    说道从来不在公众前露面,千突然又想起了叶岑,想起了叶岑过去的事,如果那时候他能守在他身边就好了。

    而已经在车里的任霄,看到千还在外面,趴过去伸手就想去按开车窗,程啸成捉住了他纤细的胳膊,说道:“你要闹到什么时候?”

    听到程啸成愠怒的问话,任霄嘴角一勾,邪气地笑道:“生气了?”

    司机已经发动了,车子缓缓地动了起来,几辆车一辆接一辆地很快就都开走了。

    千从市场回到家的时候,他本来以为白天叶岑会在睡觉,却没想到叶岑已经巴巴地候在门口很久了。他才一回来,叶岑就立刻粘了上去,殷勤地跑前跑后端茶倒水、一起收拾整理东西。

    虽说千是为了买些素食类原材料才去市场的,但是因为恰巧碰到了肉贩拿出了许多新的肉干,结果买的肉干比菜还多。叶岑流着口水把肉干都收好,然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千漱口刷牙,脱衣服上床睡觉。

    白天睡觉对叶岑来说再好不过了,倒在床上抱着千的胳膊,他就立刻睡着打起了小呼噜来。千翻过身来,给自己和叶岑盖好被子,连着被子圈住叶岑的肩,闭上了眼睛。多睡一会儿,晚饭等出门时候路边买个饼吃……

    虽然叶岑白天总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更多的时候昏昏欲睡或者干脆就睡过去了。平常如果一不小心睡过去也就睡过去了,但是千在家的时候就不一样了,即便是白天睡着了,叶岑也会提前醒过来,不需要闹钟,他自己就是最好的闹钟。他会比千更早地醒过来,然后做好了饭,等他醒来吃的饱饱的再目送他去上班。

    叶岑做过很多努力,但是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他又不能出门又没有一技之长,除了能给千做饭并且努力不给他添麻烦之外,他实在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千也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下班之后听着叶岑的安排去买各种东西,或者是去孙博士那里找书给叶岑看,回家吃着叶岑做好的饭,听他哒哒哒地说着看的电视节目。

    从前那种上班下班回家睡觉的日子显得越发枯燥乏味,甚至从前常常买了吃的素饼也觉得越发难以下咽。

    上班的时候放叶岑一个人在家总觉得不安心,担心他觉得孤单,担心他碰到什么意外。他拿走了所有会着火的东西只让他用电子产品做饭,毕竟屁股着了火还不自知地挥着锅铲炒菜这种骇人惊魂的事,一次足矣。多来几次,就算是生化人也会吓出心脏病的。

    下班之后,千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看看书就去睡觉。看着叶岑,和叶岑在一起,他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好像总是有做不完的事。好像看着叶岑笑,听着他有点沙哑的声音,有一种陌生的熟悉,好像熟悉到感觉十分亲切,又好像是前所未有陌生的安心。

    因为是队长,从以前开始,就更容易被排到连续上班的情况,但是从回来之后这还是第一次。从前千对于连续上班向来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上班和在家对他来说差别并不是很大,都是无聊的事。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忽然想到自己连续上十八个小时的班,那叶岑就有十八个小时一个人待在家里,千忽然有些担心起来。

    2233说人类容易寂寞,虽然叶岑外表上并不是人类,但是终归他的内在还是个人类,不像他们生化人。叶岑一天的喜怒哀乐,比他一年体会到的还多。

    于是这天,千第一次变得唠叨了,他告诉了叶岑两次,他一下班就会立刻回来。并且第一次自己跑到2233家去把那只小傻狗给抱了过来,也是第一次这么高兴2233当年捡了只狗回来。

    临到走了,看到开心的叶岑一下子就捉住了眼泪汪汪的小汪的时候,千终于感觉安心了些,“那我去上班了。”

    千刚要开门出去,叶岑抱着小汪突然跑到千的旁边,踮起脚尖凑到他脸边蹭了一下,“我等你回来。”

    说完,又因为自己大胆的举动,害羞地一路跑回了房里去。

    千在一瞬间的惊讶,握着门把的手忽然有些抖,心脏在狂跳,从脸颊和从心里有一种和阳光不一样的温暖瞬间传遍全身。

    我等你回来。

    他等我回来。

    什么时候?究竟是在哪里?就好像听谁也这么说过……

    千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三十六年前才被生产出来的,而叶岑在六十四年前就已经‘死’了。千也清楚地记得,从来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但是……他就是觉得有人对他这么说过,有那么一个人,那时候也是这样地害羞。或是阳光明媚的日子,或是阴雨延绵,或是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或是隔着冰冷的探视窗……叶岑也曾经说,我等你回来……

    那时候并不是他……不可能是他,那么是那个人吧……

    他第一次见到叶岑的时候,他对他说……齐暗,你又要杀我第二次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