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红外套

冷七棺材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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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三金,原名叫胡明海。以前在上海拜过当地一个儒道大家为师。后来辗转到长沙,文,化大革命之前便开起了这家金店。

    一路走到将近中年,娶了小他一半年纪的老婆。孩子刚满七月,还未出世。

    要说,这胡三金还是有本事的,且不算这偌大的产业,单单能在这动荡的岁月里站住脚跟这一点便是能让人看出他的手段。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这好日子本来才刚开始。

    可胡三金反倒高兴不起来了。

    这件事得从很久之前一件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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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胡三金初来长沙闯生活,没亲没故的他身无所居,一直都是在一片无主的荒地上搭个棚子应付生活。

    那晚,棚子外面刺刺拉拉的像是有只猫在挠自己的棚子。吵得人睡不着觉。

    胡三金只当是只野猫,捡了块石子就出去准备撵跑就算完事了。

    到了外面,借着月光却发现是个面色苍白性命危急的人躺在那儿,伸着胳膊挠自家窝棚挠的一指甲盖的土。

    也是出于好心,胡三金便急急忙忙的把那人拖进了棚子里,喂了些水。

    那人缓过气,只是急切的求着胡三金帮他找些糯米,艾草。

    深更半夜的,这些东西哪里去找。

    可胡三金愣是快跑断了腿用仅剩的钱找齐了这些东西。

    那人让胡三金点了艾草,挽起袖子,胡三金才看到那人胳膊上一处伤口流着黑色的脓水,周围的肉都已经烂了。

    用艾草熏了伤口之后,那人抓了一把糯米把那伤口捂得严严实实。

    胡三金看得清楚,那伤口上的糯米只不到半柱香的功夫便变的乌黑与那伤口一个颜色。

    连着换了七把糯米,那人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脓水了,气色也红润了些。

    歇了半个时辰,那人不顾胡三金的劝,寻了根棍子便拄着很着急的走了。

    走之前,问了胡三金姓名,留下话,

    “救命之恩,来日方报!”

    或许是好人有好报,大概过了三五日的功夫,便有位穿的极为光鲜的人找到他,说要为他谋个生计。

    可怜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胡三金除了读了七八年论语,学了个半吊子的儒学。再无一技之长且没力气。

    穿着光鲜的人笑道,

    “无妨,跟我走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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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胡三金边学了开车的本事。分了一辆敞篷绿皮大货车,专跑长沙和临近几个城市的物资。

    那时候,这可是个吃香的差事,跑一趟留够回来时柴油,其余的放掉到黑市用低于市场价卖掉。一个月便能净落四十多块钱。

    就这样,胡三金干了将近一年,衣食算是有了着落。

    临近年底的时候,上面吩咐下来一趟差事,同事们都赶着过年,不乐意接。

    胡三金只是孤家寡人一个,寻思着多跑一趟多挣一趟的钱,也好攒下些家底,再说,人家待自己不薄,如今的一切都是拜人家所赐,人要懂得知恩图报。所以便接下了这趟差事。

    早早的,胡三金便吃了半只烧鸡,酒却没喝。照例,带着剩下的半只烧鸡留给了街上一个无家可归的要饭老头,又给那老头带了半瓶酒。

    平常老头都是笑眯眯的结果酒肉就吃,也不说谢的话。

    那晚,要饭的老头见了胡三金,却嘬着牙花子看了胡三金半响,胡三金被看的不自在。心道,这老头,我好心给你酒肉,这么个眼神看我算几个意思。

    要饭老头脸色却越来越难看,最后接过胡三金的酒肉,叹口气,“罢了罢了!老头子吃了你许久的酒肉,便不能看你去担上人命官司!”

    胡三金笑道,“老先生怎么说话!好端端的怎么咒起了我,我何时要担人命官司了!”

    老头当即翻了脸,骂道,“老头子咒你做什么!要是你非要赶着去跑这一趟,老头子也不拦你!尽管去!”

    “老先生怎知我今晚要跑差事!”胡三金意外,疑惑道。

    “多了别问,老头子只有一句话,便当做是换你这些时日的酒肉了!你听得听不得?”

    胡三金依然不知所以然,却还是点了点头。

    老头子低头沉吟了片刻,露出一口大黄牙,指着胡三金道,“这是你的坎!今晚不去,他日也逃不掉!你这样,今晚开着你那铁皮箱子走到岳麓山那片地方,如果碰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一定要想方设法,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买下那女人的红衣,放在车轮下碾过四个来回单一次!此劫可消!”

    说完,要饭的老头也不等胡三金多问,拿起墙角当被子用的破烂军大衣,拎着半瓶酒半只烧鸡拍拍衣服走了,走时还半念半唱着,

    “破烂衣,破烂鞋,走遍天下衣不解。

    旁人道我傻疯癫,不识孔方不知权。

    我却道:孔方贪权!孔方贪权!哪里比得我这快活仙!”

    要饭的老头一步一摇的唱着不知哪里寻得的打油诗,胡三金哪里听不出这区区三句诗里却包含的大彻大悟和看透一切的味道。

    望着那瘦小邋遢的背影,胡三金竟察觉出了一股出尘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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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三金不敢大意,牢牢的记住了叫花子老头的话,当晚便小心翼翼的开着车,出发上路了。

    走到岳麓山附近的环山路时,已经月上中空。

    胡三金心道,这等深夜的时辰,哪里还会有人,可况还是个女人。

    想虽这么想,可胡三金的精神却不敢有丝毫懈怠。

    月色很好,车灯胡三金都没开。

    路过一片林子的时候,胡三金心中一紧,猛地踩住了刹车。

    半道上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叫骂声,

    “乡里别!你麻麻的臭乡里别!开的么子车,冒的那本事,就莫撑那板鸭,你算么子咯,差点撞到老娘喽你晓得不晓得!”

    胡三金急急忙忙下车,一下车,他这心里就掀起了巨浪,车前正指着自己鼻子骂的,不就是一个穿着红皮外套下着兜屁股喇叭裤的地道长沙水佬妹(女混混)吗。

    想起那叫花子老头说的自己要摊上人命的话,胡三金抹把脑门上的冷汗,上前就问那女人卖不卖身上的红外套,那女人自然不肯,对着胡三金骂骂咧咧的。

    胡三金急了,好话说尽,最后又拿了四十块钱,那女人终于眉开眼笑的脱下了身上的外套,饶有趣味的看着胡三金。

    胡三金不敢大意,满脑子的都是那叫花子老头的话。

    把那红外套平平整整的摊到路面,胡三金发动车子,来来回回碾了九次,才长处口气,开着车走了。

    这一路,果真平平安安的到了地方。睡了两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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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早上赶回来的时候,再次路过那片地方,胡三金就看到昨天夜里自个碰见那女人的路段围了不少外地来的同行。

    胡三金停下车子,走过去想问问怎么个回事。

    还没走到地方,就发现,路上躺着一具血糊糊的女尸,睁大着眼珠,死的极为凄惨。

    那女人,正是自个昨天遇到的那个长沙水佬妹。手上还攥着那红皮外套的一角。

    胡三金大惊,连忙抓住一个人问情况。

    那同行指着尸体,嘿了一声,“能是怎么回事,这女人昨晚非要捡路上的一个外套!瞅见没,红色的那个!结果,被一个开夜差的大货车给碾死了!”

    ps::在长沙先来个小故事给后续剧情做个铺垫。hey,s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