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盗版书

华东之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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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雾的效果,让陈风也非常满意,这些虽然都只起到点缀的作用,但是,绝对可以得到轰动的效应。

    唱词也非常重要,这点就全部交给蓝玉寒了。

    离开勾栏,回到了烟雨楼上,蓝玉寒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那种哀愁,眸子里的,都是希望。

    唱词,唱腔,她绝对都不比薛婉瑜差,她所差的,只是一个机遇而已,而现在,这个机会,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她自然是要把握好的。

    因为陈风经常过来,所以,虽然陈风并不在这里过夜,蓝玉寒还是让人收拾出了专门的一间屋子,留给陈风使用。

    陈风也的确是需要这样的一间专门的屋子,现在,这个屋子里,已经装满了他的各种物品,都是最近买来的。

    一进房间,蓝玉寒就看到了自己的另一个丫鬟小蝶,正匍匐在桌子前面,用一支笔一样的东西,在桌子上面比划着。

    待走近一看,蓝玉寒才发现,小蝶的那支笔,笔头并不是软软的动物毛发,而是尖尖的,像是嵌入了一支较粗的针一样,而她写的字,也不是在普通的纸上,而是蜡纸。

    “小姐,少爷。”见到两人进来了,小蝶起身拜见。

    “免礼,小蝶,以后不要再叫我少爷了,叫我风哥就行了。”陈风说道。自己哪里是什么少爷,现在也只是一枚**丝而已。

    “小蝶,你这做的是什么?”蓝玉寒好奇地问道。

    “刻字。”小蝶说道:“少爷吩咐小蝶,将这些字刻在这张蜡纸上。

    蓝玉寒拿起旁边的小蝶誊写的原版,只见上面是歪歪扭扭的字。

    第一回灭门。

    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南国春光漫烂季节。福建省福州府西门大街,青石板路笔直的伸展出去,直通西门。一座建构宏伟的宅第之前,左右两座石坛中各竖一根两丈来高的旗杆,杆顶飘扬青旗。右首旗上黄色丝线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神态威猛的雄狮,旗子随风招展,显得雄狮更奕奕若生。雄狮头顶有一对黑丝线绣的蝙蝠展翅飞翔。左首旗上绣着“福威镖局”四个黑字,银钩铁划,刚劲非凡。大宅朱漆大门,门上茶杯大小的铜钉闪闪发光,门顶匾额写着“福威镖局”四个金漆大字,下面横书“总号”两个小字。进门处两排长凳,分坐着八名劲装结束的汉子,个个腰板笔挺,显出一股英悍之气。

    只看了这一段,蓝玉寒就感觉,与原来读过的,都完全不同,没有之乎者也,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在需要断句的地方,都出现了一个个的小蝌蚪,或者是小圆圈。

    陈风得意洋洋地看着蓝玉寒目不转睛地阅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份作品,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满足。

    在后世,陈风对于金老前辈的作品,那是爱不释手,在他的书架上,有三种不同版本的金老前辈的作品集,包括最开始的没有修改过的第一个版本。

    金老前辈之后,再无武侠,哪怕就是流传广泛的网络小说,也没有纯粹的武侠,而是仙侠,因为金老前辈,已经将武侠发展到了顶峰。

    而作为一个金老前辈的忠实粉丝,陈风对于这些武侠小说,更是爱不释手,反复品读过多遍,印象之深刻,已经到了可以说不上倒背如流,也可以仅仅数字之差地默写出来。

    这也是陈风的终极武器了,把这些小说,拿到这个世界上来,推广开,让广大的读书人,都成为风迷,(拿到这里,自然就是他陈风的作品了,还好这个世上没人追究盗版。)

    陈风选择的第一个作品,就是笑傲江湖,因为,这部作品,是一部几乎不涉及到历史,只涉及到江湖的小说,要是拿出韦小宝来,整天鞑子鞑子的喊,蒙古人肯定不高兴,要是射雕三部曲,那更是直接打鞑子耳光的,这些都不行。而且,里面的令狐冲,爱憎分明,又有与魔教女子任盈盈的感情纠葛,最容易打动人。

    随着这部小说的流传,烟雨楼,也就会在整个中原打出自己的名号。

    陈风为了烟雨楼的发展,可谓苦心积虑啊。

    只是,现在,看着蓝玉寒的表情,怎么那么特别?

    总共五张纸,第一回的内容算是结束了。看完这第一回,蓝玉寒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样?”陈风问道。

    “风哥,这江南第一才子的名号,肯定是非你莫属了啊。”蓝玉寒说道。

    听到这里,陈风心中一阵窃喜,那是当然,金老前辈,那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集大成者。

    “只是字写得相当难看,而且,这些小蝌蚪又是什么?”蓝玉寒接着问道。

    那些字,当然是陈风写的了,作为历史系的高材生,陈风研究过书法,不过,一直也没有达到一个足够高的水平。虽然字写得难看,但是,陈风完全是用繁体字来写的,否则,简体字恐怕没有人能够看懂。

    但是,说到这些小蝌蚪,陈风就一阵自豪了。在这个时代,还是没有标点符号的,所以,断句,全部靠读书人自己的领悟,这也才有了很多趣事,据说有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去朋友家做客,恰逢下雨,于是赖着不走,朋友提了首句子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而朋友一看,立刻读道,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没有标点,那太落后了,陈风先引入了逗号和句号,以后逐步再加其他的标点符号。

    “那么,你有没有觉得,加入了这些符号,读起来更加容易了?”陈风问道。

    蓝玉寒点点头:“是的,文章很平淡,但是读起来很容易,朗朗上口,断句清晰,是篇好文章,不过,看起来只是个开头啊。”

    “是的,这部小说,一共四十回,我们每十天出一回,这样,就可以出一年多的时间,而且,前四回是免费的,后三十六回,我们就要逐步提高价格了。”陈风说道。

    先让那些人看上瘾,然后,就可以赚钱了,这可是非常简单又有效的方法。

    “那么,我们需要将这些拿去印刷了?”蓝玉寒说道。

    在元代,印刷术已经非常广泛流行起来了,当北宋人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之后,印刷的成本就下降了下来,除了官方之外,民间也开始印刷,比如民间印制的历法,比官方的版本还有出现得更早,除了泥土烧制的活字,还有木制的,甚至是铜制的活字。

    因此,听到了陈风说要出书,蓝玉寒就说道,是否要将这第一回拿去印了。

    谁知,陈风摇了摇头,说道:“拿出去印,还是太浪费资金,我们自己印。”

    自己印?蓝玉寒心里有些不以为然,自己印的话,需要准备活字,增加人手,成本就更高了,现在,烟雨楼的开销很大,在新的戏曲打响之前,他们几乎不会有什么新的资金来源,自己印,恐怕不合适啊。

    不过,既然陈风说了,她也不愿意推辞,于是说道:“风哥,那我去请工人,准备活字。”

    陈风摇了摇头:“玉寒,不用那些,准备工作,我们都已经做好了。”

    做好了?蓝玉寒不解地看着陈风,虽然最近他的屋子里进来了很多东西,但是,活字却一个都没有看到啊。

    想起了刚才小蝶的举动,蓝玉寒拿起了刚才小蝶用钢针笔刻画的蜡纸,这一看,就很清楚了,上面,是和刚才那份原版上一样的字迹。

    在这个时代,蜡纸早已经广泛使用了,不过,它却主要是用来做防水,防潮的用途的,比如,陆游就曾经作诗,成都城中秋夜长,灯笼蜡纸明空堂。

    不过,将好端端的蜡纸,用钢针划出一个个的字来,蓝玉寒还没有见过。

    而在蜡纸的下面,垫着的一块有着横竖条纹的钢板,这块钢板,算是费了陈风很大的力气,才让铁匠磨制成功的。

    上面用钢针,下面用磨砂的钢板,轻易地将蜡纸上,刻下了一个个的字。

    “风哥,这块蜡纸,有什么用?”蓝玉寒不解地问道。

    “自然是大有用处,看我的。”陈风将旁边的一个大木箱子,打开了盖子。

    蓝玉寒看着陈风的举动,不知道他要搞什么。

    也难怪她不懂,这个时代的人,提起印书,最多也就是想到在版上面刷墨汁,然后将纸放在上面,就可以印出字来了,从来没有想过其他的方法。

    陈风的这个方法,也是很原始的,不过,相对这个时代,已经相当先进,因为,他要使用的方法,是油印!

    哪怕是活字印刷,效率仍然是相当低的,排版,印刷,再将版放开,将字送回原位,这一切,都需要浪费时间。

    而采用油印,虽然没有自动的印刷机,只是手工印制,也大大简化了流程,将版,也就是蜡纸,刻制出来之后,直接就可以手工印刷了。

    陈风是搞历史的,对于印刷的历史,也很熟悉,而这种油印机,他也在历史书上见过,因此,照瓢画葫芦,将这种油印机做了出来。

    蓝玉寒看着陈风的举动,将那张蜡纸,绷紧固定在了那个木框上,而在下面,已经有厚厚的一摞纸固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