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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这一次的西山之行并没有想象中的惊喜,她还以为是什么世外桃源呢,也就是普通的自助小旅游而已,风景还不如那些旅游景点的宣传图呢。其实转念一想,那些旅游景点人多景少,也不一定就比西山好。
想通了之后,初九就定下心来观赏纯天然的风景,还真的找到些有趣的。
回去了之后,李纤夏因为有事上班了,初九本来就想趁快结婚这几天好好玩一玩,这么一来,更合她心意,当即收拾东西,打电话给老闺蜜梅春燕准备一起去玩。
梅春燕是她初中二年级的同学,性子和她相似,两人也玩的拢,之后的几年更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后来还是各自读书的地方远了,这才慢慢的淡了联系,不过如今一见面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的疯闹玩笑。
人一辈子哪里能没有个朋友呢?
反正初九心里就认定了梅春燕这一个闺蜜了,铁打不动。
梅春燕现在也在医院里上班,是一名护士,月薪不高,也比较辛苦,好在医院是私人医院,给的福利不错,接连有两三个男的追求她。初九给她打电话说自己要结婚了,梅春燕惊奇了一阵,正好她今天不上班,就挎着包应约了。
初九不会开车,打的去两人约会的地方,正好八十块钱,心疼死她了。不过一想到马上要和老闺蜜见面了,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到脑后。
梅春燕还是老样子,长头发,微微有点卷,五官一般,胜在会打扮,一身粉蓝色长裙,画着淡妆,看上去倒确实不错。初九笑嘻嘻的走过去捏了她屁股一把,“妞儿,最近保养的不错啊!看这小脸,油光水滑的啊~”
“色狼。”梅春燕嗔了她一眼,“都要结婚了才想起我来,也不知道提前问问我的感受。我比你还大一岁,现在还没有找到个合心意的人,你倒好,平时木脑壳一个,现在倒是最先结婚的人。披着猪皮的狼,是吧?”
初九龇着牙笑笑,“这不是来向您请罪了吗?消消气,我的姑奶奶。”
“一杯超大份的珍珠奶茶。” “行,没问题。”初九这次倒是爽快,“我们一边逛一边聊吧?”
两人约会的地方是在市里最繁华的商业区,两边都是热闹的商店,衣服价格不算贵,款式新颖漂亮,吸引了不少的年轻女孩子来这里购物,她们两个当然也不能少,从毕业那年开始,就好几次约在这里见面了。
街头的那家珍珠奶茶店味道最地道,围着买东西的人也多,初九挤进去买了两大杯珍珠奶茶出来,包都快要被挤掉了。“快尝尝,是不是以前那个味儿。我都好久没有喝过这东西了。”
梅春燕喝了一口,竖起拇指,“你插队的本事还是没有退步啊。”
初九呵呵笑笑,跟李纤夏在一起,她好歹要注意自身形象,几乎没有这样干过,跟老闺蜜相处倒没有这样的顾忌,反正都是老闺蜜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还不了解吗?小时候更糗的事情都有过。
“快跟我讲讲你那位是什么样的,我心里痒痒的很,居然有人能看上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梅春燕嘴也损,和她半斤八两,“你可要冷静,千万别一时冲动啊。这婚姻呢,是人生大事,可别为了赌一口气就嫁了啊。再婚的市场可就冷了不是?”
初九笑了一声,“我这还没有结婚呢,你别乌鸦嘴。”
梅春燕死缠烂打要她说那男的是谁。
李纤夏这个人怎么介绍好呢?想了想,初九抓抓脑袋,“很帅,人长得很帅。我不骗你,等下次你看到就知道了,长得跟明星似的。”
梅春燕就杵她,“人长得那么帅还会落到你手里?就两种可能,不是你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他别有所图。”
不会吧?李纤夏自己条件那么好,图她个什么呢?初九就笑,“你放心好了,他是真的喜欢我,我不会弄错的。你也不想想,我眼睛那么毒的,宁可放过不会杀错,怎么可能被人骗了?”
她总共就这么一次恋爱,爱的对了,就结婚,多简单的一件事情。
两人正在逛裙子,梅春燕看起了一件白色雪纺裙,一看标签,六百多,哀叹了一声,这才回她,“我还真想看看那人,能把你迷成这个样子,必定是个情场高手了……结婚也有结婚的好处,要是遇到个有钱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日子岂不是过的蜜里调油?”
初九不大喜欢雪纺,不过梅春燕这句话说的有道理,平日里她的工资卡都在老妈那里,想买条裙子都要自己攒钱攒个两三个月,哪像现在这样,想买什么就用李纤夏的工资卡,反正他钱多人傻还是她的老公,不花他的钱花谁的?
“那你呢?上次那个眼镜男没有成功?”
“别提了,去肯德基约会也和我AA,那男的太小气了,要真的在一起了,吃亏的是我!”梅春燕不满,她性子豪爽,最不耐烦那种腻腻歪歪的,那眼镜男可是踩中她的死穴了。
老闺蜜情场不顺,初九只能“哦”一声就不提这件事了,改口说:“后天我结婚,在和美酒店,这是请柬。”她拿出个红色烫金字的请柬来,塞到梅春燕的包里,“就你一个是我自己请的,我想请的人也就只有你。”
梅春燕顿了顿,眼神有点复杂,叹了一声把她抱住,“傻妮子,你怎么就要结婚了呢?”
想起两人初中那时候的青葱岁月,初九也有点感慨,回搂住她,“你放心了,结了婚,我也是你的初九。”
“结了婚就要以家为重了,哪里还有轻松的日子。”梅春燕收拾了一下情绪,“不过,还是要祝福你,嗯,祝你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谢谢。”初九一笑。
梅春燕翻了翻请柬,“和美酒店……几楼啊,你没写啊。”
这酒店也不是初九置办的,又没去过,她也不大清楚,赶紧打电话给她妈,结果她妈说李纤夏给包了一个酒店,直接去就行了。初九是知道李纤夏花钱大手大脚的,也不意外,“可能李纤夏是包的小酒店吧,你到了就知道了。”
“李纤夏……李纤夏?”梅春燕默念了几下,觉得有点耳熟,可仔细想又想不起来,就对初九笑着说,“你男人名字还有点文艺啊。”
“嗨,伪娘的名字爷们的面子,不说他了。”初九转头看见一件衬衣,白色的,有点小纽扣做装饰,看上去还挺漂亮的,“那件衬衣怎么样?”
梅春燕知道她是个衬衣控,当即笑了笑,“看怎么看的出来,你进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初九也不扭捏,拿着衣服进去试,出来一看镜子意外的合身,“行,就这件。”导购员笑眯眯的接过,“您好,这件衬衣三百七,打折下来二百九。”
快三百了,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初九想了想,自己这两个月的零花钱还没有用过呢,干脆就买了吧。“包起来吧,我刷卡。”
梅春燕挪揄的笑,“傍上大款了?买东西这么爽快?平时不是左挑右挑非要挑了一个价美物廉的吗,今天不换了?”以往买东西她都服了初九的磨蹭了,好不容易爽快一次,她当然要问问原因。
“我家那个可不是大款么?”初九动了动眉毛,“反正不是用的他的钱。”
“快结婚了就是不一样啊,拿到他的工资卡了?有底气了?”梅春燕就笑。
初九笑着躲她,“你也快点找个人嫁了吧,到时候我们两个也好同仇敌忾,免得你在这里冒酸气。”
梅春燕被她说的无语,拉着她继续逛,这里服装店不少,一家一家的都有各自特色,梅春燕喜欢OL系的,她喜欢休闲款的,两个人倒还能一起逛。以前初中那会儿哪有这个财力,每次都是去只看不买,光过那个试衣服的兴致去了,比现在要开心很多。
“对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和我说说呗?”梅春燕闲得无聊,随口问。
这个嘛,初九想了想,“第一次见面是在医院门口,是他追的我,后来我一想他人还可以,就同意了他的追求,再后来慢慢的觉得他不错,是个贤夫良父,最后就这么准备嫁了。”
“就这么简单?”
“啊,是啊,就这么简单。”初九奇怪,“不然还能怎么样?”
梅春燕翻白眼,“我怎么就没有遇见这么一个男人,不行,改天我也要到医院门口等……你问他为什么去医院了没?”
“没问他,估计当时他也只是一时路过而已,没听说他有什么亲戚住在医院里面。”
“该不会是那天他聆听到了上帝的安排,去你医院门口等待一个打开他心扉的女子,准备谱写一段爱情的史诗吧?然后他就遇见了你?”梅春燕撇嘴,“我宁愿相信他是陪前女友打胎。”
“喂喂,哪有你这么猜的?”初九也笑。
梅春燕对于她结婚的抵触情绪不大,还能胡乱开玩笑,拉着她问东问西。她大胆的问些问题,比如两人同居的经历啦,比如李纤夏的三围,比如两人有没有爱爱之类的,把初九的脸羞个通红。
“没有,我们还没有那个。”初九低着头,“第一天晚上的时候他倒是想,我没有答应。怎么也应该到了结婚那天晚上才能那个啥,不是?”
“你怎么会有这么老套的思想?现在什么时代了姐姐,你不怕把你家那位憋红了眼啊?”梅春燕简直要呕血,初九这样奇怪的要求也就算了,更奇怪的是,她男人居然还为了她给忍了下去,两人睡一张床上,孤男寡女的,居然也能忍得住!?她男人要不就是不行,要不就是爱惨了她吧?
情圣,现实版的情圣。
初九辩解道:“我看电视里说的,男人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知道珍惜,我不磨磨他,他还以为我就一定是他的盘中小菜了呢。”
“难道是我平时给的太早的原因?”梅春燕摸下巴不语。
“还有,你也知道的,我怕嘛……”初九眨眨眼,“你不是说第一次很疼吗?”
梅春燕一愣,她说过吗?什么时候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了,依旧坚持更新,求鼓励~
天凉,小心感冒啊,亲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