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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俊觉得他真心倒霉透了,不过就是翻了一下杨路家的后墙头,然后就中了本世纪最坑爹大奖,亲身体验了一把唐僧西游的心路历程,只不过妖怪们心心念念惦记的是唐僧肉,轮到他,被惦记的就是屁股蛋了,虽然一样也是肉。
怪不得世人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作死就不会死。
应大少自说自话地咕哝了一阵,从眼皮缝底下瞟了一眼正殷勤体贴地为他端茶倒水的刺鬣狗巴姆,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不忍直视,无论他绞尽脑汁从哪一个侧面多少大的角度望过去,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丑!大师兄,你好歹找个二师兄来衬托一下你吧。
最关键一点,这位大师兄坚定捍卫死守着他这位东土大华人士,目的不是为了修成正果,是为了独享师傅的屁股蛋……
有比这更丧失的吗?有吗?
应俊觉得自己已经相当淡定了,当然,能有如此修为并非一蹴而就,中间他经历了多番心理层面上的考验,从恐慌到惊愕,从惊愕到更加恐慌,从更加恐慌到力持镇定,从力持镇定到破罐子破摔,然后歇斯底里和假意顺服交替反复出现,现在大概已经进入麻木期了。
要想回去,除非能够找到杨路和法安,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尼玛,鬼的自助游!尼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林堃堃!想到引发这一切不幸的始作俑者,应大少又有点蛋疼,是真的蛋疼,昨晚上被捏过头了……
好吧,冷静一点,还是那句老话,no zuo no die。
应俊跟巴姆比手划脚了这许多天,已能听懂一点这里的语言,至少搞清楚了法安的身份,也猜到自己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八成跟那俩家伙有关,想要回地球,自然要先找到他们。
“俊,你吃。”巴姆把茶水和糖渍果子统统推到应俊面前,笨拙地讨好道,由于咧嘴笑的缘故,扯裂了嘴角边刚刚愈合的伤口,巴姆表情扭曲了下,这副尊容真是无情地鞭挞着应大少脆弱的神经和眼球。
应俊盯着他出离恶心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握住巴姆的大毛爪,勉强忍住怀孕妇女的不适,眨眼‘深情款款’地说:“巴姆,我们到彭,彭普拉城逛,逛一圈再去北方好不好?”
应俊磕磕巴巴地表达着意思,前些日子每到一处地方,街头巷尾人人都在疯传城主大人的长子法安看上了彭普拉城诺姆家的养子,一位名叫路安的美貌雌性,同人争风吃醋在城里大干了一架,打死打伤了好些人,最后因为打赌赢了,把人家养子强行拐带走了。
屁的路安!一定是杨路,应俊暗啐了一口,就法安那种痴情不移,鸟都不鸟他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的应大少一眼的劲头,怎么可能中途换人,虽然说那两个人如今已离开彭普拉城,但说不定能打探到一点他们的行踪。
巴姆被应俊拉着手,刚刚还在激动不已,一听他的话,立刻拉下脸,粗声拒绝道:“不行!”
应俊一愣,把巴姆的手一摔,火冒三丈问道:“为什么不行?”这条丑狗向来对他百依百顺,除了晚上干那事的时候比较蛮干,如果不看脸采用后背式,常常弄得他要死要活,哭爹喊娘,一晚上跟吃了某牌子的口香糖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不知道比以前那些男模炮/友强多少倍,绝对是劲力持久,一根更比六根强,昨天夜里吊在树上,光用那玩意儿顶着……咳咳,跑偏题了。
应俊干咳一声,停下意淫,目光心虚地往两边扫了扫,总觉得自己淫/荡的脑补画面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这倒不是因为他害羞,在应大少心里,节操俩字前一个字早已被他气吞山河的某处给吞了,只剩后一字在持续发挥作用,只不过回味自己和一个极品丑男的办事过程,实在有点丢脸,好像硬生生地把个喝‘猫屎’的品味高雅的高富帅,拉低成了在大排档里津津有味吃猪大肠的穷diao。
没想到这么一扫视,还真有人颇有兴味地盯着他看,是坐在窗口边的三个年轻男人之一,那人肤色略微苍白,和法安一样的浅金色头发,眼形细长斜挑,眼珠是带了点暗沉的金黄色,好像琥珀中的金珀,鼻梁窄而挺,额头上粘着一颗点翠蓝的宝石……是宝石吗?应俊有点不能确定,那蓝宝石里不时流动的光彩折射着天光,显得有些诡异,酷似一只眼睛,年轻男子见应俊望过来,薄唇的弧度越发上扬,最后竟朝应俊淫/贱兮兮地伸出红艳艳的舌头。
应俊知道这里的男人分为雌性和雄性,雌雄极好分辨,不过这个男人就有点叫人分不清雌雄,首先没有兽耳兽尾,大约两米的身高在雌性里算高的,在雄性里算矮的,骨架身形比起普通雄性也略显单薄,可是又比雌性强壮些。
雌还是雄其实对应俊来说一点没差,在大少的评判标准中,男人只分能操他的和不能操他的,这小子确实很帅,可惜不是他的那盘菜,这人和他身边的两个同伴,从上到下都给人一种邪肆阴柔的感觉,举手投足间也带着一点难以形容的柔软,即使笑容再明朗灿烂,也划拉不到野性猛男的圈子里,所以等应俊过足了眼瘾后,就兴趣缺缺地把目光收了回来,顺便用Burberry的小手帕挡在脸前。
巴姆起先还十分恼怒,应俊掩饰的动作让他稍稍高兴了一点,他知道自己的雌性尽管长了一副正正经经的脸,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这一路上不晓得给他惹了多少麻烦,也就近些天才稍微安份些,巴姆有时候气得都想把他装进袋子里提着,也省得他老想找机会勾三搭四。
说到不容易,巴姆绝对比应俊更不容易,先是怕谢普里派人追杀他们,结果因为泽拉尔四个杀了谢普里的弟弟沙莱曼,萨尔罕镇和墨塞奎比城乱作一团,谁还有空继续追查哈鲁因和他失踪的事,这才使得巴姆轻轻松松接到了他老娘,本来想带着他老娘一起上路去北方圣巴夏卫城,结果他和俊这对婆媳第一眼就没对上,到最后都快掐脖子干架了,巴姆只得把他老娘先送去他远嫁的舅舅家里安置,想等在圣巴夏卫城安定下来再去接,现在想想幸好没带着两个雌性同时上路,不然以俊招惹麻烦的速度,他一个人实在应付不过来。
应俊重重放下杯子,紧拧双眉,这什么茶?跟洗锅水一样混滔滔的,一嘴的茶叶末子,吃了颗糖渍果子,才总算冲淡了嘴里的怪味,应俊又继续之前的话题:“你说!为什么不能去彭普拉城?”
巴姆一双淡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阴沉沉的,哼了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成天惦记着法安那个小崽子,哼!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如今你可是我巴姆的雌性!”应俊一路上提过法安N多次,反复打听,巴姆想不误会都难,所以他决定到了圣巴夏卫城,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俊去兽神殿里接受洗礼赐福,结成夫妻。
应俊眼神嫌弃地在巴姆脸上身上打了个转,鼻尖微皱,别过头嘀咕道:“谁是你的雌性!也不撒泡狗尿照照,本大少公司里看门的大爷都比你有款有型。”
这句话别看说得牛气哄哄,事实上是用国语说的,应俊在巴姆面前貌似一直占着上风,实则从内心来说,他有点害怕巴姆,他看见过这只刺鬣狗杀人,眼都不带眨一下就能把人的心肺肠肝肚捏爆咬烂,凶残野蛮到极点,现在人家对自己屁股蛋感兴趣,他可以稍微嚣张点,但张扬得太过,一旦人家腻味了,那就是自寻死路,这其实跟他以前包养男模一个道理,他刚刚上手兴趣还浓的时候,可以允许那些一次性男友在他面前耍耍威风,提各种要求,不过若有人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他也绝对不会客气。
所以,应大少非常懂得包养者的心态,也精确把握着撒娇耍赖的尺度。
“你说什么?”巴姆看得出面前这个自己疼到心尖里的黑发雌性一点瞧不上他,这也难怪,以俊的美貌,他足以配得上任何人,自己只是一只又穷又丑的刺鬣狗,巴姆的心情低落下来,可是俊在床上表现得相当热情,简直能把他下面那根东西给含化了,只不过他们之间大多用的后背位,而且一下了床,俊看他的眼神里往往带着挑剔和嫌恶。
应俊本来觉得巴姆挺恶心人的,可当刺鬣狗的脸上真的露出受伤的表情,淡紫罗兰色的眼睛里闪过黯然,两扇宽阔到比例有点失调的肩膀塌了下来,应俊又有点不是滋味,他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巴姆对他好他能感觉到,这家伙宁可自己饿几顿,也会把好东西留给他,有人要是想占他便宜,巴姆能豁出命去,俗话说,强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有好几次他们被人围上,最后那些家伙都是被巴姆不要命的样子给吓走了。
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没人对应俊这样真心实意过,他身处那种环境,让外人在接近他的时候已经带了各种目的,不是为钱,就是为了其他,单单看重他应俊这个人的极少,那些人当着他的面千吹万捧,背过身去便是一脸不屑,是,他承认,应大少就是个绣花枕头,如果没有能干的父母,没有当官的大伯,没有家里其他长辈的帮衬,他屁都不是,虽然巴姆也只是迷恋他这张脸,可那好歹是他本身的优点。
不过,巴姆长得实在也太惨无人道了点,你说你要稍微像个人样,我也不会这么嫌弃你不是,那,就像旁边那个头上长角的傻大个,同样一脸挫相,但至少人家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还没天生的黄棕挑染……唉,应大少一边叹气,一边挣扎着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在巴姆手背上拍了拍,马马虎虎安慰道:“你想多了,我真对法安没那意思。”
就算以前意思很多,知道他极有可能是个大M,也变得没意思了。
应俊和巴姆俩人说话时,丹帕一直不露声色地盯着应俊,蝮蟒族的另外两个人有点奇怪,忍不住问:“丹帕,你刚才那话什么意思?”
丹帕眨了下眼睛,用手悄悄往应俊那边一指,说:“看到坐在角落里的那个雌性没,我猜一定是个美人。”
坐在他对面的崔曼漫不经意地偏过脸去望了望,显然不认同,不屑道:“一只刺鬣狗能拐到什么美人。”并非刺鬣狗战斗力不强,只不过他们长相着实丑陋了点,有句话说得没错,美人爱俏。
“你们看他裹得严严实实的。”丹帕舔着唇,感觉全身血液都在沸腾。
“那也不能说明问题。”崔曼一摊手,压低嗓音,恶劣地取笑道:“听说狗都有舔屎的习惯。”
不知为何,听了这话丹帕心里涌起一股不悦,嘴边懒洋洋的邪气笑容也收起了点,说:“不,我能感觉到……”
他吐了吐舌头,脸上闪过一丝陶醉,复又笑起来,道:“不信的话,崔曼,咱俩打赌。”
等应俊和巴姆离开蹄兔饮茶铺,身后不知不觉多了几条尾巴。
也是从这一天起,蝮蟒族终于放弃了霸占汩罗廷城的几处美人欣赏点,小混混们和几家商铺的老板激动得热泪盈眶,终于赶走路霸,迎来解放的日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小剑:终于轮到本少出场了::>_<::
模特经纪公司保安:我不是大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