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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连杀
这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睍莼璩晓
——很可能就是在慕容琼宇和谢倾城突然暴毙的时候。
那时候,谁也不会注意到别的事情。
这个人瘦削,颀长,颧骨高高耸起,一双手特别大於。
这双大手里握着杆狼牙棒。
五尺八寸长的狼牙棒,金光灿烂,就算不是纯金的,看来也像是纯金的。
这个人穿着一身衣裳也是金色的,质料高贵,剪裁合身肢。
这就是他的标志。
所以江湖人只要一看见他,立即就会认出他。
“镩金狼牙”封涵。
狼牙棒,是种古老的兵器。
顾名思义,狼牙棒,就是棒端装上了“狼牙”。
没有刀剑的时候,很可能就已经有了狼牙棒。
虽然那时的“狼牙”未必就是铁制的——
从“木棍”变化而来的狼牙棒。
狼牙棒不但是两军对决,战阵上最常用的兵器。
江湖中也有很多人用狼牙棒。
江湖中最有名的一杆狼牙棒,本来就是这杆镩金狼牙——
封涵的镩金狼牙。
可是现在情况变了。
因为,“开天斧”已经在两年前击败了这杆狼牙棒。
从此,“开天斧”和“镩金狼牙”之间,就结下了谁都无法化解的仇恨。
封涵道:“我们还有旧账,旧账一定要先算。”
他用手里的镩金狼牙棒指着丁琦,道:“今天就是我们算账的时候。”
丁琦冷笑,道:“你这个时候选得真巧。”
封涵也在冷笑,忽然间拧身,垫步,狼牙棒毒蛇般刺出。
金光闪动间,开天斧也出手。
容海山当然只有退后。
旧账先算,这本是武林的规矩。
狼牙棒毒辣,迅速,有力,而且比开天斧长。
一寸短,一寸险。
一寸长,一寸强。
但是开天斧却更灵活,更快,招式的变化也远比狼牙棒更多。
看来狼牙棒这次又必败无疑。
丁琦显然很想赶快结束这一战,出手间已使出了全力。
就在他以全力去对付封涵的时候,一株积雨的香樟树后,忽然又有个人窜了出来。
一个黑衣人。
黑衣劲装,黑帕蒙面,全身都是黑的。
这个人比封涵更长更瘦,就像是一根黑色的箭一般。
他的身法之快,也像一枝箭似的。
他手里有刀。
一把薄而利的雁翎刀。
刀更快。
刀光一闪,斜劈丁琦的左颈。
这是绝对致命的一刀。
丁琦虽然在危急中避开这一刀,前胸却已空门大露。
封涵的狼牙棒立刻闪电般刺向了他的心脏。
这一记狼牙棒,也是绝对致命的杀手!
封涵一击命中,绝不再停留,凌空翻身,掠出四丈。
鲜血溅出,丁琦倒下去时,封涵已在十丈外。
黑衣人退得比他更快。
容海山没有去追,却窜到丁琦的身旁。
他从不关心别人的死活。
可是,现在他不去追凶,却抢着来看丁琦是不是已经死了。
所以他错过了一件事情。
一件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封涵已追上了那个黑衣人。
两个人并肩向外窜,黑衣人渐渐落后。
忽然间,刀光又一闪。
黑衣人掌中的雁翎刀,忽然闪电般劈出。
一刀劈在封涵的左颈后。
这一刀比刚才他的出手更快,更狠。
封涵惨呼,鲜血箭一般标出,想回头来扑这黑衣人。
他的身子刚扑起,就已倒了下去。
黑衣人一刀得手,也绝不再停留,身形起落,向谷外猛窜。
他杀人的动作干净、利落,而且极有效,显然有极丰富的经验。
他杀人之后,杀了就走,连看都不再看一眼。
可惜他还是慢了一步。
他忽然发现前面有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他杀人灭口,别人也同样要杀他灭口。
他立刻想到了这一点。
不等对方出手,他已先出手——
他的刀比毒蛇更毒。
他杀人一向很少失手。
可惜这一次他的对象选错了。
并肩站在山谷外,挡住他去路的有三个人,一个高大威猛,一个肥胖臃肿,一个是道士。
高大威猛的是个银发赤面的老人,相貌堂堂,气势雄壮。
道士如果在江湖中走动,就一定有点来历。
据说,一个有经验的人要杀人,通常都会选最弱的一个。
他选的是那看来非但臃肿,而且有些迟钝的胖子。
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胖子竟是当今天下的刀法第一名家,“金刀门”的当代掌门人,“金刀”金麒麟。
当今江湖中最快,最狠,最有名的一把刀,就是金麒麟的家传“九块大卸刀”。
大卸八块,金麒麟的刀却名曰“九块大卸”。
金麒麟当然带着刀。
刀在腰,刀在鞘,可是忽然间就到了这黑衣人的咽喉。
好快的出手!
好快的一刀!
好快的一着“索命林檎”!
黑衣人的刀劈出,才看见眼前有刀光闪动。
等他看见刀光时,刀锋已割断了他的咽喉。
好快的刀。
那高大威猛的老人轻呼:“留下他的活口……”
可惜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黑衣人的头颅几乎已完全脱离了他的脖子。
金麒麟叹了口气,道:“你说得太迟了!”
高大威猛的老人也叹了口气,道:“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你的刀下是从来没有活口的。”
那道士淡淡道:“金大侠的杀孽虽重,杀的人却都是该杀的人,这人片刻间刀伤几命,死得并不算太冤枉。”
高大威猛的老人道:“我只不过想问问他,‘汇仙楼’的那几个堂倌和小厮,既非江湖中人,跟他也不会有什么仇恨,他为什么一定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金麒麟道:“现在他虽然死了,这件事情我们迟早还是问得出来,也问得清楚的。”
老人道:“问谁?这件事除了他之外,还有谁知道?”
忽然有个人大声道:“我知道!”
丁琦虽然被暗算了,但居然还没有死。
他挣扎着,推开了容海山,喘息着道:“这件事情,幸好还有我知道。”
这件事是这样的──
自从千毒宫主秋水伊人秋水伊逝去之后,武林中最神秘,也最神奇的一个女人,就是如意夫人,天下最神秘的地方就是如意别庄。
江湖中人对如意别庄里的情况,了解得并不多,甚至不知道这别庄究竟在什么地方。
因为如意别庄也和千毒宫一样,是女子的天下,男人的禁地。
据说那里的女人不但都很美,而且都有一身极神奇的武功。
但是无论多能干的女人,都有需要男人的时候。
如果想传宗接代,更少不了男人。
现在如意夫人的千金已经长大了,如意夫人并不想要这惟一的女儿独身到老。
她也像别的母亲一样,想找个满意的女婿。
目前江湖中最有资格做她的女婿的,无疑就是“海纳百川”容海山、“锦面纨扇”慕容琼宇、“一剑***”谢倾城和“开天斧”丁琦。
可惜,如意夫人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她只能在这四个人中挑选一个。
所以她要这四个人到这听雨谷来。
如意夫人的邀请,从来没有人能拒绝,也没有人敢拒绝。
所以丁琦、容海山、谢倾城、慕容琼宇,这四位名公子全来了。
如意夫人并没有一定要他们保守秘密,但是他们自己却没有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因为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能中选,如果选不中,当然是件很没面子的事。
四为富家公子的声名全都如日中天,谁都丢不起这个面子。
想不到酒里居然有毒,谢倾城和慕容琼宇竟被毒死,更想不到“开天斧”丁琦的死敌“镩金狼牙”封涵也找到这里,而且还找了个经验丰富的杀手来。
除了他们自己之外,绝没有人会知道丁琦今天在这里。
封涵怎么会知道的?
当然是某一个人把他找来的,另外还找了个以杀人为职业的刺客陪他来。
因为,这个人知道封涵未必是丁琦的对手。
这个人当然也就是在酒中下毒的人。
这个人要封涵和那刺客埋伏在途中,把“汇仙楼”送酒菜到这里来的五个堂倌小厮全都杀了灭口。
这个人又要那刺客,在事成之后,把封涵也杀了灭口。
他不怕这刺客泄漏他的秘密,因为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人,不但要心黑、手辣、刀快,还得要嘴稳。
所以这刺客就算没有死,也绝不会泄漏这位雇主的秘密。
丁琦最后的结论是——
“我本来应该已经死在封涵的狼牙棒下!”
“你们三位本来却不该到这里来的,所以这个人的计划本来应该已完全成功,而且永远没有人能揭破他的阴谋和秘密!”
“如意夫人不必再费心挑选,这个人已理所当然就成了如意别庄的东床乘龙快婿啦。”
丁琦并没有说出这个人是谁,也不必再说出来。
这个人是谁,每个人心里都已很明白,每个人都在冷冷的看着容海山。
容海山没有反应。
别人用什么眼色看他,别人心里对他怎么想,他都不在乎。
金麒麟一直不停的在来回走动,他的人虽然胖,却极好动。
这时他才停下来,停在封涵尸身旁,捡起了那杆镩金狼牙棒,掂了掂分量,喃喃道:“这杆狼牙棒并不算太重嘛”。
丁琦道:“他练的是家传镩金狼牙棒,走的本来是轻灵一路。”
金麒麟道:“据说有人曾经试过,把九个铜大碗从他面前抛出去,他一狼牙棒刺出,绝对可以把九个铜大碗全都刺穿。”
丁琦道:“他出手的确很准。”
金麒麟叹了口气,道:“他自己一定也想不到,这次居然会失手。”
丁琦道:“这次他也没有失手。”
金麒麟淡淡道:“既然他没有失手,你为什么还没有死呢?”
丁琦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却挣扎着,解开了自己的衣襟。
他外面穿的是貂裘,里面还有三件紧身衣。
那面贴身的衣服内襟,有个暗袋,正好在心口上,暗袋里藏着个荷包。
荷包上绣着朵并蒂莲花,绣得极精致,显然是出自一个极细心的女子之手。
现在荷包已经被刺穿了,正刺在那一双并蒂莲花之间。
荷包里硕大的一块祖母绿,也已经被刺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