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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他就带上几个心腹,匆匆跑去英雄冢找玉锦。
玉锦这几天出尽了风头,无数男人纷纷挽着弓箭前来挑战她,想将她的气焰彻底打压下去,再抱得美人归。
来向她进行挑战的,不仅有男人,还有许多习武的女子,一时间她名声大噪,每天都忙着接待挑战者。
粗略算起来,前来挑战她的箭术高手也有几十人了,但无人是她的对手。
众人都道,难道我堂堂费国就没有能治得住她的男人了?
“玉锦姑娘,外面又有人来挑战了。”侍女又来报告。
玉锦享受着侍女的肩膀按摩:“先让他跟我的手下败将比,赢了我再跟他玩。”
射箭很耗费体力和精力,她若是谁来挑战都接受,肩膀可是要废掉的,所以,必须先进行淘汰。
侍女跑出去了。
没过多久,侍女又跑进来:“那人输了,回去了。”
玉锦叹气:“我听说费国多高手,怎么一个比我更强的男人都没有?想想我年纪也不小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嫁得出去……”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个洪亮的男人声音:“玉锦姑娘也忒瞧不起我费国的男人了!告诉你,费国不是没有比你箭术更高明的男人,只是这些男人忙着干大事,不与玉锦姑娘计较罢了。”
玉锦听了也不介意,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真正的英雄,哪里会与我这样的小女子争这种虚名?所以啊,我这不是请四将军帮我介绍合适的好汉吗。不知四将军可有了人选?”
“有,正好有一个最厉害的。”沙晋在她面前坐下,笑道,“我敢保证他比玉锦姑娘要强,不知玉锦姑娘要不要跟我去见识见识?”@^^$
玉锦眼睛一亮:“当然要去!四将军现在就带我去如何?”
沙晋真是喜欢她的直爽性儿:“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位高手眼光很高,脾气也很嚣张,他就算赢了你,也未必看得上你,不知你可否受得了那样的脾气?”
“没关系。”玉锦斩钉截铁的道,“高手都是这样的,我明白。我若输了,定会愿赌服输,就算这位高手看不上我,我也会努力争取他的好感。”
沙晋笑道:“喜欢高手的女人可多呢,玉锦姑娘争得过吗?”
玉锦道:“争不争得过,这得先努力去争,才能知道结果是不是?”!$*!
“好,你能这么想很好。”沙晋拍桌子,“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见那个高手,让你知道什么叫山外有山,天外有天。”
玉锦也不含糊,立刻带上弓箭,与沙晋离开。
此时的隼王府,凤惊华第一次走出沙晋的院子,在王府里闲逛。
无数双或好奇或妒忌或敌视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到她身上。
她不以为意,一派悠然。
这种天气,到处一片萧瑟,实在没有什么风景可看,不过,还是比天天被关在围墙和屋里要好得多。
这时,一条人影婷婷袅袅的朝她走来,冲她行了一礼后,恭敬的道:“巴姑娘,我是乙夫人的丫环胡儿,乙夫人请您过去挑选嫁衣。”
胡儿?她居然还在王府里?
凤惊华隐隐一惊,她还以为胡儿那天晚上已经趁夜和趁乱逃走了,原来没逃走啊。
但她并没有表现出与胡儿有过接触的迹象,微笑:“那就请胡儿姑娘带路吧。”
胡儿带着凤惊华来到乙央兰的屋子里。
三位侧妃都在,每位侧妃的面前都有一个精致的托盘,托盘上各摆着一套折叠好的大红嫁衣和凤冠霞帔。
丁侧妃一看到凤惊华就走上前来,拉住她的手:“巴姑娘,因为时间仓促,我们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请人为你缝制嫁衣了,所以我们三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拿出我们当年嫁给王爷时所穿的嫁衣,请你从中挑选一件,然后再重新洗过熨过和绣过,给你当嫁衣,还请你莫要嫌弃。”
凤惊华笑:“不嫌弃,我一点都不嫌弃。”
说罢他就自顾自的拿起托盘里的嫁衣,展开,一一看过以后,想都没想就指着一件道:“我就要这件吧。”
这是丁侧妃的嫁衣。
丁侧妃有些意外:“这件嫁衣是我十一年前嫁给王爷时所穿,好看当然也是好看的,但可能老式了一些,巴姑娘会喜欢?”
凤惊华笑道:“老式是老式,但庄重大方,符合时宜,适合拜堂所穿,就这件了。”
丁侧妃觉得她很有眼光,便笑道:“那好,我现在就让下人拿下去重新绣花和熨洗,保证崭新如故。”
而后,她就拉着凤惊华聊起家常来,十分有正室的范儿。
乙央兰在旁边,冷眼看着另外两个侧室巴结凤惊华,心里十分的厌恶。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的嫁衣最华丽最精美,所有的针脚与图案都是用金线所绣,款式和绣工都是出自瑶京名师之手,比丁侧妃的那套不知好上多少倍。
这么华丽的嫁衣,她当然舍不得送给凤惊华穿,但凤惊华居然看不上这套嫁衣,还说丁侧妃的那套“庄重大方,符合时宜”,是在指桑骂槐,说她“不庄重,不大方,不合时宜”吗?
真是可恶的凤惊华!
迟早要灭了她!
闲聊了一阵后,凤惊华左右看看:“我想上茅厕,不知谁带我去?”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想干这事。
胡儿站起来:“巴姑娘这边请”
凤惊华要上茅厕,侍女们总不能也跟着去是不是?
终于,凤惊华与胡儿能够单独相处了。
凤惊华问胡儿:“你那天晚上哪里去了?我还以为你撇下我逃走了。”
说到这事,她一点都不怪胡儿临阵逃脱,反而有点欣赏胡儿的审时度势与应变能力。
她与胡儿本来就没有交情,只是临时所需,暂时结盟罢了,完全谈不上什么互相信任与依赖,自然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否则就真是太幼稚了。
胡儿道:“我确实很想逃走,但我一个人逃不了。”
说罢,她猛然扯下衣领,露出左肩上的烙印。
“这是乙家的家奴标志,逃走的奴隶在这个国家人人得而诛之,我带着这样的烙印,哪里都去不了。所以,我除了躲起来,避过风头之后再悄悄回来,无路可走。”
她相信她有独自谋生的能力,但不会有人给她这个机会。
她去找活干,别人问起她的来历,她没有任何证明和证人,雇主一定会检验她的肩膀,只要发现她的奴隶烙印,她就完了。
就算她隐瞒得了一时,也隐瞒不了一世,家奴印记总有被发现的一天。
与其东奔西逃,惶惶不可终日,她不如继续留在乙央兰的身边,至少还能衣食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