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一章 吃软饭,开钱庄

屋外风吹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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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贾环捂着一只眼,载着得意洋洋的史湘云返回时,却发现家里的姊妹们,除了贾迎春外,都已经开始骑马了。

    而当“教习”的,是之前并没有出现的许多年轻蒙古女孩子。

    为首的那个女孩子贾环还认识,正是帖木儿的女儿,博尔赤的妹妹,十六岁的蒙古小丫头娜塔。

    娜塔在蒙古语中,是珍珠的意思。

    她正小心的牵着林黛玉的白马,给林黛玉讲着骑马要领。

    而林黛玉对贾环的到来,只是轻轻一瞥,恍若未觉,反而责怪身下的白马,不懂事,不乖巧,只会疯……

    嘿嘿,听的贾环忍不住好笑,惹的林黛玉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到底是林美人,心眼儿和针鼻儿一样大小。

    至少在这种事上是如此……

    史湘云见状,哼了声,又瞪了眼强绷着脸忍笑的贾环,狠狠一个肘击……

    然后顾自翻身下马,去找来她的马,唤了一个蒙古丫头教她骑马。

    史湘云虽然不惧林黛玉,面上也大大咧咧的对贾环,可心里却着实不愿再给贾环添麻烦。

    因为她知道,她以后还有很多大.麻烦要让贾环头疼,比如说:

    史家!

    她和薛宝钗交好,因此可以从薛宝钗那里得到许多外面的信息。

    其中就有史家兄弟俩的种种作死行为。

    而贾环曾跟她保证过,为了她和贾母,为保住这俩人的性命。

    史湘云知道这会很难很难……

    因此,她不愿再让贾环为了这些儿女小事头疼。

    高采烈的姊妹们,都骑马骑的不亦乐乎。

    唯有贾迎春只是站在宅子前,温柔的微笑着。

    贾环下马后,牵着马走了过去,道:“姐姐,你不爱骑马吗?很好玩的!”

    ”

    贾迎春的眼睛忽然弯成了月牙,笑眯眯的看着对面的一对人儿。

    ……

    又在篝火旁架起了烤架,烤上了一只大全羊。

    琴声悠扬而粗犷。

    引得众人再次沉醉。

    而娜塔则带着牧场上的姑娘们,换上了节日的盛装,围着篝火,跳起了古老的蒙古舞,《鸿雁》!

    舞姿优美动人,更有浓浓的草原风格,让贾府的姊妹们过足了眼瘾。

    却还未完,《鸿雁》之后,那些牧场女孩子们,看贵人们这般喜欢看,商量了番,又跳起了欢快的锅庄舞。

    果不其然,风格陡变的热情欢快的锅庄舞,让所有人眼睛一亮,跟着欢笑起来。

    因为父兄皆是贾环信重的手下,娜塔有机会常去宁国府请安,说起来和贾环也算很熟悉了。

    因此胆子格外大些,竟敢将贾环拉进了长长的队伍里,一起跳了起来。

    看着贾环在一群蒙古姑娘中撩啊、甩啊、晃啊,贾家的姑娘们,无不笑的前仰后合,眼泪都快下来了。

    乌仁哈沁出身草原,最熟悉这种草原舞,自然而然的跳了进去,还站在贾环前面,教他怎样跳。

    而只要有贾环在,小吉祥就从来不知羞为何物。

    见乌仁哈沁都进去玩了,她也拉着抬不起头见人的香菱,加了进去,跟在贾环身后,欢天喜地的胡乱扭了起来。

    整只舞蹈队伍的气氛陡变,从欢喜,变成了喜剧……

    贾家人愈发笑的喘不过气来。

    贾环也看的哈哈大笑,而后还招呼其她人也来跳。

    可别说端庄如宝钗,自重如探春,羞涩如迎春,就连灵动的林黛玉、好玩的史湘云和明明已经蠢蠢欲动的贾惜春都不肯上前。

    谁若跟小吉祥一样上去乱扭,回去后还活不活了?

    但不论如何,今夜大家真的好开心,舒畅……

    这种开心,与平日里在家看某三孙子耍宝时哈哈大笑不同。

    那种笑,虽然也开心,但会一笑而过,不留痕迹……

    但今日这种,是开阔了眼界和心灵后的开心。

    每个人的神采都有些不同了,焕发着身心通透的喜悦光泽。

    贾环见之,便打定主意,待日后安定下来后,一定多带着家里的姊妹们出去走走,逛逛。

    见识一下不同的人间景色,世间风.流。

    总不能让她们一辈子,都拘在那座大观园里,做名副其实的笼中雀吧?

    只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

    ……

    而就在贾环带着家里的姊妹们,在城外牧场上欢乐度假时,位于神京皇城安福门外辅兴坊的五城兵马司衙门内,气氛却格外的压抑。

    自铁网山打围之后,背负着谋逆罪名的五城兵马司,接连遭到黑冰台、刑部、大理寺以及兵部刑律司的轮番洗礼。

    当初裘良只带了两千兵马去了铁网山,不算那一万帮闲余勇,留在京中的,还有三千正规人马。

    可经过四大强力机构扫荡后,如今堪堪只留下了一千人马。

    铁网山之变,着实惊世骇俗了些。

    兵变、逼宫、弑君,种种不忍言之事一夜尽数发生!

    此等滔天罪孽,又岂能轻易放过?

    纵然那位现在隐忍不发,只想着日后清算。

    可朝廷依旧要用不少人头,来为死去的忠良陪葬,更要为朝廷的体面粉饰一番威严。

    如此一来,还有比最先起事的五城兵马司更好的选择么?

    这支送给都察院人家都嫌弃的队伍,就是最完美的背锅侠!

    而除了整整两千兵马被锁拿治罪外,原本分布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和中央皇城附近的五个分部营的营指挥使,如今也只余两人了。

    这两人能留下来,是因为他们身后都有不弱的背景。

    值得一提的是,五城兵马司原本是忠顺王手下的地盘势力。

    五城兵马司主事裘良,当初倾家荡产,将景田侯府的一应家私全部投献给忠顺王,才谋得了这个肥缺儿。

    而余下这两人的背景,亦是忠顺王这一脉,或者亲近他这一方的势力。

    其中一人,名唤古征,是兵部尚书古仑的侄子。

    被他拿下了东城营指挥使的位子。

    神京城格局,大体分为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古征能坐在东营指挥使这个肥的流油的位置,自然是因为他是古仑嫡亲侄儿的缘故。

    古仑虽然被称为泥塑尚书,但到底是官拜二品的六部尚书,为自己嫡亲侄儿谋一个五城兵马司的营指挥的能量还是有的。

    而另一个营指挥,名唤白贵。

    原是国舅府白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因好吃懒做,不事生产,在乡下老家活不下去了,便来到京里投靠了国舅府。

    只因他极能说会道,且善于溜须拍马的钻营,倒让他敲开了国舅府的大门,谋得了一个好差事,如今生发起来了。

    不过因为白国舅对这个风评不大好的远房穷酸亲戚并不怎么看得起,因此只轻轻打了个招呼,就选了个西营指挥使的差事。

    虽比不得东营指挥使肥的流油,但也是一等一的好差事。

    因为东、西城各有一集市在,分别为东市和西市。

    买卖人和商家多,油水自然就多。

    这两人各自背靠身后的大树,整日里手里进着白花花的银子,也没人欺负得了,自然活的滋润无比。

    纵然铁网山之变后,五城兵马司从上到下被血洗了几遍,也没波及到这两人身上。

    非但没有波及,还给两人留出了极大的好处,便是裘良留下来的位置。

    两人同时盯上了五城兵马司都指挥使一职。

    这些日子来,两人也是疯狂的钻营着。

    银子淌海水一样的送出去,这些年的积蓄送出了一大半,越斗越激烈。

    然而眼看就要分出胜负手了,得,被人截胡了!

    两人岂有不恼的?

    可如今这两人的想法,却不是去忌恨有人抢了他们谋求的位置。

    而是在考虑着,日后如何才能继续混下去。

    之前景田侯府的裘良,他们可以不理会。

    毕竟景田侯府早已除爵,忠顺王也只是将裘良当成搂银子的狗而已,以古征和白贵的背景后台,根本不怕他。

    若不是顾忌到官场规矩和背后的忠顺王,两人不欺负裘良就不错了。

    可以说,两人虽然只是营指挥使,却有底气和裘良这个都指挥使平起平坐。

    可如今就要正位的这位主,却是堂堂一等国侯!

    别说是他们两人,就是他们身后的主子,主子的主子,都拿那人没办法。

    想起贾环那些暴虐的手段,两人连觉都睡不着,更没有再去想着谋求指挥使的念头。

    从得知“噩耗”时起,就瞬间摒弃了前嫌,坐在了一起,商讨日后的路该怎么走。

    两人甫一见面就定好了基调,一定要同舟共济,相互扶持着共度大劫!

    “古大人,您就没让古尚书帮个忙,把您调出去?哪怕是去江南随便哪个城里当个兵备道,也比这个好啊!”

    白贵看起来三十来岁,相貌忠厚,但眼神狡黠,看着古征问道。

    古征要年轻不少,二十四五的样子,虽然看起来颇为嚣张,却也不傻,看着白贵冷笑道:“你怎么没让国舅爷将你调出去?去宫里龙禁尉里当个亲军,也比这个有前途吧?”

    白贵闻言,面色一滞,眼睛转了转,面色依旧憨厚带笑,道:“莫非,古尚书也想让你留下来?”

    古征口气有些冲,道:“大家彼此彼此,老白,你就不要再我跟前耍心眼子了。你乡下人出身,和爷比头脑,岂不是自寻不自在?”

    白贵闻言,非但没气,反而哈哈笑了起来,道:“正是正是,那……明儿在下就唯古二爷的马首是瞻了。”

    古征恼道:“瞻个锤子!那位主儿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筐,斗争起来根本不讲究策略,只会舞刀弄枪耍暴力!

    爷若出头惹恼了他,被他砸成了太监,上哪儿说理去?”

    白贵闻言,眼睛眯了眯,道:“那尚书大人,是怎样教你的?”

    古征反问道:“国舅爷怎么教你的?”

    白贵闻言,苦笑一声,道:“古大人您还不知道我啊?国舅爷整日都在宫里陪太后娘娘说话,开解她老人家,哪里有功夫理会我的事?

    只是派人告诉我,一定要在兵马司里待下去,至于怎么待下去,却是提也没提……

    说起来,我和古大人您不能比啊!

    我只是国舅爷的远方亲戚,他老人家慈悲,才赏了我一口饭吃。

    可您不同,您是兵部尚书的嫡亲侄儿,身份贵重,尚书大人还能不教你怎么走路?

    尚书大人能在兵部那个虎狼窝里稳如泰山,智慧着实不小。

    不知,可有甚高招相教?”

    古征闻言,面色隐现得意之色,不过随即想到了什么,面色又耷拉下来,有些烦躁道:“高个屁招!

    若是换个其他人,倒也有法子可想。

    可那人是什么路数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连亲王世子都敢打废了,还敢当着皇太后的面杀了莫为广。

    对这等粗暴野蛮之人,我二叔能有甚高招?

    无非是教我按照规矩办事,只要一切都按规矩来,那人就算再霸道,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我二叔说,那人虽然素来暴虐无礼,可真论起来,理还都在他那边。

    他好像还是一个讲理的人。

    所以,只要我按照规矩行事,占住了道理,他就不能把我怎么样……

    你听听,这算什么?

    敢情那位要是一棍子把我砸死了,就是因为我没理?”

    古征很不以为然,也很不安,可白贵的眼睛却是一亮,连连赞叹道:“高啊!真是高啊!不愧是尚书大人!”

    古征闻言,面色陡然一黑,他以为白贵是在嘲讽古仑是个泥塑尚书,出的狗屁主意。

    然而白贵却忙解释道:“古大人,尚书大人这个法子,当真妙不可言,乃是堂堂正道,阳谋也!”

    古征闻言,觑眼看着白贵,道:“正道?等贾环一巴掌拍死你,你就知道这叫取死之道了!”

    白贵闻言面色微微一变,但想了想后,却摇头道:“不会不会,古尚书分析的很有道理。

    宁侯虽然看似霸道暴虐,动辄将人打残打杀。

    可仔细想想,不管是不是强词夺理,他总是强占着道理的。

    否则,太上皇也不会那般顾看着他。

    所以说,尚书大人要古大人恪守规矩,先一步占住道理,这样一来,那位纵然再强势,也不能拿古大人如何!

    而且,五城兵马司的规矩,咱们可是要比那位熟悉的多,道理就在咱们这……”

    古征闻言,皱了皱眉头,道:“你是不是糊涂了?他是什么位份,咱们又是什么牌位的,你还指望跟他讲道理?你配吗?”

    白贵却也不恼,呵呵一笑道:“古大人啊,这是两码事!

    要知道,官位和爵位不同。

    他爵位贵为武勋班列第一,贵则贵矣。

    可是论官位,他却是一个彻头彻脑的新手。

    这论做官,首先就要服众吧?

    不然空空一个光杆将军,下面人都阳奉阴违,也打不了仗啊!

    对不对?

    所以他首先得要服众,怎么服众?

    咱们五城兵马司可不是九边战军,凭几分战功就能唬住的。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通常都是要借某人的项上人头一用,以立威风!

    可惜的很,咱们五城兵马司刚刚才被兵部、刑部、大理寺还有黑冰台,几番轮流的查验过!

    有问题的人,都已经被锁拿了,剩下的,都是清白的!

    他若想鸡蛋里挑骨头,那就是在故意找茬,苛待我们这些替人背黑锅的软柿子,就会让人笑话!

    所以,他要想硬来,却是行不通的!

    硬的不成,就只能来软的。

    呵呵,可惜,咱们的人,只认一样,那就是银子!

    谁有法子筹到银子,让他们有吃有喝能嫖能赌,谁就有威望,水就能服众!

    嘿嘿!

    明儿,咱们就看看这位主儿,到底有没有能为!”

    听白贵洋洋洒洒说了一通,古征先是听的极为心动,可听到最后,却嗤笑了声,道:“我原道你有什么好法子,能难他一难,给个下马威,谁曾想竟是这……

    老白,你是不是傻了?

    那位主儿是什么人?谁不知道,他比拳头更厉害的,就是他赚银子的能为。

    他家的银子海了去了……

    你还想用这来憋他?”

    白贵闻言,眼中闪过一抹光泽,呵呵笑道:“若真能逼得他拿体己银子来贴补,那倒是一件好事了!

    只是,五城兵马司说到底还是朝廷军中建制,他若用私人银子,来养朝廷的军队……

    那……就叫施私恩!

    这可是真正的大忌!

    到那时,呵呵……”

    古征闻言,眼睛顿时亮了……

    ……

    PS:自从写书以来,就再没出去玩过,一次都没有,只能靠些许回忆,在书中享受一下。

    打定主意,等好生写完这本书,把坑都填了后,一定出去转转。

    当然,如果有时间的话……

    但生活中总还是有惊喜的,比如说《我要做首辅》的作者青史兄,是作者群里很谈得来的朋友。

    他喜欢听戏,读古书,还会唱大鼓,很有文人气息。

    重点不在这,我虽然钦佩他,但取向还是正常的。

    毕竟我不是魔皇……

    重点是,他送了我两罐自家产的蜂蜜!

    今天收到了,很好喝!

    嘿嘿!

    古人讲究礼尚往来,我想了想,觉得应该也送他一点特产。

    你们说,我送他两只鸭子怎么样?周黑鸭!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