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节 倒计时(七)

行者雷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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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组织的纯粹的郊游活动很成功,归来后的新兵们可没有后世的所谓假日情绪,而是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了训练之中,童子营的孩子们也不再惧怕营地里高高壮壮的大个子蓝眼睛的前角斗士们,而前角斗士们也少了很多往日的阴霾表情。

    老罗自然对这种变化喜闻乐见。

    对于真正的职业战士来说,杀戮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反而是控制杀戮的欲|望才是最难以做到的。就像喜欢赚钱的职业商人一样,控制对金钱的贪婪才是难以做到的。

    人们经常被自己所擅长或者所喜好的事物所迷惑,然后会用自己的偏好来衡量一切,结果往往是外物占了主导,却丢失了自我。古人说,善泳者溺于水,就是这个道理。

    没有那个将军喜欢自己手下的士兵是难以控制的野兽,老罗这种多年军伍生涯的人自然比别人更清楚。

    自从这次郊游归来之后,没能去参加郊游的新兵也焕了训练的热情。这些新兵实际上并不新,他们本身在加入之前往往就有杀戮的经验,即使他们有的很年轻,但并不是普通的平民,唐人营的后代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存就不是一件容易事,所以老罗所谓的新兵训练,只是教给他们懂得军纪,并把他们原本粗陋的战术协作变得系统化,变得更有效率。

    如果说老罗锻炼新兵是在敲打制作一部战争机器的核心,那么工匠们的工作就是给这个核心制造坚硬的保护外壳和锋利的棱刺。

    工匠营的唐裔们都是出身于军旅,自然比谁都懂得自己手头工作的重要性,换句话说,他们也是专业的。更何况还有一点需要说明,二百年间,所有在恒罗斯被俘的战士还是孤零零的个体,到如今,他们彼此之间和一个大家庭没什么两样,彼此之间往往都是沾亲带故的,老罗也是慢慢才了解到这个事实。

    这样的好处是他老罗只要被这里的人所接受,就很容易和他们成为一个整体,坏处就是将来面对外来加入这个群体的人,难免会形成一种山头意识,不过目前来说考虑这个还为时尚早,但是料事在先总是不会错的。不管怎么说,制衡也罢,军中政治也罢,很多事情总还是一开始就考虑在先更为重要,这一点老罗比别人更清楚,当佣兵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佣兵团辉煌一时,却因为根基不稳而分崩离析。

    说起军队的事情,老罗的这支小型军队早在一开始招募的时候就已经说好,目的是返回东方,这期间有老罗来承担他们所用的兵器和日常所需,等到了东方再另行整编。目前从兴之来看应该算是私军,因为虽然新兵是招募来的,但老罗并不支付给他们军饷,所以在在组成形式上来说和拉山头的强盗没什么区别,那歌怎么唱来的?“风风火火闯九州”,老罗这队伍是呼呼啦啦回东土。

    至于到了东方之后怎么办?老罗没什么觉得好担心的,因为他相信留住人心不是什么问题,而且他并不相信所谓的西夏李氏(党项人李氏定难军)有多么牛,也不相信所谓大宋的富贵真的能普及到所有的庶民,更不相信契丹人的大辽国可以给汉民一个公平的待遇,按照历史上记载的东方人口数量,找到合适的兵员实在不是一个问题。

    老罗考虑关于军队事情的时候,整个东归队伍的筹备工作开始进入尾声,琐碎的事情开始越来越多,零零杂杂的分外让人头痛,好在最麻烦的唐人营民政事情由李家人统管起来了,至于与本地希尔凡王室沟通联络的事情,老罗根本就没沾边。

    即便如此,因为最繁琐的装备制造已经开始收尾,每天需要老罗检查验收的各种装备就接连不断,从简单的蒙眼睛充当墨镜的黑色纱带、封挡沙尘的土色面巾、束腿的绑带一直到复杂的轮距宽大的偏厢车还有在这个时代算是“高科技”的浮空车,从战士个人身上配备的单件物品到需要几十人协力操作的大型物件,统计大概有数百样物件。  § ? 、

    这个数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后勤的事情从来都是琐碎和复杂的,这个时代的国家战争往往需要筹备三到五年的时间,即使后世二战前期德意志突袭波兰也是筹备了整整两年时间才最终挥了闪电战的战术构想。

    对比后世的生产力,这个时代的纯粹人工和简易工具的生产,能够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准备好将近一万战士的作战装备,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你没看错,是将近一万战士,老罗这边不足两千人,程守如率领的守城卫有五个校尉统计六千多人(就这个数字还是近期扩充人手之后的结果),再加上几个大家族的私兵一共不足一万人。(错了,不包括裴卫两家人,他们如今传信出来说不走了,张家的儒党们倒是决定跟随着一起上路,不过到如今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什么人在乎他们三家怎么选择了。)

    老罗强迫李轩短时间内做了一次东进的人口普查,准确的数字是唐人营内战士统计六千七百三十四人,其余跟随去东方的人口总计三万八千八百四十七人,其中不足十二岁的儿童只有一千九百多人,余下的无论老少男女都参与了整个后勤准备的工作,包括厨娘农夫还有须皆白的老翁和老妪都没被落下。老罗没经历过后世net的公社化集体生活,但是感觉忙碌起来的唐人营并不逊色那个时代的传说“人心齐,泰山移”。

    没有时间去感慨了,老罗拉着程守如、李轩还有自己手下的后勤大总管斯坦.安德森先把士兵的个人装备分下去,先让他们熟悉自己的装备然后再教他们如何保养。

    没办法,不管是老罗手下的前角斗士们还是程守如手下的守城卫们,以及新近招纳的新兵们,新的装备里面很多东西,他们都没见识过,包括程守如都是如此。

    “罗三郎,这是个什么东西?难道这玩意儿也算是当兵的男人用的?”军械仓库里,程守如手里捻着黑色的丝带,嘴里冲着老罗嘟嘟囔囔,他旁边还站着一个面相憨厚的汉子,老罗记得好像叫做周泽平,家里排行老四,是个蔫坏的家伙,这会儿也是一副悻悻然的表情。

    “闭嘴,程大门,这个东西是用来防雪盲的,还可以抵挡类似你身上明光铠的那种反光。”自从听过李姌叫过这个家伙的诨号之后,现在熟悉了,老罗也不再拘束什么礼节,直接开叫。

    “我好像想起来了,前阵子你和我比试的时候,眼睛上也蒙了这么个类似的东西……可是这玩意儿做得这么精致,怎么看着怎么感觉像波斯女人脸上的东西。”程守如记性倒是不错,不过这个家伙的话说的可就不怎么好听了。

    老罗和他混熟了才知道,这就是一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看着憨厚其实心眼很多,根据史书和演义小说中的程咬金的评价,就知道这厮绝对是程家的种,不会有任何差误。老罗一脸哭笑不得的说道:“我说程大门,你是愿意被雪山晃瞎眼睛,还是觉得挑三拣四的像个女人好些?”

    “唔……”老罗这话也挺损,程守如直接被噎得没话说了,再挑剔他就是那个像女人的家伙了。

    老程不说话了,他旁边的周泽平挤着眼睛从箱子里抽出一样东西,土黄的底色,皱皱巴巴的一条方巾,翻来覆去看了一下,然后摘下自己头盔,往脸上一蒙,露出俩眼睛在外面:“将军,看咱像不像沙漠里的强盗?”

    程守如乐了,他也有样学样,照着周泽平的样子把自己的脸蒙住,“嘿嘿,罗大个子,这玩意儿不错,虽然看着不起眼,去打家劫舍绝对不会让人认出来!”

    老罗拍了拍脑门,看来让这个家伙来检查装备就是个错误,“我说,程大门你别装糊涂好不好?你的胡子还露在外面呢,而且看你的身材就知道了,哪个家伙还能比你宽吗?”

    “哈哈……”李轩和斯坦在边上实在忍不住了,放下手里摆弄的盔甲,乐得不得了。

    “程大门,程老兄,程将军,我算服了你了,你祖上肯定是程知节那个混世魔王。”老罗也被这家伙的搞笑弄得没脾气了,能做到将军的位置,这家伙绝对不是无知的人,他这么做样子纯粹就是活跃气氛,准备往自己口袋弄好处的同时,顺便探老罗的底。

    “哈哈,那当然,想当年咱程家老祖从起兵反隋开始就没吃过亏!”程守如的脸皮还真是不薄,笑得非常自然,等老罗摆弄着手里的东西都有些无语的时候,这厮忽然来了一句,“哎,我说罗大个子,谁说咱程家老祖是混世魔王来的?好像咱祖上就一个卢国公的爵位。”

    老罗心说搞错了,把演义里的评说拿出来了,不过他反应也快,“我还是在阿非利加的蒙巴萨时候听那里的唐裔说的,好像还说你家祖上用的兵器是一把叫做八卦宣花斧的兵器。不过,我说老程,你家祖上到底用的什么兵器?斧子还是马槊?”

    “当然是马槊了,老祖当年有一位表兄,你肯定听说过,谥封胡国公的秦琼老祖,他和我程家老祖曾一同专门寻人订制马槊,当年老祖封国公之后专门订制过一批共九杆,我现在用的马槊据说就是其中一杆。”程守如说起家史来自然是不会嬉笑的,说完之后还忍不住接了一句,“不知道罗三郎你从哪里听说的,长柄斧子那种东西,山间的草寇才喜欢用它,即使力气强霸,终究不够灵活。”

    “我也就是听路人说笑,终究将近四百年了,乡野传闻总是会有些离奇的。”老罗随口打了个哈哈,到底这程守如是出自将门世家,虽然流落到这片土地二百年,还是多少传承了祖上余荫,就是不知道将来这位程家后人能否成为自己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