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番外之菩提(下)

四十二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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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里头没呆多久,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翻地覆。

    张秘书的车停在外面,他上了车,先点了根烟。

    “李总,您受苦了哇。”

    他吐了个烟圈。

    “李总,林小姐还在里面,要不要想办法把她搞出来哇……那里头怪乱的……”

    他靠在椅背上,捡起颗槟榔叼着嘴里:“谁也别动她。通知她那些朋友,谁去看她就是和我李洛基过不去。”

    张秘书还想说情:“李总,林小姐也是气昏头了哇,这么多年交情,您这样……会不会太狠了点哇?”

    他在车里脱下衣服,换上衬衫,不说话。

    人多嘴杂,假若让她知道其中原因,按那个死犟的脾气,到时候跑去找李洐和王凯行拼命,谁拦得住?

    就算拦住了,林缘跑了,李洐也不会放过她。

    “派人盯着点,在里头别被人欺负了。”

    与其让她乱冲乱撞,不如给她几个更容易对付的目标,比如,反正也靠不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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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洐倒是没多疑,甚至把宏基地产交给他。

    他比以往更尽力,做起事来也更狠辣,李董事长越发放心,连每周钓鱼的次数都增多了。

    在里头憋了三个月,朋友们很够意思,环肥燕瘦的俊男美女不断被送到皇冠酒店。

    他来者不拒。

    每一次驰骋时,他总会下意识地看向桌上的电话,却再没人打断他的游戏。

    也再没尽兴。

    心底有了洞,越来越大。

    醉了,没人守在外面等他;无聊了,没人陪他说话;病了,没人收起脾气端茶送水;开车时,没人在边上叽叽喳喳加打口哨;睡觉前,没人噼里啪啦短信不断,一遍遍刷着“哥哥你睡了吗?”、“哥哥你睡了吧?”、“哥哥你睡了呀?”……

    他坐在车里,抽一张纸巾盖在脸上,再没人认认真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开心?”

    他从前虽荒唐,好歹也算是及时行乐,如今却只行不能乐。

    终于有一天,他在某少妇面前,笑着系上已经解开的第三颗扣子,拎起外套开门出去。

    出门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随手丢进不锈钢的垃圾箱。

    原以为那孩子是他养大的,却发现这些年来,他才是被照料的那个。

    她从不吝惜阳光、空气和水,以一种无所畏惧、半冒傻气的姿态,在他心里种上了从前没有的情感。

    珍视、喜悦、恐惧,和对未来的期盼。

    把他变成亿万人中的一个,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一直知道李洐对他从未完全放权,也知道王凯行要对付的一直都不是传话的金静,而是罪魁祸首的李洐,或许,加上他这个私生子。

    他开始以扩张为名疯狂收购,一边从内里分散宏基,一边对外攻击信宏。

    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心。

    只可惜他还是斗不过,王凯行虽老、李洐虽退,到底还是比他老辣,比他很准。

    那一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他的一个收购案被李洐强行否决。

    开车的时候,忽然就有一种冲动,想去里面看看她。

    车子已经停在外面,他打开一直带着的盒子,里头珍珠的钻戒安静无声。

    他和蛋糕一起,在车里坐了许久。

    大概就是那一天,叫来了丁巾巾,在自己的卧室一番*。

    他那晚其实并未喝醉,一直都知道身下的是谁。

    他没有蠢到去找个替身,何况,他从不觉得这世上能有谁代替得了。

    他只是需要发泄。

    十八岁以前,他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十八岁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别的方式,比如说打游戏、吃零食、单脚跳、看她和人打架……

    原来没有那人,他还是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

    那之后,他拿出画册。想起周桑桑说过“她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随口对丁巾巾道:“你是不是还有个细皮嫩肉的助理?把他带上。”

    他觉得,他可能没机会带她去了。

    因为,王凯行已经开始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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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狱那天,他在和李风离谈生意,收到邮件时,他竟有一瞬间的欣喜。

    爱也好,恨也罢,总归是还放不下自己唷。

    他知道李洐和王凯行都不会轻易放过她,特意派人敲开她的公寓,以她的机灵,应该有所警觉。

    三年后再见,她清瘦得他快认不出,坐在路边满身是伤,和那个他记不住名字的小子拉拉扯扯。

    她从前,从不对其他男人如此和颜悦色。

    刚出来就把自己搞成那个德行,他在心里骂了句,却只能吩咐张秘书:“找个人开车擦她一下。”

    一直看着她,又一直躲着她,想见又不能见,终于还是在江安安生日那天撞上了。

    她穿着规矩的制服,她从未这么规矩过。

    那制服晃得他眼疼,那不是他记忆里小女孩的模样。

    她身体中迅速生长的成熟和隐忍,让他险些失控。

    那一天,她说她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一天,他一眼读出那个大哥的心思。

    曾经也有小男生对她示好,他从未将他们放在眼里,哪怕她故意拉着姓陈的小子在他眼前转悠。

    可王信宏不一样。

    一直到再一次进了看守所,他才明白,就像许许多多私生子一样,他在正室的儿子面前永远自卑。

    好像自己生来便矮人一等。

    那晚她被下-药,那个男人为她做到那一步。他说不好心里什么感觉,一边骄傲着,一边恐惧着。

    直到她挣开陈衡扇了他两巴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那一天她黛眉轻描,媚眼如丝,腰肢纤细,双臂柔软缠着他。

    那一刻他明白,那个小妹妹早已模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看到的一直是一个女人,让他渴望和崇拜的女人,让他心疼和疯狂的女人。

    那一夜雪落满地,他向那男人发起挑衅:“大哥,你知不知道这是个有主儿的?”

    那天早上她满脸黑灰,把笔录甩在他脸上:“我只问一句就走,是不是你要弄死我?”

    他心里比她愤怒百倍,却不知用什么态度回复,只能无所谓道:“我没那么闲。”

    后来他想,那时她一定很难,他为何没拉住她,像从前那样,圈在膝上哄着?

    到底是哪里错了?

    她被撞飞的一瞬,所有强作出来的姿态轰然倒塌,他压根没注意丁巾巾的位置,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她死了,他为她报仇;她没死,他不能放过害她的人。

    当保护成了本能,理智就成了陪衬。

    那之后,她有意向他靠近。

    他知道谢明邗从没对不起她,却还是病态地鼓励她在报复之路越走越远。

    只有她有了另外一个敌人,他才有借口接近;

    就好像她报复了谢明邗,对他的怨恨也会跟着少一点。

    那几天,她引诱他,她用小而软的胸脯去蹭他,用白嫩的大腿去夹他。

    他相信他不会让她放下。

    不是不想要,他从未那么渴望过一个女人,即使她没有大胸长腿,即使她身上还没有多少女人的风情。

    他却依然渴望,抑制不住地渴望。

    他一边渴望着,一边想起谢明邗劝过他的话:王凯行就要收网,宏基时日无多,带她走。

    他看向墙角一闪而过的老鼠,不屑一顾:“我和它像吗?”

    不是没想过带她走,不是没想过逃离。

    可于那渴求之上,他还剩下最后一层尊严:他的母亲见不得光,他的童年见不得光,如果他就此选择离开,那么他这辈子将永远都如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不想他的孩子也和他一样;他无法拯救母亲,却也不能让她成为在逃犯的亲人。

    何况,那样一个被林缘和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小公主,他怎么舍得她跟着他一辈子东躲西藏,故土难回?

    他把母亲的消息透露给王凯行。

    那个人不算小人,解决了他和李洐,会照拂他母亲一二。

    想至此,他推开她,命令:“睡觉。”

    她夜夜睡得死沉,胳膊腿轮流往他身上招呼,和十几岁时没两样。

    他却整夜整夜失眠,借着月光把那五官细细端详,看着看着总是笑出声来。

    也许沧海桑田,也许物是人非,唯有相对时这份心境,无法改变。

    知道时日无多,他原想把那满是嘲讽的钻戒扔了,最终还是没舍得,叫人将之改成项链。

    他在沙发上坐了一夜,想着那个不存在的今后,心里准备了几百句话,最后都变成一腔不甘。

    那一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只觉得此生既已这样,为何不能放纵一回,也算给彼此留个念想。

    可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没做得出来。

    那些责任和道德,早已被他抛之脑后,不能抛去的,是面对她时深深的自卑。

    他想起第一次亲吻时,她那厌恶的语气:“脏。”

    腾起的*瞬间消逝,他对那个字无法反驳。

    和他这样的人做过,确实称不上光彩。

    他不想她以后嫁了人,因为这件事抬不起头。

    他其实一直都自卑着。

    最后还是只用了手指。

    那一天他很卖力,他从未这么卖力地伺候过一个人。

    就算她以后记不住他,至少可以记得他带给她的快-感。

    却没想到,这行为堪堪戳中她那不堪回首的三年。

    原来,他并不是什么都知道。

    被凤书虐待时,他心里有一种变态的满足。那种满足让他好像吸了大-麻,就连用切纸刀切人手时都是飘然的。

    那一天她眼都没眨剁下小指,他已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就好像养了多年的兰花,被人揪掉一片花瓣,心疼二字不足以形容,以身代之又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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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好像沙漏里的沙子,而他的沙漏早就黏在地上。

    那天他坐在湖边钓鱼,七支鱼竿一字排开,她就那么冲进他怀里。

    用那种久违的姿态。

    那一刻,他忽然想放声大笑,却怕惊了鱼群。

    到底还是爱他的。

    她跟着他、盯着他、不惜靠崴脚耍赖也要粘着他。

    就像很多年前,她不想走了,也会一屁股坐在地上装受伤:“哥哥,我走不动啦!”

    他蹲下身,于她的歌声中,背她走过最后七百三十二级台阶。

    惟愿在我之后,还有人愿意把你负在背上,听你唱些乱七八糟的歌,再牵着你的手下山。

    喜欢让人极度疯狂,爱让人极度理智。

    三年前他疯狂地把她留下,三年后他选择装一次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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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见她之前,他先见过王信宏。

    他从未这般平静地面对过那个大哥。

    长桌对面的人仍旧寡言,于十分钟后开口:“为什么不自首?”

    他不在意地嗤笑:“自首了,在里头蹲二十年?”

    他活着,就不会甘心,难道让她等二十年?女人的青春才多长?

    对面的人没有说话,半晌默然:“你死了,她会哭。”

    他脑中闪过在丁巾巾病房的一幕,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大哥,我这辈子没为你做过什么,现在要你做一件事。”他苦笑,“因为无以为报,只能算我求你。”

    对方盯着桌面看了半晌,淡然:“你说。”

    “她还小,做事会冲动,不管她怎么闹,一定让她活下去。”他语气仍旧轻浮,却带着三分无奈,“求你,不择手段。”

    墙上的秒针滴答了十二声,那个男人的声音依旧波澜不惊:“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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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之前,看守允许他抽三根上路烟。

    他从胸前抽出照片,又晃了晃腕上手链:“烟就不必了,抽了十几年,不差这几根。只想带两件东西进去压压惊,不然到时候尿了可不好看。”

    看守商量一下,把照片和手链收去检查,十分钟后还给他:“行了。”

    他感激地又看了看照片,把娘了吧唧的手链戴上,任他们给他套上黑布袋、反绑了双手。

    枪声响起前,他眼前一片漆黑,唯那画面越发清晰。

    菩提花开,树下的女孩子半张着嘴,伸着手从石头上抬起屁股,好像是要拉谁。

    十几年间的羁绊如水流过,润于大地,等待下一个春天。

    每一个罪人都有未来,此生不信神佛,却仍奢求死后能化为菩提,为她再遮半日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