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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倒柳尚书,吴胥居功至伟,已经拜官为相,但是他为人低调,从来都不喜欢拉帮结派,因此,吴府比不得当年盛极一时的尚书府那般车水马轮。叶梅从莫愁湖一路走了过来,鼻子都冻红了,她不由得来回搓着双手取暖。
眼下已是散朝时间,吴府门可罗雀,看得出吴胥并不喜欢设宴应酬。
“我叫叶梅,特来拜会吴相,麻烦通报一声。”据说官爷府上看门的都是大爷,叶梅不敢张狂,小心翼翼道。
一身粗布青衣的小子点头:“您稍等,这就去。”
叶梅细细打量着相府,心道:不都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嘛,吴胥府上的这些小鬼瞧着倒也挺知书达理的。这般想着,那青衣小子跑了出来:“姑娘,我家老爷有请。”
叶梅随着指引一路到了吴府的正堂,吴胥长身玉立,一袭月白色的长袍朴素却不失风度,一脸的微笑仿佛湖中盛开的白莲一般美丽。
“哟,以前倒没看出来吴相还真是一表人才呢。”叶梅惊呆了,眼前的吴胥身体魁梧,相貌堂堂,若不是亲眼看到,她绝不会把眼前的这个人跟昔日落草为寇一身酒气的人联系在一起。
吴胥抬首轻笑,眸子里散发着耀人的光芒,半打趣半认真道:“梅儿,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
这一句梅儿叫的亲切,叶梅一时之间还真不知该答应还是不该答应。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尴尬起来。
吴胥只抬眼盯着叶梅,两只潭水一般深邃的眸子里多了些往日不曾有过的东西。
叶梅两手一摊,打破沉默,故作轻松道:“吴相真会打趣,叶梅一介民女,不知道的东西自然很多。”
一句“吴相”将二人的身份和距离都拉开了,吴相这才仿佛从梦中醒来一般道:“你是为了叶良辰入狱一事,对吧?”
叶良辰身份非同一般,虽然查出了他和穆志云伙同篡夺皇位的往来书信做证据,处理此案时,卓凌还是格外的慎重,特意嘱咐了大理寺卿梁俊,严密封锁所有此案的讯息,防止市井上传出流言蜚语。
叶梅黯然点头。
吴胥继续道:“此案疑点重重,却又证据确凿。论理来说,篡夺皇位是谋逆大罪,若是有心成事,往来书信断是留不得的,可大理寺居然查抄出了所有的往来书信,这一点真是疑点重重啊。可是,我仔细比对过字体,那些字确系出自叶良辰和穆志云……和伯父之手。”吴胥眉头紧蹙,“伯父可曾得罪过位高权重之人?”
叶梅摇头,爹爹前半生戎马生涯,无心政事,只在乎疆场存亡,后半生又漂流异乡为客,更加没有机会去结识得罪朝中权贵了。
“我相信爹爹不是那心机深重之人,大皇子更不是那爱慕权位的人,这其中必有冤屈。”叶梅心里有些苦苦的涩味儿。如今水落石出,爹爹当年为了救大皇子,用亲生儿子换了大皇子。皇室的人该感谢爹爹才是,可是他们眼中凭白却多出了些猜忌和不安。尤其是卓凌,到底是什么让她变得如此坐立不安?她曾经说过,愿意放下四方江山,跟叶梅一起浪迹天涯看遍天下秀色。眼下,大皇子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卓凌却好似忘了先前的海誓山盟一般。
“你信,我信,可皇上信吗?天下人信吗?”吴胥低头琢磨,此案重大又跟谜一般错综复杂,要想理清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梅儿,这几日就住在我这里可好?衣食起居也方便些。”吴胥本想说,住在这里,衣食起居我更放心些,话到嘴边又换了一种表达方式。那日那时江南一见,便注定此生整个心都记挂在她身上。可是,眼下叶梅有难,他不想趁人之危,这些时日存了一肚子的话儿只能化作以肠苦水,独自吞咽。
叶梅隐约觉得今日的吴胥跟曾经的吴胥有些不同,起身委婉拒绝道:“我有去处的,难道你不知我是在长安城长大的?长安城这么大,岂会没有我的容身之所?”叶梅尽量表现出一副轻松的模样。
“那你说个落脚之地,方便往后联系。”吴胥盯着叶梅,心道:长安城再大,都没有我这里安全,还是来这里住吧,我保证,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叶梅眼珠子转了转,该去哪里了?百花楼?现在回百花楼明摆着是失了宠嘛,妈妈不把她打死才怪呢。可是,除了百花楼她还能去哪里?
“哦,我去廖明哲那里,嫣儿在廖明哲府上。”叶梅双眼放光,对,就去廖明哲那里。
吴胥沉吟半响,才依依不舍道:“既然如此,我先打听着伯父的情况,若是案情有进展便来找你。”
叶梅垂头:“那就先谢过吴大人出手相助了。”说完便告辞。
吴胥一路送出了门口,望着叶梅远去的背影才喃喃自语:“何苦这么苦着自己呢……”
第二日散朝之后,吴胥立在宣政殿门口的石阶上,看着阴云密布的天空,心情很是沉默。叶良辰的案子毫无进展,大理寺既查不出更多他想要篡夺皇位的证据,却也找不到洗脱罪名的理由。案子就僵持在那里,不前不后,很是尴尬。
“吴大人,吴大人……”吴胥抬头,眼前堆了一脸笑的人正是皇上身边伺候的长乐。
“公公好,公公特意过来,可是皇上有事传召?”虽然不喜欢长乐这般无事献殷勤,但该有的一些礼节还是不能少的。
“瞧吴大人说的,难道除了皇上,杂家就不能跟吴大人亲近亲近嘛。”长乐笑的后槽牙都快露出来了。
吴胥点头:“公公说哪里话,公公说哪里话。”
“今日杂家跟皇上告了假,为的就是专程陪吴大人。杂家听说,吴大人是个脱俗的人,既不喜欢金银又不喜欢珠玉,对古人的墨宝倒有些兴致。刚巧,杂家那里有这些,只不知是不是古人的真迹,故来央求大人过去帮杂家鉴别一番。不知大人这里可否方便?”
长乐绕了一大圈子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跟吴胥常来往套套近乎。只可惜,吴胥向来独行惯了,不喜欢因为喜好的事情被人捏了把柄,便摇头道:“本官只是略懂,略懂而已,并未深入钻研过。公公倒不如请旁人过去瞧瞧呢。”
“那就太可惜了,杂家还亲自临摹了羲之的字,专程来请大人过去瞧瞧,看像不像呢。”长乐翘着兰花指,声音拉的细细的,嘴唇一张一合的说着。
吴胥听到“临摹”二字忽然来了兴致:“公公真是才华过人,本官也喜欢临摹古人的字呢,要不,本官这就去瞧瞧?”
长乐一心巴结吴胥,托人打听了好久才知道他喜欢古人的字画,便搜集了大批古人真迹,想借着甄别的机会悉数送给吴胥。知道吴胥是年轻时候的张远道,既臭又硬的堪比厕所里的石头,磨破了嘴皮子,吴胥终于点头答应过去瞧瞧。长乐大喜过望,走路的姿势更加妩媚妖娆了。
待长乐将古人的字迹摆了一桌子,吴胥这才觉得先前是小看这位小太监了。即便是侍奉了两代皇上的长顺,也没有这么大能耐弄到如此之多的古人字画,更别说眼前这个才刚刚擢升了大内总管的长乐了。
桌子上摆满了王羲之和颜真卿的字画,吴胥爱不释手的一一翻看着,压抑住心里的喜爱,故作不满道:“照本官说,古人的字画也就如此,不过是咱们这些闲人临摹的帖子罢了。本官也常常拿了巷子里买的王羲之字帖临摹呢,公公有真迹在手,只怕写的比本官更像些,何不趁此机会拿出来让本官开开眼界?”
人都说吴胥是个冷面相爷,很难接近的,今日一看,却非如此。那是世人都没有拿捏住他的心肝儿,不知道他喜欢的东西。长乐喜不自胜,有了这些字画还愁没有机会跟吴胥搞好关系?
长乐暗自摇头笑旁人的愚蠢,两手拿了宣纸铺在桌上。
吴胥拿了镇尺固定住宣纸,亲自研了墨,把沾满墨的羊毫递到长乐手上,道:“公公快写,本官有些迫不及待,想先睹为快呢。”
长乐手握了羊毫,盯着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片刻,大手一挥,笔走纸上,一会儿便写了十来个字。长乐随之将笔一搁,昂头道:“怎么样,可还有些羲之的模样?”
吴胥挪走镇尺,捧起长乐刚才写的几个字,眼睛都直了:“公公好手笔,公公好手笔,不输羲之一分半点儿,竟跟羲之在世当场写出一般。”吴胥仔细比对着字迹,不仅轮廓相像,就连一撇一捺都是一模一样。
“公公只会临摹羲之的字?”吴胥故意作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若是只会临摹一人的字体倒是寻常了……”
长乐得意忘形,道:“杂家谁人的都可以临摹的,这还是娘肚子里带来的本事呢。”或许是觉得话说多了,长乐故意岔开话题,“杂家这里都是真迹吧?大人若是喜欢,杂家就悉数送给大人了。”
吴胥笑道:“如此,本官便谢谢公公的一片好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