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83她低声尖叫,起身的瞬间整个人就被他背了起来。3000+

小池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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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高中的时候跟自己做了三年同桌,那三年,每一分每一秒对自己而言都是煎熬。

    她甚至都不敢想,人与人的差距居然可以这么大。

    蓦然,脸上传来剧痛,林婷亭方向盘一个不稳,摇摇摆摆地在一个路口停下来撄。

    这张脸自从动过刀就留下后遗症,看起来有多精致,疼起来就多致命偿。

    吃下止痛药,她看着后视镜里艳美的脸庞,僵硬地笑了。

    不后悔啊。

    如今的她们身份已经互换,自己坐在高高在上宋氏夫人的位置上,而她呢,她是什么?

    被爱情丢弃,被公司解雇,负债四个亿,还有随时会落下来的牢狱之灾……

    没有谁比现在的她更落魄!

    值得的,一切都是很值得的。

    ………………

    米灼年随意地走了几步,不知不觉,就绕到了昔日读中学的地方。

    冬日天暗得特别早,五六点的放学时间,夜色就已经散开来了。

    赶上放学人多,门卫也没拦她,就这么让她走了进来。

    她把手插在长至小腿的白风衣兜里,逆向穿过一群说说笑笑的中学男女,虽不至于老成,但也已经有了明显的年龄差。

    很遗憾,她的大学生涯里没有乔承铭。所以,大部分与他相关的记忆,除了大院,就是这个校园。

    十年过去了,学校除了新翻修教学楼以外,整体轮廓还是没变,脚步踏入的一瞬,熟悉和亲切的感觉霎时扑面而来。

    从教学楼到食堂,从寝室楼到西门,从钟楼到校史馆……一处处,一角角,都满载了她学生时代的斑驳记忆。

    最后,她推开细铁门,走进了操场。

    米灼年一直觉得,世界上的万物都有自己的味道。夏天的味道是刺鼻的沥青,乔承铭的味道是幽冷的柏木,而初春的味道,就是这样混着泥腥和草香的和煦。是一种很不错的气息。

    夜风拂在脸上很舒服,四百米跑道的操场,已经不像白天那么熙攘,寂静,幽微,只剩下几个穿着健美裤彩鞋子的大男孩在那里踢球。

    操场的外围坐着几个女孩子,她们脱了校服,头发在风中飞舞。看上去像是那几个男孩的小女友,也有可能是暗地里偷偷观望的仰慕者。

    米灼年看着他们,背靠在主-席台前的铁栏上,若有若无地笑。

    那几个男孩,样貌也很好。全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笑容十分阳光,一看就是运动型阳光型的。

    不过在她的印象里,乔承铭却从没穿过这种打扮。

    她还记得初二下学期的体育课,有幸跟乔承铭的班级一起上,一星期两节课,她每次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

    女生的体育课,本来就是用来看小说和聊大天的。那些时候,她就会和几个小姐妹一起坐在这个主-席台上,看着绿草茵茵上耀眼至极的男孩。

    乔承铭生来卓绝,在所有男孩都在电脑游戏、岛国电影里沉迷不拔的时候,他就已经长成了一个翩翩少年。

    他不喜欢校服,更不喜欢花花绿绿的运动装,ThomBrowne的衬衫似乎是他年少时偏爱的装扮,纯白,或者浅蓝,以及标志性的红白蓝三条……

    不知道是衣服衬乔承铭,还是乔承铭衬衣服,那红白蓝三条,在学校里逐渐开始风靡,成为“高富帅”必备的时尚标志。

    很多男生都想要模仿他的装束,却发现,他穿的牌子当时就是怎么买也买不到……

    想到这里,米灼年撩了撩唇角。

    那时的他啊,可要比现在张扬多了。用时下的话来说,就是“逼格”太高。

    这么高逼格的男孩子,又怎么甘于穿普通的奢侈品牌呢?

    ……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突然,一股痛意突然攫住了她的神经。

    她皱眉,低头视线落在脚下银色的牛津鞋上。

    出门的时候好像忽略了这是双新鞋,就这么直接套在脚上,走了一下午,现在磨得有点痛。

    这种痛自被发现后就很难再忽视了,她咬着牙,后退在主-席台白色石质的阶梯上坐了下来。

    抬眸张望了一下,发现四周并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这才小心翼翼地把鞋从脚上脱下。

    嘶……

    原来已经磨得厉害,脚踝和小趾的皮已经粘连撕开……

    她抿唇,低头去翻包里的创可贴。

    “脚磨了?”

    忽地,一道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从头顶上罩下,在夜幕中显得尤为突兀,让她去拿东西的手就这么顿住,猝不及防。

    昏黄的光线,在塑胶跑道上映出一片高峻的影晕,空气中弥漫的,熟悉。

    她连忙低下头去,“你怎么……嗯,磨了。”

    想起几小时之前的争吵,想起自己那副恶劣的态度……她突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男人。

    她不讨厌乔承铭,很多时候都只是在虚张声势。

    因为太容易沉沦,所以要格外的谨慎。

    然而,不知道是夜晚容易让人变得感性,还是这样的校园太容易勾起她的情怀,今时今夜,她却没再回到那副紧绷敌对的模样,反而很自然对他地开口。

    “你开车来的吗?我现在走路有点不方……”

    “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男人打断她,两手插-进口袋,高傲而冷漠,“女人要把鞋穿好,否则很容易摔倒。”

    明明只过去了半年,现在被他说出来,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抿唇,声音有些干涩,“你说的明明是高跟鞋要穿稳……”

    话一出口,猛然一窒。

    这样不是变向表示,她一切都记得很清楚么?

    果然,站在光影下的乔承铭顿了一秒,清贵儒雅的眉眼渐渐舒展柔和。

    “起来。”

    “哦……啊!”

    她低声尖叫,起身的瞬间整个人就被他背了起来。

    “你干什么?你快放我下来!喂,我的鞋还没拿……”

    “磨脚的鞋还穿它干什么?”乔承铭步子没有停下,身姿语言都是一如既往的优雅,仿佛毫不费力,“下来光脚,或者我背你上车,你自己选。”

    米灼年嘴角抽了一下,缄默。

    “……谢谢。”

    男人没有说话,径直朝着前方走去。

    ……

    现在走的这条路,是从钟楼通往学校西门的路。路的两侧种了很多枫树和银杏,只是这个气节都是光秃秃的一片,没有秋天那么好看。

    但这条路却是她最喜欢的。

    那时放学,乔承铭每天都会从这里经过,她就躲在后面那个钟楼里偷看。

    春天,他穿暗红色线衣,是枯草残枝里的一抹鲜活。

    夏天,他穿纯白色衬衫,是骄阳如火下的一道清凉。

    秋天,他穿卡其色风衣,是红树黄叶旁的一片瞩目。

    冬天……

    冬天,他就像现在这样。

    一身极有质感的黑色长大衣,像一株料峭赤寒的青松,又像一轮穿云而出的明月,在每个帝京零下十几度的冰天雪地里,温暖了她的眼、淋湿了她的心……

    她曾朝思暮想要和他共同走一遍这条路,可直到三年过去、他们都双双毕业,却还是没有这样的机会。

    如今,相隔十年,功德圆满的时候,却是这般被他背着走过。

    一步一步,都踩在她的心坎上,漫长得就如同一个世纪。

    天知道她有多希望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完!不论是十五岁时盼望着能一直凝望他,还是二十五岁时奢求他能这么背着她一直一直走下去。这条路在她心里总是太短,太短了……

    可她又不想。

    因为那样,他会累……

    乔承铭,如果还能好好地看着你,爱着你,恐怕永远也都是在你的背后吧。

    闭上眼睛,右脸微不可闻地贴住他的背。

    忽然之间,泪水长流。

    ---题外话---

    很喜欢《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的一段话。

    *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欲-火炙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热情集聚起来。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

    我一头栽进我的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就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

    所以,写了一段很长的抒情,送给你们。

    送给这样爱过的你们。

    你们值得拥有一切美好。

    山高水长,别来无恙。

    ps.接下来几天尽量早看哦,害怕爱情的船戏说退就退。嗯,池荷都是凌晨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