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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切平息下来已经是后半夜了,裴庆娜躺在阳台上,****着身体却没有半分遮掩的意思,纤细的手指在黎泽的身上划过,那种触感让还在回味余韵的裴庆娜痴痴地笑了起来。
“黎少这么猛,谁做你的女伴那真是有福了!”
一晚上四次,每一次都让她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裴庆娜觉得自己都要开始喜欢他了。
喜欢他的身体。
正在抽烟的黎泽皱了下眉,文质彬彬的脸上只有一片冷淡。
裴庆娜的手往下滑去,在就要碰到某个部位的一瞬间,黎泽却一把抓住裴庆娜的手,甩到了一旁。他站起身来,****着身体回到房间内,开始穿衣服。裴庆娜没想到他是这个反应,忙扯过浴巾裹住身体走进去,此时黎泽已经穿好了衣服。
“已经很晚了。”
裴庆娜提醒道,她也有过不少一夜情对象,但黎大少是她唯一带回来的,其实如果是他的话,晚上跟一个男人同入眠似乎也不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但黎泽却好像听不懂她的暗示,只是摆摆手,临出门的时候说了一句:
“再见。”
原本因为他坚持离去有些不开心的裴庆娜却因为这两个字高兴起来。
再见,就是还有下次见面的时候。
裴庆娜丰满性感的唇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她踮着脚尖,步履轻盈地走进了浴室……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要去旅行的时候,林筱筱最终还是没有带于妈和老汉特一起,闫卫华的身份比较敏感,并不方便出国,至于婆婆夏锦玉为了婚礼的事情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有心情去旅行,而闫老爷子和闫老太太岁数大了不爱折腾,最后出发的只有林筱筱自己。
闫朗因为有事要忙,昨天就已经走了,但临走之前他还不忘给林筱筱收拾好行李箱,护照,银行卡,各种整件也都给林筱筱准备得整整齐齐的,又叮嘱了林筱筱一番之后,他才离开。
早上是王玺开车来接林筱筱的,因为要赶飞机,还得接张语诺,所以一早六点钟他就早早的来接林筱筱了。王玺依旧是老样子,冷冰冰的,眼镜都自带嘲讽之光。
但上车的时候林筱筱还是发现了车内的气压比想象中的还要低,王玺完全是熟人也勿近的模样。
“小王啊,你是不是有起床气?”林筱筱抓着小包,小心翼翼地问道,她单纯是不想刺激掌握生死大权的司机,不过王玺听到林筱筱开口顿时有些气急败坏,“林筱筱,说好了不叫小王!”
“胆子大了呀,敢叫我的名字?”
林筱筱也瞪了下眼睛,王玺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叫了一句:“林总。”
看他服软了,林筱筱才忍不住笑起来。
“其实名字只生一个称呼,你如果喜欢叫我林筱筱私下里可以这么叫,但在公司不行,我刚建立起来高大上的形象可不能破坏了。”林筱筱笑眯眯地说道,“就像我把你当自己人,所以总叫你小王,是一个道理。”
王玺闻言怀疑地看着林筱筱,“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也可以叫我筱筱。”林筱筱表现的很大方,王玺开始怀疑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虽然王玺和林筱筱都是从小在国外长大,但是林筱筱因为于妈和洛梓钰的缘故不仅中国话说的流利,连风俗习惯也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而王玺虽然会说中国话,但至于其他就稍差了很多。
不过林筱筱说到这个地步了,应该不会骗他吧?
跟着林筱筱工作这一段时间王玺对这个新领导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除了在一些事情上还稍显生疏之外,她其实是个非常优秀的人,特别是惊人的记忆力简直跟他的boss如出一辙,跟在她的身边做事倒也不算丢脸。
虽然他没有说过,但王玺的心里其实已经认同了林筱筱。
现在又听林筱筱这么随和的话语,王玺心里还真是有点感动了。
他的态度似乎真的不太好。
王玺看了林筱筱一眼,她似乎也没有休息好,人有些犯困的样子,王玺迟疑了下,冲着林筱筱扬了下唇角,“我记得张语诺的地址,困了的话,林总你就先睡一会儿吧。”
虽然因为表情太僵硬而让他的笑容看起来有些怪,但他确实是笑了。
林筱筱看着他的笑容,突然觉得有点儿心虚,还有愧疚。
其实表达亲近的称呼有很多种,而她选了一种王玺最不喜欢的。
“好啦,我没事,你叫我林筱筱没有关系的,王玺。”
很少听到她称呼自己名字的王玺不解地看了林筱筱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以他的性格刚开始表达到这种地步已经是很难得了。
张语诺的家住得比较远,也比较偏僻,林筱筱他们根据导航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老式楼,张语诺正拎着皮箱,缩着肩膀等他们。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早上就很冷了。一上车张语诺就非常夸张地叹了口气,“实在是太幸福了,简直是人间天堂,好暖和。”
林筱筱在她上来的时候就已经换到后面,看她冻成这样,找了半天也只找到一条围巾,“你先裹一下,等下暖和了就好了。”
“恩。”
张语诺感激地点头,把围巾胡乱地缠在身上,看得王玺皱起了眉,“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家人也在?”
“就我自己呀,我家是外地的,住在这里当然是因为便宜,就这样一个月都要八百多。”张语诺想起来都觉得肉痛,但没办法,在A市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八百块已经算便宜的了。但这种情况显然是王玺不能理解的,从张语诺上车,他的眉头都没松开过。
“那就换地方。”
王玺像有些生气似地说道,他刚要发动车子,一个晃晃悠悠的男人一下子撞到车头上,王玺吓了一跳,正要下车,却被张语诺叫住。“不要动,他很快就走了。”没一会儿,那个趴在车头上的人已经迷茫地抬起头来,目光正对着王玺,整张脸不正常地红着,显然是喝多了。
“嗨!”他像是看清楚面前有人,上本身还趴在车上,却抬起手来跟王玺打了个招呼,然后艰难地爬起来,又晃晃悠悠地走了。
只是醉汉走的时候却忘记带走放在车头的酒瓶,那透明的玻璃瓶立在这辆价值百万的车头上,看起来非常有喜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