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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与那两个小厮,一定是苦熬了这大半夜,也是真的急坏了,我们这么冷不丁地,晃在他们眼前,他们都有点儿半信半疑,以为是自己看错了。结果,好半天,才兴高采烈地扑上来,估计是想一把抱住李世民,但又及时暗示自己不能那么做,所以,只是围住李世民,叫了一声“秦王”,哽咽着堵住了下半个字,没敢径直说出来。只是一直在那里泪光闪啊闪。表情很是悲催。
而且,好像是李世民摧残了他们。其实也是李世民摧残的他们,明知道他们那么在乎他,简直是觉得他的命,要比他们的都重要,还要让他们担心。不过,他们很是识时务地也并没有多说什么。这个不在意料之中。我以为,魏征是要和他的秦王讲天文地理,最后再绕到治国安邦,最最后,再指定今日一事,李世民有多错误。但令我吃惊的是,他不打算说那些。而是吞吞吐吐。一个从来不吞吞吐吐的人,要是真的吞吞吐吐起来才见真功夫。
他们吞吞吐吐,我们当然也要吞吞吐吐,不是,不愿意告诉他们真正的所见所闻。
而是见闻太长,而且见闻里的和尚太美,出乎其类拔乎其萃,我都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绘、来形容,才能切得了实际。我费在了好大的劲儿,才赶上和他们一起吞吞吐吐的节奏。
说不明白,就不如不说。最好是,自己也不再想起来,因为见到玄奘的那一瞬,真的是太美好,轻易的离开,就让人很是怅然。如果人以群分,那么信佛的人都太美好了。最后。问题好像跑到了,他到底是因为信了佛,才是如此的美好;还是他是如此的美好,导致了信佛这件事很美好,让我很困惑。一厢情愿地想了好久还是想不明白。
所以,第二天魏征,拐弯抹角地问我昨天的事情时,我只是很怅然地喝了一口茶。就着他也跟着怅然起来的目光,又喝干了一整杯茶。大概是我这般强大的怅然也感染了他,他也端起了茶盏。同了一杯。
彼此默默无闻,喝了几杯茶后,我思想的另一端起了一些变化。觉得,过于美好的东西都是不现实,而现实的东西,大部分不是外表狰狞就是内心残忍。于是,我很简单地。告诉了魏征昨晚的所见所闻。虽然,这样做了,却也真实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想干什么,也许只是无聊。而这么做就是为了有个聊天的人。
估计,是这个见闻太是匪夷所思。魏征那丰富的想像力一赶起路来,早就十万八千里了,又不知道会和什么牵连上。估计是身在此处坐,而魂已经是云深不知处。我不愿意陪他发呆,趁着他想不明白往死里想的时候,我脚底下抹油,一开溜。
结果。没有溜出多远,就被他赶了上来。我很是义愤填膺地问他,“你回来了?”然后,自觉这么问多有不妥,又笑着岔过,“魏公子,还有什么事吗?”
他确实有事,因为他不能明白,我们为什么,能那么巧地救下一个和尚,最关键的是这个和尚还被我形容得貌美如花。我以为,他纠结的是,我将那和尚形容得貌美好花,言下之意就是他不如花。所以,我决定,也按照同样的思路夸夸他。我在心中搜肠刮肚,搬来一切似是而非的句子,有的具体是什么意思,我都不知道。还别有一番感叹,刚刚夸那玄奘夸得狠了,现在真是理屈词穷啊理屈词穷。简直是自断退路。尤其是貌美如花一句,太在巅峰,就不能找出一个词汇来将它超越。
我说,“魏公子一向才貌无双。见过魏公子的人,都不得不调整出,一种见盛世大儒的心态来面对。所以我很有压力。”我好不容易搜得肚腹空空时,魏征的眼神也是神采空空。往日里,他一向是双眸流光什么什么溢彩。今日里,却不知是什么因由,有些晦暗。
我挺不厚道地以为他是害羞了。又挺开明地想,害羞吧害羞吧,多害几次羞。我也难得见识一回。才刚几瞬,他就转了正常,我自觉没大见识得够,还想要不怀好意地再撺掇出来几句,让他再害羞几次。他已经一步向前,我以为他是要谢我,结果他却说,“那叫玄奘的圣僧,果然是求咱们的秦王了帮他弘扬佛法了吗。”
我又不厚道了,因为我没说是人家赢的。我只是使劲地点个头。
才一转眼,魏征也念起了佛。他还说,我们昨个出去的好。末了向我笑了一下。又自己笑了半天。
我想,他不爱说谎,那他就是没有生气,也没有认为昨个秦王陡然犯错,是因为有红颜祸水在旁。他这个认识是实诚的不错。
情势简直是急转直好啊。我配合着向魏征点了点头。又甚是目光灼灼地送他消失了背影。我不晓得今日里是谁中了邪。想了一会儿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见识,就自去打理包裹,一会儿就要启程。还好秦王没忘了他是要回长安。
我们为了同大队有别,另拣了一条小路,纵马急奔。李世民对这一程很是熟悉,甚至包括哪儿有食肆,哪儿有市肆,虽然走的是一条小路,却也并不坎坷。
虽说,后半程走得拖拖拉拉,有时,一连耽搁几日,都没有骑马。但由于之前骑马的次数不在少数,打了坏底子,现在,只要一骑上马,我就觉得浑身发酸,骨头架子都要给这夜雪颠散了。
但我还是咬咬牙,打算挺过去,心里还在想,那个军师可真是只老狐狸,他故意没有带婆婆来见我。还理由满满地跟我说,她快要日薄西山不方便奔来奔去,到长安里见也是一样的。
总之,他一定是猜到了什么,
或者,是对婆婆做了什么。本来我想缠住他,好好地问一问,可是他第二天一声不响地就拜别了李世民,完全没给我那个机会。
坐下的马,根本不用我指挥,它是跟定了夜勤的步伐,完全不顾我的想法,这与上了贼船没什么区别。但也有区别,我笨手笨脚从马上爬下来时,它已经开始和我打招呼,就是在我身上蹭了蹭。夜雪一身雪亮的长毛晶莹透亮,我翻开它身上一根根的长毛时,觉得,它们几乎都雪白得透明,尤其是在夜里,它这一身雪白毛简直是在莹莹发光。
我忍不住,伸出手来抚了抚它的额毛,这家伙是个伶俐鬼,马上开始向我献殷勤,又将一颗脑门在我掌心里蹭了蹭。我想,是不是因为有了我的才能和夜勤厮守这么多天,要不然,平时定是索然无味地给掬在马厩里,而李世民又总要带出夜勤,这样它常常连夜勤也见不到,肯定是寂寞得要命。
我脑子转了转,觉得如果能讨好得了夜雪,那么逃出去……哎……还是一点门儿都没有。因为,夜雪这个样子根本就离不开夜勤。突然我就有点儿找一到与夜雪惺惺相惜的感觉了。
每到市肆,李世民总会拉我出来逛逛,似乎是怕我发闷,我确实很闷,还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说话算数,到长安去等魏征找什么证据。之所以伤心,之所以这样这样的犹豫不决,因为找到了也是一样的结果,我又能如何呢?到了那里,可是叫天天不应,叫人人不灵了,而眼下,眼下也并不能果真天随人愿。因为,就像是李世民说的,我平时只要在什么没人的地方一露头,想找个空子钻时,就会看到这两个小厮的身影。
他们那神乎其神的本事,就和书说的,“神龙见首不见尾”是一样的。不知道种在哪里,又会长在哪里。虽然,有几次巧合,看到的只是背影,但我还是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只要一次打草惊蛇,想要再逃出去,可就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我发这段呆时,是在街上。
没想到,话本子写的,当街强抢民女的事,会当真发生在大街上是活人活事。今天,我打扮得挺漂亮的,其实只是洗脸了,之前的一段时间,因为条件没允许,有一次,一连几天,我都没有洗过脸也没有照过镜子,简直要忘了自己长成什么样。
可大家别误会,抢的可不是我。我们由打城门外,一进来,里面就已经抢上了。之所以,没有问谁,还知道得这么清楚,纯因,被抢的这位姑娘,一定是冰雪聪明之辈。
因为,由打老远,我们就听着她婀娜着一把嗓子,叫得人抓心挠肝的,“这里强抢民女了!这里强抢民女了!”
而我们之所以,一路急急过来,是因为,李世民与我都在好奇,怎么这个民女,这么不好抢呢,抢了这么久还是没有抢回去。
探过去一看,气氛极是热闹,围的人真是不少,里三层外三层。李世民的小厮,连内功都用上了,才为我和李世民撕开一条缝隙,使得我们能够挤得靠前。这个靠前是真的靠前,因为,我们已经能够清晰看到被抢女子的面目。
面目生得太好,让人看过之后,实在是忍不住,要形容一下,且要动用一干优美词汇。如果,我说得不优美,那是因为,不久之前我把与优美有关的修辞,都一股脑送给魏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