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痴心怨女

张冉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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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姑娘转而将晶晶亮的眸光丢了出来,流离转落后,正浮在我身上。我感受到那目光的精诚照排,赶紧坐正了身体,还撺掇自己拿捏了几番笑意,终而拣了一个笑意用以向她笑笑,心里却是着实替她着急,可不要将芙蕖看成了是会怜香惜玉的人,还是快说了吧。

    因为,有更多的红色液体踊跃游离,洇走剑身。这女子已然抽紧眉目,做出吃痛模样来,但却似乎真正的她,只是流离于那等痛楚之外,只是更加着紧地盯看着我。

    我想,这姑娘是以我为假想敌,和芙蕖扛上了。

    没想到老话有云的,女人心,海底针。诚然云得这般鞭辟入里。在这时渐危机,就要噬透性命的生死一瞬里,那姑娘忽而掀翻须臾前的倔强,落下大颗珠泪来,“你不是李世民哥哥派来的人,你竟然真的敢杀我。你可不是他的人,我还有什么好瞒你的。”那声音控诉得尤其至诚,让人莫名其妙地,也要拣拾起心中旧时的伤心事来,好好地陪她伤心一次。

    剑锋劈转如闪电之划,倏然间离开女子的弱颈。芙蕖若无其事地收了剑,身姿却未转换,仍立在她面前。

    那女子啜泣起来,还很有嗔色,但明显,嗔得不是面前这个,差一点儿要了她性命的少年,而是嗔着李世民。

    我忽然很想叹气,怕又是一个痴心怨女。只见怨女跺了左脚,又跺了右脚,再狠狠咬了一番唇后,幽语于芙蕖,“我只是要他带我去突厥见识见识,他便不肯,还和我发脾气。我表哥他从前不是这样对我的。我小的时候,他还抱着我喂我糖吃呢。”

    我终于肯忽略一切,注意了一下这女子的年纪。虽然她用了妖冶的妆容将自己弄得很是绮丽娇媚,但若肯看得仔细一点儿,还真的能看出来出点问题来,她其实只是个小姑娘,比我还小的小姑娘。她来到这里是偷偷跑出来的。不过,追她回去的人,也追到了这里,结果大家都无能说服她。好生带她回去,就只有一边劝着她,一边又陪着她玩儿。

    她将一切事实清楚明白地说出来。我差点竖起第三只耳朵,很是仔细地聆听。

    她之所以在这里祭出李世民的名号,就是想把他吸引出来,让他自己主动派人来接她,是为给她一个台阶下。我听得认真。冷不防芙蕖走了过来,拉起我就走。

    我想不明白,他怎么不爱听呢,明明是他要让我来的,现下我还不愿意走,他又要将我带走。

    那一瞬。我抽空回头瞧了那小姑娘一眼,就在那短短的一瞬之间,我已经很能干地瞧清。她仍看着我们的背影。而刚刚的怨怪已经换成了新的怨怪之情,又跺了一下脚,哽咽着喊出声,“喂,你别走。你叫什么名字。”

    因为想要成全他们,我很想大家告诉她。他叫芙蕖,尚未婚配,人也特别出众,就是不好倒插门。你虽说可能是个公主但是要嫁给他,多半得嫁过来。

    不过,那时我已经给他轻携上墙头,觉得离天上的星星特别近。而那些话无论我肯喊得多大声,那位小姑娘也不可能听得清了。不过我还是喊出去了一两个字,嚷得自己头直晕,真是用了好大的力气。

    芙蕖倒是安然,从始至终也没有跟我再提起这件事,由此搞得我特别特别想提起这件事。

    第二天,那姑娘又在城中好一番寻找。不过,她一直都不能想到,我们两个就安睡在她的卧榻旁侧,而且其中的一个还一心一意地等着她来找到我们。

    灵动烛火下,我从屋顶上撤下眼神来,瞥了一眼,芙蕖为我补好的鞋子,又瞥了一眼正在读书的芙蕖,坐得过去一点儿。

    芙蕖得闲时总会看书,他都那么聪明了,还看书。我在心中虑了虑要说的话,觉得并不能拐出如何有用的弯子。最后还只得一个单刀直入,清楚明白,否则我若是先将自己绕晕了,可是白费了口舌,“芙蕖,你觉不觉得,那个姑娘她相中了你呢。”

    似乎是在那些古老的时光中,太过沉迷的芙蕖,慢抬起头来,挑起眼,之后又将头抬得正好,半弯了一下生得好看精致的嘴角。

    我漂浮不定的心啊,一瞬全去沉醉,他的这个笑意,他是说过的我小的时候暗恋过他。不过,我终究不能将我说得这么正直,因为他一直说的是明恋。

    他见我发呆的样子,还好心地不理我,又要低下头,被我伸出手,捂住他的书。他就无法再不理我,道,“哪个姑娘。”

    他明明是听到了我说的话。

    我觉得他这样是在装糊涂,一定有门儿,因为,尽管那个姑娘有钱了一点儿,又因之会比别的姑娘不安分了一点儿,娇惯了一点儿,但长得十分好看。男人们不是都是喜欢看小姑娘们嗔怨撒娇的样子吗?而且,这个小姑娘冲他撒娇时的神态,我认为是极美的。就是不知道那时芙蕖他有没有留意到啊。

    我说,“你为什么要故意回避这个话题啊,你的记性一向都很好的,我那么小的时候那什么你,你不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但你一直装糊涂。这次也一定是在装糊涂。”

    他终于感觉出了,我是一定要坚持不懈地,打扰他看不成书的,于是合上手中的书,笑看着我。不过他的笑,从来是这样的零丁难寻。似乎是才开了个头儿,就已失却脸颊的某个端点。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有烛火的莹霭落在上面,而那如此好看的手指,端点之处指的是床。

    他在赶我回去睡觉。

    我不死心,而且脸皮厚地,赖着不走,又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对你说要你照顾我的姑娘,你都忘得只剩下一阵香气了,这足以说明她并不是你的眷侣。否则,你一定是忘了那香气而记得她的,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啊。”他是个懂得道理的人,但就是不肯将我说的话,当做是道理。

    显然,我仍没有说服他,因为他眼中看过来的意味,就像看一个在闹事的孩子,满是水盈盈的包容。

    我很不服气,一不服气,就将心里的话全给说了出来,“你不要以为,我不明白,你只是不喜欢小孩子,刚刚的那个姑娘长得虽然不错,却还是个小孩子,也还没有定性。”他笑着摇了摇头,继续看书。我只有赌气回去睡觉。

    我实在没想到,来接应我的人,会是个年事已高的婆婆,只走起路来这寻常动作,都是颤巍巍的。我深恐,她不能扶持我到塞外或者是我将一路扶持她到塞外。

    只是由此,我却明白了一点儿芙蕖的真意。那就是,我和这样一位婆婆走回突厥去,绝对会要个十年八载吧。这个路途就会变得十分的禁得住走。简直是没有办法变快。

    我搅了搅手中的粥,都把它们搅到了外面去。芙蕖温温笑笑,同那婆婆说,我是个挑食的小孩子,今天早上有点不对劲儿,可能是因为不爱喝这碗粥。

    我张了张口,却发现真是不能插进去话,而如果,我像他说的那样发脾起气来,他就更加会说我是个小孩子。怪不得他会说那些话。一大早上,他就想出这种办法来算计我,我更加更加地生起气来。

    不过,他可是个不好对付的人,我终于劝服我自己,把皱起来的眉放得平平的,变成了没事人一样,只喝那碗粥。

    吃过了早饭,芙蕖便劝我们收拾收拾,启程,那婆婆说,“姑娘这样出去是不行的,很容易被人认出来。”

    我忘了告诉这婆婆,一路上根本没有人追我们,很是配合地说,“那还能怎么办呢,要不就不要出去好了,有容乃大地在这里避着吧。”

    芙蕖低头淡笑了一下,又看了看天上的云彩,“也许李世民的人正在赶往这里呢。”我偏过头,才不相信他的话,他这是吓唬我的。这里虽然是边地,可李世民他深入突厥腹地没那么快出来。而且就算李世民出来了,芙蕖一直与我在一起,他又怎么会知道。想这样平白地诳我,还真把我当小孩儿了。我那是装傻呢,他是真的被我骗过去了,还以为我是真傻。突然觉得有点悲壮。

    我转过身不瞧芙蕖,那婆婆就劝我,扮成个公子,出门在外,一切都好行事。

    她说的很对,我没有什么可辩驳的,私心里也想试试传说中的易容术,我一直都没有弄过。便好好点头,让她来试一试。

    那婆婆手下极是利索的,马上就打开随身带来的包裹,把一件一件的东西拿出来摆好,有角梳,公子巾、和一面铜镜,还有一连串好几个形状各异的粉盒。隐隐的香气从中细细地飘出来,香香甜甜地好闻。

    我盯着那角梳,想到,自己怀中还揣着的陈腊月的木簪,就将那木簪取出来,递给她,说,“婆婆用这个吧。”

    她在铜镜中瞧了瞧木簪,向我点了点头,手法灵巧地帮我结好了发。又在其中择出两、三只小盒子,打开盖子,在其中取出了好些粉末,加水调了调,敷在我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