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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康走后,叶知秋心情大好,一连两天都笑容灿烂。
阿福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犯了,只当她为终于摆脱那个王爷而高兴,很是替凤康抱了一回不平。
叶知秋赶了一夜一天的工,把送给凤康的东西织好。因为时间还很充裕,又给沈长浩和洗墨每人织了一副手套和护膝。
在她含冤入狱的时候,这两个人没少跑前跑后。况且还要麻烦他们往京城带东西,多多少少也要表示一下。
沈长浩和洗墨是五天之后离开的,临走之前,吩咐训狗侍卫捎话过来,说王爷已经顺利抵京,又说他们很喜欢她送的手套和护膝,骑马的时候用着正合适,小世子也很喜欢她送的小熊线帽和兔头袜子,还说他们会将王爷那份谢礼好好带回去,请她放心。
该走的人都走了,留在这里的人还要继续生活。他们走后,叶知秋那颗牵牵扯扯的心终于安定下来。记着凤康的叮嘱,跟训狗侍卫和认真学习驾驭黑风和踏雪的技巧。
训狗侍卫功成身退,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悄然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
临近年根,咸喜酒楼准备放假大休。结算之后,娄掌柜打发年小六送来两份银子:一份是菜谱的分红,一共三十两;另外的十两银子,是娄掌柜以私人名义给的红包。
叶知秋拿出十两银子交由成老爹攒着,剩下的三十两连同卖菜赚的钱留作种地的本金。
年根将尽,叶知秋进城大采购。顺便接元妈来小喇叭村过年。
元妈原本是不肯的,坚持要留在面馆里陪着老邱。叶知秋软磨硬泡,又提议她带上老邱的牌位,这才将她说动了。
老太太是个很讲究礼节的人。来的时候给成老爹买了两坛好酒,给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给叶知秋带的是两双绣花鞋,她亲手做的。
岁除这天。小山村格外热闹。家家户户忙着贴春联,准备年夜饭。孩子们穿上盼望已久的新衣服,凑在一起显摆攀比。
所谓的新衣服,也不全是今年新做的。有的是往年做的,平日舍不得穿,每逢过年过节才拿出来穿一次;有的是用家里大孩子穿不上的衣服改做的;还有的是亲戚送的。只有那些家境稍稍殷实一些的门户,才会给孩子扯布做衣服。
因为头秋收的粮食不多,日子过得紧巴,村子只有寥寥几个孩子穿上了簇新的衣服。便是其中最拉风的一个:一身缎面的衣袍。方头小棉靴。头发整整齐齐地梳了一个包髻。背手挺胸,神气十足,谁见了都夸他像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小家伙村头村尾地走了一遭。出尽风头,才心满意足地回来了。
这是他记事以来。第一次穿新衣服过年,叶知秋也不忍心苛责他,只嘱咐他不要跟同龄的小伙伴疏远了。又拿了一包糖果让他带出去,分给村里的孩子们。
元妈对她的做法很赞许,“你这丫头,还没成亲,倒是挺会教养孩子的。”
叶知秋被她夸乐了,“我哪会教养孩子?不过是依葫芦画瓢,把我小时候受的教育照搬过来而已。要不是听话,我说什么也没用。”
“嗯,这孩子的确乖巧懂事。”元妈有些向往地唏嘘,“我要是能有这么个孙子就好了。”
叶知秋知道她老年无子,膝下寂寞,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孙子我是无能为力了,外孙子我倒是能贡献一个两个。等我有了孩子,你不就是现成的外婆吗?”
元妈唇边泛起淡淡的笑意,嗔了她一眼,“就会捡好话儿哄我,亲事都没定,等你有孩子?哼,那还不得等到猴年马月去啊?”
在这个问题上,叶知秋无话可辨。对她来说,成亲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缘分这种东西是强求不来的,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出现,三年?五年?抑或者是十年?像她这样要求多又苛刻的人,说不定时间会更长。
元妈见她只笑不语,也没说什么,只在心里暗暗叹气,这丫头可千万不要走了她的老路才好。
沉默的空当,就听外面传来刘婶急火火的喊声:“秋丫头,秋丫头……”
叶知秋以为出了什么事,赶忙放下切菜的刀,推门出来,“刘婶,怎么了?”
刘婶扭着发福的粗腰一路小跑,来到她跟前,大喘了两口气,才急急地道:“有人乐意给你当上门女婿了。”
叶知秋一脸惊愣,“什么?”
“是个小伙子,个头不太高,脸儿长得挺干净,我瞧着样样儿都跟你说的差不多。”刘婶两眼染着兴奋的光芒,“秋丫头,你快去我家瞅瞅,一准儿对你的心思。”
叶知秋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刘婶,你是说那个人现在就在你家?”
“对啊,他一个大小伙子,抹不开脸儿直接找你,就先打听到我那儿去了。”
叶知秋有点儿傻眼了,她说要招赘,起先是为了跟刘家人赌口气,后来是想假成亲,灭了王老刁的心思。警报一解除,她就把这件事放到脑后了。没想到真有人愿意入赘,而且还挑了大年三十这样特殊的日子自投罗网。
这难道就是传说之中的“双喜临门”?
刘婶已经等不及了,拉着她的胳膊催促道:“秋丫头,人家还等着呢,你快跟我瞧瞧去。”
叶知秋站着没动,“刘婶,麻烦你转告那个人,就说我暂时没有成亲的打算,让他回去吧。”
“你连见都没见,咋就不乐意了呢?”刘婶有些急了,“那小伙子人真挺好的……”
“刘婶。”叶知秋语气严肃地打断她,“这不是人好不好的问题,而是我不想成亲。既然不想,又何必浪费大家的时间和感情?麻烦你帮我推了吧,谢谢。”
刘婶有心再劝劝,可见她态度坚决,不像是能劝得动的样子。嘀咕一句“说得好好的,这咋又不想成亲了”,便悻悻地走了。
叶知秋只当没听见,转身回了灶间。
今年刘鹏达没回来过年,只捎回一封信,说要留在书塾加紧温书,参加来年二月的童试。刘家人心里都清楚,他这么做是因为什么。
刘婶更是悲喜交加,喜的是儿子知道上进,悲的是过年不能一家团圆。明面儿上不说什么,背地里可是没少埋怨她,巴不得她早早嫁出去,好让自己的宝贝儿子死心。
刘婶肚子里那点小九九,她一清二楚,只懒得计较罢了。该做的她都已经做了,总不能为了让他们安心,就随随便便把自己嫁了吧?
一个邻居而已,还不值得她做这么大牺牲。
她要招赘的事情,元妈在闲聊的时候,听成老爹提过一嘴。见她回来,抬头瞟了她一眼,“人都来了,见一见又何妨?说不定真合适呢。”
“没那个必要。”叶知秋笑着摇头。
她知道这样把人打发走有些不礼貌,可她对那个人实在不感兴趣。准确地说,她现在对任何男人都提不起兴趣。
要说跟凤康没关系,那是假话。以前不愿意承认,可在他离开的那天夜里,她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是喜欢他的。
不管哪个女人,在送走了那样一个出众的男人之后,短时间内恐怕都无法接受别的男人,她也不例外。
要说全是因为他,也不尽然。她的确对他动了心,可还没到铭肌镂骨,非君不嫁的地步。只是三五年内,她并没有成亲的打算。她想专心做事,不想为婚姻所累。
况且她现在的身体还不到十七岁,各方面都没发育完全呢。这个时代也没有完善的避孕措施,一旦怀孕,伤害身体不说,万一生出个问题儿童来就麻烦了。
她可不要冒这个风险!
成老爹在东屋忧心忡忡地叹了口,秋丫头这亲事,怕是难喽!
叶知秋以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并没有放在心上。一边切菜,一边跟元妈说说笑笑。不料两刻钟之后,那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叶姑娘,我叫龚阳,劳烦你出来见我一面。”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礼貌而嘶哑的声音。
叶知秋惊讶地推开门,就见门外立着一个少年。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头中等,五官清秀,大概是长期营养不良的关系,脸色有些枯黄。
上身穿着一件十分破旧的棉袄,打了无数个补丁。下面穿了一条肥大的棉裤,膝盖已经磨破,没了棉絮,露出薄薄的里布。脚上还穿着一双单鞋,鞋底和鞋帮已经脱离了,用麻绳绑在一起。
如此落魄的一个人,眼睛却是清清亮亮的,没有一丝萎靡和浑浊之色。两片干裂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透出几分倔强来。
她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在打量她。眼神很平静,没有惊艳,也没有其它任何情绪,只是单纯地打量。
不等她开口询问,他便弯下膝盖,直挺挺跪在了地上。
叶知秋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到了,“你这是干什么?”
龚阳仰起脸,直视着她的眼睛,认真恳求:“叶姑娘,请你收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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