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粉文学 www.hfwx.net,最快更新快穿:傲娇宿主总被攻略最新章节!
破天荒地,明乐选了前者。
“反正迟早是要走的。与其被齐泰杀了,或者病死,或者在南北陈的战乱中死去,齐战都会受到打击,不如就再编个谎话骗他吧,反正这一世,我一直都在骗他。”
难得见明乐做这样的决定,007给予了他高度的支持。
没想到情种宿主,在面对感情时,竟然也有理智下来的一天。
“那,我们准备吧。”007提醒道。
明乐没有去见齐泰,而是见了慧明。
他俯身跪下,给姨母磕了三个头,“姨母,我要走了。”
慧明不解,“乐乐,你去哪里?”
这时,卿阳山老道出场,他抚着胡子对慧明道:“这位明施主颇有道缘,贫道欲收他为徒,带他远离凡俗,求仙问道。”
虽说慧明对这方面迷信得很,可听他说要带走明乐,还是十万个不同意。
“不行!”
“公主,你也知道,明施主身子弱,思虑重,一年中有大半年都在病着,这样下去,恐命数不长,还不如让他随我修道去吧。”
慧明一把拽过明乐,“乐乐,你跟姨母说,这是你的想法吗?”
明乐慎重地点点头,“姨母,我身子如何,你也知道,道长欲带我入空门,明乐求之不得。”
说着,他将腰间装着平安符的香囊交到慧明手中,“姨母,麻烦将这个还给三哥,就说,我们有缘再见。”
说罢,明乐又朝她一鞠躬,转身跟着那道士翩然而去。
齐泰听闻明乐去了慧明那,忙带了人去抓他,不想赶到时,明乐和那道士都凭空消失,只有慧明瘫坐在椅子上,嘴里喃喃自语,“妹妹,我答应你的事儿,终究是没做到……”
和兴三年腊月,大将军齐泰挥兵南下,于迷横江与南陈大战,双方僵持不下,对峙数月,齐泰因不适应南边天气而染疾,于军中离世。
和兴四年夏,北陈新主微服出宫,在湖边玩水不慎滑落,溺死。齐觉在朝中众臣支持下登机,改国号,大兴。
天景三年,北陈余部在河沫国支持下,发生叛乱,利用皇后云岚(北陈小公主)给齐觉下毒,齐觉毒发身亡,大兴四分五裂,成一盘散沙。
天景三年冬,齐战大将军收到南陈~云扬来信,说愿助大兴平叛,借兵五万。
江湖第一帮派明月夜也纠集一队人马,加入齐战大军。
齐战接受了各方好意,带兵反攻,杀回京城。
大军刚好在城外的“无泉村”驻扎,听到这个村名,他尘封多年的记忆突然被重新掀开。
他记得很清楚,明乐离开的前一夜,给他讲了个故事,故事的发生地就在无泉村。
想起那个人,齐战的心不可遏制地疼了起来。
这些年,他不是没找明乐。
可他几乎找遍了大江南北,也没把这个人翻出来。
于是,他一边恨着,一边又带着希望。
这几年,他父母、兄长,死的死,散的散,如今他也是孤家寡人了。
虽然明乐不在他身边,可至少,他还活着。
带着这样的信念,齐战熬了下去,哪怕是兄长建立的王朝一手被摧毁他都没有放弃希望!
如今打了回来,偶然遇见了明乐故事中的无泉村,齐战隐隐地有些期待,或许,这就是他跟明乐的缘分吧,他们的缘分未尽,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这附近有一口井吗?”就着夜色,齐战去找了下传闻中的那口井。
士兵将他带到井边,“这是一口枯井,早就没水了。”
齐战围着井口转了两圈,瞧见旁边果真有一棵大树,不禁笑明乐故事的周密。
原来都是真的啊,真的有井,也真的有树。不知这树灵是否还在?
齐战坐在井沿,仰头望着天,回忆着与明乐的点点滴滴。
或许从明乐第一次从树上跳下来落入他怀中,就已经在他心上刻下了他的名字。
天上月亮很大,皎洁得如同一轮玉盘,星星却很少。
齐战脑中忽然闪过一句诗词,“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明乐当初讲故事时,特意把这诗念给他听。
南飞,正南方位。齐战在心底细细琢磨了几遍,绕着大树找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可疑,而正南方位,是那口井。
结合当初的故事,难不成,这井有古怪?
齐战觉得自己想多了,可仔细想想,明乐当晚的故事,并不是随意讲的,再加上这模棱两可的诗句,更让齐战怀疑他是暗示什么,但又不想让人知道,所以才编了故事,加了诗词,好故弄玄虚。
思量之下,齐战命人去下了一趟井,开始什么都没找到,后来,士兵在井下的淤泥里发现了一个小盒子。
齐战捞上来,打开一看,传国玉玺?
这不是自大陈国就丢失的玉玺吗?
他额角青筋突突跳了两下,突然明白了明乐最后一夜故事里的深意。
齐战找到了传国玉玺,这消息可比当年的什么真龙降世让人信服得多,在夜风和玉蝴蝶等江湖人士的鼓吹下,齐战被神化,成了天选之人。
有了民意,有了舆论,有了天时地利,打起仗来,如摧枯拉朽,势如破竹,一举消灭叛军。
天景三年年末,齐战登机,恢复国号大兴,并颁布了一条令人匪夷所思的政令,禁民信道。
众大臣不解,只有一个小丫鬟知道他的心思。
他抓遍天下所有道士,不过是为了寻找,寻找那个曾骗了他半生的人。
“玉痕,你说,这样能找到他吗?”
玉痕不知该哭还是该笑,“陛下,您这样做,他恐怕会怕您。”
齐战拧眉,站在城门上望着这锦绣山河,冷冷道:“就是要让他怕,只有怕了,才不敢再一声不响地就离开……”
玉痕笑而不语,拿了件披风披在他肩头,“陛下,起风了。”
是啊,起风了。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