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热血少年(二合一)

豆沙馅冰激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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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今天就烧普通的家常红烧肉。”宋海看了眼案台上猪肉,“这烧菜不管是荤菜还是素菜,要讲究个色香味俱全。所以,这红烧肉,首先要把肉切的比较匀称,切成麻将条大小的吧,小老板你来试试看。”

    这是要看看叶成的刀工。

    叶成上前,在案台上,一把菜刀耍得贼溜,下刀快狠准,眼前的一堆猪肉,很快就被切成了麻将条大小的肉块。

    “小老板这刀工居然这么好,比我刚学时候的打工,不知道要强出多少来了。”

    宋海精神大振,觉得把叶成培训成一个厨艺高手,易如反掌。

    叶成一笑。

    作为一个灵觉者这点掌控力,是绝大多数普通人所没有的。

    很是谦虚。

    宋海接着道,“下面,我们开始把锅子烘热,放入一勺油......有点多了......有点少了......好。”

    顿了下,宋海接着道,“我们烧红烧肉,这放入油量的多少,以后慢慢就会有经验了,具体放多少油,要看肉的数量,要看火温,还要考虑用的是什么锅子,有很多讲究,但是今天的这份,我们就放这么多。”

    “好的。”叶成点头,将切好的干净猪肉放在一边。

    见着锅里油热了起来,宋海道,“我们下面大火烧着,放入葱姜蒜八角花椒爆炒出香味。”说着,宋海拿起不知道什么时候准备好的调料,递给了叶成。

    叶成顺势就要倒进锅中。

    “等下,这些调味料仿佛的时间有区别,比如这葱一炒就会枯黄,所以是最后放入......”

    “好的。”叶成点头。

    “等下......放入花椒.......好,放生姜花椒......葱可以放了......小老板,要记住放这些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时间的控制和把握......早了晚了都会影响口感.......好了,现在把五花肉倒进去......”

    宋海将整个步骤,从头到尾陪着叶成完成了一遍,但是完成的这一遍,他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有点心慌。

    因为,小老板,似乎没有他想的那样有天赋。

    但是小老板这么聪明......成为一个厨师还是可以的,但是想要成为“厨神”,成为“大厨”好像也是有点困难的。

    其实这也不奇怪,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厨房天敌。

    不过小老板热爱厨艺,只要饭馆生意能够好起来,也可以了吧。

    宋海看过饭馆的价格,真的是,一盆青菜十二块钱,量大价优到几乎没什么利润。

    “如果不是这样,想来这饭馆也开不下去吧。”宋海看着叶成自己开始操作红烧肉,步骤完全正确,但是每个步骤,却总是早一点或者晚一步,这就严重影响口感了,他心头暗叹,“幸亏这饭馆是小老板自己的。”

    叶成听着宋海的教导,心中充满了信心,他以前饭菜口味普通,那是因为没大厨教导,现在有了宋海的教导,他肯定能够突飞猛进,然后来吃饭的人会越来越多,自己的源质也会突飞猛进。

    甚至他家饭馆还可以开启外卖......

    前景光明啊。

    ......

    不多久,几大份红烧肉烧好了。

    宋海先尝了尝自己指导下的红烧肉,只能说,在他的标准里面,连及格也不是,但是作为家常饭馆的红烧肉,那是超标准了。

    接着,宋海又尝了尝,完全按照他的模板,他提点过要改进地方,而进行烧制的另外几份红烧肉。

    总的来说,有几大缺点,肉太柴,下油锅之后,就形状不太匀称了,还有甜度过了,也或者麻辣抢夺了全部的口感,如果不看外观,只怕一般人也不能猜出来是红烧肉。

    “宋大叔,怎么样?我可是严格按照你要求的步骤来的,不过还是有点不太熟练,我相信以后会更好的。”叶成满是信心和期待地看着宋海,自觉完成效果很赞。

    宋海......违心真的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了。

    但是在少年满是期待的目光中,实在是压力山大。

    “小老板......”

    正在这时,店里来了客人。

    叶成立刻出去招呼客人。

    宋海松了口气,他该怎么告诉小老板,“你完全没有天赋。不......比没有天赋还要糟糕.......”

    餐厅里,

    “来份红烧肉吗?”叶成跟客人打招呼,热情推销,“今天红烧肉有优惠,很便宜......”

    宋海听了,耳朵一跳,脑门神经一抽。

    “红烧肉三十六块钱一份,而且还是大碗的一份,已经便宜到几乎没有利润了,小老板还促销让利......”

    再打量了下小小的饭馆,普通饭馆有三间房间,放了十张桌子,甚至还隔出了一个包间,这在普通饭馆来说,已经是超配的标志了。

    不过,这是小老板自家的饭馆,房租从略。

    想到詹亦和詹尔,宋海又是一叹,这么小的饭馆,居然有两个服务员,显然又是超配。

    其实从叶成爷爷当年一个人打理整个饭馆就能知道,这饭馆的生意一般,一个人足够忙活了。

    而且,幸福饭馆的生意在宋海眼里,实在是清冷到了极点。

    低到几乎毫无利润的菜价,还招了,连他在内的三个人,他都不知道到底是哪里来的钱招人。

    深吸一口气,宋海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想到詹亦和詹尔跟他说的,他们是小老板的“朋友”,宋海突然又觉得,也许小老板就是这种“古道热肠”的性格吧。

    “只能多帮着做点了。”宋海暗道。

    直接“打击”少年人,那是不行的,看来,他以后只能准备一套机械的法子,准备好簿子,什么时候放什么调料,食物切成什么形状,要怎么区分来准备起来了。

    “这样,起码也能烧个及格分数的菜吧,家常菜也不需要多么好的口感。”

    “只是,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打击少年人的积极性。”

    宋海更愁了,就怕叶成想要跟着学,早早晚晚的总会知道,自己厨艺比一般还一般。

    不过,后来宋海发现,叶成只是纯粹喜欢做饭菜,并不追逐成为“厨神”之后,总算是松了口气。

    ---

    “小老板,你这是请了新厨师了吗?”

    来幸福饭馆的客人,除了附近的熟人偶尔照顾下外,大多是附近工地打工,出租车司机,等舍不得花钱的客人。

    往常,就算叶成的厨艺实在是难以下咽。

    但是一大盆红烧肉,在这年头的物价下,才36块钱,又到哪里去找。

    何况他们这些人也不是那种讲究口味的人,实惠才是最重要的。

    而现在,这红烧肉,居然还真的味道很可以,这就是惊喜了。

    “哪里,是我新拜了师父学的。”

    叶成看着一盆红烧肉,下降的速度,比以往快得多得多,不由满脸喜色地道。

    果然,找到一个顶级大厨,真的是一件太划算的事情了。

    这还是第一次,有客人对他的菜色大表赞赏呢。

    生意肯定能提升了,然后还能吸收更多的源质,得到更多的宝贝,简直是一举多得。

    ---

    听到叶成跟客人的对话,宋海......再次意识到,眼前的是一个普通的小饭馆,而不是五星级大酒店。

    于是,等着叶成回到后厨,再次期待地询问他的看法的时候,宋海垂眸违心道,“嗯,这红烧肉已经及格了,相信继续练习下去,就能够有更多的进步。”

    “及格了?”叶成心头一喜。

    别看是及格,但是这可是顶级大厨的评价。

    哪怕只是及格,那也是不得了的成绩了。

    自己果然是有厨艺天赋啊,只是之前没有正经学过。

    “那宋大叔,你多教我烧点菜色。”

    “好,这些家常菜,我会都交给你,然后再把步骤和注意事项,全部写下来。”

    其实这些事情,叶成只要宋海教一遍就能记住了。

    但是哪怕是严格按照要求的来的,这涉及到火候的时候,叶成总是分不清,这火大了点小了点,这料多了点少了点的区别。

    ......不过有了宋海“及格”的评价,叶成也算是满意的,他只是想要多招徕客人罢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独自开饭馆之后,他已经将成为“厨神”的念头藏在了心中。

    成为“厨神”是爷爷的梦想,叶成很想成就这个梦想。

    但是人力有穷尽。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炼,叶成知道自己的厨艺可能也就跟爷爷差不多。

    而爷爷一辈子了,就还是个小饭馆老板......

    所以,梦想有时候只能是梦想。

    ---

    到了当天晚上,客人都散了之后,在附近打小工的刘洪福就过了来,给幸福饭馆进行简单的装修。

    因为是临时找到了宋海,这刘洪福手上也有活计忙着,直到今天晚上,才抽空过了来,一边跟叶成和宋海商量着,一边将屋子,整个简单地涂了点白石灰,上了个色,看上去一下子整洁清爽了不少。

    又将三间房间打通的餐厅,拆掉了小包间,再用一道移门隔开了一个小房间,专门留给宋海做私房菜馆。

    然后刘洪福又将裂开的门框,碎掉的地面,等全部修好了。

    前后一共花了叶成三千五百块钱。

    不过总算是有了点样子,至少也是规规矩矩的了。

    詹尔还给叶成建议。

    “尊者,要不给这间小房间,布置点花花草草的,看着也漂亮点。”

    闻言,叶成点了下头,“到底是女孩子,这主意不错。”

    关键是花花草草的,不需要花钱。

    又能提升档次。

    何况,边上是竹林小河,本身景致就动人,再有一点绿意花色缭绕,更显别致。

    等着众人离开,叶成就将一些花花草草催生在四周。

    枝繁叶茂,花叶蕊立,别有一番意趣,还一度成为海市的网红拍照地。

    这里,叶成只需要对外宣称是花鸟市场现成购买的就成,倒是不会引起太多的猜疑。

    除了这些花草实在是茁壮艳丽之外。

    不过叶成当时,也只是先将维修工作交给了詹亦詹尔和刘洪福,就借口有事,开着三轮车“哒哒哒”出门了。

    装修三千五百块钱,宋海预支了六千块钱,还有日常开销,水电燃气费的飙升......菜几天功夫十万块钱就去掉了一万多块钱。

    这让叶成马不停蹄地,拿出了辟谷丹就出发了。

    钱真的是不禁花,比流水流速还快啊。

    ---

    出了饭馆,已经是凌晨一点时分了。

    外面的一切都格外的寂静冷清,只有昏黄的灯光洒落,昏黄的光,似乎带着一丝迷离和温热,暖烘烘地气息拂过脸庞。

    这种感觉,有着一种奇异地温暖。

    就好像,以前的时候,爷爷开着电动三轮车,“哒哒哒”的,载着他去批发市场,载着他去学校......

    不知道是太忙碌之后的寂寥,还是花钱如流水之后的空虚。

    眼睛的酸涩让叶成回过神来,“都是大人了,还这么脆弱,实在是不该。”

    只是,眼前的这个场景,怎么似乎有点眼熟?

    一时间却又回忆不起来。

    其实叶成的记忆是从五岁开始的,五岁前的一切,他都早已经忘记了,也许,这是因为他年纪太小的缘故了吧。

    这种熟悉感,也许是遗落在记忆中的记忆吧。

    深深叹了口气,叶成略过心中莫名产生的记忆感。

    深夜,灯光,总是会搅乱人的思绪。

    “哒哒哒哒”三轮车,在叶成时不时加速之下,半个小时,就到了黑市所在地。

    叶成将三轮车,停靠在广场边的角落位置,用锁锁上之后,又看了眼,才不是很放心的去了黑市。

    而夜色中,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看到了眼前这一幕,不由纷纷撇开了头,“一辆破电动三轮车还这么爱护。”

    “不知道哪里来的穷酸......”

    “居然来这里,可能只是路人罢了。”

    “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

    这些窃窃私语,落在叶成耳中,却并没有被他放在心上,看不上就好,他可舍不得这电动三轮车,毕竟是爷爷留下来的,哪怕受点伤,他也舍不得。

    或者,叶成心里面闪过一个想法,嗯,他有很多想法,然后终止.......嗯,金钱是通往梦想的必经之地。

    “黑市,我来了!”

    叶成沿着广场路面,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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