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第四十一章

步微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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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若生日前打电话给露薇,草莓山道的佣人告诉她:“少奶奶回了娘家。”

    她又转拨丁家大宅。

    露薇听见她的声音就想哭:“为什么这么久不给我电话?阿若,你把我忘记了?”

    半山树丛掩映中,一台电讯公司的维修车里,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跳起半尺:“终于等到了!老子再也不用呆在这龟壳里天天流泪吃盒饭。”

    不久,丁家大宅侧门出来一个佣人,进入市区,将一份录音远寄大洋彼岸,又拨通越洋电话;一部维修车开到旺角附近,将一份录音亲自递给何平安。

    靳正雷飞车回办公室。

    “为什么这么久不给我电话?阿若,你把我忘记了?”

    靳正雷烦躁:“好好说话不行?哭到我听不见阿若声音。”

    “我不敢多联系。露薇,这样会不会过多打扰了你的生活?而且……”

    “说什么?我们是好姐妹。”

    “你最近可好?”

    “不好,我被姚令康气得回娘家。”丁露薇抽噎,“他太恶心!”

    “他又出去——”

    “不止!他不知怎么和你那个人……先吐口口水,他不知怎么和姓靳的搞在一起。”

    靳正雷振奋面色被阴郁取代。

    “……他们开派对。你知道什么派对吗?淫/秽的制服派对!请诸多大小明星,穿上校服供他们取乐!”

    靳正雷低声骂:“我只是喝酒欣赏下,取你老母的乐!”

    录音继续:“你知道穿什么校服?我们庇理罗的校服!我想想就恶心!他们那肮脏的大脑里装了些什么肮脏的思想,这样玷污我们的母校!”

    靳正雷瞥见何平安偷窥的目光,认真解释:“我是想鉴定谁有阿若那么好看。”接着不胜懊恼,“没有一个。”

    “大圈哥,我信你。”平安心道:我相信没用,也要阿嫂相信才行。

    录音里,美若安慰:“那个人是那样的,金钱暴力,女人和酒,就是他的全部。你千万管好姚公子。”

    靳正雷阖眼,切齿道:“我不是那样。”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懂的。姚令康这回不给我写检讨书认真反省,我不会回去,就在娘家住下来,他爱怎么滚怎么滚。”露薇吸吸鼻子,问,“阿若,你可好?”

    “很好。导师才夸过我,说我用功有悟性,准备明年推荐我进研究所。”

    “我好羡慕。我也想读艺术史,可你知道港大这方面的水准,我最多只能读个英国文学。”

    “姚家允许的话,先去读着,将来有机会再换学科。对了,我最近学会了桌球,有人约我迟几日去猎狐。”

    “有人约会你?阿若,你有追求者?”

    靳正雷与何平安一起支起耳朵,只是,一个震惊而愤怒,一个兴奋而激动。

    “应该说是远亲,我在这里遇见詹家人。”

    “天!这太意外了。远亲?以前没有联络?他们对你好不好?”

    靳正雷脸色很不好。

    可以听见美若在笑,“还行吧,始终是远亲,不好亲近。露薇,麻烦你帮忙转告我七姑,让她放心。是詹家二房,她知道的。”

    丁露薇尴尬,“我被姚令康搞得很烦,最近没有去探望七姑。对了,差点不记得说,那日我做发型,姓靳的冲进来,问我你过得好不好。语气那么卑微,如果不是知他一向为人,估计就被蒙骗。阿若,会不会他发现了什么?”

    “……他没有问其他?”

    “没有。”

    “露薇,我要收线了。我有不好预感。”

    靳正雷重重一拳砸在桌上,“就这样?”

    何平安叹气。

    靳正雷五指开阖,一面沉吟,回想每一句。

    “艺术史?猎狐?平安,猎狐是什么?”

    “和抓兔子一样,用狗捉狐狸。”何平安敲脑袋,“英国,英国!”

    猎狐季刚开始,方嘉皓邀请美若一起去威尔士。

    “不会骑马,跑得没狗快,我去看风景?”

    “你居然不会骑马?我教你。”方嘉皓好为人师。“桌球你已经入门,接下来我们开始学习骑术和高尔夫。”

    看来他想把她往上流社会淑女的方向培养。美若扶额,“查尔斯,你很烦。”

    “你在担心什么?”他低头看妹妹,忽然福至心灵,“担心我们那些表姊妹?她们怎么可能去?血腥的运动会让她们晕倒,哪怕是假装晕倒。”

    四九叔本邀请美若生日回去吃饭,美若只好打电话致歉。

    四九婶理解道:“阿若,詹家尽量多往来多亲近,你孤单单的,多些亲戚总是好事。”

    “阿婶,我明白的,但我身份尴尬,一个孤女,穷亲戚。”

    四九叔抢过电话:“别听你阿婶那些话,女人之见!阿若,年纪小小不要顾虑太多,跟随心意去做,开心就多交往,不开心去他老母。少了他们地球一样转,四九叔罩得住你。”

    美若无声阖首,心下感激。“四九叔,我莫名担心。上次我告诉你的,那人好像发现我的踪迹。”

    “康健会管教好阿香的嘴巴。其他事,交给我。”

    美若与方嘉皓踏上去切斯特的火车,身后跟随两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让方嘉皓为之怒目。

    方嘉皓决心一雪前耻,请威哥和他比试。

    威哥拿眼问美若,美若点头。

    他四望车厢,说道:“地方太小,施展不开。方少爷,我和你比扳手腕。”

    方嘉皓是假洋鬼子,不太懂,学威哥的样子将手肘置于台案,“这样?”

    一次输掉,他仍不服气,叫嚣自己不熟练,缠着威哥继续。涨红脖子道:“米兰达,为我加油!”

    实在是孩子气。美若用书掩住笑容,打量他眉眼。

    方嘉皓不大像詹家人,五官应该传自父系,敦厚可爱。

    这是她哥哥,心中第一次兴起这种真实感。美若继续看书,嘴角不住翘起。

    佣人在车站外等候,接了他们去往切斯特的乡村。

    从大路转到小道,已有二十分钟,周围不见人烟,两边是茂密的山毛榉树林,静谧得像另一个世界。美若这才领悟到过百亩的切实概念。

    眼前豁然开朗,是片大池塘。池塘一侧有座宅邸,灰色石灰岩墙面,黑色人字屋顶。

    方嘉皓指向另外一侧,介绍说:“那边是贺维勋爵家,每年这个时候他会回来,和小舅还有他的同伴一起。”看见宅子前的车,他兴奋,“小舅比我们的速度还快。”

    “查尔斯,这里是方家的,还是詹家的?”

    “有区别吗?小舅的。”

    好吧,枉她曾经历数查尔斯的家族财产,嘲笑詹俊臣。真正报应不爽。

    美若不再多问,随管家上楼,进去为她安排的房间。

    詹俊臣没有出现,他在吸烟室倒了杯威士忌,向来客的背影举杯。

    美若带了牛仔裤,但衣柜里已经准备好两套鲜红色的传统骑手服。

    她拨弄一下其他衣裳,婉拒了琼斯太太的好意,自己将行李袋里的衣衫挂上。

    一时钻牛角尖,妄图以卵击石。如果从一开始,詹俊臣等候在她宿舍门前那一刻,她敛去锋芒,扮演一个懦弱怕事脑袋贫瘠苍白的女性角色,想必他不会对她产生任何兴趣。

    美若眺望窗外景色。这个房间很不错,能看见远处池塘。深秋时节,塘岸洋水仙绽放,水面上一层枯叶,两三只小舟用绳缆绑在栈桥的木栏上,随风荡漾。再举目,坎布里亚山脉群山叠嶂,密林里橡树红枫,黄黄红红,色彩斑斓。

    “我不知你为何改变心意,还自甘堕落;我不知你为何改变自己,没有人警告你。”

    她倚着窗低声哼唱披头士。

    詹俊臣在晚餐前出现。

    美若随方嘉皓一起,低低叫了声“小舅”。

    他听见,抬起眼,满意地笑。

    他询问两人的学业,慈祥如长辈,又向美若转达了其他亲戚的问候和邀请。

    美若回忆那时初见,他扬言会即刻赶她出牛津的神情,不由在心底大骂了一通奸佞小人,难怪是詹家人,同是小舅,和詹笑棠一般的笑面虎。

    第二日清早,隔壁贺维勋爵带了朋友一起会和在詹家马厩外。

    美若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英国贵族,大失所望,不过是个红鼻头肿眼泡,鼻梁弯钩的中年胖子。

    十多个人,百多条纯种猎狐犬,犬吠马嘶,加上管理犬舍的仆人们不停吹响手中的号角,热闹非常。

    方嘉皓血脉沸腾,骑一匹浅灰牝马来回奔走,临行前不忘告诉美若:“米兰达,你去挑一匹,明天我开始教你。”

    詹俊臣手中捏一把皮鞭,指向马厩一角,“那里,美若。红色的,叫‘希望’。”

    仆人牵来一匹毛发像黑缎子的阉马,他的高筒皮靴踩上马镫,翻身上去,稍微抬一下黑色的帽子,垂目对美若道:“希望你喜欢它。”说罢一夹马腹,追上前面浩浩荡荡的大队,往坎布里亚山脚的原野而去。

    马厩的仆人告诉美若,希望有阿拉伯血统。

    它确实神骏。

    美若拿一只苹果喂它,它舔她掌心,酥酥麻麻的感觉让美若心软。

    马厩的仆人得意道: “希望的脾气温驯,难得的是跑起来速度既快又稳。詹小姐,要不要上马跑一段试试?”

    “不用,我只看看它。”美若试探地抚它颈毛,它稍侧头,用一边眼睛打量她。

    “嗨,希望。……露薇十五岁生日获得‘爱之星辰’,以她的婚姻交换。我十九岁生日获得了你,他想交换什么?我一无所有。”

    傍晚时分,喧嚣队伍再次出现在马厩外。詹俊臣和方嘉皓在外奔马一日,又被血腥杀戮的游戏鼓舞,两人神采奕奕。

    方嘉皓拎着几只死狐狸往美若眼前晃,大概想看到和其他表姐妹一般的惊骇反应。

    美若仔细观察,狐狸的头部有枪眼。她诧异:“不是狗咬死的吗?”

    “笨狐狸才会被狗咬死。这几只是躲进洞,被赶出来,小舅一枪打死的。”

    在旁观察许久的詹俊臣走近前,让方嘉皓把死狐狸交给仆人,接着对美若道:“美若,你去书房等我,我有话和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码字,没时间回评论。有几个问题解释下:

    美若的年纪,没有21,现在19。十六岁生日半年之后走的,十七岁生日接到华老虎电话;十八岁在学校,忘记过了。前后接近三年,所以雷神说“等了快3年。”

    雷神说“他今日非比以往”,意思是以前光脚不怕穿鞋的,现在他有鞋子了,不能再做把丁喜生爵士的孙女丁露薇丢进轧纸机水泥搅拌机里那种事。

    小美怕他为什么还要去求他读书。小美听说这个糙爷们是她父亲,即便很怕,也有孺慕之心。

    还有,雷神为什么不许丁露薇唱“半斤八两”。一是因为魔音穿耳,二是因为她一个穿万元时装的大小姐,唱那种苦逼歌,违和感太重了。

    感冒缠绵,脑子很糊涂的,求放假一天。另外琢磨下四方会面详情。

    下次更新: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