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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后,莫书砚快半个月没来岚熙苑了,李琦打过好几个电话过去,要么在忙碌无人接听,要么是小何接的。总之连话都没说上。
李琦很郁闷!没办法见面就没办法培养感情啊!这样要怎么刷好感?怎么唤醒他沉睡的爱意?最重要的是,那个老男人没有半点节操,这半个月里,不知道睡了几个女人?真是想想就被膈应的不行!
她记得前世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那时候她很厌烦他,一点都不想见他,可那个变态大叔几乎是三天两头往她这边跑,拦都拦不住!难道是因为她那两天太主动了?让莫书砚觉得她已经被他拿下了,也就不在意了?男人不都是这样么,到手的就不觉得珍贵了!
李琦越想越暴躁,索性报了个跆拳道速成班,一边强身健体,一边发泄怒气。
莫书砚这段时间也很不好过。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每天都在想那只小白兔,看到其他的女人就倒胃口,简直就像中了邪。不过是一个小情人而已,竟把他迷的晕头转向!之前也没觉得多稀罕,哪知道会越来越放不下。
他一面克制自己不去岚熙苑找她,一面坚决不接那只兔子的电话,谁知道他听到她的声音会不会忍不住!
大boss不好过,下面的人自然就更不好过了。最近一段时间莫氏处于水深火热的状态,总裁每天加班,其他人还想按时下班?根本不可能!
于是最后连副总肖缜都按捺不住了,决定为民请命。这样每天加班,他都没有消遣的生活了啊!
“书砚啊,你最近心情不好?”
莫书砚面无表情的脸瞬间黑了黑,但是语气依旧冷静的不行。
“没有。”
肖缜相信才有鬼,再接再厉,“其实,男人排遣怒气的办法很多,不只工作这一种途径。”见莫书砚终于正眼看他了,肖缜继续诱哄般道:“下班一起去喝一杯?再找两个女人?放松放松,心情很快就好!”
莫书砚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他有几年没出去打野食了,商场上的人送的,还有自己投怀送抱的女人太多了,他看得上的就留下作固定床伴,除了岚熙苑,他还有好几处。所以压根没想过再自己出去找。他深感就是因为这几年太规矩了,所以现在才变得这么不正常!
肖缜看到莫书砚难得对自己投来赞赏的眼神,他知道这事儿成了。
莫书砚瞥了一眼几乎欢欣鼓舞的肖缜,冷下脸道,“你下午去机场接邦德明,顺便带他到处逛逛。”
“什么?邦德明!那个难缠的德国佬!”肖缜简直难以置信,“书砚,你不能这样对我!”
“不是你让我下班去放松的?”莫书砚依旧冷一脸冷漠,“你也知道邦德明是我们在欧洲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不是你亲自出马我可不放心。”
肖缜还在作最后的挣扎,“书砚,你可不能过河拆桥!我可是你的学长!有你这样对自己学长的吗?”
不顾肖缜怨念的小媳妇般的眼神,莫书砚果断拨了内线,“林荟,把肖副总请出去。”
过了几秒钟,林荟轻敲几下门,然后推开。
“肖副总,请。”
“哈哈,林秘书啊,好,我这就走。”肖缜狠狠瞪了一眼处身事外的莫书砚,终于还是走了。
肖缜此人有四怕:一怕狂暴期的莫书砚,二怕哭泣的安美琪,三怕笑眯眯的安旭阳,四怕一本正经的林荟。而这前三样都是极少出现的,只有第四样却是每时每刻的存在。
天知道这个小学妹怎么会越来越不可爱,当初明明是个清纯佳人,稍微挑逗一下都能脸红的!真是物是人非啊!
李琦从跆拳道馆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岚熙园离这里不远,只有二三千米的路程,她来回都是步行。
她边走边拨了柯泉的号码,待那边接通了,赶紧抢在柯泉发牢骚之前道:
“我昨天发给你的原稿看了吗?”
柯泉被抢了先有些气闷,瘪了瘪嘴。
“看了看了,昨晚连夜看的,真是让我欲罢不能!不愧是学霸啊李小琦,这写作速度真让我刮目相看!”
李琦也无奈的很,她现在的生活除了早间慢跑,学跆拳道,就是码字了。速度当然快啊!
“不过啊,你这次写的东西,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啊。”李琦在路边商店买了瓶水,把手机夹脖子边,空出手来拧瓶盖。
“嗯……说不好清楚,从前看你写的文章,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现在就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了!”
李琦也懒得跟他这所谓的感觉较真,反正她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变化,自顾自喝着水,也不答话。
那头柯泉又说,“你是怎么突发奇想,想要写游记类故事的?以前你不是爱写那些情爱啊伦理啊历史之类的杂文?”
李琦真想翻个白眼,她现在外表是22岁没错,但是她骨子里已经是个27岁将奔三的女人了啊!那几年里,她经历了前二十几年从未想到过的境遇和各色各样的人。她见识过纸醉金迷,见识过权势滔天,也见识过卑微低贱,见识过走投无路……她懂得了,人原来才是最复杂的种族,社会才是最难走出的迷宫,人生才是最难解的谜底,而爱情,则是她永远无法读懂的一本书。有人因为爱情从魔鬼变成了天使,也有人因为爱情从天使堕落成恶魔。
她用写游记的方式,让主人公凯伦在全世界周游,在这途中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倾听他们的故事。这些人有的富有,有的贫穷,有的健康,有的患有绝症,有的过的幸福,有的终其一生也没能得到,有的乐观,有的消极,有的是小孩,有的是老人,有的爱同性,有的爱异性,有的人勇敢追逐梦想,有的人愿意庸碌无为,他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行走……凯伦不对其作任何评价,只是单纯地记录。
这本书的名字也很简单,就叫《凯伦之书》。
“人总会变的,风格变了有什么稀奇!你尽快帮我安排在《世纪志》的半月刊版面上连载,如果能拜托你叔帮我写个推荐什么的,那就真是感激不尽了!”
“是是是……哎,那你的笔名是依旧用大学的那个?”
“这个嘛……”李琦还真没想过笔名的问题,她当然不想用以前那个文艺又清纯的“灰色的天”,想一想就觉得羞耻的不行好吗!而且既然重生了,肯定要有改变啊!
略思索片刻,她略羞涩道,“不用那个了,这次叫……阿砚。”
“啊?啥?哪个>“笔墨纸砚的砚!”李琦表示自己羞耻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没了下限!捂脸!
柯泉还在那边追问,“这个砚啊?有什么特殊含义吗?阿砚听起来像男人的名字啊!”
“你别管啦!就定这个了!”怕他再追问,李琦果断挂了。
她真的很害羞啊!要是被莫叔叔发现怎么办呢?嘤嘤嘤!
一想起莫书砚,她瞬间觉得淡定不了了啊!这都多久了?多久了!以前竟没发现他还有做渣男的潜质!哼哼哼!可一想起那个男人从前做小伏低的样子,她的怒气瞬间就熄了。这才真的叫前世欠了他的!
既然他不来找她,也不联系她,她难道还不能主动去勾搭他吗?前世让你神魂颠倒,今生你也别想跑!
李琦看看时间,一路小跑回公寓,快速换了一身浅绿色蕾丝缀边连衣裙,踩着红色半长皮靴,衬得小腿处肤白胜雪。她原本就五官精致,又特地又化了个淡妆,涂了樱色的唇膏,将棕色的大波浪卷发随意披下,整个人看起来既妖又纯,简直就是个摄人心魄的尤物。
她开着莫书砚给她买的红色骚包跑车,直奔莫氏。现在她身体已经越发灵活,力气也大了许多,但以一敌众实在不明智,所以只守在拐角处,盯着莫氏的大玻璃旋转门。
大概等了二十来分钟,就在李琦快不耐烦的时候,总算到了员工下班的时间。李琦眼神一错不错地盯着,生怕看漏了。
又过了十来分钟,她看到男人一身名牌西装,英气逼人地走出来,周围的员工都向他问好,一边自觉地跟他保持距离,那个男人一脸冷漠地点点头然后走向他自己的车。看上去心情不好?
李琦赶紧驱车跟上,原本想拦下他,却又转念想,不如先看他去哪?便默默拉开距离,不远不近地跟着。
……
莫书砚是什么人,没过多久就发现后面有人跟着,看到那辆红色女士跑车,他只当是以往那些投怀送抱的女人。当初是他让小何给李琦挑的车,他的几个情人几乎都是这一款,因此完全没往那只让他抓心挠肺的小白兔身上想。反正不过是个纠缠不休的女人罢了,莫书砚压根懒得去搭理。
一路开到,很快就有人上来替他开门,这是安旭阳的地方,跟他自己的没什么差别。他径直走进去。这间酒吧是前几年安旭阳突发奇想开的,他们几个平时聚一聚都来这儿。
李琦看到莫书砚到了,瞬间就放心了,她印象里莫书砚来这儿一般都是跟安旭阳他们几个聚餐,还带她来了好几次。
李琦想起上辈子每次来这儿,莫书砚又是禁止她喝酒,又是禁止她跳舞,连自己去洗手间他都要跟着,简直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她又不是未成年!李琦一下子起了逆反心理,心说,正好今天好好玩一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