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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朝抬手,小心地抹掉睫毛上的一层沙土,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支雪茄,打开包装,放在鼻尖深深地嗅了一口,便走到宋晨的身边,坐下,拿出雪茄剪,剪掉帽顶,又摸出一根细长地火柴,点燃手中的雪茄,顿时一股混合着坚果和橡木味道的香气弥漫开来。
“要来一口吗?”公子朝把雪茄递到宋晨的面前,见他摇头,只好收回手,自己含在嘴里,轻轻抽了一口,幽幽道:“方琴死了,我很抱歉!”
宋晨闻言,诧异地转头看了公子朝一眼,但他并没有急着说话解释,而是等着公子朝的下文,因为他直觉公子朝要说的重点不是方琴是不是死了。
公子朝抬头,眼睛半眯,望着灰蒙蒙的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天外飞仙地来了一句,问:“宋晨,刚才,那沙人是不是在跟你求婚?”
说完,公子朝偏头,眼神戏谑地看向宋晨,刚才那沙人和宋晨说话,他们只看到那沙人嘴动,却根本听不到声音,这似成相识的场景让公子朝想到两天前的那个晚上,难不成宋晨和这沙人也有一腿?
“求婚你个头!”宋晨没好气地免费送了公子朝一记白眼,拍拍屁股上的沙土站了起来,往车边走去,心里暗骂,象牙从来不从狗嘴里出,真他妈的真理。
公子朝看着宋晨的背影,又不怕死地追问道:“那沙人和你男人卜玄什么关系?不要告诉我没有关系,我是不会相信的。”
话音落下,回答公子朝是一声震天响的关车门的声音,身后,退伍军人陈勋,拿着一张纸条走到公子朝的身边,递给他,说:“公先生,这是我刚才读出来的唇语,不过……我不太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陈勋,特种兵出身,受过专门的唇语训练,刚才那沙人和宋晨说话的时候,公子朝就已经提醒他注意解读两人具体说了什么。
“猪是无知路,路上有十二时酒女!”公子朝拿着字条,顺着读了两遍,又倒着读了两遍,眉头渐渐拢起,皱成小山川,龇着一口白牙,笑着说:“这话什么意思?天书吗?还是暗号?”
陈勋和公子朝两人,大眼瞪小眼了片刻,歉意地摇头,表示自己真的无能为力,公子朝不甚在意的摆手,把纸条叠吧叠吧,塞进了口袋里。
然后,他站起身,看向不远处车内,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的宋晨,勾唇邪魅一笑,眼神嗜血地舔过他模糊的侧脸,低声自语,一副胜券在握的语气,说:“不管是什么意思,我总会有办法知道的。”
陈勋被公子朝看向宋晨的火辣露骨的眼神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直觉他这新老板大概是个蛇精病,他还是尽量离他远一点,只管拿钱消灾就好。
第二天,车队开拔前往墓地,路上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有力地验证了陈勋昨晚的猜想,他的新老板真的是个蛇精病,中二程度晚期,已经病入膏肓,绝逼药石罔效,瞧瞧,又来了……
“晨晨,猪是无知路,路上有十二时酒女!”公子朝第二百六十七次拿起了车里的无线电对讲机,打开了公共频道,对着坐在第二辆车上的宋晨深情地呼叫,“宝贝儿,猪是无知路,路上有十二时酒女!”
纪霖拿着对讲机,嗤嗤地发笑,宋晨面无表情地坐在后排座位上,偏头,看向黄沙漫天的窗外,昨晚,牛头马面走后,这漫天的黄沙大雾就没有散开过,可见度不算底,但也不算高。
而,先前,那两个被牛头马面吓尿的向导,昨夜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趁夜逃走了,徒留司马夜一个光杆司令,最糟糕的是,他们早上检查车子,发现车内的gps定位系统全都没有信号了。
所以,要去那片古墓群,只能靠司马夜能不能老马识途了,公子朝那土豪,为了留住人,用了最简单粗暴方法,直接砸了五十万给司马夜,预付十五万,剩下的三十五万,等他们到了墓地之后,立刻划拨到账。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真心不假,所以,一向惜命的司马夜也眼红豁了出去,要钱不要命,还用他们的真主安拉起誓,保证把他们带到那片古墓地。
只是,眼下这漫漫黄沙,连方向都看不清,而现在已经是下午5点了,天色几乎全黑了,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到那片墓地。
宋晨有些烦躁地按着不停跳动的左眼皮,耳边,对讲机里,公子朝还在发病,宋晨沉默了片刻,终于忍无可忍地抬头,让纪霖把对讲机给他,冷声说:道:“公子朝,听着,你不是想知道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我现在就告诉你。”
说到这里,宋晨突然停顿了一下,嘴角扬起,凉冰冰地笑了一声,笑声又轻又冷,夹着刺啦刺啦的电流声,传进每个人的耳朵,听得所有人头皮一麻。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那……句话的意思是说,若我们……”
宋晨刻意压低声音,嘴唇贴着话筒处,本来轻缓的呼吸声立刻被放大十倍,让人顿时生了错觉,像是有鬼在贴着他们耳边吹冷气一般,直叫人心惊胆寒。
“那句话的意思是说,若我们不能在今晚十二点之前赶到墓地,那我们所有人都得死。”
宋晨的话音落下,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来,胆小的叶文更是吓得快要哭了,本能地向佛图身边靠去,死抱着人不放。
公子朝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两秒,突然笑出了声,语气轻松地问:“宋晨,你这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宋晨冷笑了一声,说:“真的!”
公子朝一听这话,心里立刻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觉得但凡宋晨说真的事情,那百分之八十九是假的,反过来,若宋晨说假的,那这事肯定是真的,甭管这逻辑对不对,反正公子朝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公子朝此刻笑得一脸妖孽横生,抬起双脚,敲在车子前面的中控台上,黯哑着声音,暧昧低柔,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宝贝儿,听你这么说,我,都,硬,了!”
一旁专注开车的陈勋闻言,身上的鸡皮疙瘩如同雨后春笋一般,长了一茬又一茬,心里不可抑制地爆了一句粗口:我操,这蛇精病太他妈没有节操了!
陈勋这句话几乎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而宋晨的反应,是直接关了对讲机,彻底无视,唯一没有受到公子朝荼毒的,便只有外面骑马引路的司马夜了。
因为风大沙也大,所以,司马夜把自己从头到脚,包成了穆斯林的妇女,一副防风沙眼镜几乎罩住了半张脸。
突然,司马夜在前面抬手,示意车队停下来,接着,他翻身策马,来到车边,敲开车窗,指着前方不远处忽明忽暗的灯火处,说:“公先生,那里便是你们要找的墓地。
“哦?”公子朝扣上防风衣帽,打开车门下车,拿出红外夜视镜看了片刻,说:“你确定吗?为什么我看到那里有一群人在活动?”
司马夜迟疑了一下,其实,他可以确定,他所带的路线没有错,至于原来荒无人烟的古墓群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人,还有灯火,他实在解释不了。
“那些人……会不会是你们派去发掘古墓的人?”
司马夜给了一个模凌两可,听上去又合情合理的解释,但经历过昨晚的诡异事件后,谁也不敢妄下断言,所以,墓地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得走近看了才知道。
公子朝沉吟了片刻,便让司马夜上车,让驼队走在车队前面开路,若是真有什么异常,毕竟开车逃命要快过骑骆驼。
前方,骆驼跑的很慢,所以,车子开开停停,五百米的距离,竟然用了十五分钟才走完。
不过,让所有人出乎意料的是,行到近处,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并不是古墓群,而是一个十六户,一百多人的小村庄。
村里有人家正在办婚礼喜事,刚才那道明暗的灯火便是从村头这家办喜事的人家里传出来。
司马夜进村打探消息,不到五分钟便跑了回来,一脸见鬼的表情,宋晨心头一跳,一把扶住差点栽倒在地上的司马夜,问:“买买提,怎么回事?”
司马夜借着宋晨的力量,好不容易才站直身体,缓了一会儿,稳住心神,说:“我,我想说两件事,一是,我发誓,我绝对没有带错路,这里就是原来那片古墓群所在的地方;二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突然变成了一个村庄。”
说完,司马夜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还有一件事,村长让我带信给你们,说请我们去村里歇脚,喝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