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左手鼠标右手键盘

司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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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慕岑(温阮)下楼回战队的时候,左右也没看到唐煜在楼下等她,倒是在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了冷月笙的车子。

    冷月笙降下车窗冲她笑笑:“小潇洒跟七宝一直在催着让我来接你回去。”

    白慕岑(温阮)头往下微点,清冷的月光下,身子颀长,冲车上的人微微勾唇一笑,那笑就如同当年一般,眉头微挑带着点邪气。

    白慕岑整了整衣领上的变音器,男音磁性而又非常好听:“今天,谢谢你。”

    冷月笙:“谢什么?不过是相互帮忙。”

    上车后,白慕岑斜靠在后车座上,有些疲倦的合了眼,忽又有些不放心的又看了眼手机里的消息。

    白慕岑:“在我失忆的这段时间,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执着于游戏。”当年她明明有很多梦想,以及长大后要走的路,却偏偏没料到竟然会成为一名职业电竞选手。

    冷月笙:“也许,是偶然吧。就像你小时候,外祖父总以为你长大后会跟苏亓一直在一起。可后来~”

    白慕岑冷静打断:“他只是一个弟弟。”

    冷月笙笑而不答。

    如果苏亓有唐煜那样的脑子,就算是出生年岁差那么几天又如何?

    如果你不把自己当作弟弟,如果你有足够厚实的肩膀可以让人依靠,也不会有人把你当弟弟的。

    车子在宽阔的道路上平稳行驶着,两人又随意交谈了几句,之后便是一阵寂静。

    第二天早上,网上消息爆出来的时候,白慕岑打着哈欠,穿着一身男式睡衣,走过去单手撑着墙开门。

    门口是战队负责清扫的阿姨,手中拎着一份早餐,脚步还有一个很大的箱子:“隔壁战队的一个很俊俏的小伙让我给你的,说是你的朋友。”

    白慕岑伸出一根手指摁着太阳穴,只睡了三个小时便被吵醒的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只简单的‘嗯’了下,接过东西,走进屋内,连动都没动便直接回床上补觉。

    下午一点,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手机有一大堆未接电话,且都是同一个人的。

    干脆就顺手拨打回去,结果刚响了一声就被对方给摁断。

    白慕岑微惊,反复看着这个手机号,确认是唐煜无疑,昨天的事情唐煜帮了她很多忙,可到最后他都还没等她亲自跟他说句谢谢。

    或者,是说解释。

    毕竟女朋友突然性情大变,而且过往的经历还是出乎他意料的,任谁都会大吃一惊,然后疯狂刷存在感,求解释的吧?

    等了一会,白慕岑又继续打过去,结果对方直接关机。

    扫一眼房间内的那个大行李箱,毕竟她现在的身份不是温阮了,她之前的那些衣裳是不能用了,只盼望着行李箱里能有些跟她过往风格不一样的男装。

    可当打开箱子,看到里面叠放整齐甚至部分还没有拆掉标签的男装,又有些纳闷,谁出的钱,谁买的?

    要还不?

    想着晨早阿姨的话,怀揣着拿人手短,可不拿,凭借着她失忆后两人之前的关系,也实在是不好。

    干脆,还是给对方发了一个消息,只有两个字:谢谢。

    半个小时后,白慕岑换好衣裳准备去训练室训练,却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连帽衣衫带着帽子的少年在训练室内坐着,表情专注的看着电脑屏幕,手下键盘上右手指尖在欢快的跳跃,左手鼠标左右摇摆如同灵蛇一般。

    不是没见过左手鼠标、右手键盘的,而是没见过姿势这么帅、这么认真的。

    白慕岑走过去双手环抱,站在其身后悠哉悠哉的去看其操作,一手魔术师玩的出神入化,魔术师的出招全靠手中的扑克牌,看似简单,其实步步都是陷阱。

    九岁到十岁之间的女主,用的是白慕岑这个名字,那时最喜欢的便是跟着其继父的那个侦探朋友去破案,对于推理的东西尤其感兴趣,如今一些记忆回想起来,越看这个人的魔术师,越想自己试试手。

    忙内潇洒凑过来,用手肘撞了撞其:“左手鼠标右手键盘,我可从来没见过他这么玩过。”

    白慕岑没吭声,只是静静的看着。

    良久,一局结束,黑衣帽衫人转过身来,一句:“试试?”

    白慕岑心下瞬间一怔,如山泉涌出、一股暖流倾泻而下,竟然是唐煜。

    黑衣帽衫人:“不会用左手?”

    白慕岑:“不是,你怎么会在这?”

    白慕岑推着潇洒让其先离开,训练室内的其余人都装作视而不见,然后悄悄退了出去。

    唐煜让出位置,白慕岑只好顺着其意思坐下。

    试了一下左手鼠标右手键盘的手感后,感觉有些将就,尤其她现在对魔术师这个角色的技能还不熟练,除了记忆里以前看过的攻略,其他的一时半会也打不出什么新鲜招式。

    眉头微蹙,可唐煜今天出现在这里用左手鼠标右手键盘的目的,他不说,她心下也猜出个七七八八。

    虽然她参加比赛时会使用口罩、更改妆容全副武装自己,甚至还能刻意去打跟以前不一样的打法,但毕竟白慕岑就是在官网上假称已经出国的温阮,可毕竟还是会遗留有破绽。

    而左手鼠标右手键盘,就如同你很难怀疑,一个左手使用筷子还用的非常熟练的人会是你那个一贯右手使筷的朋友。

    重开一局,唐煜坐在其身侧,将键盘朝自己的方位移,一句简简单单的:“看我手势。”

    然后一通操作又将键盘连同鼠标一同移过去。

    白慕岑也不是那种喜欢跟人废话的个性,只是微微瞥其一眼,接过键盘跟鼠标之后开始练习操作,一直练习到晚上八点,眼睛实在是扛不住了。

    黑衣帽衫人才开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然后唐煜起身便要走。

    白慕岑微纳闷,这人难道是只做完好事就走?

    之前那个动不动失忆的自己,是如何撩到这么好的男朋友的?竟然,实力并不比自己弱。

    临走门口,白慕岑见对方仍没有回头意思,便忍不住开口:“为什么帮我?”

    唐煜脚步只是顿了一下,抿紧唇角,面上明显有些不悦。

    将黑色帽衫又贴着脑袋收了收,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

    自己真的是疯了,竟然在比赛期间去帮其他战队的人,而这个经常动不动不记得他的人,真的让人十分的心寒。

    白慕岑:“如果不忙,就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白慕岑:“我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