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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蠃鱼只是管不住嘴无意中当了先知, 这事也算结束了。
洪灾什么的, 爱莫能助。
不过,走的时候我犹豫了下,还是问白姐:“你会在那个时候渡劫吗?”
白姐离渡劫化为应龙只一步之遥,若真如蠃鱼所言, 长江流域即将爆发百年难遇的大洪水,那可真是个化应龙的好机会。
借助洪灾, 走蛟之时能省不少的气力,而省下来的力量越多,最终渡过天劫的把握也越高。
只一个, 走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加剧洪灾, 若是成功,那么期间带来的水量还能自己收拾一下, 但若失败,那就是人灾跟妖灾叠加的双重洪灾。
“如此难遇的良机, 若是你,你会如何?”白姐反问我。
我无言, 若我是白姐, 如此良机当然不会错过。“我懂了。”
“你要阻止我吗?”白姐问。
我摇头。“这洪灾本就是天灾, 你便是火上浇油也没犯规矩。”
人族古早时便与妖族有约定, 水族渡劫只能在江河湖海里, 不能跑陆地上玩洪水东西南北流,而人族也不能扰了妖族在江河湖海里走蛟。当然,地球上妖族势弱, 人族便自动忘了规矩的例子也不少,只是多没好下场。
毕竟妖族是势弱又不是死绝了,走蛟也没违背盟约,跟整个人族杠那是不行,但有针对性的弄死个把人族却不是难事。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年签订盟约的人族估计也没料到这些水族不在陆地上玩洪水东西南北流了,却琢磨出了如何利用洪灾省力的走蛟。总得来说,妖没犯规,走蛟还是在江河湖泊里,只是钻了漏洞,要怪也只能怪盟约或法律不够完善。
不过,一条盟约用个几千年,不千疮百孔才怪。
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我想了想,同君长青说,洪灾以后替我捐一笔赈灾款。
君长青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你这么挂心,还不如干脆替人族解决了洪灾问题。”
我不可思异的反问:“我看着像烂好人?”
诚然,我是修守护道将自己坑的不轻,但这可从来都不代表我就是个好人呀,更不要说烂好人了。
***
少凰给了我一个通道坐标,可以去雷泽界的通道坐标,因为是神力开辟的关系,界膜修复的会比较慢,这种通道也就能维持得比较久,伴随一些后遗症。
比如,地球上的人或生物可能跑雷泽界去。
比如雷泽界的生物可能跑到地球上来。
不过显然后者还没发生,若是北京城出现什么超级怪兽不可能不上新闻头条,这可真不是我说,雷泽界里个头比恐龙还大的生物比比皆是,人形的智慧生物虽然个子和人族差不多,但比体型巨大的怪兽还猛。
至于前者,我与尘寰从水里面湿漉漉的爬上来后看到有人在玩鲁宾逊漂流记。
不过,鲁滨逊在荒岛几十年仍旧有个人样,而眼前这只,我和尘寰第一眼就没认出来那是个人。
衣服....那用树叶做的勉强算是衣服吧。
须发....胡子感觉至少一年半载没刮了,头发,再养养可以绾个发髻了。
若非对方惊喜的冒出了汉语,尘寰都要一爪子拍死这只不知道哪跑来的野人了。
半个钟头后围在篝火边,野人眼泪直流的啃着烤蛇肉,我与尘寰烤衣服烘毛同情着这位野人。
野人是个小开,喜欢开快车,具体几个月前他也不清楚了,雷泽界的白昼黑夜与地球上不一样,手表又被水泡过罢工了,他只能判断自己已经在雷泽界呆了三个月左右,至于地球上过去了,那还真不清楚。
只记得,那个晚上因为赶时间而超了两个红灯,回过神来时人就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了。
哪怕不爱看小说野人也知道自己不在地球上了,地球上就不可能有这么原始的森林,随便一株树就有百余米高度,甚至几百米的古树都有,地球上哪找得出这么好的环境。
按着小说的套路,男生穿越后一般是建功立业开后宫的路线,然而,梦想很丰满,现实永远骨感。
雷泽界的空气成分和地球近似却不完全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雷泽界的氧气含量高近百分三十,身体不够强健,享受了足够的清新空气后便该觉得不舒服了。
小开野人以前夜生活相当丰富,身体也就比死宅好那么一丁点,还没两天就觉得肺脏不舒服了。
空气还是其次,短时间内死不了人,更为严重的是食物与人烟。
雷泽界地广人稀,人形智慧生物的密度比罗布泊还稀,如果是非人生物,几千几万里也不过是多飞几分钟的事,但对于一个普通人族....够他开11路到死了。
比人烟更严重的是食物。
雷泽有两类生物最丰富,一为鱼鳖,二为蛇类。
鱼鳖从拇指大小的到比岛屿大小的应有尽有。
蛇类,普遍比人腿粗,我曾见过一条只脑袋便跟一座山似的万年蛇妖。
这种环境,人真的是连食物链最底层的肉猪都干不过,至少雷泽的肉猪丢水里不会被雷给电死,而人却是有可能。
水里有雷电,这不稀奇吧,雷泽啊,顾名思义,雷电资源特别丰富,水里含有微量的雷霆能量有毛病吗?没毛病,反正土著都已经适应了这种水质,洗澡时顺便享受个电疗,舒服。
但野人....他掉落的这地方离雷霆海有点近,水里的雷霆能量含量特别高,他要是跳下去沐浴,那滋味跟电椅也不差多少了。
于是乎丫三个月没洗澡,靠着草根树皮充饥活到如今的。
我觉得,这家伙下半辈子都会狂热的爱上蜗牛一般的慢车,当然,如果他还能活着回去的话,老爹当年被老娘喂了不少东西才一点一点适应雷泽的环境,这家伙却是用这副未经改造的躯体在雷泽生存了三个月,身体没落下一堆隐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尘寰提议道:“通道还在,要不送他回去?”
我说:“刚适应了雷泽的环境又丢回地球上重新适应环境,那是让他准备后事。”
尘寰:“我们还要找人,带着他会很不方便。”
我一时无言,带着个普通人族在雷泽到处找人,这是折腾他也折腾我自己。
野人大概也意识到了我们打算丢下他,赶紧咽下嘴里的食物。“我能吃苦,我不会给你们添乱的,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
看着野人惊慌得仿佛将要坠入地狱般的模样,我迟疑了下,道:“这你说的,不会添乱,若是添乱,我还是丢下你的,不过你且放心,丢下你我也会给你弄个安全圈,待我找到族人时你若还活着,我便带你去聚居地。”
野人忙不迭点头,保证绝不会添乱。
原本的聚居地已然荒废多年,我琢磨了下对于君族而言最安全但对于别的生灵而言最要命的地方后将野人与尘寰丢在了荒废的聚居地里,独自去了雷霆海。
雷霆海虽然带个海字,却不是真正的海,而是一片盆地平原,面积有大半个华夏那么大,相对于整个雷泽而言,这地方很小,小得很多人都不知道这里。
整片盆地被几乎浓成实质的雷霆能量填满,远远望去仿佛一片黑紫的海洋,不时闪烁白色浪花的那种,但走近了一看,确实是海洋,流动的却不是水,而是雷霆。
这种环境,扔条龙进去都得熟。
鳞甲从肌肤之下冒出,覆盖全身,这才得以完整的走入雷霆海。
海的最深处赫然是一片没有雷霆的空白之地,我要没记错的话,这里原本应该是封印卜离的地方,显然,那位脱困的同时也将这一片的雷霆给清干净了,还是永久性的。
如今这里已经被改造成了一片小小的聚居地,聚拢着上万人,全特么伤员,一个完完整整健健康康的都没有。
妖魔鬼怪很少靠眼睛去认人,古神神民虽非妖魔鬼怪的一种,也同样不靠眼睛来认人。
我还没讲鳞甲给褪下去族人便已经通过我的气息认出了我哪位。
“落!你怎么回来了?”
我道:“你这什么见鬼的语气?我不能回来吗?”
“我不是这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该在这个时候回来。”
我问:“瘟疫?”
“你知道你还回来?”
“老娘,我是说我阿母在哪?”
如果不是气息是同一个人,我真的会怀疑这是否我老娘,记忆里的老娘,容貌甩了地球上最漂亮的明星一百条街不止,如今的老娘,瘦的都脱了形,手臂上充满光泽的鳞片此时此刻也黯淡得仿佛死鱼眼。
“老娘你看上去好惨。”我脱口。
正张开手想给我一个拥抱的老娘当即就送了我一对大白眼。“出去才几年连话都不会说了?”
我扑进老娘怀里道,感受着老娘的气息,顿觉安心,笑道:“我错了,老娘还是一如当年,貌美如花。”
老娘揉了揉我的脑袋。“嘴巴越来越甜了,都谁教你的?”
怎么都不对,老娘你想让我怎么样啊?
坐下后老娘追着我问了许久,得知我这些年的生活,心疼得不得了,觉得这些年着实吃了太多苦,在那么差的环境里生活了那么多年。
我很想说地球上的生活还挺不错的,但考虑到地球上的空气含氧量与废气成分,以及灵气稀薄度,算了,我要真说全了,老娘该以为我是去地狱游了。
老娘只顾着问我,不打算与我说她这些年经历了什么,但看这弥漫的瘟疫我也不难猜出她经历了多少。只是她不想告诉我,我也只得做不知。
瘟疫必须解决,不然人就得一直关在这里关到死,卜离放的瘟疫就没有蔓延速度慢的。
老娘也明白这一点,因此一直想打通与外界的通道求助其它界的族人派人来研究瘟疫,同时自己也带着人在研究解药,但一直没有成果。
我向老娘保证我现在有一条通道可以联系其它界的族人,让她安心。
没错,就是少凰制造出来的那条临时通道。
让其它界的族人先传送到地球上还从地球上传送到雷泽来。
至于地球上的人族政府发现了会有什么感觉....这是个问题,但只要不打算打起来都不会影响结果。
尘寰对于我的想法很是佩服。“就算不影响结果,平添枝节也是个麻烦。”
我问:“你有什么建议?”
“之前捡的那个野人出身不错,家里很有人脉。”
我秒懂。
翻出了录像的东西给已经收拾干净有了人样还是个帅小伙的野人录了段视频我便去寻了他家做生意了。
技术队伍借道借的隐蔽,再加上有人帮忙遮掩,北京城每天有百余个没有身份的人又很快消失的根本没人发现。
所有病情都给送回了别的界让各个分支的医者先研究着,然后几万名技术人员琢磨着如何开一条更方便的通道,然后挪个几十万的医疗队伍过来。地球上那条道太窄,几十万人流量,人族的政权不是死的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自告奋勇去帮忙。
古神神民终究是在凡人的范畴,对于神类的东西还真不如我了解,让我研究构造原理有点难,但让我琢磨如何破坏还是比较容易的,毕竟,破坏永远比创造难。
饶是如此我仍是解析了大半年才解析出脆弱节点来才得以将这层屏障给敲碎。
我勒个擦,当年设计这屏障的神人究竟哪位?这屏障简直乌龟壳不说,还超复杂,解析完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的脑子熟了一半,躺床上当死人不想睁眼。
我不想睁眼,却有人让我不得不睁眼。
“落,你带回来的那只狼好像是灵兽后裔。”
“是啊,灵兽雪狼。”我躺床上眼都不带睁一下的咬走了老娘手里的鲜果。“怎么了?”
“他挺勤快的,帮了不少忙。”
“尽管使唤。”我大方道。
“所以你不该解释一下你和他什么关系吗?让他对于我们这些非同类如此热情。”
我:“....”这个,我要是跟老娘你说我打算以后解决了和n世之前的前夫的问题后和他结婚,老娘你能保证不打死他吗?
“怎么不吭声了?”
“这个....算恋人吧。”
“你的身体成年了吗?”
“咱能不提这个悲伤的事吗?”鬼知道我现在的身体要多少年才成年,从未如此深刻的体会到初代种的血脉浓度在成年这方面如此令人悲伤,同样是混血,我有点怀疑会不会君长青老死了我都还没成年。
“....你的血脉浓度挺好的,可以活得更久,走得更高。”
“你摸着良心再说一遍啊。”
老娘果然摸着良心重复了一遍。
我翻了个身:“我不跟昧了良心的老娘说话。”
老娘将我翻了回来。“我跟你说正事呢,我不管你心理多少岁了,生理成年之前都不能双修。”
我表示我心里有数,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他要是因为等不起要跟你分手不准拉。”
我说:“老娘你想得真远。”
我就没想那么远,便是分手....我也没想过这段感情能维持到天荒地老,只是在它还没被时光消磨之前会尽量去维持它,让它维持得更久一些。可若有一日它被时光消磨了,那我也不会抓着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不放。
“怕你到时候伤心,寿命不对等的感情最是伤人。”
我挑眉。“那你还跟老爹成婚?”
老娘很是复杂的感慨:“那时太年轻,后来才慢慢意识到自己日后要承受的,我不希望你以后如我一般。”
我问:“你后悔吗?”
“有点。”
我诧异,呃,老实说,在我记忆里就没见老娘后悔过什么事,就算做错了她也只会想着弥补,而不是浪费时间去后悔。
老娘:“灾难来临时我放了他离开,他又跑了回来时我有点后悔自己当年没杀了他。”
我懵逼的看着老娘。“他自己跑回来了,你不是应该很感动吗?”
“若我当年杀了他,心便不会那么疼。”
我:“....”这逻辑很好很强大,牛得让我觉得脸上有点湿湿的,淌进嘴里有点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