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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难逢, 若逢, 乃大幸——庄主
车站永远都是最为繁忙的地方,人流如织。
背着旅行袋的悠闲老人,忙碌而疲惫的中年人,或迷惘或忙碌的青年.....活生生的浮世绘, 老人的生命力已经所剩无几,却很开心, 后两者,中年人的生命力还有,身体底子却被掏空了, 最后一个, 迟早的事。
我挑了挑眉,忽然觉得, 有时候静下心来看看浮世绘也是一件不错的事,至少, 挺有感悟的,也能让我暂时忘了有只正在入定的熊猫等着拿我做研究。
早知如此, 都有点后悔指点它了, 忒糟心。
“车子玩点了, 我应该自己早点回来才对。”
头上传来的声音让我不由抬头, 几个月没见, 尘寰的修为又有进步了,不错不错。“我没有不高兴。”
“可你刚才的脸色....”尘寰有些迟疑的看着我。
我摆手道:“让死熊猫给气的。”
“它又做什么了?”
“还能做什么,不外乎做实验。”我很是无奈的捂着鼻子。
尘寰掏出了纸巾。“你在流鼻血。”
我接过纸巾继续捂鼻子:“补血的药吃多了。”
虽然只吃了一枚, 但架不住那一枚用料太实诚,鼻子就一直在流血,所幸,我如今的修为还可以,并且可以借着一些技巧将体内的血液转为精血,再将精血提炼为心血,从而减少了体内的血液,如此才控制住没继续跟喷泉似的全身喷血。
将快超标的血液提炼为精血,鼻子的流血量顿时下降了不少,我对尘寰道:“真没事。”
尘寰不是很相信的拿起的手诊脉,立时露出了古怪的神情。“你吃了多少补血的东西?”
“就一枚丹药。”我无奈的回答。
尘寰不可思异。“一枚丹药怎会有如此惊人的药效。”
“一般丹药自然没有,但死熊猫,它炼的药有。”我如今就是个活例子。
尘寰一脸的无语。
不想提那只糟心的熊猫,我换了个话题。“工作完成得怎么样?是什么妖怪?”
我跟着安安满西部的找神女时,尘寰被留在了雪莹山庄里镇场子,诚然,阿莯与楉乃至熊猫都比他更有威慑力,但这三位都不是会久留凡世的存在,都是过客,而且世界意志也不会高兴这几位在自己的世界里走来走去,太危险了。因此对于这几位的力量我都是能不借用就不借用,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是我在大洪荒时代时就领悟的道理。
因着有小鸩、小东、狌狌、姑获鸟以及青蛟父子俩,尽管最后两条都不怎么心甘情愿,但它们的力量注定它们能帮很大忙,因此留下来镇场的工作倒也轻松。
只是,轻松不代表空闲。
我不是君长青,君长青将境内所有妖魔鬼怪都给揍了一遍,他在的时候自然海晏河清,而我....我正走在将所有妖魔鬼怪揍一顿的路上,在走到重终点前估计会很忙。
最开始时管的只是鹤城境内的妖魔鬼怪,虽然多,但大多都是食草动物甚至干脆就是植物,虽有问题,却也不多,但走出了鹤城....鹤城真是个天堂。
君长青的雪莹山庄虽然负责的是整个华中地区,但实际上他真正认认真真管辖的是鹤城,旁的城市,只要动静不是很大,并且收尾收的好,他是不会特意跑过去处理的,不像我,打算给华中所有妖魔鬼怪都上个户。
本来只是定个大致的规矩,大部分妖魔鬼怪还是能够服从的,看在强拳的面子上。然而所有妖魔鬼怪都上户,并且遵从律法,至少得做到不杀人放火和利用法术诓骗钱财这些,那些妖魔鬼怪就很有意见了,我也因此才了解了君长青为何不深入管理,妖魔鬼怪的天性就是自由不羁,遵纪守法什么的,忒天方夜谭了点。
反正,给妖魔鬼怪上户的事我到现在都还没完全搞定,莫说整个华中,便是湘地这一处的进度条都还没完成。
尘寰虽然留下来坐镇,但实际上呆在山庄里的时间并不多,上户,镇压不服,不管哪一个都挺麻烦的,尤其是后者,肇事者撞人之后都还知道逃,何况妖魔鬼怪犯事后,那可比肇事者更能跑,也更难找。
不过最近的一次出差倒是有点不一样,不是纯粹的妖魔鬼怪吃人,至少没证据显示是吃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找到了雪莹山庄,说是家人被妖怪给缠上了,因此希望高人能去除妖。
尘寰当时觉得挺稀奇的,现在可不是古时候,人口密度低得要命,而且丢了个人或多了个人,十里八乡能讨论几个月,进入现代,只要有证件,那么不管人皮之下是什么都不会有人在意,至于失踪个把人,那更是最多三天就会做旧然后被遗忘的新闻。因而如今的妖怪吃人,多是大街上找个地方猎个人扛走找个安静地开餐。而这户人家的情况,显然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要吃人的话早就吃了。
只是那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堂姐被妖怪给害了,加之他之前找过别的天师,可惜实力不济被收拾了,这才推荐了雪莹山庄与特勤处,那位孙先生这才找到了雪莹山庄,尘寰估摸着应该是真的有妖怪,便出了趟差。
“是一只狸力,不过她不是害人,是救人,被误会了。”尘寰回道。
“救人?什么情况?”我颇为讶异。
走着回去也是需要时间的,尘寰干脆给我讲起了故事。
这个除妖故事的人族主角是一位姓孙的小姐,职业是珠宝设计师,虽然只是小有名气,但考虑她才二十出头的年纪,所谓小有名气自然意味着前途光明,年轻意味着还有很长的未来,有发展的潜力。
自然,那是正常的思路,实际上,江郎才尽不分年龄,哪怕孙小姐不是江郎而是江娘,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她似乎遇到了江郎的窘境。
孙小姐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心情愈发的烦躁,而创作这种事,心情愈浮躁,就越不可能创作出好的作品来。
孙小姐最终被朋友提议出去散散心,现在这么个状态,怎么看都不像能恢复才华的模样。
孙小姐勉强冷静下来思量了一番,最终背着旅行袋出门了。
旅行使人心情愉悦,加之她去的地方又都是风景优美的地方,只要注意到了风景的美丽,就很难不受到洗涤,从而冷静下来。
旅行的时候孙小姐最终遇到了心理医生,确切说,也不是心理医生,是个建筑师小姐姐,但建筑师解决了她江郎才尽的问题,因此称之为孙小姐的心理医生也没毛病。
孙小姐在一个风景很好的地方旅行时那里也有人在修建别墅,既然风景独好,那修个别墅,得空的时候就来住两日,这是富人的享受,虽然更有可能别墅建起来后主人一辈子在那呆着的时间就不超过一个月,甚至就没空去一趟。
建筑师这个职业,出差频率略高,这个圈子里的佼佼者那就更可能到处跑了,因为生意对像很广,至少孙小姐意外结识的这位是如此。
村子周围有片山林,孙小姐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跑去爬山了。
这年头,除非是极为靠近城市的山林,不然很容易碰上野兽的,不过孙小姐出身优渥,习过跆拳道等防身术,再加上又向村人打听过,山里的确有猛兽,但不多,而是都在深山里,只要她不作死的跑进深山里就不会有事,因此爬山爬的得很放心。
山里有座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古代道观,道观就是孙小姐的目标。
村里周围有座道观,村人就算不信道也多少会有所往来,尤其是道观里的道士还是个懂中医的医者,那就更有往来了。穷人没钱去医院,找道士就便宜多了,道士治病都不怎么收钱,用的药也是就地取材山里就能找到的草药,不费钱。因而村里与道观之间有小路连接,比不上水泥路,却也平整,便于行走,平日里找道士都是看病,寻常小毛病还好,若是严重的毛病,时间就是生命,因而对于这条路村人自然很是照顾。
孙小姐一路走得顺畅,除了不习惯走山路特别累,一切都好,更没如愿碰到一头猛兽开开眼界。
在孙小姐的感觉里,能够在这样的深山道观呆得住的道士必然是须发皆白的老道士,这世间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住深山的寂寞?
然而,道观里的道士是个年轻人,看上去,最多二十来岁,容颜清隽,青衣乌发,乌发在头上绾了个道髻,一派古韵,孙小姐险些以为自己穿越了千年的时空。
道观里不止道士一个人,还有一个时尚的女子,与道士应是好友,孙小姐来的时候俩人正在吃烧烤,确切说是女子一个人在吃,宗教之地,她在我行我素的在道观的院子里烧烤,道士全当看不见,也可能是拿此人没办法,干脆当看不到了。
有香客来访,做为道观里唯一的道士,道士自然来招待孙小姐。
只一件,到底不是专门开发出来的旅行道观,道士对待孙小姐的态度很是随意,一点热络都没有,冷冷淡淡的。
吃着烧烤的女子觉得挺稀奇的。“这家伙懒得招待香客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事,除非生了病,很少会有人来找他,竟还有香客,难得。”
孙小姐奇道:“这样的态度,他吃什么?”
女子闻言露出了一丝古怪之色。“反正不指着香客。”
孙小姐看了看女子,好奇的问:“你不也是香客吗?”
女子看了看院子里的烧烤,一丝不言而喻,谁家香客会在庙宇里烧烤?
孙小姐也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这一点。“你难道是道姑?”没听人说道观里还有道姑呀。
女子:“我是道士的敌人。”
孙小姐以为她是在开玩笑,道士的敌人怎么还能在道观里烧烤?
美男美女皆赏心悦目,孙小姐一直呆到天色不早了才离开,一起走的还有那名在道观里烧烤名唤李少儿的女子。
对于李少儿的名字孙小姐很是吐槽不已,你咋不干脆叫少女呢,不是更贴切吗?
下山的路不短,两个人不免要说话打发一下时间也转移一下注意力,不然一直盯着道路,心理会很累,从而加剧生理上的疲惫。
聊着聊着便不免提到了道士,孙小姐对道士很是佩服,年纪轻轻的竟然跟个老头子一样独守深山。出身优渥,孙小姐见过的人不可谓不少,其中不乏老干部,但与道士一比,全都被甩得远远的。
李少儿闻言,笑说,道士不是热爱道观或道教,他就是喜欢的人是个道姑,也就是道观曾经的主人,不过已经死了很多年,她死后道士不知怎么想的就当了道士,成了道观新的主人。
孙小姐问:“那他在这里多久了?”虽是为爱痴狂,却也挺能坚持的,有情可不能饮水饱,世间九成的真爱最终都是败给了生活。
“很多年了。”李少儿回答。
孙小姐顿觉佩服,虽然她一直都觉得所谓为爱不顾一切是天真幼稚的人的幼稚行为,但真的有人能将幼稚进行到底的话,那也是一种本事。“你喜欢道士吧?”孙小姐说,如果不是喜欢道士,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往这深山里跑?
李少儿叹了口气。“我以前追过他。”
孙小姐不解:“后来铩羽了?”
“是铩羽了,却不是铩羽给了他,而是铩羽给了另一个人。”李少儿神情略微复杂。
孙小姐茫然的看着李少儿,思及之前的话语。“那个道姑?”
李少儿点头。
这大抵是孙小姐这辈子见过的最奇葩的追爱铩羽原因。
不是败了心上人的不爱,而是败给了情敌,并且败得相当心服口服....反正,孙小姐是没看出李少儿有半点不甘或怨愤之色,只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平淡,这人究竟怎么输给情敌的?
回到了村子里,孙小姐没两日又在闲逛的时候见到了李少儿,在工地里,这次却不是靓丽的时尚女郎,吃土吃得孙小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了好一会才勉强判断这是李少儿。
周围同龄人虽有,但能够聊得来的异性不多,因此两个人一来二去便熟了。
孙小姐认认真真的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李少儿虽是建筑师,却对矿石也很有研究,不管是什么矿石,只要是地下出产的东西她都了如指掌,而宝石不管是什么类型的,都是从地底下掘出来的。
孙小姐活到这么大,家境的关系让她身边的同龄女子里对宝石有了解得不少,但那种了解都仅限于某某宝石的历史,以及价格,戴出去够不够引人羡慕,而宝石的质地、光泽、产地以及如何切割最合适等,就没一个了解的。
李少儿不仅有所了解,还相当的博学,孙小姐与她打开了关于宝石的话匣子后很快就发现自己的知识原来如此的匮乏。
李少儿在得知孙小姐是珠宝设计师后对孙小姐的态度也热情了三分。
“我最初的时候也是想设计珠宝的。”李少儿很是感慨的说。
孙小姐闻言奇道:“那后来怎么当建筑师了?”
李少儿神情很是难言的道:“创作需要天赋。”而她没天赋,哪怕对各类宝石的各种参数了如指掌,她也设计不出来令人惊艳的珠宝来,反倒是经常被人感慨糟蹋宝石。她不死心的继续糟蹋,却在最终不得不承认,设计珠宝什么的,真的是靠天赏饭吃的职业,而老天没给她这碗饭。
李少儿对孙小姐道:“所以我挺羡慕你的。”
说着羡慕,但语气....太淡了,有种历经沧桑,或者说折腾到认命的淡然。
孙小姐很是惭愧,她虽然是珠宝设计师,但也只是小有名气,并且近来有江郎才尽的问题,以后能不能设计出更好的珠宝也不可知。
李少儿在熟识后看过孙小姐以前的设计图,很有灵气,看得出来,这人按着原本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必定成为这一行业的佼佼者。“我觉得吧,你以前既然能设计出那么好的珠宝,天分肯定是不差的,如今江郎才尽,不如想想自身。”
天分是老天给的,给了之后除非死了转世,否则是不会收回去的。
江郎才尽真的是天分被收了回去以至于才尽?
李少儿觉得不然,她见过江郎才尽的主人公,案牍劳形,哪还有精力去充实自己的文学知识?更为庶务所扰,更静不下心来,久而久之,自然就退步,于是江郎才尽。
总结的话,江郎才尽根本就是诗与远方同生活的冲突。
历史上那些有名的诗人,有几个是不闲的?能够在繁忙的工作还能写出一篇又一篇好诗的寥寥无几,并且全是牛逼的天才,而那样的天才属于稀有品种,千百年难得一见。
孙小姐生活优渥,存款足得很,自然没有这种冲突。
既非外因,那就是孙小姐自己的问题了。
孙小姐不解,她自己能有什么问题?
李少儿叹道:“你说你在珠宝界小有名气时神情带着自豪,但实际上你与我这个半桶水聊珠宝知识时时有词穷之时。”
孙小姐霎时如遭雷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