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第十二章罂粟·嗑药史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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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罂粟如斯美丽, 却因何而罪恶?――庄主

    高岚放学来山庄接安安的时候带来一些宣传毒品危害的册子, 我随手捡起看了看,照片里的人也太惨了吧,这哪是人,妖怪吧, 不对,应该是连妖怪都不如才对。妖怪只是生的比较放飞, 各自审美观不一样,但不管从哪种审美观去看,妖怪都是相当健康有活力的, 不少妖怪脑袋砍了都死不了, 而照片上的人,昧着良心都没法说那是健健康康。

    我很是感慨:“毒/品都传入华夏一百多年了, 却始终没消失,有够不长记性的。”

    安安随口纠正:“华夏毒/品的历史超过一千五百年。”

    我茫然的看着安安, 有那么久吗?

    安安道:“魏晋风流,五石散, 嗑药磕的, 两相比较, 照片里这些根本不算什么, 当年建康城那些……好听点是行为艺术, 直白点就是一群神经病,只是神经病有权有势,没人能管, 也没有精神病院可以接管,不然,多半人满为患。而且,如今这年头,就你手里的宣传册就可以知道嗑药属于非主流,只有少数人如此,而魏晋时代,嗑药是时髦,是潮流,只要磕得起就少有不沾的。”

    我突然觉得对外怂对内折腾武将和女性仿佛被害妄想症的宋朝也没那么逊了,至少宋朝没有嗑药的社会风气。

    我道:“看来你真的很不喜欢魏晋。”

    “不管是谁,被迫在一个热爱无病呻吟的时代呆很久,都不会喜欢。”

    我心想,我也不喜欢,尽管魏晋风流有很多美人,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所谓名士风度……不是不能理解刚开始迫于政治上的高压导致的压抑,但后来,那就真的是畸形了。五胡乱华后的东晋士族,那叫一个放飞自我,醉生梦死,一边享受着民脂民膏的供养一边推崇清谈与五石散。

    无怪乎安安不喜欢,洪荒时代的规则一直都是,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庇护弱者。就好比大战时记小黑本,战后找上门报仇屠杀一般,出发点绝对不是爱民如子,如此的她能喜欢魏晋就怪了。

    宣传册很快被丢一边了,这屋里的都不可能有兴趣去吸/毒,那点致幻的药性对我们的神经根本没影响,因此没必要看册子上触目惊心的照片伤眼。

    但我没想到,我很快就见到了一个现成的吸/毒者。

    安安曾经救下的易子而食的一对孩子里,一个是刘元,见少凰误终生,算是掉死在这棵树上了,另一个倒是正常人,很早就结婚了,现有俩孩子,其中长子和高岚差不多年纪,但我觉得,以前没有对比还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对比,我只想感慨,高岚真是一只乖崽。

    这哪是人,分明是人干,我发自肺腑的说:“若非他身上没有妖气,我真要以为他是被妖怪给采补过度快挂了。”

    高岚则很惊奇的看着眼前被绑成粽子了仍旧竭斯底里仿佛疯子的少年。“吸毒了吧?”

    现代人吸毒的虽然相对整个华夏的人口比例不多,但要说实在的,真不少。诚然,占的比例很小,但架不住华夏族的人口基数庞大啊。

    做为一个经常在警察局里呆,有时候连禁闭室都进过的熊孩子,高岚见过的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还真不少,警察局简直是观摩人生百态的最佳地点。而看的多了,高岚的眼力还是不错的,她说是吸毒了,那多半是吸了。

    安安对刘元说:“现代社会里瘾君子应该有专门教他们重新做人的地方。”

    “送过戒毒所了,但没什么用。”刘元也挺无语的。“我看了下,他的情况有点奇怪,好像不是单纯的吸毒,但我又说不上来问题在哪,想着你们可能能检查出来,便把人带来了试试。”

    众人闻言不由看向死熊猫,这里医术最精湛的也就她了。

    死熊猫闻言不由瞅了瞅少年,咧嘴笑道:“没问题。”

    你有见过萌哒哒的小熊猫冲你笑吗?那是什么样的感觉?我只知道我想为少年默哀三分钟。

    死熊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检查出了少年的身体里有些致幻性药物的存在,应是罂粟。

    尘寰表示很惊奇,他是经历过清末民初鸦片盛行的时代的,罂粟提炼的毒/品什么时候如此厉害了?

    刘元之前可是说了,少年被他妈送去了最严厉的戒毒所,命都去了半条也没把毒瘾给戒了,并且不惜以死相逼。

    尘寰表示,百年前大烟馆的那些瘾君子再疯也是怕死的,自然,抽大烟这种慢性自杀另当别论。

    熊猫先是禁了少年的语言能力,然后伸爪子在少年的脖颈上划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流出却一滴都没浪费,全被熊猫用美人饮茶的茶杯接住了,少年……脸色白的,白雪公主都没他白,还有表情,那表情我都不忍看了,活似去亚马逊考察结果落食人族手里的倒霉蛋,不,碰上食人族还不一定有熊猫可怕呢,食人族好歹是人形,而熊猫,这是国宝级萌物。

    接的几杯血后原本还折腾得厉害的少年完全焉巴巴的,也是,他到底是个普通人,且是一个因为吸/毒而导致身体素质很差的少年人,一下子被放了至少800cc的血,没死已经很是不易了,继续活蹦乱跳是绝不可能了,那张脸活似用了漂白剂一般。

    熊猫放完了血,递给我们一人一杯让我们品尝,我瞅了眼美人,估计美人回头就得扔了这些茶杯重新买一套。

    我说:“我不吃人。”

    “血里面有东西。”熊猫说。

    我伸舌头舔了一滴血,血液里的成分一样样在脑子里浮起,是有东西。

    吃人也不是一回两回,现代人的人血人肉里都有什么成分我很清楚,绝没如此重的致幻性成分,感觉有点飘飘欲仙。

    我这个非人类尚且有此感觉,普通人的话……这款毒/品销售一定很好。

    再看别人,美人与安安没碰,前者是珍爱生命,不碰熊猫经手的东西,后者是身体因素,尘寰与我差不多反应,至于阿莯与楉,显然,毒/品什么的对她俩完全没影响,估计这会正在脑子里分析成分呢。

    我说:“他的血液里怎么会有药?”吸/毒能吸成这样?那得吸了多少的量才能将整个人给吸成毒/品?太扯了。

    阿莯道:“是罂粟。”

    罂粟?

    罂粟是这成分?

    阿莯解释道:“我还是凡人的时候曾用罂粟当过止疼药。”

    祖先拿来当药,后人拿来当毒/品,不得不说这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大的讽刺。

    尘寰道:“我见过抽大烟抽的病入膏肓的人,虽然身上大烟味很重,但血液绝没这么诡异。”

    熊猫有点可惜道:“很显然,他用得是特殊品种,可惜没样品,不然倒是可以研究一二。”

    刘元问:“能戒除吗?”

    熊猫道:“你给我找几斤样品来,我保证还你一个永不复发的好孩子。”顿了顿,熊猫还是补了句:“不过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已经造成了,他四十岁以后会成为医院的常客。”

    刘元皱眉。“不能治吗?”

    熊猫反问:“你介意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吗?”

    刘元沉默无言。

    我忍不住一笑,这可真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活例子,要么以后百病缠身,要么早死,没有中间选择。

    自然,我是知道的,若是熊猫愿意的话,她有很多办法解决,最不济也可以用言出法随令少年脱胎换骨,但它显然不想浪费这份法力。好吧,我要是它我也不干,别人要作死,自然要自己吞苦果,旁人怎好越俎代庖?

    我忍不住问了句:“他是怎么会吸上这个的?”不知道吸/毒有害健康吗?

    刘元表情略复杂。“找不到什么觉得刺激的事。”

    众人顿觉无语,所以这就是闲的?

    安安一语问出了众人的心声:“他的精神世界是有多贫瘠?”

    精神世界充实而美丽的人是绝不会干这种事的,因为不想浪费自己的生命、时间、金钱在这种无意义的事上,生命中有意义的事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作死?

    少年的精神世界只怕连还是魔域凶兽时的安安都不如,好歹那会她还知道生命可贵,虽然只是自己的生命。

    刘元去想办法给熊猫找样品了,少年被留了下来,但不是以客人的身份,熊猫把人关进了专门用来关实验品的笼子里。刘元看的时候欲言又止了会,终是对少年的求救不予理会。

    “你不会把他吃了吧?”刘元问熊猫。

    熊猫拿实验品下锅的事他是略有耳闻的。

    “我虽吃人,却也不是什么人都吃。”熊猫嫌弃的看着少年。“他连垃圾食品都不如。”

    行吧,不管是是什么食品,至少不用担心来接人的时候只剩下几根带牙印的骨头了。

    毒/品是人族内部的问题,只要没祸害到我身边人的身上,我没兴趣插手。瘾君子又不是被逼着吸的,九成九是自己作死。

    别人要作死,应成全,这是礼貌。

    重金之下,新的办公地点已经装修好,高岚让我去看成果。

    骑自行车去。

    “我记得姜姐买了车。”

    “对啊,一辆很漂亮的法拉利。”我说。

    “她今天休息。”

    “对啊。”刚拍完一部戏,自然需要缓缓,不然入戏太深容易精分。

    “我们试试法拉利吧。”高岚跃跃欲试。

    我笑道:“可以,不过法拉利半个小时前已经被阿莯开走了。”

    高岚:“……”

    我很快就明白高岚会提议开车了,买个房而已,你丫买哪去了?都骑了半个钟头了也没到目的地,再走下去就该是郊外了。

    “我说你该不会把房子买在郊外了吧?”

    “你不是说要安静点吗?”高岚理所当然的回答我。

    我是要求地方安静点,但没让你跑郊外来买房,而且,这路线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

    “荒郊野外哪来的写字楼?”

    “我买的是别墅,你都不关心房价吗?”高岚很是惊奇。

    我问:“你觉得甩得了雪莹山庄这个摊子?”

    “甩不开。”

    “既然甩不开,那我对住房自然没有需求,没有需求我去了解的价格它干嘛?”

    高岚提醒:“你现在有需求了。”

    我反问:“你会坑我?”

    “……本来不想,现在想了。”

    “我倒是不介意你坑我,但我跟你说,房子必须好。”

    “肯定好。”

    “这都已经郊外了。”

    “没坑你。”

    终于到目的地的时候我都想呵呵了,的确没坑我,忽略周遭的氛围,以及这地方我来过啊。

    刚开张那会处理过一件闹鬼的生意,还意外找到了烨宁的一枚碎片的地方可不就是这里吗?

    处理了之后,想投胎的鬼都被诺诺带走了,鬼口锐减,没以前那么鬼气森森了,也不知哪个冤大头接手了这里,将烂尾工程给做完了,因此出现了一片别墅区,可惜,之前的事阴影未消,房子显然砸手里了。

    我瞅着一溜秦兵晃过,还冲我打了个招呼。我也依着古礼回礼,聊了两句,知道他们最近和楚兵掐的次数少多了,梁小姐给他们恶补了秦国和楚国的历史,尤其是结局,都是亡国之鬼,亡国鬼何苦为难亡国鬼,祖宗们消停点吧,否则真没法住人了。

    目送秦兵离去,然后就发现高岚寒毛直立的看着我。“你刚才在跟谁说话?”

    我问:“你买房子的时候都没查查这里是不是闹鬼?”

    高岚理直气壮:“山庄可一屋子sss妖魔鬼怪。”

    我说:“我自然是不怕妖魔鬼怪的。”真有妖魔鬼怪捣乱的话,正好抓起来送熊猫,那家伙一直想打我的主意,找点事转移一下它的注意力。

    高岚赞同。“就算要怕也是妖魔鬼怪怕你,那我为什么还要考虑这方面的东西?。”

    好有道理我竟无言反驳。

    “我招的是普通人。”和山庄那一屋子神仙妖怪区别很大,容易吓死啊。

    “迟早要打交道,正好提前练胆。”

    我想了想,发现,这地方选的还真的很合适,这些鬼又不伤人,简直是最好的练胆之地。

    虽然砸手里了,但冤大头在修的时候显然也是下了本钱的,工程质量极好,而装修,这方面是阿莯闲来无事时设计的,没看出来这位杀伐之神如此博学多才,精通各种传统乐器不说,连装修设计都懂,就是设计风格……真古朴,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地方住的必须是那种七老八十的华夏传统文化老艺术家住的地方,特别的有内涵。

    自然,那是错觉,我身上虽有古代的气质,但和华夏传统的古典气质区别相当大,而接下来会在这里做事的人,也不会有谁对得起这份设计。

    面试是下午开始,约了十四个人,高薪酬的魅力真是杠杠的。

    然并卵,我不过是让高岚化了个女鬼妆容,再拿了一件楉的衣服给她换上,再聚点阴气……一个两个都给吓跑了,现在的人啊,胆子真小。这些人和远古时代将龙肝凤髓端上餐桌先民、写出山海经这样的精彩食谱的作者真是同类,差别也太大了吧?怎么进化的?胆子越进化越小?

    难得的三个没被吓跑的,一个是流氓,问了下,小学都没读完。

    我也不要求高学历,但你小学都没读完……我很怀疑他会不会整理户籍档案,一问,的确不会,这都不会你来干嘛?我忍不住扶额问他。

    “老大让我来收钱,我们会保护你的安全。”小青年目光垂涎的看着我。

    行吧,都不用我说什么了,高岚直接就请他出门了,真的是请,一路踢球一样踢出去的。

    还有两个,一个吓尿了,另一个倒是没吓尿,但那是熟人前同事,,警察局的便衣,以为我们是传/销或是什么犯罪组织,不然什么正经工作会有那么高的薪酬?

    说得真有道理,但我这还真是正经工作,虽然的确没有营业执照,但那也得有地方办啊,有办的地方我肯定入乡随俗去办了,何至于如今被当做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