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第十一章猼訑的复仇下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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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羊在招手, 岂能耽搁?反正招工的事不急于一时, 以及,我实在不想再对着档案了,因此第二天就出发了。

    客户姓吴,家庭据说很不错, 是首都某家族的分支,专门负责经营家族的生意, 属于高干家庭,相当肥,肥得蹄子都流油。

    吴老先生的妻子早逝, 死因是悲伤过度, 原本还有个儿子的,但五岁的熊孩子乱跑, 跑山里去了,然后……证明了一个事, 父母有时也不全是骗孩子,至少不听话就会被狼叼走这话还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 反正吴老先生的长子是一个非常写实的案例。

    熊孩子把自己给作死了一了百了, 但活着的人却不是, 吴老先生的妻子便是如此, 更不知该说幸运还是倒霉的是, 老夫人没多久查出有了身子,但她之前的时候因为丧子之痛根本没好好保养自己,于是乎, 生产的时候难产挂了。

    对于刘元给的资料我很是惊奇。“妻子死了他居然没再娶?”出身好,又有钱,典型的人类官二代加富一代,想再娶的话,愿意嫁的雌性人类应该多如过江之鲫吧。

    “娶了啊,不过,他的情况,身边的女人就没哪个真心的,都是奔着钱来的。”

    “被打击到了然后终身不娶了?”我说。

    “不,他拿婚姻当过家家,一年换一个。”

    我:“……”虽然非人生物的婚姻观在人类看来挺乱的,但人类那么想的时候肯定没反省一下自己,最贵圈真乱的分明是人类自己,朝生暮死却生命不息,作也不止。

    虽然无语,但考虑到这的确是只肥羊,这些了私德问题又与我无关,因而我心情很好的上门了。

    大慨是真的很担心,这位分分钟据说上万的肥羊居然在我到的第一天就来见我了,我原本还想着先玩玩,散个心再见面呢。

    吴老先生一看到我本人就露出了狐疑之色,理解,我的外形,不仅跟仙风道骨不沾边,说是未成年都有人信。

    对于客户的怀疑,我明确表示若是不信我,我不做这单生意便是。

    反正,我最多少赚点,他却不是。

    吴老先生显然也清楚如今真正着急的是他不是我,因此赶紧表示怎么会,他只是惊讶于我的年纪而已,然后随口问我在读哪个学校。

    我无语的将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按着人类的年龄,四舍五入一下我如今这躯体都奔三了好不好。

    暂时打消了吴老先生的怀疑,我向吴老先生了解起了怎么回事,主要是确定这事是谁理亏,如果是吴老先生理亏,那我就只能无奈的表示,鄙人非人,不站种族立场,只占理,既然你理亏,那么,鄙人爱莫能助,你还是认命好了。

    吴老先生闻言坚定的表示他没招惹乱七八糟的东西,是那妖魔鬼怪无缘无故的缠上他的。

    他第一次看到那只妖怪是在三十年前,他长子挂了的时候,但他没有辨别人与非人的眼睛,加上当时丧子之痛,对别的都不怎么在意,因此就没放心上。

    只是,吴老先生的记忆还不错,多少留了点印象,而之后的经年,又看到了那人三次次,都是在自己次子身边,但奇怪的是,别人都看不到他,只有自己才看得到他,而在被自己看到后都会给自己一个特别慎人的笑,吴老先生再迟钝也意识到问题了。

    这辈子就俩儿子,已经死了一个了,这个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吴老先生死的心都能有,因此找了不少天师什么的,甚至连特勤处都找过,但特勤处看过后表示,你眼花了吧,你家干净的很。

    但在吴老先生指天发誓自己没眼花后,特勤处推测:如果不是眼花,那就是那只妖纯粹就是只在吴老先生儿子身边溜达一圈,却从未做什么,看看就走,隔个几年再来。这种情况的话,很难找到妖,就算找到也不能抓,因为别妖什么都没做,甚至连偷窥都算不上,哪有人偷窥是好几年才来看一次的?

    特勤处缺人缺的令人发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五天在加班,吴老先生又不是国家主席,因此特勤处自然不可能挤出人手来给他做保镖,还是无限期的那种。

    听到这里我算明白他为什么对我接受这么轻松了,根本就是病急乱投医加死马当活马医。

    我说:“这都三十年了,你家都没事,你确定那只妖对你们有恶意?”三十年啊,得有多少机会,人愣是没下手,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恶意,反倒是像是在观察什么。

    吴老先生笃定的说:“我确定。”

    我愣了下,旋即则笃定的说:“你还有东西瞒我。”

    人三十年没动手,就是偶尔来看两眼,思维逻辑正常的人族怎么都不该觉得对方是有恶意,要动手要动手,光看却不动手是几个意思?与其怀疑对方有恶意倒不如怀疑自己家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以至于别人孜孜不倦的来拜访。

    以前就出过差不多情况,有家人被妖怪给祸祸得不轻,后来我去看了,妈哒,别人在睡觉,抢了它的地把房子盖它头上不说,还天天轰趴,简直是叔可忍婶不可忍。

    受害者在搞清楚情况后那一脸的懵,我都不忍直视,但凡正常人,思路都不可能开阔到想到自己家的下面还有别的住户,而且是几百年的老住户。

    至于加害者,它表示自己也很无辜,几百年前时候那里别说人了,人毛都没一根,它这才选的这筑巢,怎么一睁眼一闭眼的功夫自己的地方就被人给占了?

    公有理,婆也有理,尤其是公与婆还都口才不错的辩才,引经据典,唇枪舌战,我当时听得脑仁都疼。

    因此我一开始是以为吴家也是类似情况,可看吴老先生这模样,显然另有隐情。

    吴老先生犹豫再三,还是说:“他看我时的眼神,似乎很想吃了我。”

    闻言我不由挑眉,吴老先生你又不是珍惜体质,经脉淤堵就是一块没有什么营养的肉不说,就你这精气神都快耗尽的身体,哪个妖能看上你这么一块酸肉?

    “只是直觉?”我问。

    吴老先生点头表示就是直觉。

    我想呵呵,但看在高酬劳的份上,决定还是姑且信之,至于信多久就不保证了。

    谈完了,看实在挖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我让吴老先生好好休息,我在周围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

    溜达了两个小时,我错愕的发现,周围不止有妖气残留,还不少,估计,至少近期,那只妖就差常住于此了,可我找了一圈,连根毛都没找着。

    我决定还是明天去看看吴老先生儿子,还没什么线索的话干脆守株待兔好了。回去的路上顺手买了个俩肉夹馍当今天的晚餐了,走了这么久,早饿了。

    边走边吃回到门口,还没进门就看到一辆豪车回来,本来也没在意,但豪车经过我身边时……这妖气,说没跟妖近距离接触过,鬼都不信。

    我看着豪车,豪车里的男人也在看我手拿肉夹馍边吃边看它的模样,不由皱眉,仿佛看到一锅粥里跳进来一颗老鼠屎。

    本庄主这是被鄙视了?

    靠之,在豪门云集的高档住宅区吃肉夹馍是有点违和,可我高兴,我乐意,你看不惯可以不看,鄙视个毛线?

    素质啊!

    我将肉夹馍继续啃完,有点犹豫要不要继续管这事,但想到到底是生命,还是打消了这种念头。

    进屋洗了手,我问吴老先生他儿子手上戴但手套哪买的,挺好看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手套?”吴老先生愣了下,旋即反应了过来。“那个啊,是我年轻时猎回来的野生动物皮毛,原本是做成背心的,不过孩子大了就不能穿了,他又是个念旧的,舍不得扔,便改成了手套继续戴着。”

    我皮笑肉不笑的说:“没想到小吴先生不仅事业有成还如此有情有义……”

    我忍着鸡皮疙瘩将小吴先生一顿好夸,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很是让吴老先生开怀,虽然一直再说没什么,但那张老脸上的每根皱纹都舒展开来了,显然心里得瑟着呢。

    一番闲侃,吴老先生将他儿子以前的事给倒了个七七八八,估计以前没人愿意听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虽然瓜也的确很好,但别人家的孩子最扎心啊,不止扎自己的,也扎自己孩子的。因此如今逮着个机会,吴老先生自然要好好炫耀一番。

    哇,没想到小吴先生小时候还是个胆小鬼,经常被校园霸凌,软的跟个糯米团子似的,索性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改变,越来越man,都成万人迷了,很多人都说这个男人最佳结婚对象。

    不过小吴先生自己对结婚似乎没什么兴趣,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但吴老先生愣是一个都没见到过,每回知道的时候不是已经分了就是快分了。

    我心说这俩还真不愧是父子,如出一辙啊。

    我在最后提起明天能不能去小吴先生的公司看看,住宅找不到,说不定公司会有点线索,毕竟,这父子俩呆的最多的就是家里和公司。

    吴老先生想了想,同意了,同时希望我多担待点,他儿子脾气不是很好。

    脾气不好?你确定?他那根本就是看不起人。若非还记得老吴是小吴的爹,我是很想如此反问的,当我眼瞎呢。

    第二天小吴先生不是情愿的让我上了他的车,我瞅着他手上的手套,以为会一路无话到公司,不曾想,小吴先生忽然就有了聊天的兴趣。不过他的话……他还不如不开口呢。

    “君小姐如此年轻漂亮,当个神棍不觉得可惜吗?你应该享受更好的才对。”

    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而反应过来后……

    二十秒后我给吴老先生打了个电话,委婉表示你儿子出车祸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已经让司机另外找车送他去医院了,肯定死不了,所以我就先去公司了,麻烦给公司打个电话免得我一会进不了门。

    说完也不管老吴怎么想就挂了电话,反正我个人是觉得自己很仁慈了,觉得我不仁慈的想想楉、阿莯、死熊猫与少凰几个遇到这种情况会是什么反应。

    这世间的好与坏,仁慈与残酷其实都是对比出来的,有更坏的对比,没那么坏的自然就是好了。

    自然,我也不在乎吴老先生能否理解与接受此逻辑,先撩者贱,不服就来揍我啊。

    小吴先生的公司还挺大的,办公的地方包了一整栋楼,靠走廊的墙壁也用的是玻璃,倒是方便了我找人,只是,这人来人往的,就算有妖气也该冲散得差不多了,也不知能否有收获。

    正想着就看到了一只在台式电脑前噼噼啪啪的羊,一双翠绿的眼睛与我默默对视着。

    谁家羊的眼睛长背上的?

    不过,真方便,别人从背后看你,你不会一无所觉。

    ***

    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

    后记

    小吴先生一出院就被警察带走了,涉嫌大量犯罪事件,从杀人、诈骗乃至于贩毒、贩卖人口……应有尽有。

    赵哥来找我的时候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忍不住说:“那只猼訑挺会玩文字游戏的,吴先生当年并非有意,他也不知那不是普通动物,猼訑也太……”

    我说:“是我报的警,见义勇为,不用夸我。”

    赵哥:“……”

    我又问:“至于他做的是不是过了,你觉得过了?”

    赵哥点头。

    我笑说:“你是人。”

    赵哥道:“我当然是人。”

    我道:“你是人,你的立场是人,可我不是,人族的立场与我无关,我是真正的旁观者,反正我是觉得他不过分。”

    还有这屋子的人也不觉得过分,不乏觉得应该灭门的,死的可是一只幼崽,还是亲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种族决定思维潜意识的立场,庄主不是人,接受的教育也不是人族的,跟人族有代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