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第十一章本心·法律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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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的惊讶, 少凰嗤道:“你觉得做不到只是因为你平日里打交道都是糊涂蛋。”

    我茫然的看着她。

    少凰道:“顺心意。”

    我秒懂, 忘了这茬,能够修炼顺心意并且修炼大成本身就足以说明孟凰是一个清楚自己本心是什么并且从不违背本心的人,而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什么人都有勇气跳下诛仙台救人弄得自己修为尽废还不后悔。一个绝对顺从本心的人, 只要不是人性本恶这一道理的诠释者,很难长歪。

    我说:“难怪她收拾扭曲变态那么擅长。”可不是经验丰富吗?这样的人若是开一家疯人院或精神病院, 我相信绝对没有她掰不正常的病人,可惜已经死了,就算没死, 她对这一事业也未必有兴趣。童年时那是没办法, 但长大了能自由选择打交道的人了,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想要换换口味, 跟正常人打交道虽然也有危险,但至少脑电波在同一频道, 不会心累。

    这么有趣的神怎么就死了呢。

    她若是没死,少凰也不至于成为赫赫有名的暴君, 比起孟凰, 少凰的风格真心不适合做王, 哪有人做王能将仇恨值拉得这么恨天高的?也不怕没朋友?而且, 上头有个长姐, 少凰的日子.....算了,就她那性格,日子能过的消停就不是她了。

    思及此, 我问少凰。“你这么一直在外头蹦跶,南明的事情怎么办?”说起来,这位一直被逼着还债,能有多少时间坐在王位上处理事情?

    “王之下设有五君分管各个支族,反正都是管,我便让五君共同执政了。”少凰理所当然的回答。

    我严重怀疑少凰当了这么多年的王究竟有没有正正经经的管过事,总感觉少凰这个王吉祥物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这种情况估计也是最适合这位的。少凰可不是孟凰,孟凰的为王风格虽然冷酷了点,但也是最让民众放心的,不用担心她胡来,而少凰,作天作地什么的,太正常了,就算她认真,别人也未必放心。

    “五个分支,南明的人口真是......祝你的族人人丁兴旺。”见着少凰的脸色不太好我果断改口。

    少凰的脸色这才好点,我奇道:“话说,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凤凰族不至于.....”还是小鸟两三只的情况吧?

    “这颗星球上的人族多达几十亿。”少凰说。

    我颌首,人族嘛,最大的优点便是能生,几千年的岁月于君族最多也就是一辈子,然而人族已经繁衍了几十亿人口,想想就心塞。呃,懂了,古神神民的君族瞅着人族的繁衍能力都能心塞,何况凤凰族了。“你干嘛跟人族比,想想比别的古神族啊。”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但对比得好,更没有伤害。

    少凰显然更心塞了。“你让我与谁比?北溟的乌龟?它们倒是不如凤凰族,但跟一窝懒虫比,我不好意思。麒麟?它比凤凰多。龙族?龙性本淫,当年我杀得它们几乎绝种,一条公龙配一座后宫,神口早就恢复并超越诸神族了,可惜纯血龙族少得可怜。”

    被你杀太多,后宫再庞大,也没那么大的纯血族人,子嗣只怕多为混血。“纯血混血很重要吗?”

    我对这个感觉不是很大,毕竟,凤凰族连着两任王都不是纯血统。

    “一个种族的王只能是纯血统。”

    “你们姐妹俩是纯血?”

    “长姐是火凤凰,火凤凰血脉霸道,会自动净化别的血脉,就算原本不是纯血,它第一次涅槃后血脉也会净化为纯血。”

    “你有百分之九十九不是凤凰。”

    “在所有选择里我是最好的,而且,凤凰族对这一点虽然在意,但还没重视到超过种族的延续。不过,就算如此,若我有后,后裔的另一半血统不是来自同族,便没有王位继承权。”少凰满不在乎的说。

    我瞧着一点都不在意下一代王位继承权的少凰,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她会是最好的选择了,因为她不在意下一任王是不是自己的后代。若是换做人族,自己做了王,王位却不能传给自己的子嗣,必然不甘至极,从而引起一系列宫闱朝堂倾轧。偏偏,我不认为凤凰族会接受血统更不纯粹的王族为王,少凰那是特殊情况,但凡孟凰留下了一个纯血子嗣,王位都轮不到她。君王不甘,臣民不愿,双方闹腾起来,内乱就在眼前。

    毕竟,接受少凰更多的还是因为少凰是在南明长大,教养她的人都是同族,因为了解,自然信任,而孟凰的私生子,一个在妖族长大,还有一个妖君父亲的王子,谁敢信?

    种族决定先天立场,后天教育决定后天立场。

    少凰的先天立场是没有立场,后天教育决定的立场是南明。

    妖君之子,先天立场有,还不止一个,后天立场也有,且还是不同的立场,谁能保证他对待自己的两个立场都公允?得了吧,这世上根本没有绝对的公允,有人得利必然有人利益受损,没人能完全平衡双方势力,更没人能让每一方都满意。

    新鲜热乎的粽子吃了个肚儿圆,走的时候还拎着四大把,小姑姑大抵是想将过去那些年没机会包粽子的损失给补回来,糯米买了一百多斤,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吃完。

    回到山庄里我将粽子分给了众人,看到尘寰以狼形窝沙发上,本能的就想伸爪子撸一把毛,不期然的想到少凰的话,爪子只得不舍的收了回来。本人虽然也喜欢毛茸茸的动物,但还没到孟凰那境界。

    尘寰看了我一下,颇为稀奇。“中邪了你?”

    我怒:“你才中邪了。”

    “没中邪了你竟然改了性子。”

    我将孟凰为了名正言顺的撸毛收了几万名弟子的事提了下。“我以前没意识到自己是在非礼你也就罢了,现在都知道了还这么做就过了。”以前是无知,现在都清楚了自然不能再胡来。

    “你我又不是陌生人。”

    “可我不好意思啊。”我说,顿了顿,我又说:“要不你也当我弟子算了?”

    尘寰默了一秒。“你想效仿南明帝君弟子数万?”

    我忙不迭摇头。“怎么可能,那也太惊悚了,几万只毛团,哪管得了过来?”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收了弟子是要负责任的,一个两个还好,弟子数万,哪也就是孟凰精力过人,收拾扭曲变态身经百战,心理学更是至少达到了博士级别,否则她也未必做得到,本庄主,自愧不如。

    “你什么时候才能成年啊?”尘寰很是感慨的道。

    我也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成年,自己的身体已经好些年没有变化了,已经开始有人奇怪我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了,小姑姑以前跟朋友聚餐或一起出去旅游都会带着我,但这两年都不叫我了,估计也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我比你更想知道答案。”我很诚实的说。

    原本一半古神神民的血统就够让人无语了,而现在,血脉无限接近初代种,甚至可能就是初代种,我隐约有种预感,我可能要盯着现在这副外形千百年不止。

    尘寰大抵也是想到了我现在什么情况,彻底无语了。

    许是我之前杀人杀妖太多,鹤城近来治安大好,唔,仅限于非人生物,人族犯罪不归我管。

    看治安好,事情不多,我专门买了一整套的华夏法律书回来研究。

    尘寰见了大为惊奇。“你要考法官吗?”

    我怔了下。“怎么可能,我看着这些法律书就头疼,还去当法官,那不是害人吗?”

    “那你这是在干嘛?”

    “我想制定法律。”我说。“人与妖之间,谁强谁决定生死这种做法,最终的判决完全看动手之人的心情与喜好,未免有失公允,若是有个章程,情况应该能好一些。至少,甭管是人还是妖,只要知道胡来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应该没人会在鹤城继续胡来。”

    尘寰无语道:“法律源自于约定俗成,君族没有类似的东西?”

    “有啊,族规很严的。”我说。

    “那你抄下来不就行了?”顿了顿,尘寰问我:“你连自己的族规都背不出来?”

    “背得出来。”

    “那怎么不借鉴?”

    “我前两日抄了,还给小姑姑看了看,她说,真按君族族规来,非人生物会如何她不知道,但人族肯定民怨沸腾。”

    尘寰不解:“怎么会?”

    “君族保留了肉/刑,挖膝盖、砍胳膊或大腿的规矩都有,有的时候还会族诛。就比如强/女干幼童这种罪行,在人族不一定会判死刑,甚至有生之年是可以放出来的,而在君族,这种罪行,夷三族是保底。”我叹道。

    尘寰噎了下。“这区别有点大。”

    我心说岂止有点大,我刚说的只是一部分,事实上与族诛划等号的罪行多了去,而在人族的观念里,一人犯罪就判别人满门甚至三族死刑妥妥的泯灭人性,野蛮血腥,残忍落后,引起公愤是必然。

    我继续道:“我想着,少凰的凤凰族的地盘妖魔鬼怪人神杂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南明总应该有合适的律法。”

    尘寰瞅了瞅我的神色,问:“结果呢?”

    “小姑姑说里头种族歧视的味道太浓了,更容易引起公愤。”

    尘寰茫然的看着我。

    我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人与神同罪不同罚,神无故杀人需受罚,面壁思过一万年起步,而人杀神,不论什么缘由,都必须赔命,甚至族诛。”

    尘寰闻言道:“这不是应该的吗?古代的皇帝一生中会杀多少人,但在人族的观念里可从无皇帝给臣民赔命的道理,神虽非皇帝,却是凌驾于皇帝之上比皇帝更尊贵的存在,同理,别说杀人,便是弄死皇帝也没道理赔命。”

    我道:“可鹤城是人族的地盘,人族不会认可这个,至少现代人族明面上不会承认。”虽然事实上的确没人敢找神赔命,三十六虐杀人族,更曾毁灭一方天地,前者根本没人管它,后者倒是管了,但少凰说它的惩罚是被神尊找了个地方流放了几百万年,赔命什么的,绝不可能。

    同罪不同罚,在地球上根本没哪个国族敢明目张胆的写进法律里,小姑姑明确表示我真按南明神族的那一套来,必然犯众怒。

    可.....我给众多非人生物看了,一个两个的都觉得没问题,非常的合理,就算有不合理的地方也是觉得,若人间界有神人,神人真会如法律中所透露的那般仁慈宽厚?

    我的思维逻辑偏向非人生物,若是不认识少凰,我也会觉得不可能,但认识了少凰,我觉得这还是靠谱的,反正我没看少凰随心所欲的决定过凡人的生死。虽然对凡人也没多少爱护之心(可以理解,凡人又不是她的臣民,她对凡人没有爱护的义务),虽然她也杀过人,但哪一次杀人不是因为别人让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神与人,人族修士与普通人族,人与妖,从来都不平等。

    普通人族在人族修士眼里是蝼蚁草芥。

    弱小修士在大妖眼里是上好的血食,弱小妖族在人族大能修士眼里是会移动的宝贝,全身都是宝。

    人与妖,在神的眼里同样是蝼蚁草芥。

    佛曰:众生平等。

    译曰:众生皆蝼蚁草芥,哪里不平等?

    讲实话,我觉得孟凰制定的律法真的很不错了,至少这里头的核心思想很务实:弱者供养强者,强者守护弱者,双方对彼此都有责任与义务。

    研究孟凰制定的律法时我对她的死也有了更深切的了解,这家伙根本就是一个变法者,不同的是,商鞅吴起挑战的是一国的权贵,而她挑战的是整个世界的规则。值得庆幸的是,她是商鞅那一类的,人死了,但理念并未随着创始者的死亡而消失。

    可惜,这一套不能在这颗人族占据上风的星球上明文实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也只能根据现实情况再适当借鉴三套律法了,这工作量.....得亏我不是人,否则有生之年还真不一定完的成。

    尘寰看着我的眼神透出了同情。

    我有点不舒服,凭什么我这么累,他却优哉游哉的在沙发上享受风扇冰棒?

    思及此,我果断将一摞法律书放到了他的怀里。“帅哥,不是要追我吗?拿出点诚意来呗。”

    尘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