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第六章寻仇·道人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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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的担心, 尘寰也没什么好办法, 只要打起来,不可能不出问题。

    “你可以不借。”

    “不收拾掉那个玄仙,天知道下一个倒霉的是谁。”而且,我也不认为那个玄仙是个重视人命, 懂得神仙打架不要殃及凡人这个道理的仙。想起了过去的记忆,我也随之想起了很多关于神仙的常识。

    失手毁掉一座城, 那些神仙永远都不会想到失去亲友的凡人会多么的悲痛欲绝。那心态跟凡人不小心踩了蚂蚁窝,造成许多蚂蚁死去差不多,倒霉倒霉, 鞋子脏了。

    凡人, 不过蝼蚁尔。

    我完全相信,需要时, 那个玄仙不吝于以毁掉这颗星球的方式来对付离不开这颗星球的少凰。

    这也是我没拒绝少凰的一个因素,这家伙残暴归残暴, 但跟大部分三观正常的神仙相比,她真的很有人性。

    尘寰想了想, 说:“不如我为你炼几炉丹药, 你带着, 出问题时就服, 尽量将损伤降到最小。”

    我说:“这主意不错, 等回了山庄,我拿参须给你炼丹。”

    白彧上神的参须,疗伤回血的圣品啊, 不用白不用,话说回来,参须都这么好,不知道参身本身功效如何,啃一口的话能不能得道成仙。呃,好吧,按着少凰的说法,补品也是不能随便吃的,真乱吃,得道是肯定的,就是成就的不是仙道,而是鬼道。

    虽然打从知道少凰仇家找上门,我就一点都不想回鹤城了,但那里是我的老窝,小姑姑一家就在那。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的例子我没见过,但君族的历史上记载的忒他妈的多了。

    不论是大洪荒时代诸神族相互征伐还是洪荒初期少凰阴差阳错造成的被誉为古神黄昏的无量量劫,仇深似海,不死不休的是古神自个,芸芸众生却就没有一次是不倒霉的。

    自然,我也知道,那个玄仙不是古神,古神不会有这么差劲的修为,生而拥有神之躯,古神大多活不过十五万岁,原因?只要不是天赋差得惨绝人寰,十几万的时间足以那些挑战常理的家伙晋升为真正的神了。就是成功的比例跟高考似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最终过去的就小猫两三只。

    没过的哪去了?

    自然是灰飞烟灭了。

    要么成为真正的神,要么永远消失,没有第三个选择。

    虽然玄仙没有古神变态,但我也最悚这点。

    古神看待“凡人”的心态,压根没将凡人当成人,心态与人族看地上的蝼蚁差不多,不同的是,古神对待凡人多少还有点尊重。不过,这一份尊重不是因为你是万物之灵,因为你的品行,也不是因为你有思想,而是你是生命。因为你是一个生命,所以你没惹它们,它们会尊重你,如尊重飞蛾与蚂蚁一般的尊重你,因为飞蛾、蝼蚁、人族都是生命。

    虽然古神的心态很难让正常的人族高兴得起来,谁乐意被放在与蝼蚁同等的地位上去?但不可否认,也是因为古神的这种心态,它们不会刻意去伤害凡人。

    想要被平等的对待,可以,修炼成神吧,当你成了神,成了神族的一员,它们自然会平等的尊重你。若是不能,那就只能得到对生命的尊重。

    比如少凰,人族要杀她,她不会条件反射的灭了整个人族,虽然有人族是囚笼的关系,但主因还是一种类似于人不屑于与蚂蚁计较的心态。而换了神类生物,她肯定斩草除根。

    玄仙却不然,穷人乍富,心态大多会有点变化,比如忘了蝼蚁是自己的同类,说不定还会刻意用人的脆皮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因为自卑,所以傲慢自大。

    少凰在人间界,多少会入乡随俗的遵守一些规则,大多数时候都不用神力,就算用了也会注意一下影响(不排除是因为忌惮神尊,但知道忌惮本身也是一种优点),而玄仙,在医院躺着的刘元已经证明了玄仙在人间的自制力有多高。

    我敢肯定的说,玄仙找少凰报仇的时候绝不会考虑周围有没有不相干的人,以及这场超越了凡人范畴的战斗会对周围的凡人造成怎样的影响。

    虽不怎么情愿,但我还是尽快出了院。

    世界对那些超出承受上限的存在,尤其是外来者是有压制的,但这压制并非永远,只要解析了这一方世界的法则,玄仙自然就能如鱼得水的发挥全部的力量。虽不知它什么时候才能解析完所有法则,但要对付他的话,自然是越早越好。

    下了机场还得继续坐车才能回到鹤城,上车前我买了两碗粉,一碗汤的鸭肉粉一碗是酸辣椒炒的米粉,辣的自己吃,汤的递给至今还是木乃伊状态的尘寰,伤员要忌口,不宜吃辣。

    汤粉递过去却发现尘寰没什么反应,我瞅了瞅,发现这家伙竟然一直在走神,也不知在瞧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了后边隔着几排的位置上坐着的道人。

    道人瞧着年纪也不是很大,顶多三十多岁,但非常的有精神,精神矍铄。

    我没乱用词,精神矍铄的确是用来形容来人的,而那道人也的确是个老人。

    眼花了吧?

    不,我没眼花,道人身上的气息是很特别,感觉,好像闭上眼他就不存在而已。

    显然,这是个修士,且是个修为很高深的修士,妈哒,我上车这么久都没发现他的存在,足以说明这家伙的强大。

    我将汤粉给塞进尘寰的手里,同时问:“认识?”

    尘寰回过神来。“我不认识他,只是认识他身上背着的剑。”

    我瞅了瞅,道人的身上的确背着个用布包裹着的东西,看形状的确像一把剑,只是,隔着一层布,尘寰你是怎么认出来的?嗅觉惊人?剑这玩意有气味吗?

    “什么剑?”

    “碧山剑。”

    我好悬没喷。“以山为剑,你可别告诉我这剑是用一座山炼制出来的。”

    尘寰白了我一眼。“山怎么可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柄剑是在碧山派祖师爷耗费十年之功炼制而成,是碧山派的宝物,因此叫这个名字,历来只有门派里最出色的弟子才能持有这柄剑。”

    我心说,山还真的能炼制成剑,只是那是不属于凡人的能力。不过,是碧山派祖师爷炼制就叫碧山派,这祖师爷起名字真是简单粗暴。

    我说:“你对这门派还挺熟的。”居然这么清楚镇派宝物的来历,以及谁人执掌。

    尘寰低头吃鸭血粉不再说话。

    我疑惑,我问错什么问题了吗?

    我琢磨了下,最终推测,自己大概踩了他的痛处。

    做为一个曾经是人族的妖人,尘寰身上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做为一个妖修,他对道门的诸多法术都很清楚,这忒不合理。人族的修真门派不仅有敝扫自珍的毛病,更有歧视异类的毛病,只收人族为弟子,像尘寰这种,资质再好也不会有人族修士愿意收他为弟子。

    不过,事无绝对,至少尘寰肯定和人族修道之人有过很深的瓜葛,而就他最终放弃了人的身份,选择修炼妖族功法变成了妖人这一结果可以逆推:早些年的经历绝不愉快。

    尘寰不说话,我也就不火上浇油了,只是边吃边瞧着那位道人,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这里是雪莹山庄的地盘,你拜访过路都没问题,但记得守规矩。

    身上的伤还没好透彻,无法发挥全部的力量,我不肯定自己是否打得过道人。非我暴力喜欢以武力服人,而是那道人身上的煞气之重,啧,双手肯定沾满了血腥,跟这么个家伙讲道理,讲入乡随俗,真能讲得通?

    犹豫了许久,我还是决定去打个招呼,免得对方进了鹤城胡来给我添麻烦。

    将最后一口米粉吃完,我起身准备去打招呼,但一站起来就被尘寰拉住了。“去哪?”

    我指了指道人。“去打个招呼。”

    尘寰神色有些复杂的道:“没用的。”

    太笃定了吧?

    我道:“不试试怎么知道,而且哪怕是先礼后兵也得先打个招呼呀。”最好能有用,这个节骨眼上我真不想再生出别的事来。

    尘寰闻言没阻止我,叮嘱了一句:“小心。”

    什么情况?

    这是不是太笃定我会打招呼失败了?

    不是说不认识吗?听这语气,真心不像不认识。

    漫步走到道人面前,我露出亲和的笑容打招呼:“道长你好。”

    一直闭目养神的道人终于睁开了眼,眼睛还挺好看的,看着就很精神,也很......暴虐,戾气过重。

    我心里有点打鼓,尘寰说的可能真的很有道理,这人不好惹。

    可不好惹我也得惹啊,谁让我是雪莹山庄现任庄主,占着茅坑不拉屎多不厚道,虽然我从没因为庄主的工作而拿到过什么工资。

    道人疑惑的瞧着我。

    我自我介绍道:“我是雪莹山庄的新庄主。”

    道人怔了下,道:“君长青呢?”

    “回雷泽去了。”我心口胡诌道,鬼知道君长青去了哪,死了没,但这个消息反正不能散播出去就是了。

    “那真是可惜了。”道人说。

    我不解,什么意思?遗憾与君长青缘悭一面还是遗憾没能再见君长青一面,怎么觉着,不管是哪一种,这人的语气都显得有些古怪。

    没等我琢磨过味来,一柄飞剑便向我袭来,虽然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因着一直都有警惕,因而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向旁边一避躲过了这一剑。但我躲过了,大巴却没躲过。

    飞剑的剑气堪比激光,裁纸一样将大巴给裁成了两半,更悲剧的是,大巴正在急速行使中,而这一段属于高速,没人,且这一段高速是修建在山腰上的,旁边就是幽谷。

    当我意识到自己躲了这一剑造成的后果时,大巴车已经向道路旁边的幽谷翻了下去。

    幽谷不深,也就一百多米,但这一路翻下去,车上的普通人是别想活了。

    我简直要气疯了,这牛鼻子是发的什么疯?先不说咱俩根本不认识,就算认识,也有血海深仇,要打架也要挑挑场合好不好?大巴上都是人,能掐架吗?你不怕死,我也死不了,但车上的普通人却会死也怕死呀!

    “混蛋!”我气得肺都要炸了。

    我从芥子戒里取出了一沓符,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是吧,行,我成全你。

    “小狼你救人,我收拾这个混蛋。”

    “你若是用符,这车就不止是翻车了。”尘寰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边。“这是我和他之间的恩怨,还是我来解决吧,你救人。”

    我挑眉。“不是不认识吗?”

    “不认识并不代表就没有仇啊,就好比少凰,她压根别人是谁,别人却恨她入骨。”

    我默了一瞬。“所以你的仇家也多得你想不起来,更分不清谁是谁?”若是如此,那我着实好奇自己的运气,这得是何等冲天的霉运才能认识这么两个极品奇葩?真真拉的一手好仇恨。

    “严格意义上的仇家就眼前这一位。”尘寰以一种很是无奈的语气道。

    我瞅了瞅车况,还是道:“事情结束了再听你解释。”

    再不救人就真得预约殡仪馆、火葬场一条龙了。

    我才转身去救人,身后便有巨大的力量碰撞产生,我回头一瞅,道人与尘寰边打边离开了大巴,在尘寰刻意的引导下一人一妖人这会已经离开好一段距离了,就是走的时候那几下交锋又给大巴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我现在不用担心翻车时普通人无法向我一样固定身形而头破血流了,这车快爆炸了,火葬场完全能省了。

    妈哒,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我两只手一起上,一人抓一个往外丢,车门锁着?没关系啊,车子的后半截已经飞了,不愁没出口。虽然这种情况这么个丢法,肯定有后遗症,但时间紧急,摔个脑震荡或骨折总比去找诺诺报道的好吧。

    丢了没一会车上便只剩下一个九、十岁的小男孩了,小家伙挺肥的,仗着体重死死的扒着座椅不松手,倒没磕得头破血流,我跑了过去一把抓起他就往车门跑,还有两步距离,车就已经炸了。

    靠!

    我奋力一丢将小男孩丢了出去,距离不清楚,但应该不会太远,小家伙很有必要减肥。

    将人丢出的同时,我身上的鳞片也在往外冒,或者说,我的鳞片本来就没消失过,一直都在,只是因为过于细腻,所以看上去跟人的皮肤没什么两样,自然,只是看上去,摸上去感觉肯定不一样。

    真心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没被核弹炸死是好运,但全身都长满鳞片,妈哒,哪怕是最早的那一批君族祖先也没听说谁是我这种情况的,活脱脱的基因变异。不过,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层鳞片很坚固就是了。

    大巴车爆炸,我的耳朵一片耳鸣,当我甩着脑袋清醒过来时错愕的发现自己竟然没血肉模糊,只是身上的衣服都没了,被一层瑰丽的紫色鳞片所取代。

    虽然没死,但烟气呛人,只是吸了一口气就咳个不停,我赶紧往外爬,没被爆炸给弄死却被烟气给熏死了,那就真是悲剧了。

    爬出正在燃烧的大巴残骸,一抬头就看到了一朵彼岸花,我不由愣了下。虽然不是第一次见这株红花,但结合如今的情况,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下意识脱口:“你是来勾我魂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