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十一章朏朏·阿义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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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是在沅水爬上岸的,爬上岸的时候她最后的力气也耗尽了。

    伤得太重,因此倒在了河滩的草地上,我着实佩服她的胆量,那会儿,沅水流域可不是什么发达的地区,啧啧,老林子比比皆是。

    年纪大了的人喜欢唠嗑,喜欢吹,尤其是农村的老人,比如我爷爷,那叫一个爱唠嗑。小姑姑对此很是头疼,将早起早睡的好习惯给养得特别好,睡得早就不用听老人家唠嗑以前的事了。可她睡得着,我却睡不着。

    闹不清怎么回事,刚被送回来的两年,我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搁谁突然间什么记忆都没了,眼睛也瞎了,虽然别人都说一直都是瞎的,但身体也是有记忆的,身体记得,自己曾经是看得到的,再加上耳朵总能听到奇奇怪怪的声音,睡得着就怪了。

    晚上没人陪着,我根本睡不着,就算不睡觉,只是坐着,我也要人陪。

    爷爷奶奶在世时都会陪我到很晚,尤其是爷爷,唠嗑唠得我头疼。不过也拜爷爷的唠嗑,我知道不少事,比如沅水流域以前是怎么个情况。

    爷爷当过一段时间的猎户,有一回进林子看到过一条比水桶还粗的大蛇,我一直都觉得他在吹。但后来被小姑姑送去盲人学校读书,我意识到,爷爷说的大概是真的。他年轻那会,大炼钢铁都还没发生,华夏大地总体生态是相当原生态的,尤其是南方。走兽毒虫什么的,不稀奇。

    医生爬上岸的时候,爷爷只怕还没出生,而爷爷年轻时,沅水就已经那样了,那爷爷出生之前的沅水。

    我想呵呵哒,医生你倒在了河边,没让野兽给当猎物吃了真心是个奇迹。

    医生没让野兽当点心啃了,但倒霉程度也相差不远。

    她被人给救了。

    被人给救了,应该是件好事,但如果救她的不是个人是个怪物呢?

    医生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家义庄,睁开眼就看到密密麻麻的棺材,医生好一会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喵了个咪,河滩哪来这么多棺材?

    哦,不是在河滩,这里应该是义庄,也不知道自己是谁给救了,随便丢个地方也好过这种地方啊。阴气虽然重,但总觉得晦气,而是气味也不是很好闻。

    之前就说过义庄的职能的,停尸用,跟太平间差不多,不过比起现在的太平间就差远,太平间是用低温保存尸体,尸体放个一年半载也没关系,但义庄,没有低温保存设施,所以那味不免重了点。

    ff的嗅觉还挺不错的。

    救医生的是义庄的守尸人,叫阿义,阿义原本是没有名字的,有家族遗传病没什么,但这遗传病是精神病,还有着非常强悍遗传,那就有问题了。反正,阿义很小的时候他老子就在发疯的时候出事死了,而老娘则在更早的时候就跑了。不是什么人都跟医生一样心理素质过人,能够成日里跟精神病人打交道还觉得有滋有味的,至少阿义他老娘没这份心理素质。

    阿义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有这种家族病史,但并不是生下来就发病,真生下来就有毛病,八成跟安安一个情况。阿义还没那么倒霉,他的家族遗传病大多是成年以后才会发作,而在发作之前,谁也不敢保证这人是不是会一直神智清醒。

    阿义的父亲是在二十岁的时候第一次出现征兆的,而之前的二十年,他的人生还挺正常的,虽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发病,但既然自己还是正常的,那最要紧的事自然是把日子给过好。而且,他也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倒霉,虽然事实是他就是有那么倒霉。

    在精神病发作之前,阿义的父亲性子很好,人缘也很好,堪称活雷锋,虽然最后......不提也罢。但他清醒时攒下的人脉关系在他死后救了他儿子,没有百家饭,他儿子肯定不用担心会不会发病,因为压根活不到发病的时候。

    阿义在第一次发病后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命运,之前因为不确定他会不会发病,所以别人愿意接济他一口饭,但现在已经证实了他也是个精神病,本来就排挤他的村人自然更排挤他了,之前那些接济他的人也不敢再靠近他,丫跟瘟神真没区别。阿义跑来当守尸人,很大一部分愿意就是因为这个,所有人都排挤他,除了义庄这种人嫌狗缯的地方,没有任何地方欢迎他。

    不管去哪里,人们都是害怕精神病人的,觉得精神病人是怪物,是不祥的妖孽(ps一下,我一直觉得,跟真正的妖孽比起来,精神病人还真不算什么,至少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状态有点问题,不吃人)。

    阿义不识字,唯二认识的两个字是义庄的义字和庄字,他拿义字当了自己的名字。老娘跑太早,老爹死太快,他那会只有个幼童用的小名,长大了自然不适合再用小孩子用的小名。

    医生是阿义去抓鱼时看到的,守尸人虽然也有酬劳,但不多,而那个战乱年代,那点酬劳,也就半饱,因此阿义在神智清醒的时候会去山里打猎、水里捕鱼增加餐食。

    看到医生的时候,阿义也没认出来那是ff,这也很正常,ff本来就和猫长得挺像的,而伪装的时候就更像了,除了尾巴略长,不是非人圈子里的根本区分不出来。

    阿义本来也没想救猫,他自己都还吃不饱呢,再养只猫,那不是找虐吗?

    然而,想着猫那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感觉摸起来应该很舒服,阿义犹豫再三,还是回去将猫捡了起来。

    听到这我真心觉得ff一族和绒毛控挺有缘的,老祖宗遇到个绒毛控的神人,医生又遇到个绒毛控的人类。只是,老祖宗运气好,碰上的是个神人,并且被带上修神之路,更修成了上神,而医生......人比人气死人,猫比猫得扔。

    医生并没有离开,而是留在了义庄,虽然这地挺差的,但不可否认,义庄的环境非常好,是极阴之地,灵气很足,很适合葬死人,也很适合妖这种阴属性的生物修炼养伤。

    虽然捡回猫的时候阿义觉得自己脑子有病,但已经捡回来了,他对猫还是挺不错的,每天都会分半条鱼给猫,而他每天只有一条鱼吃。

    解忧颇为侧目,半条鱼,而且是非常难吃,不知道晾了多久的鱼干,并不值什么钱,但它是阿义一半的餐食。

    许是因此,解忧与阿义相处得越来越好,也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阿义一个年轻帅小伙怎么会干守尸人这种工作——精神病。

    看着阿义发疯,解忧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出手相助。

    阿义每次发病都会离开义庄,怕伤人,虽然义庄里没活人,但有死人。那些死人都是他的客人,以后家属来领,一看他把尸体给伤着了,不得跟他拼命?

    解忧刚开始没意识到阿义什么毛病,一个正常人突然就发疯了,甭管是人还是妖都得懵圈。不同的是,人从懵圈状态回过神来,就算不跑也不敢做什么,而解忧反应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化成人形去找。

    ff一族的特殊能力是用来捕猎的,令人放松警惕,平缓情绪,无法爆发最大的力量,从而被ff猎杀。解忧以前也用过这能力,但都是用来捕猎或杀敌,这还是头一回用在非杀戮方面,不过效果不错。

    情绪平缓稳定下来,心情诡异的轻松了,阿义也渐渐恢复了正常,昏了过去,义庄在山里,这么一通折腾,他也累得慌。精神一放松,身体自然就吃不消了。

    我心说,ff的能力的确很适合干心理医生这一行业。

    我一边腹诽一边继续洗耳恭听,却不曾想,医生竟然不说了。“然后呢?”

    医生微叹。“然后我骗他说我是来此寻亲的孤女,看到他昏倒在荒郊野外,便将他捡回了义庄。”

    我继续:“再然后呢?”

    再然后.......

    医生发现自个的劫数是情劫,但她也没想着避,还是那句话,放得下的前提是先拿起来。

    要渡劫的话,你都不敢面对劫数,又要如何去渡?

    医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迎难而上,自然,这也有一部分疲惫的原因。

    浪荡人世千年,胜过非人世界的万年。

    比起人世沧海桑田一般的千年,山海界里过个一万年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漫长无聊。

    初时,医生迷恋人世繁华,然千年过后,她只想念山海界的日子,人间,太累。

    不过渡劫而已,渡不过,也不过一死。

    这么想的时候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的渡劫会那么标新立异,真的是打死也没想到。

    尽管,魔在山海界虽然少见,却也不是太稀罕的存在,山海界什么都有,神魔仙妖......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品种,都能找出来。包括魔这一分类,魔修、魔,山海界有不少。然而,医生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与魔为敌,而且是个鬼魔——魇。

    她宁可去跟妖魔、神魔掐架也不想跟魇打交道,前两者打交道都比较痛快,而后者.......那叫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