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九章失忆者·灵魂

都广建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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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什么情况!?

    老娘就算不是整人,也是个半人啊,怎么就成这副模样了?

    抬爪摸了摸脸,还好还好,至少还是人脸,不对,这更有问题好不好,哪有人全身跟蛇似的,就脑袋是人?也不对,除非是玄君那种快化蛟的蛇,否则没有爪子的,就算是玄君,也就两只爪子,老娘有四只爪子,爪尖瞅着挺锋锐的,感觉比特种合金的刀锋还要锋利。

    脑子一万头草泥马狂奔而过什么感觉,老娘算是懂了。

    从人变成半人,我也就接受了,身上会长鳞片,我也勉强接受了,现在更好,整个躯干都变成了不知名品种,泪目。

    正纠结着自己如今的模样,忽然觉得周围环境有点不对,怎么一片虚无?不对,也谈不上一片虚无,虚无的世界里还有着很多颜色,那些颜色来自于一些珠子。

    什么情况?什么地方?

    我抬手,啊不,应该是抬爪抓了一枚珠子,凝神细看,一段记忆涌入了眸里。

    我靠,辣眼睛啊。

    这里头竟然是活春宫,是刘元先生和一个少女的活春宫,虽然听说过很多事业有成的男人因为自己年纪大了的关系,喜欢找年轻鲜嫩的少女,但没想到刘元先生也好这口啊,记忆里他抱的那个少女的也就十六七八吧,具体几岁不好说,但肯定在这个范畴就是了。

    我正腹诽着,却隐约觉得哪不对,因为之前以为刘元先生是精神病的关系,我把他的情史给问了个底朝天,连第一次接吻的时间都给挖了出来。除非他刻意隐瞒,否则不可能不提一下他曾经有过一个年纪很小的情人。若是一夜.情,因此忘了,那也不太可能,这枚珠子的很亮的白色,握在爪子里也很温暖,感觉主人对这段记忆很深刻,并且很幸福,不可能是一夜.情。

    而且,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觉得刚才看到的记忆有些诡异。

    哪里诡异呢?我想了好一会,想不到,刚才只看一眼就撤了视线,看得不够全面。

    深呼吸,做了个心理准备,我再次看起了珠子里的记忆,终于知道问题在哪了。

    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生理欲.望,人是动物,自然也有生理方面的需求。情.欲是诸多生理需求中最易令人沉醉的需求,在这段记忆里,刘元的眼睛里是满得都要溢出来的迷恋,但与他拥吻交.合的少女却不是,少女虽然很热情的回应着刘元,仿佛回应深爱的人,但她的眼睛却是清明的,没有一丝一毫被生理需求影响到的痕迹。

    就算对刘元没感情,也不可能一点影响都没有,那双眼睛的模样,我觉得跟正常人说今天天气如何时的眼神没什么两样。

    我再看了看刘元的年纪,看上去和现在没什么差别,人族的容貌在步入青年后便不怎么改变了,保养得好的话,三四十岁的人看着不到三十岁是很正常的事。而刘元,看得出来他保养得很好,虽然三十几岁了,但看上去也就二十几岁,这让我如何判断这段记忆里他是几岁了啊?

    我将珠子放掉,换了一颗,每一颗珠子里都是刘元的一段记忆,看了几颗后我便总结出了经验:晶莹剔透如琉璃的白色珠子都是美好的记忆;浑浊而斑驳的黑色珠子是特别糟糕,糟糕得让当事人万念俱灰的记忆;阴霾般的灰色珠子的也是很糟糕,但还没到万念俱灰想死的记忆。

    放眼望去,半数珠子是黑色与灰色的,也有半数是很温暖的白色,总的来说,后者偏多,这家伙的人生挺不错的,一半的岁月是幸福的。

    我一枚枚的看了过去。

    刘元生于五十年代,身世略倒霉,他老子是个地痞无赖,成日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外头瞎混,回家打老婆打孩子。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刘元也是倒霉的,不过现在的他可完全看不出有家庭暴力的阴影。

    孩子出生一年后,他老婆便忍无可忍的跑了,不过她是一个人跑的,把孩子给留下了,得亏没多久人民公社开展,虽然刘元的老子游手好闲,但因为人民公社的关系倒也没缺了刘元一口吃的,这才没把孩子给养死。

    可惜好景不长,刘元出生的时代正是华夏牺牲生态环境发展工业的年代,大炼钢铁不知多少林木被砍伐。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也是非人存在暴怒前夕的岁月。

    山河草木无言并不代表它们就任人欺凌了,相反,它们都有灵,有自己的想法,至少草木是有的,证据?白梅街上走来走去的花草树木就是铁证。至于山河是否有灵,我没见过,但草木都有灵,想来山河也不会是无识无觉的存在。

    别以为别“人”没有嘴巴说话就可以随便欺负“人”,时人的激情最终化作了众多只能无法用生命来描绘,只能用“存在”这个词来形容的存在的怒火。

    三年.自.然灾害来了。

    史册之中不时有天灾人祸的年代,灾民易子而食的惨像,这一方面说明了人逼急了的时候什么都能吃的牙口,另一方面也说明人为了活下去会有多自私冷酷。

    刘元是易子而食里的子,另一个子是个女孩,那个家庭有几个孩子,但只一个女孩,因此成了易子而食里的子。

    这样的事情在那样的年代不少,但刘元与那个女孩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没被吃掉。

    在刘元快被那户人家宰了下锅时有个人拿着把柴刀将那一家人都给杀了,手法之利落干脆,完全不像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更像一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一刀一个砍翻人不算,还生怕人没死透,在每个人的脖颈上剁了一刀,确保死得不能再死才罢手。而这期间,那个男孩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平静的,不是疯狂,不是残忍,也不是濒临崩溃,而是如水的平静,切瓜砍菜一样的平静。

    然而,他切砍的不是瓜果蔬菜,是活生生的人,虽然能理解他在救人,但这眼神,这人是变态吧。

    男孩把刘元给放了下来,刘元也同时知道了这人怎么会来救自己。

    刘元的老子易子回去的路上,那个女孩一直在哭,她已经能预见未来了,刘元的老子也在哭,刘元到底是他亲生儿子,虽然比不上他自己的命,可那也是亲生的儿子,要被人吃掉了,不免伤心。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哭,然后那个女孩就想跑,没跑掉,被刘元的老子给打了个半死拖着往回走,引起了一个背着柴刀路过的男孩的注意。再一听刘元老子对女孩骂骂咧咧的话,立马就猜到了怎么回事,随手掷出了身上的柴刀,刘元老子的脑袋立时搬了家。得知还有一个要被吃掉的倒霉蛋,男孩干脆好事做到底,拿着柴刀来救人了。

    救人的方式是把两个人的家人全给杀了,这方式简单粗暴的,服了。

    不过不能否认,虽然简单粗暴,却是最管用的,因为就算他这一次逼迫两户人家不易子而食,但那操蛋的灾害年代,为了活下去,他们一定会再次易子。说不定下一次连易子都给省了,就那么吃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一点不忍跟自身生命比起来,自然是自己的生命更重要。

    只是这么做是一劳永逸了,却有个新的麻烦,不是每个孩子都跟他一样变态,至少刘元与那个叫大丫的女孩和他一般年纪,却没有在这个世界独立活下去的能力。

    男孩杀完了人就打算走,不打算再理会这两个暂时死不掉的孩子,但刘元与大丫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死扒着他不放,赖上他了,一人抱一条腿,死活不让他走。

    男孩最终只能带着两个人一起回家。

    男孩叫杨扬,家在山里,是猎户,父母都已不在,还有一个年纪一大把、身体很不好的祖父。论理,猎户靠山吃山,怎么都饿不着,但天灾年间,人们连树皮草根观音土都吃,自然不吝于进山寻找食物,因此山里的动物都被灾民扫荡得差不多了。但男孩却将自己与祖父照顾很好,甚至在这天灾年头,别人都瘦骨嶙峋的,老人却被他养得白白胖胖的。

    杨扬每隔几个月就会出门一趟,回来的时候一定会带回足够吃用好几个月的食物,有杂粮,也有刚死的山林动物,他的解释是猎了一些野味跟人换了食物。家里添了两个人,杨扬出门的频率高了很多。

    刘元想帮忙,但被拒绝了,他便帮杨扬照顾老人,收拾家务,以及磨刀,磨着磨着他便发现了不对劲,柴刀上有很浓重的人血味道。杨扬每次回来,柴刀上的血腥味都很重,刘元已经闻过人血什么味了,印象深刻,因此分辨出了柴刀上的血并非动物血,是人血。

    刘元很担心,便在一次杨扬出门时悄悄跟了上去,杨扬没骗人,他的确是出去打猎的,去平常人根本不会去的深山打猎,只有那样的地方还有动物,不过都是很危险的动物。杨扬翻山越岭很熟练,进得去那些地方,刘元却不能,因此在外头等着,心却是放下了,虽然是去打猎的,也有危险,但怎么都比去杀人好。

    事实证明,刘元的心放得太早了。

    杨扬打猎回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步行去了城里,虽然□□年间,大部分人都吃不饱,却并非所有人,总有一些人哪怕是天灾最厉害的时候都能发财的机会吃得脑满肠肥的。杨扬跳进了别人家里,留下了一屋子的尸体,带走了屋里所有的米面与珠宝,然后拿到黑市上换成粗粮,一半赠给快饿死的灾民,另一半带回家。

    我心说,这孩子要不是年纪太小,诡异感太重,杀人时的眼神太过平静,感觉跟变态似的,简直就是古代的侠士。

    刘元和我不一样,我连吃人的妖怪都见过了,他没有,所以心理素质不如我,被吓得不轻,更让他吓得不轻的是,什么都没有的空气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银白深衣,玉冠束发,这打扮再加上出场方式,一看就不是人。

    “您怎么又杀人了?”

    “我没随便杀人,都是挑了之后杀的。”

    少年显得很无力,指着刘元藏的方向问:“那要不要杀了他灭口?”